依法治國涉及范圍
Ⅰ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做到哪些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是增強社會活力進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最終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做到「五個堅持」。這「五個堅持」是依法治國之本,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是核心問題。在處理這一核心問題時,需要做到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歷史經驗已明確告訴我們,堅持黨的領導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黨的領導確保依法治國方向正確,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具體講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在依法治國過程中,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一原則就明確了誰領導的問題。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堅持黨的領導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根本保障,二者是一致的、相輔相成的。
(二)堅持人民主體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依法治國就是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權益。這一原則就明確了依法治國是為了誰的問題,提出了維護人的尊嚴的問題。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法治建設應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我們黨來自於人民,根植於人民,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同時,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也要靠人民維護,二者也是一致的,相輔相成的。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公正,是司法的靈魂,是法治的生命線。實現司法公正,必須讓司法在陽光下運行,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原則就明確了維護法律尊嚴的問題。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從我國憲法法律的有關規定中可以看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涵義概括來講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權利,同時也都必須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各項義務。二是在公民的一切合法權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護的同時,任何人不論其地位多高、權力多大、身份多特殊,一旦違法犯罪都要毫無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制裁,決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三是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任何人不得強迫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懲罰。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顯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使人民在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得到尊重和保障,從而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的主人翁責任感。另外,它鮮明地反對法外特權、法外開恩,對掌握一定權力的領導幹部形成制約,從而有利於預防特權思想和各種潛規則對幹部隊伍的侵蝕。同時,它鮮明地反對法外歧視,有利於貫徹執行「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司法原則。最後,它要求人人都嚴格依法辦事,既充分享有法律規定的各項權利,又切實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有利於維護法律權威、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確保實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必須以規范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
(四)堅持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結合
法治和德治猶如鳥之兩翼,需相互配合,才能相得益彰。這一原則就明確了德治與法治的關系問題。這一點,連義大利政論家馬基雅維利都說的十分明白:「若要美德得以遵守,法律是必需的;而若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則是不可缺少的。」法治以其權威性和強制性手段規范社會成員的行為,德治以其感召力和勸導力提高社會成員的思想認識和道德覺悟。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五)從中國實際出發
吸收中國優良傳統法律文化與客觀看待西方法治的有益經驗,兩者是不矛盾的,這一原則就明確了繼承與借鑒的關系問題。近代以來,中國人向西方尋求治國之術,無論是「師夷長技以制夷」的洋務運動、君主立憲的戊戌變法還是提倡民主共和的辛亥革命,均以失敗告終。為什麼呢?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任何法治體系的形成都植根於本國政治體制、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歷史文化背景下的,國情不同,法治體系不同。立足我國國情,從實際出發,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既與時俱進、體現時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別國模式。中國國情決定我們必須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同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要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總結和運用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推進法治理論創新,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同時,我們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中,要注意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注意借鑒國外法治的有益經驗。
前景令人嚮往,目標催人奮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不僅是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然要求,而且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保障。
參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做到「五個堅持」
http://www.71.cn/2014/1224/793959.shtml
Ⅱ 依法治國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主要有六大任務:
1、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版法實施。
2、深入推進依法行權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3、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5、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6、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2)依法治國涉及范圍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國家民主法治進步的重要標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
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中國共產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Ⅲ 關於「依法治國」十八大和十九大提出了哪些主要內容
十八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十九大: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必須堅持厲行法治,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加強對法治中國建設的統一領導。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
Ⅳ 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和要求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 要求 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就是要求國家生活、社會生活的基本方面都納入法律的軌道,接受法律的調控和處理。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和進步,社會結構和社會利益關系日趨復雜化,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越來越需要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組織和調控。法律不再是單純的解決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的手段,而成為組織和改革社會的重要工具。法治國家的形成過程,其實就是法律功能日益擴展,並且大規模地向社會結構的各個方面和層次滲透的過程。具體說來,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應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立法工作,完備法律體系 完備法律體系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首要環節。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過程,首先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過程。改革開放二十年來,我國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發展,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規,初步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等方面已基本上有法可依。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立法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首先,法律體系尚不完備,許多重要的,基本的法律如《政黨法》、《監督法》、《新聞法》等尚未制定出來。其次,已有法律普遍存在著嚴重「老化」情況,急需修改完善。再次,有些法律的質量低,漏洞多,缺乏超前性,修改頻繁,法律壽命短。最後,同一層次不同層次的法律法規之間還存在相互沖突的問題。面對這些問題,我們要實現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一戰略目標,就必須切實轉變立法思想,大力加強立法工作。 (1)正確認識法律數量和質量的關系,從主要依靠提高法律數量轉變到提高法律質量來完善法制的軌道上來。過去,人們常常認為,在立法方面,「有比沒有好,快搞比慢搞好」,其實,這種觀點並不正確。「法律泛濫不僅會貶低法律的價值,而且還敗壞法律的質量」 。關鍵並不在於法律的數量,而在於法律的質量。 (2)要轉變「立法宜粗不宜細」的立法思想,堅持立法力求嚴密細致的原則,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 (3)要轉變「成熟一個制定一個」的立法思想,從全局出發,有步驟.有規劃.有預見地開展立法工作,使法律體系的發展與社會發展的客觀實際相適應。 二、嚴格依法辦事,樹立憲法和法律極大的權威 有了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並不會因此而自然而然地實現法治。「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憲法和法律得不到切實有效的遵行,無異於一紙空文。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關鍵就在於樹立憲法和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 1、中國共產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 政黨政治是現代政治的基本特徵。在西方競爭性政黨體制下,執政黨若有法不依、濫用權力、專橫腐敗,必然會招致選民的拋棄。政黨之間的競爭迫使執政黨奉公守法,兢兢業業,忠誠地為百姓謀福利。在中國,共產黨處於長期執政的地位,其執政地位幾乎不受任何外來的挑戰和影響。黨作為我國政治生活的核心,直接領導立法、行政、司法等各項工作。黨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領導者和組織者,黨的領導是實現依法治國根本保證。黨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就能夠極大地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落實。反之,黨不遵守憲法和法律,就不能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司法機關的司法公正,依法治國最終不能實現。 2、各級政府必須依法行政 建立法治國家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規范和限制政府權力。在人治國家中,民眾必須守法,政府可以不守法。在法治國家中,民眾應當守法,但政府必須首先守法。從西方國家法治產生和發展的歷史來看,法治一開始是作為政府的對立物而出現的。法治「首先是指和專斷權力的影響相反的正規法律的絕對的無上的或超越一切的權力,它防止政府方面的專斷權、特權甚至廣泛的自由裁量權。」 依法行政要求, (1)行政機關應當嚴格依照法定的許可權來從事行政行為,「無法律即無行政」,嚴禁超越法律行使職權。 (2)行政機關在行使法定職權,從事行政活動時,必須嚴格依法辦事。這里的「依法」,既包括依實體法,也包括依程序法。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廢。星鑒於長期以來「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強調行政行為應當遵守法定程序在今天乃至今後顯得尤為重要。 3)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3、司法機關必須嚴格、公正司法 司法是匡扶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在現代社會,法治的實踐狀態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在司法上。立法只不過是將紛繁復雜的人類行為歸納抽象為一般的、普遍的、非人格化的規范,而司法則是將這些抽象的規范運用於具體的案件中,賦予具體的個案真正實體化的規范效果。因此,司法對法律的適用是最為有效的,也是最為關鍵的。相當多的社會公眾,甚至把司法理解為法治的全部內容。美國學者范德比特指出,「在法院而不在立法部門,我們的公民最初接觸到冷峻的法律邊緣……如果他們失去了對法院工作的尊重,則他們對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將會消失,從而會對社會構成極大的危害。」 公正,是對司法的基本要求。惟有司法公正,國家法制才有權威,社會才能安寧穩定,人民才有最後的依靠;司法不公,則必然導致冤無處伸,理無處訴的情況,社會將完全喪失對法律的信任,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將成為一句空話。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二者相互依賴,缺一不可。實體公正以程序公正為前提,程序公正以實體公正為依歸。沒有實體公正,程序公正就會毫無價值,而沒有程序公正,實體公正就會成為泡影。 三、增強全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法治社會的形成和發展,不僅意味著法律向社會結構的各個方面和層次的擴張和滲透,而且意味著法律是人們生存和發展的必備知識和技能,是人們用於創造新型社會的重要手段。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一項基礎性工程。美國著名法哲學家和法律史家伯爾曼指出,「確保遵從規則的因素如信任、公正、可靠性的歸屬感,遠比強制力更為重要。法律只在受到信任,並且因而並不要求強力制裁的時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統治者無須處處都仰賴警察。……總之,真正能阻止犯罪的乃是守法的傳統,這種傳統又植根於一種深切而熱烈的信念之中,那就是,法律不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還是生活終極目的和意義的一部分。」 如果沒有現代法律觀念,沒有公民對法律的普遍信仰,公民的守法精神和良好的法治氛圍就不能形成,法治就不可能實現。而要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就必須堅持不懈地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宣傳,使人人知法,懂法,樹立正確的法律價值觀,「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來越多的人不僅不犯法,而且能積極維護法律。」
Ⅳ 什麼是依法治國。意義和實質是什麼。
實質: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根本保證。
意義:
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四、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5)依法治國涉及范圍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國家民主法治進步的重要標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中國共產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實行依法治國,必須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牢固樹立法制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堅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實現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的民主化與法治化。
Ⅵ 依法治國需要做到哪些方面
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必須使人民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必須以規范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必須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同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相適應,總結和運用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推進法治理論創新,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鑒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
Ⅶ 依法治國對國家機關的要求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話來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一)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這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國的首要環節。有法可依是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需要法律調整的領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資依據和遵循。有法可依已不僅要求立各種各樣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會的需要和時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僅會給壞人提供為非作歹的機會,還會使好人無從依法行事。從內容上說,社會主義法至少要滿足下列幾個條件:(1)要做到真正反映和充分表達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2)要做到以「三個有利於」為根本標准,反映社會生活與時代發展的客觀需要。(3)要做到尊重和保護公民的各項人格尊嚴、人生自由、民主權利、政治自由、經濟權利和其他社會權利。總之,社會主義法在實質上應當實現人民性、合理性、公正性、合規律性幾個方面的深刻統一,這也正是社會主義法的生命力與優越性之所在。從形式方面說,社會主義法至少要滿足下列幾個要求:(1)要具有穩定性與連續性,也就是說,為了保證社會秩序和社會關系的相對穩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頻繁變動,反復無常,而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與連續性。(2)要具有內在的統一性與協調性,也就是說,整個法律體系應當是一個以憲法為總綱的、根本精神一致的、各級各類法律法規內在和諧的體系,這樣有助於促進統一的、穩定的法律秩序的形成。(3)要經由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制定,這是保障法律科學性、民主性的程序基礎。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有助於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立法,廣泛集中民意民智,避免立法工作單純受部門利益、地方利益的驅使,或者完全依領導人個人的意志而立法。(4)要講究立法技術,注意借鑒歷史上的和國外的立法經驗,更要注意總結自己的立法經驗,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二)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有法必依的具體要求包括:(1)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執政黨作為國家的領導核心,能否做到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能否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能否實現的關鍵。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要求執政黨不去隨意干預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更不能代替國家政權包辦一切,而是要時刻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與廣大人民群眾一起嚴肅認真的監督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嚴格執法守法,保證其充分、正確、合理地行使職權。全體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務必加強對法律和法學知識的學習,努力增強法治意識,掌握和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本領,以自身的實際行動帶動廣大幹部和群眾,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為堅持依法治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2)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是代表國家制定、執行和實施法律的專門機關和人員。它們嚴格依法辦事,是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這是因為,國家機關,特別是行政、司法機關,能否依法辦事直接決定法律能否正確、有效實現,直接影響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嚴。另一方面,國家機關嚴格依法辦事對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行為有著重要的示範、導向和教化作用,有助於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帶動全社會形成遵紀守法的良好風氣。因此,國家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都要嚴格依法辦事,這樣才能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又為人民群眾樹立守法的榜樣。(3)廣大社會成員要依法辦事。廣大社會成員不但要自覺以法律為行動指南,還要善於運用法律來爭取和捍衛自己的權力和自由,勇於同一切破壞法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法律的威嚴。這是依法治國廣泛而深厚的社會基礎,是依法治國真正實現的重要標志。
(三)執法必嚴
依法治國的關鍵是執法,難點和重點也在執法。執法必嚴,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執法必嚴一是講執法要嚴肅,即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要本著對人民負責、忠實於法律的精神嚴肅認真地、一絲不苟地執行法律。二是講執法要嚴格,這又可具體化為五項基本要求,即正確、合法、合理、公正、及時。所謂正確,首先是指查清事實真象,事實認定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這是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其次是指正確理解法律,准確適用法律。這是執法的中心內容。再次是指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所謂合法,是指執法機關要依照法律規則、原則從事執法活動,不得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更不得貪贓枉法;執法過程要符合程序法的規定和要求;執法結果要符合實體法的規則和精神。所謂合理,是指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執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會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願望和實際的需要。所謂公正,是指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各方當事人一視同仁,同樣的情況同樣對待,同樣的案件同樣處理。所謂及時,是指在保證執法正確、合法、公正的前提下,要加快執法工作速度,提高執法工作效率,從而早日解決社會糾紛,保證社會關系健康、穩定地發展。
(四)違法必究
違法必究,就是要嚴格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證,是法律威嚴的重要體現。違法不究,不但會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和救濟,使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得不到恢復,而且還會損害法律的威嚴,使法律失信於民。在追究法律責任時,專門的國家機關應堅持下列基本原則:(1)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保證責任的認定客觀、正確、合法。(2)堅持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一切違法行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得放縱任何人的違法行為,不得畸輕畸重。(3)堅持責任與違法行為相稱原則。法律責任的種類、輕重應與違法行為的性質、危害程度相適應,既不能輕犯重罰,也不能重犯輕罰。(4)堅持專門機關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保證辦案工作正確、高效、合法進行。(5)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對於因各種主客觀因素所造成的冤假錯案,要依法予以糾正,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當前,在違法必究這個問題上,我們要堅決反對幹部搞特權、有責不究、重犯輕罰。
Ⅷ 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要求:
1、要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發展不斷提高對法治的思想認識,自覺地將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貫徹到各項工作中去。
2、樹立和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對加強和改進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須努力制定符合實際的、確實管用的、群眾滿意的法律法規,更好地發揮法律的規范、引領、推動和懲戒作用。
3、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方面,要進一步鞏固已有成果,解決存在問題,把法治政府建設和司法改革繼續推向前進。
(8)依法治國涉及范圍擴展閱讀
思想和理念是行動的指南。只有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才能破私立公,革故鼎新,除弊興利,切實做到嚴格依法、公平公正、剛柔並濟、文明便民,有效地懲處違法犯罪,調解民間糾紛,維護群眾權益,確保社會安定。在執法和司法中,一定要秉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群眾的根本遵循,堅守對法律的敬畏和執著,排除各種客觀主觀障礙,做到唯法是從、唯民是重,積極推動全面依法治國進入新境界。
Ⅸ 依法治國的主要任務是( )
依法治國的主要任務是:
⑴努力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
版⑵加權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的法律意識。
⑶依法治國還要加強對執法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水平,並且要進一步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積極開展法律援助以及按照「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原則,推進改革。
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國家民主法治進步的重要標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中國共產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Ⅹ 中央關於依法治國的文件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
為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執政為民,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實施綱要。
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其載入憲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顯進展。1999年11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1999〕23號),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加強制度建設,嚴格行政執法,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黨的十六大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並明確提出「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國的客觀要求相比,依法行政還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體制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還不適應,依法行政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制度建設反映客觀規律不夠,難以全面、有效解決實際問題;行政決策程序和機制不夠完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對行政行為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夠健全,一些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或者糾正,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得不到及時救濟;一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還比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礙了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解決這些問題,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形勢和依法治國的進程,必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2.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執政為民,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創新管理方式,增強管理透明度,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3.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目標。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
——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基本理順,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和許可權比較明確。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基本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基本建立。
——提出法律議案、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設符合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觀規律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提供製度保障。
——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全面、正確實施,法制統一,政令暢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得到切實保護,違法行為得到及時糾正、制裁,經濟社會秩序得到有效維護。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
——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的行政決策機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眾的要求、意願得到及時反映。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確、及時,制定的政策、發布的決定相對穩定,行政管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誠信。
——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基本形成,社會矛盾得到有效防範和化解。
——行政權力與責任緊密掛鉤、與行政權力主體利益徹底脫鉤。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明顯加強,行政監督效能顯著提高。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觀念明顯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圍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顯增強,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能夠依法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矛盾。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要求
4.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依法行政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必須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必須維護憲法權威,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必須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必須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有機結合起來,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必須把推進依法行政與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有機結合起來,堅持開拓創新與循序漸進的統一,既要體現改革和創新的精神,又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分類推進;必須把堅持依法行政與提高行政效率統一起來,做到既嚴格依法辦事,又積極履行職責。
5.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合理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採用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採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程序正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行政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系時,應當迴避。
——高效便民。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誠實守信。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非因法定事由並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變更行政決定的,應當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進行,並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因此而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權責統一。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經濟、社會和文化事務管理職責,要由法律、法規賦予其相應的執法手段。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的統一。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四、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6.依法界定和規范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實行政府公共管理職能與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能分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自主解決的,市場競爭機制能夠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通過自律能夠解決的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行政機關不要通過行政管理去解決。要加強對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的引導和規范。行政機關應當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主要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管理經濟,依法履行市場監管職能,保證市場監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門保護、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要進一步轉變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的方式,切實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在繼續加強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同時,完善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建立健全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不受侵犯;完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和公共服務意識,簡化公共服務程序,降低公共服務成本,逐步建立統一、公開、公平、公正的現代公共服務體制。
7.合理劃分和依法規范各級行政機關的職能和許可權。科學合理設置政府機構,核定人員編制,實現政府職責、機構和編制的法定化。加強政府對所屬部門職能爭議的協調。
8.完善依法行政的財政保障機制。完善集中統一的公共財政體制,逐步實現規范的部門預算,統籌安排和規范使用財政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清理和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政府非稅收入;完善和規范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和津補貼制度,逐步解決同一地區不同行政機關相同職級工作人員收入差距較大的矛盾;行政機關不得設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庫」;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必須全部上繳財政,嚴禁以各種形式返還;行政經費統一由財政納入預算予以保障,並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9.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要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減少行政許可項目,規范行政許可行為,改革行政許可方式。要充分運用間接管理、動態管理和事後監督管理等手段對經濟和社會事務實施管理;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政府上網工程的建設和運用,擴大政府網上辦公的范圍;政府部門之間應當盡快做到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提高政府辦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創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眾。
10.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事項外,行政機關應當公開政府信息。對公開的政府信息,公眾有權查閱。行政機關應當為公眾查閱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條件。
五、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11.健全行政決策機制。科學、合理界定各級政府、政府各部門的行政決策權,完善政府內部決策規則。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12.完善行政決策程序。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要公開,公眾有權查閱。涉及全國或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事項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應當事先組織專家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社會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應當向社會公布,或者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重大行政決策在決策過程中要進行合法性論證。
13.建立健全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行政機關應當確定機構和人員,定期對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與反饋,並適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要加強對決策活動的監督,完善行政決策的監督制度和機制,明確監督主體、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程序和監督方式。要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實現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
六、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14.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提出法律議案和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行政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設,重在提高質量。要遵循並反映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緊密結合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決策,體現、推動和保障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發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社會全面發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提供法律保障;要根據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法定程序進行。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內容要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能夠切實解決問題;內在邏輯要嚴密,語言要規范、簡潔、准確。
15.按照條件成熟、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計劃。要進一步加強政府立法工作,統籌考慮城鄉、區域、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以及國內和對外開放等各項事業的發展,在繼續加強有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方面的立法的同時,更加重視有關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方面的立法。要把握立法規律和立法時機,正確處理好政府立法與改革的關系,做到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統一,立法進程與改革進程相適應。
16.改進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擴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眾參與程度。實行立法工作者、實際工作者和專家學者三結合,建立健全專家咨詢論證制度。起草法律、法規、規章和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草案,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重大或者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草案,要採取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或者向社會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會聽取意見,尊重多數人的意願,充分反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積極探索建立對聽取和採納意見情況的說明制度。行政法規、規章和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范性文件通過後,應當在政府公報、普遍發行的報刊和政府網站上公布。政府公報應當便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
17.積極探索對政府立法項目尤其是經濟立法項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僅要考慮立法過程成本,還要研究其實施後的執法成本和社會成本。
18.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規、規章修改、廢止的工作制度和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要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擴大對外開放和社會全面進步的需要,適時對現行行政法規、規章進行修改或者廢止,切實解決法律規范之間的矛盾和沖突。規章、規范性文件施行後,制定機關、實施機關應當定期對其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實施機關應當將評估意見報告制定機關;制定機關要定期對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
七、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19.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繼續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積極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推進綜合執法試點。要減少行政執法層次,適當下移執法重心;對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生產直接相關的行政執法活動,主要由市、縣兩級行政執法機關實施。要完善行政執法機關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20.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作出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不利的行政決定之前,應當告知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並給予其陳述和申辯的機會;作出行政決定後,應當告知行政管理相對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對重大事項,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依法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行政機關行使自由裁量權的,應當在行政決定中說明理由。要切實解決行政機關違法行使權力侵犯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
21.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機關應當建立有關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的案卷。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有關監督檢查記錄、證據材料、執法文書應當立卷歸檔。
22.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行政執法由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非行政機關的組織未經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機關的合法委託,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要清理、確認並向社會公告行政執法主體;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沒有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23.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界定執法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規范執法程序。要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評議考核制和執法過錯或者錯案責任追究制,評議考核應當聽取公眾的意見。要積極探索行政執法績效評估和獎懲辦法。
八、積極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
24.積極探索預防和解決社會矛盾的新路子。要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建立健全相應的制度。對矛盾糾紛要依法妥善解決。對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調處的民事糾紛,行政機關要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予以處理。要積極探索解決民事糾紛的新機制。
25.充分發揮調解在解決社會矛盾中的作用。對民事糾紛,經行政機關調解達成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救濟權利和渠道。要完善人民調解制度,積極支持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的人民調解工作。
26.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通過信訪舉報反映的問題。要完善信訪制度,及時辦理信訪事項,切實保障信訪人、舉報人的權利和人身安全。任何行政機關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壓制、限制人民群眾信訪和舉報,不得打擊報復信訪和舉報人員,不得將信訪、舉報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送給被舉報人。對可以通過復議、訴訟等法律程序解決的信訪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告知信訪人、舉報人申請復議、提起訴訟的權利,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九、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27.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向其報告工作、接受質詢,依法向有關人大常委會備案行政法規、規章;自覺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虛心聽取其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8.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行政機關實施的監督。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應當積極出庭應訴、答辯。對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決和裁定,行政機關應當自覺履行。
29.加強對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監督。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應當依法報送備案。對報送備案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機構應當依法嚴格審查,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提出異議的,制定機關或者實施機關應當依法及時研究處理。
30.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必須依法受理;審理行政復議案件,要重依據、重證據、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堅決糾正違法、明顯不當的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要完善行政復議工作制度,積極探索提高行政復議工作質量的新方式、新舉措。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行政復議案件,要探索建立簡易程序解決行政爭議。加強行政復議機構的隊伍建設,提高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的素質。完善行政復議責任追究制度,對依法應當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應當撤銷、變更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而不撤銷、變更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以及違反行政復議法的其他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1.完善並嚴格執行行政賠償和補償制度。要按照國家賠償法實施行政賠償。嚴格執行《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關於賠償費用核撥的規定,依法從財政支取賠償費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得賠償。要探索在行政賠償程序中引入聽證、協商和和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補償制度。
32.創新層級監督新機制,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上級行政機關要建立健全經常性的監督制度,探索層級監督的新方式,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
33.加強專門監督。各級行政機關要積極配合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工作,自覺接受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決定。拒不履行監督決定的,要依法追究有關機關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要切實履行職責,依法獨立開展專門監督。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要與檢察機關密切配合,及時通報情況,形成監督合力。
34.強化社會監督。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實施監督的權利,拓寬監督渠道,完善監督機制,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實施監督創造條件。要完善群眾舉報違法行為的制度。要高度重視新聞輿論監督,對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並依法及時作出處理。
十、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
35.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和掌握憲法、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列入各級人民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的考核內容。要實行領導幹部的學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
36.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要採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以自學為主的方式,組織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習通用法律知識以及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專門法律知識。
37.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體的措施和辦法。
38.積極營造全社會尊法守法、依法維權的良好環境。要採取各種形式,加強普法和法制宣傳,增強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觀念和意識,積極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十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
39.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充分認識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運作的基本准則。各地方、各部門的行政首長作為本地方、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
40.明確責任,嚴肅紀律。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結合本地方、本部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制定落實本綱要的具體辦法和配套措施,確定不同階段的重點,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依法行政,做到五年有規劃、年度有安排,將本綱要的規定落到實處。上級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貫徹本綱要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貫徹落實本綱要不力的,要嚴肅紀律,予以通報,並追究有關人員相應的責任。
41.定期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要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
42.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涉及面廣、難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隊伍,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門領導做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的作用,並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