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共團體
㈠ 日本的市町村地方行政機構都管些什麼事
編譯者:暮初 在日本,地方行政實行自治,這是由日本的憲法第八章所規定的,因此日本地方沒有「政府」一說,日本憲法將其稱之為「地方公共團體」。由於地方基本由市、町、村構成,因此日本一般俗稱地方為「市町村」。而日語中「市町村」一般特指「地方公共團體」。 日本共有市町村共3229個,其中市671個,町1990個,村568個(沒有算上與俄羅斯有著領土爭議的「北方四島」中的6個村)。 有一點要說明,從中國讀者的想像當中,日本的市一定下轄町,而町下轄村。其實,在日本市、町、村都是一種自治體組織,相互之間並沒有隸屬關系。這一點與中國的市(縣)轄鎮、鎮轄村完全不同。明顯的區別就是市町村行政首長的任命,完全是由當地市民選舉產生,並不是由「上級」任命的,所以上級也不能撤消行政首長的職務,只能由他自行辭職。而市町村的公務員錄用及升遷則完全依據《地方公務員法》進行,這方面日本的制度建設已相當成熟。也就是說,日本市町村的行政首長由選舉產生,而地方公務員則通過考試錄用。 那麼,日本的市町村地方自治體究竟管些什麼事呢? 日本的市町村地方自治體(行政機構)的主要職責,一是負責中小學建設,兒童以及學生的教育,二是負責消防、應急救災的工作,三是負責垃圾的收集和處理,四是負責給排水工程(上水道、下水道),五是負責道路以及河流的管理,六是負責區域建設規劃,七是負責居民登記以及戶籍管理,八是負責住址門牌標識和交通標識,九是負責保育所、老人公寓、公民館、體育館、公園等公共設施的管理,十是負責國民健康保險、醫院,十一是負責規劃和管理公共交通。 從這些職能來看,日本的市町村職能中並不包含大型區域規劃、警察、軍隊、稅收、土地管理、法院、檢察院等職能。
㈡ 地方公共團體的介紹
地方公共團體,日本行政法概念。日本行政主體之一。是指直接依據憲法享有自治權、獨立於國家的地域性統治團體。
㈢ 急~在線求助法學名詞解釋:1行政法人2地方公共團體3公共組合!
日本行來政法的概念。
地方自公共團體是指直接依據憲法享有自治權、獨立於國家的地域性統治團體。地方公共團體又分為普通公共團體(都、道、府、縣及市、町、村)和特別地方公共團體(特別區、地方公共團體組合、財產區及地方開發事業團)。
公共組合是由一定組合成員組成的公共性社團法人,包括土地區劃整理組合、工商組合、健康保險組合等。公共組合進行的事業具有公共性,因此它一方面享有行政法人行政上的職權和特殊待遇,同時要接受國家的監督。
日本行政法人是指由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出資等設立的法人,具有公共財團法人的性質。國營公司、公團、公庫、金庫、基金、事業團體等是行政法人。
㈣ 國立、公立、私立的區別
日本是一個很重視教育的國家,從小學到大學都有國立、公立和私立學校。日本的教育法規定:國家、地方公共團體和學校法人,都可以設置學校。國家設置的學校稱國立學校,如橫濱國立大學;地方設置的學校稱地方公立學校,如橫濱市立大學;。學校法人所設置的學校叫私立學校,如早稻田大學。不論國立、公立和私立的學校,都需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都要接受國家主管教育部門的領導是監督。
根據日本文部科學省公布的資料,目前在日本共有659所大學,其中國立97所,公立75所,私立523所。有的學生家長問:「是不是國立大學的教學質量比私立大學的要高?」這是一種誤解。實際上日本的輿論認為,無論是國、公立大學還是私立大學都有少數一流大學,如國立的京都大學、東京大學和東京工業大學;私立的早稻田大學、慶應義塾大學和同志社大學。總之,不能以國立或私立的概念作為評價大學的標准。如果二者有區別的話,就是國、公立大學的經費主要由國家財政撥款,其學費比私立大學要便宜。
根據日本國際教育協會2003年出版的資料,日本國立大學(本科)第一年的學費平均為778.800日元(按2006年6月20日官方匯率計算,摺合人民幣59.967元);公立大學為890.897日元(摺合人民幣68.600元);私立大學(醫葯和藝術專業除外)平均為1.213.975日元(摺合人民幣93.400元)。從第二年開始,由於不必交付入學費,所有繳費大約將減少30%。
另外,日本的國、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都對外國留學生設有學費減免制度。以私立帝京大學為例,對就讀經濟、法律、文學等專業的外國留學生,學費減免後的第一年學費為925.200~1.003.200日元(摺合人民幣71.000~77.000元)。目前,日本國、公立大學只佔日本大學總數的四分之一。由於國、公立大學的教育水準普遍較高,特別是學費低廉,因此,報考人數多,入學門檻高,入學競爭相當激烈。拒日本有關資料顯示-目前約有23%的日本學生在國、公立大學就讀,77%在私立大學學習。
㈤ 公共組織有哪些
公共組織是按照一定法律法規嚴格建立起來的正式組織,公共組織在構成要素的種回類上與一般組答織大體一致,但其要素的具體內涵卻是不完全一樣的。公共組織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組織目標
組織人員
物質因素
職能范圍
㈥ 公共組織及其特點
組織,就是人們依照一定的目的、任務和形式組建起來的社會群體。現代社會的組織類型十分繁雜,可以按照不同的標准進行不同的分類。如根據組織的目標不同,可以把組織分為公益組織、工商組織、服務組織和互益組織。在社會生活中,有一些組織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服務於個人或私人利益,其行為不會直接地或顯而易見地影響其他組織或個人,如經濟組織;但有一些組織的目的是服務於社會公眾,其行為對其他組織或個人都會產生直接的影響,這類組織即為公共組織。公共組織就是以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為目的,擁有法定的或授予的公共權力的所有組織實體。
公共組織是與私營組織相對的概念,是現代社會一種極為重要的組織形態。公共組織和私營組織在本質上存在著相當大的差異性,公共組織的特性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公共組織是以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維護和實現公共利益為基本職責
社會公共事務是相對於私人事務而言的,是指涉及全體社會公眾整體的生活質量和共同利益的一系列活動,其具體內容包括社會問題、公共項目和公共財產與資源。公共利益就是一定范圍內的所有社會成員利益的共同部分。因此,公共利益不是單個社會成員或者單個組織的特定利益,而是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利益。公共利益的構成在價值上具有多元綜合性,具體體現為公共產品、公共服務、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正、民主等。這些價值是保證社會成員進行正常有序的共同生活基礎。能不能有效地為社會提供所需的公共產品、公共服務、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公正、民主的政治經濟環境,是公共組織存在和發展的依據,也是其存在和發展的合法性基礎。
2.公共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
公共組織在從事組織生產和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過程中,其主要的目的與動機,是在謀求社會的「公共利益」,所實施的措施都是在顧及全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來為全體民眾服務,並以最好的服務來爭取民眾的擁護與支持,不以營利為目的,但是,為了彌補提供公共事務過程中的經費不足,或者為了平衡在享受公共事務的物品和服務方面實際存在的差異,公共組織有時也會採用收費的辦法,這種收費絕不以營利為目的。公共組織的活動經費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一是公共財政開支;二是有償服務收入(按產品和勞務費的成本收取的費用):三是通過社會的贊助、資助、捐助、彩票等籌措的資金。
3.公共組織通過行使公共權力來管理公共事務
公共權力是用於處理公共事務的權力,是公共組織實施自身職能的前提條件。公共權力是由社會的共同需要而產生的,是全體社會成員共同意志的集中表現,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其基本目的在於維持和調整整個社會生活的基本秩序。公共組織要麼擁有法定的公共權力,要麼擁有由公共權威部門授予的公共權力。這種公共權力與非公共組織中存在的 「私權」有著本質的區別,從其基本內涵來說,在主體上,公共權力屬於公眾而非某個個人;從客體上看,公共權力指向的是公共事務;從功能上看,公共權力為公共利益服務。公共權力具有權威性、強制性、普遍性、排他性,公共權力的這些特性使公共權力有著比 「私權」更廣泛的約束力、強制力和管轄范圍。當然,公共權力的使用更強調依法行使,防止權力的濫用,因此,公共組織必須受到全社會的監督。
4.公共組織的活動必須依法進行並受到高度監督
公共組織盡管代表著社會公眾的共同利益,但它的產生和運行方式不能超越於國家法律之上。公共組織的產生必須依據社會公共生活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原則和程序依法審批和設置。在運行方式上,公共組織必須依法規范自己的管理行為,自覺地貫徹和執行有關公共事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在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范圍內自覺履行對公共事務的管理職責。
公共組織正是因為行使公共權力,它的一舉一動都必須接受來自輿論或公眾的批評和監督,其所作所為必須是公開的、透明的。目前許多國家設立的 「陽光法案」、公務人員的財產申報制度、重大公共工程的公開招標,其目的就是為了引起公眾的高度關注和對公共組織活動的嚴密監督,使公共組織不損害全體民眾的利益,積極地為全體民眾謀求福利,真正做到以民意為依歸。每一位公民都有權合法享有這種服務和提出意見、建議,並進行監督。同時,公共組織也要接受來自於立法和司法部門以及各利益團體的監督。
5.公共組織的政治性傾向以及行為的強制性和權威性
公共組織是依據公共權力來從事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公共組織雖然是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但同時也是公共權力的執行者,這就決定了公共組織行為具有強制性和權威性的特點,這種強制性和權威性在維護既定的政治關系和社會秩序的過程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共組織作為行使公共權力的主體必然代表著統治階級的意向,所制定的公共政策皆具有政治的意義。因此,公共組織實現目標的過程,如果忽略了政治因素,則不容易理解其運作內涵。公共組織不可避免地要面對全國性的或地方性的政治利益團體以及各種相互制衡的權力關系。公共組織的活動由於具有強制性和權威性,凡是在其職權范圍以內的事務,皆有管轄權,任何一個被管理者都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和服從,若有違法亂紀的行為發生,公共組織便可依法予以處分。
6.公共組織的目標不易計量及責任的多元化
公共組織的目標是謀求公共利益,但公共利益大多是模糊而不易計量的,它表現為公眾對公共產品的多層次、多樣化、整體性的利益需求。公共利益不像私人利益那樣明確直接,公共組織也不能像私營組織那樣以利潤作為衡量組織和員工的績效,它只是作為表明公共組織負有公共責任以及必須為大多數人服務的一種象徵,並且由於公共組織的服務對象是社會公眾,公共組織不僅目標模糊、分歧、不易量化,民眾的期望亦很多,要求其必須承擔包括政治責任、工作責任、法律責任、道義責任在內的所有公共責任。
㈦ 公共組織的類型和作用..很急!!!
1、公共組織的含義、特點和作用
狹義的公共組織是指政府及其執行部門,以及具有行政授權的社會組織。我國傳統上把公共組織叫做行政組織。它是靜態結構和動態活動過程的統一。公共組織是靜態的組織實體,即政府機構;表現為動態的組織行為,即政府機構為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而進行的組織活動和運行過程;它也指行政人員心態的組織凝集。
公共組織一般由權力、機構、人員、規范、信息和物質資源等要素構成。
我國的行政組織包括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單位。
公共組織的特點:
(1)政治性。表現在政治代表和政治維護兩個方面。(2)社會性。表現在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兩個方面。(3)服務性。表現為政府為全社會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同時依法進行必要的管制。(4)權威性。表現在普遍約束和強制執行兩方面。(5)法制性。表現為自身的建設和開展的活動都要有法可依。(6)系統性。表現為它是一個比較穩定和相對封閉的系統,具有整體性、層次性、相關性。
公共組織的作用:
(1)政府是國家各種公共事務的組織者和管理者。(2)政府是人民生命財產的保護者和社會秩序的維護者。(3)政府是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捍衛者。(4)政府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制定者和協調者。(5)政府是社會公平的提供者。
2、公共組織的類型來源:
(1)集權制與分權制。集權制是指行政權力集中在上級政府或行政首長手中,上級政府或行政首長有決策、指揮、監督的權力,下級處於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地位,自主權很少的公共組織類型。分權制是指上級行政機關或行政首長給予下級充分自主權,下級可以獨自進行決策和管理,上級不予干涉的公共組織類型。
(2)完整制與分離制。完整制是指公共組織的同一層級或同一組織內部的各個部門,完全接受一個公共組織或同一行政首長的領導、指揮、監督的公共組織類型。分離制是指一個公共組織的同一層級的各個組織部門或同一組織部門,隸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共組織或行政首長領導、指揮、監督的公共組織類型。
(3)首長制與委員會制。首長制又稱獨任制、一長制或首長負責,是指行政首長獨自掌握決策權和指揮權,對其管轄的公共事務進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並完全負責的公共組織類型。委員會制又叫合議制,是指在公共組織中,由兩個人以上掌握決策權和指揮權,按照多數原則進行決策的公共組織類型。
(4)層級制與機能制。層級制又稱分級制,是指公共組織在縱向上按照等級劃分為不同的上下節制的層級組織結構,不同等級的職能目標和工作性質相同,但管理范圍和許可權卻隨著等級降低而逐漸變小的公共組織類型。機能制又稱職能制,是指公共組織在橫向上按照不同職能目標劃分為不同的職能部門的公共組織類型。
3、公共組織的結構
公共組織結構是指公共組織各個要素的排列組合方式,是有法律確定的各種正式關系的模式。公共組織結構方式取決於公共組織的職能目標、職位和職權以及人員劃分等諸要素的構成方式。
公共組織結構方式有縱向結構和橫向結構兩種。
公共組織的縱向結構即層級結構,它是指公共組織內部按照上下層級關系有序的構成方式。它以上下關系為重點,以命令與服從為原則,職位、職權和職責從最高層向最低層沿直線分布。它是以效率為中心設計的組織結構。
公共組織的橫向結構即部門結構,它是指公共組織同級部門之間平衡分工的構成方式。一級政府除領導決策機關之外,按照行政目標、權力責任、專業性質或管轄區域的不同劃分若干平行的職能部門。公共組織結構部門化是適應社會公共事務日益增長和擴大政府管理職能的需要,它是公共組織層級化的基礎。其最大的問題是有可能發展為全能政府。
管理層次與管理幅度之間的關系:公共組織結構層級化和公共組織結構部門化的基本問題是處理好管理層次與管理幅度之間的關系。管理層次是指公共組織內部劃分管理層級的數額。管理幅度亦稱管理寬度、管理跨度,是指領導機關或領導者直接領導下屬的部門或人員的數額。一般來說,管理幅度與管理層次成反比例關系,即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管理幅度越大,管理層級越少;管理幅度越小,管理層級越多。公共組織的層級化應控制管理層次,盡量減少中間環節。管理幅度既不能過寬,也不能過窄。
4、公共組織理論和西方公共組織理論的新發展來源:
(1)傳統公共行政學時期的組織理論主要有:泰勒的科學管理組織理論;法約爾行政管理學派的組織理論;韋伯的官僚制組織理論。
答案補充 (2)行為科學時期的組織理論主要有:梅奧通過霍桑試驗提出的社會人理論、非正式組織理論和新型領導能力理論;巴納徳提出的權威接受理論、組織平衡理論和非正式組織的理論;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決策理論;卡內基的人際關系理論。
(3)新公共行政學時期的組織理論的核心概念是社會公平。新公共行政主張參與行政,一是公民參與,在組織決策過程中下層機關工作人員的積極參與。
(4)新公共行政管理時期的組織理論主張用企業管理方法和市場機制改造政府,主張建立企業家精神政府。
(5)西方公共組織理論的新發展:
非營利組織是指組織的設立和經營不以營利為目的,且凈盈餘不得分配,由志願人員組成,實行自我管理的、獨立的、公共或民間性質的組織團體。
非營利組織的特點:組織性、非政府性、非營利性、自治性、志願性。
非營利組織在提供公共服務中的作用:在制度建設方面有倡導作用;監督市場;中介作用;維護良好的社會價值;監督政府。
答案補充 非營利組織對公共管理的影響:(1)它是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的外延與擴大,可以彌補政府管理能力的不足。(2)它重視並能維護公平、民主、效能、廉潔和公共利益等公共價值。(3)它更強調公共服務,而不是強調管理與管制。(4)它的組織更民主、更開放。(5)參與機制的建立。
學習型組織是指組織通過個體學習、團體學習和組織學習,結合工作實際不斷學習、不斷改變觀念和不斷創新的過程。其特點是:它的首要目標是培養學習能力,使組織成員有接受新觀念的開放性;組織成員有共同願景;善於不斷學習;自主管理;組織的邊界將重新界定。其五項修煉是: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願景;團體學習;系統思考。
創新型組織認為通過持續學習創新是一種組織功能,創新應該成為流程,並能產生持續的新價值,每個部門都應該創新。其特點是:組織學習是為了組織創新;組織學習貫穿於整個組織流程和整個組織;組織學習應該進行自主創新;從框到線的有機思考模式。其六項核心修煉是:活化學習;重新自我超越;模式;自由;領導創新;觀念創新。
-------《行政管理學》
㈧ 股票與債券的異同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 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 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 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8)地方公共團體擴展閱讀: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㈨ 公共團體的介紹
公共團體編號是日本地方公共團體(都道府縣・市町村・特別區・行政區・一部事版務組合等)的權5-6位數編碼。又名JIS地名編號、地方自治體編號、都道府縣編號、市町村編號。
㈩ 公共部門有哪些
公共部門有:
1、政府:政府是以財政撥款為經費來源,免費或部分免費地向社會提供公共品和服務的單位的總稱。
2、公共企業:公共企業一般是指政府擁有的以提供公共服務為宗旨的企業,但也包括以提供公共服務為宗旨的部分非國有企業。
3、非營利性組織:非營利組織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組織,指盈利組織和政府組織之外的公益組織,是以執行公共事務為目的而成立的組織。
(10)地方公共團體擴展閱讀:
除了上面這三種,還有一些國際組織也是屬於公共部門。像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跨國界的組織,它們所從事的許多活動都有公共性,但它們的活動不屬於政府活動。因為政府行為一般以公共利益為服務目標,在階級社會里,它是以統治階級的利益為服務目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