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新聞
⑴ 關於環境污染的新聞、資料
環境污染及其後果
如前所講,環境污染是指由於對生態系統有害的物質進入環境後對生態系統造成的干擾和損害的現象,簡稱污染。具體來說就是,有害物質或有害
因子進入環境並在環境中發生擴散、遷移、轉化,並跟生態體統的諸要素發生作用,使生態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它生物的生存和
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例如,因化石燃料的燃燒,使大氣中的顆粒物和SO2濃度的增高,危及人和其他生物的身體健康,同時還會腐蝕材料,給人類社
會造成損失;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使水體質量惡化,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使水體失去原有的生態功能和使用價值。環境污染除了給生態系統造成直接的破壞和影響外,污染物的積累和遷移轉化還會引起多種衍生的環境效應,給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造成間接的危害,有時這種間接的環境效應的危害比當時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難消除。例如,溫室效應、酸雨、和臭氧層破壞就是由大氣污染衍生出的環境效應。這種由環境污染衍生的環境效應具有滯後性,往往在污染發生的當時不易被察覺或預料到,然而一旦發生就表示環境污染已經發展到相當嚴重的地步。當然,環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後果是使人類環境的質量下降,影響人類的生活質量、身體健康和生產活動。例如城市的空氣污染造成空氣污濁,人們的發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環境質量惡化,飲用水源的質量普遍下降,威脅人的身體健康,引起胎兒早產或畸形等等。嚴重的污染事件不僅帶來健康問題,也造成社會問題。隨著污染的加劇和人們環境意識的提高,由於污染引起的人群糾紛和沖突逐年增加。目前在全球范圍內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環境污染問題,具有全球影響的方面有大氣環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環境問題等。隨著經濟和貿易的全球化,環境污染也日益呈現國際化趨勢,近年來出現的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問題就是這方面的突出表現。
② 環境污染的原因總的來說,環境污染可以是人類活動的結果,也可以是自然活動的結果,或是這兩類活動共同作用的結果。如火山噴發,往大氣中排放大量的粉塵和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同樣也造成大氣環境的污染。但通常情況下,環境污染更多地是由人類活動,特別是社會經濟活動引起的。我們平常所指的就是這類源於人類活動的環境污染。人類活動之所以會造成環境污染,是因為人類跟其他生物有一個根本差別:人類除了進行自身的生產外,還進行更大規模的物質生產,而後者是其他所有生物都沒有的。由於這一點,人類活動的強度遠遠大於其他生物。例如,對生態系統中水的利用,其他生物僅取用滿足其生存要求的量,而人類對水的利用則不知道要比其他生物多多少倍,多到有的局部生態系統所有的水都不夠用。污染物的排放源稱為污染源。各種污染源的情況將在第四節講述。對環境污染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根據受污染的環境系統所屬類型或其中的主導要素,可分為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等;按污染源所處的社會領域,可分為工業污染、農業污染、交通污染等等;按照污染物的形態或性質,可分為廢氣污染,廢水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以及雜訊污染、輻射污染等。
③ 污染物在環境中的遷移轉化
污染物進入環境後,會發生遷移和轉化,並通過這種遷移和轉化與其他環境要素和物質發生化學的和物理的,或物理化學的作用。遷移是指污染物在環境中發生空間位置和范圍的變化,這種變化往往伴隨著污染物在環境中濃度的變化。污染物遷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物理遷移、化學遷和生物遷移。化學遷移一般都包含著物理遷移,而生物遷移又都包含著化學遷移和物理遷移。物理遷移就是污染物在環境中的機械運動,如隨水流、氣流的運動和擴散,在重力作用下的沉降等。化學遷移是指污染物經過化學過程發生的遷移,包括溶解、離解、氧化還原、水解、絡合、螯合、化學沉澱、生物降解等等。生物遷移是指污染物通過有機體的吸收、新陳代謝、生育、死亡等生理過程實現的遷移。有的污染物(如一些重金屬元素、有機氯等穩定的有機化合物)一旦被生物吸收,就很難排出生物體外,這些物質就會在生物體內積累,並通過食物鏈進一步富集,使得生物體中該污染物的含量達到物理環境的數百倍、數千倍甚至數百萬倍,這種現象叫做富集。污染物的轉化是指污染物在環境中經過物理、化學或生物的作用改變其存在形態或轉變為另外的不同物質的過程。污染物的轉化必然伴隨著它的遷移。污染物的轉化可分為物理轉化、化學轉化和生物化學轉化。物理轉化包括污染物的相變、滲透、吸附、放射性衰變等。化學轉化則以光化學反應、氧化還原反應及水解反應和絡合反應最為常見。生物化學轉化就是代謝反應污染物的遷移轉化受其本身的物理化學性質和它所處的環境條件的影響,其遷移的速率、范圍和轉化的快慢、產物以及遷移轉化的主導形式等都會變化
⑵ 中國近幾年的重大水污染事件有哪些
2012年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
2013年江蘇鎮江水污染事件
2014年山西苯胺泄漏事故的排污渠匯入濁漳河
2014年山西河流污染,排污渠彌漫刺鼻氣味
2015年湖北宜昌河流污染
2015年台州:河流氨氮已經嚴重超標
2016年漢中市2噸柴油流入玉帶河
2016年湖南省部分河流污染物超標
2017年江蘇靖江水污染事件
2017年漢江武漢段水質氨氮超標
⑶ 關於環境污染的新聞資料
環境污染及其後果
如前所講,環境污染是指由於對生態系統有害的物質進入環境後對生態系統造成的干擾和損害的現象,簡稱污染。具體來說就是,有害物質或有害
因子進入環境並在環境中發生擴散、遷移、轉化,並跟生態體統的諸要素發生作用,使生態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它生物的生存和
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例如,因化石燃料的燃燒,使大氣中的顆粒物和SO2濃度的增高,危及人和其他生物的身體健康,同時還會腐蝕材料,給人類社
會造成損失;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使水體質量惡化,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使水體失去原有的生態功能和使用價值。環境污染除了給生態系統造成直接的破壞和影響外,污染物的積累和遷移轉化還會引起多種衍生的環境效應,給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造成間接的危害,有時這種間接的環境效應的危害比當時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難消除。例如,溫室效應、酸雨、和臭氧層破壞就是由大氣污染衍生出的環境效應。這種由環境污染衍生的環境效應具有滯後性,往往在污染發生的當時不易被察覺或預料到,然而一旦發生就表示環境污染已經發展到相當嚴重的地步。當然,環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後果是使人類環境的質量下降,影響人類的生活質量、身體健康和生產活動。例如城市的空氣污染造成空氣污濁,人們的發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環境質量惡化,飲用水源的質量普遍下降,威脅人的身體健康,引起胎兒早產或畸形等等。嚴重的污染事件不僅帶來健康問題,也造成社會問題。隨著污染的加劇和人們環境意識的提高,由於污染引起的人群糾紛和沖突逐年增加。目前在全球范圍內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環境污染問題,具有全球影響的方面有大氣環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環境問題等。隨著經濟和貿易的全球化,環境污染也日益呈現國際化趨勢,近年來出現的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問題就是這方面的突出表現。
② 環境污染的原因總的來說,環境污染可以是人類活動的結果,也可以是自然活動的結果,或是這兩類活動共同作用的結果。如火山噴發,往大氣中排放大量的粉塵和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同樣也造成大氣環境的污染。但通常情況下,環境污染更多地是由人類活動,特別是社會經濟活動引起的。我們平常所指的就是這類源於人類活動的環境污染。人類活動之所以會造成環境污染,是因為人類跟其他生物有一個根本差別:人類除了進行自身的生產外,還進行更大規模的物質生產,而後者是其他所有生物都沒有的。由於這一點,人類活動的強度遠遠大於其他生物。例如,對生態系統中水的利用,其他生物僅取用滿足其生存要求的量,而人類對水的利用則不知道要比其他生物多多少倍,多到有的局部生態系統所有的水都不夠用。污染物的排放源稱為污染源。各種污染源的情況將在第四節講述。對環境污染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根據受污染的環境系統所屬類型或其中的主導要素,可分為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等;按污染源所處的社會領域,可分為工業污染、農業污染、交通污染等等;按照污染物的形態或性質,可分為廢氣污染,廢水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以及雜訊污染、輻射污染等。
③ 污染物在環境中的遷移轉化
污染物進入環境後,會發生遷移和轉化,並通過這種遷移和轉化與其他環境要素和物質發生化學的和物理的,或物理化學的作用。遷移是指污染物在環境中發生空間位置和范圍的變化,這種變化往往伴隨著污染物在環境中濃度的變化。污染物遷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物理遷移、化學遷和生物遷移。化學遷移一般都包含著物理遷移,而生物遷移又都包含著化學遷移和物理遷移。物理遷移就是污染物在環境中的機械運動,如隨水流、氣流的運動和擴散,在重力作用下的沉降等。化學遷移是指污染物經過化學過程發生的遷移,包括溶解、離解、氧化還原、水解、絡合、螯合、化學沉澱、生物降解等等。生物遷移是指污染物通過有機體的吸收、新陳代謝、生育、死亡等生理過程實現的遷移。有的污染物(如一些重金屬元素、有機氯等穩定的有機化合物)一旦被生物吸收,就很難排出生物體外,這些物質就會在生物體內積累,並通過食物鏈進一步富集,使得生物體中該污染物的含量達到物理環境的數百倍、數千倍甚至數百萬倍,這種現象叫做富集。污染物的轉化是指污染物在環境中經過物理、化學或生物的作用改變其存在形態或轉變為另外的不同物質的過程。污染物的轉化必然伴隨著它的遷移。污染物的轉化可分為物理轉化、化學轉化和生物化學轉化。物理轉化包括污染物的相變、滲透、吸附、放射性衰變等。化學轉化則以光化學反應、氧化還原反應及水解反應和絡合反應最為常見。生物化學轉化就是代謝反應污染物的遷移轉化受其本身的物理化學性質和它所處的環境條件的影響,其遷移的速率、范圍和轉化的快慢、產物以及遷移轉化的主導形式等都會變化
以上回答你滿意么?
⑷ 歷史上最嚴重的污染事件是什麼
紅色警報 > 人禍 > 被污染的海洋 >
被污染的海洋
歐洲發生環境史上最嚴重的海洋污染
就在人們為即將到來的新世紀興奮歡呼的時候,1999年12月12日,滿載2000噸重油的「埃里卡號」油船在布列斯特港以南70公里處海域沉沒,造成大量石油泄漏,嚴重污染了附近海域及沿岸一帶。使法國西海岸,至少大約有20萬只以上的海鳥已成為「埃里卡號」油船泄漏污染海洋的犧牲品,顯然,這場事故已經成為歐洲歷史上最嚴重的海洋石油污染事件。
歷史上最大一次海洋污染事件
歷史上最大一次海洋污染事件發生在1978年3月16日 夜,美國標准石油公司的超級油輪艾莫科.凱迪斯船舵失去控 制,隨之在法國布列塔尼海岸擱淺,這是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 次油輪溢油,也是損失最大的一次海岸擱淺航海污染事件。
價值1500萬美元的艾莫科油輪和2400萬美元的中東原油損失 在冰冷的海水中,溢出的原油形成一條寬18海里、長80海里 的海上油河,污染了130海里風景如畫的海岸。
6000名志願人員在法國軍隊配合下,從岸邊和港口海面 收集起25000噸原油。死於溢油污染的各種鳥類達10000隻。 還不得不把5000噸被原油嚴重沾污的牡蠣處理掉。法國政府 花費了9500萬美元補償溢油污染所造成了損失和清理溢油 所需的開支。布列塔尼地區居民的損失達3000萬美元。這次 海洋污染事件直接經濟損失達1億多美元。
世界上最嚴重的一次核污染事件
1986年4月26日,原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第四號反 應堆發生爆炸,起火,大量放射性物質外泄,成為有史以來最 嚴重的一次核污染。造成31人死亡,233人受到嚴重的放射 性損傷,附近13萬居民緊急疏散,損失慘重。據蘇聯官方公布 的數字,損失達35億美元,事故造成的潛在損失和間接損失 還難以計算,預計將有數千人受輻射致癌,事故產生的放射性 塵埃,隨風飄散,使歐洲許多國家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這一 重大事故不僅在歐洲,而且在整個世界引起強烈震動。事件發 生至今其後遺症並沒有消除。德國、瑞典、土耳其、南斯拉夫, 把不斷出現的畸形胎兒仍然歸罪於那場災難。有人認為,空氣 受到污染是產生怪嬰的主要原因,環境污染已經危及後代,這 是確信無疑的。如何防止有害有毒物質對人體健康和後代的 危害,這正是科學界面臨的一個大課題。
歷史上最嚴重的一次大氣污染
由於海灣戰爭,造成科威特200口油井燃起的黑煙遮天 蔽日,燃燒的大火持續時間之長令世人罕見,致使海灣及其周 邊地區環境污染十分嚴重。據報導,科威特下午兩點上街開車 要打亮前燈,居民出門得靠手電筒尋路,人們飽含著有害的二氧 化硫及碳氫化合物的污染。
據有關人士說,科威特油井燃燒3 個月到半年就能產生150萬噸煙塵,形成半個美國那麼大的 煙雲,使阿富汗、印度等國深受其害,濃煙蔽日,天空變暗,大 量煙塵將使印度大陸的氣溫下降好幾度。並且使該地區在雨 季到來之時不再下雨,從而對該地區幾個國家已經十分緊張 的糧食供應造成直接威脅,使到達地面的太陽能減少20%, 從而使該地區的氣溫下降4℃。並預言,油井燃燒所產生的煙 塵將使北半球一半地區的氣候受到破壞。美國威爾士的化學 工程師約翰·考克斯所作的估計更為悲觀,他說,濃重的煙雲 可能使海灣地區的白晝氣溫下降20℃之多。可見海灣戰爭所 造成的大氣污染在世界歷史上是最嚴重的。
據有關資料記載,1952年12月5-9日,倫敦發生了歷史上最嚴重的煙霧事件,造成的死亡人數達4000人
⑸ 近期相關環境方面的問題及新聞有關環境污染環境保護之類
《水污染防治法》未將任何一種超標情形列為例外情況和免責事由。2019年2月28日,生態環境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出權威回答:污水處理廠出水達標排放是《水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的法律責任;污水處理廠作為專業機構,在建廠之前就應調查評估污水來源,通過市場作用體現各方責任,減少問題產生,保證達標排放責任。
因而,當事人不能以進水水質問題為借口,超標排放,更不能因此而成為逃避行政處罰的正當理由。
污水處理廠應承擔哪些處罰?
《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本案當事人是慣犯,此次長期嚴重超標且拒不改正,應當加重處罰。
監管存在漏洞。《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環保部門發現重點排污單位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傳輸數據異常,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本案當事人在出現問題後,及時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了匯報,卻未見政府有所作為,任由事態發展。
《孟州市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項目特許經營協議》系與第三方的合同行為,與行政處罰屬不同法律關系,無約束力;但政府部門有義務維護和保障污水處理廠權利,監管上游企業進水符合規定標准;進水企業也要履行協議,自行監管濃度,達「標」進水。
被罰者是否有追償權利?
目前,本案已進入行政復議階段。
可否轉嫁?行政處罰是有處罰權的行政部門針對具體行政行為相對人特定違法行為而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法律關系不同於合同約定的追償民事法律關系,因此行政處罰由特定人承擔、不可轉嫁,否則就脫離了處罰真正目的。目前,法律也沒有規定行政處罰的追償權。行政處罰不可轉嫁,但在沒有實質違法的情況下,處罰的罰款是可以追償的。
可獲賠償?《行政處罰法》第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本案中,行政機關違法在先,既缺少自己監管作為,又缺失報告後的管理作為,沒有及時處罰和糾正上游企業,給當事人造成了處理成本、系統癱瘓、受到懲罰和信用名譽的損害。
怎麼追責?本案中,上游企業雖未被處罰,但污水處理廠是因其違法被處罰,有理由由其民事賠償責任。《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因水污染受到損害的當事人,如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權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賠償損失;水污染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如何界定?本案的《特許經營協議》就是污水處理企業與進水企業之間的合同。「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損失強調的是與違約的因果關系,並不排除將行政處罰導致的利益納入損失的范圍,相對人受到行政處罰,應當可以作為違約損失向違約方追償。
可代為治理嗎?以《水污染防治法》為例,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分別從污水治理、污泥處置、船舶水污染、事故水污染方面規定,逾期、未按要求或者不具備能力採取治理措施的,監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污水處理廠處理其他企業產生的污水,雖不是代為治理,但其具有一致性:上游企業怠於處理,下游集中處理且要收取費用。
本案當事人污水處理廠在處理能力范圍內履行了污水處理義務,出水濃度超標非自身原因造成。真實違法對象是超標進水企業及其他單位。處罰責任不能轉移,但不應由污水處理廠全部承擔,罰款追償具有實質基礎法律規定依據。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本案被處罰者追償的權利,取決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即污水處理廠在行為上有無實質違法。有證據證明積極履行義務的,被處罰的罰款可以追償。否則,既違背公序良俗精神追求,也與上述法律規定要求不符,難以起到以法律法規規范教育公民遵紀守法的目的。本案當事人能且必須追償。
作者單位:河南省靈寶市生態環境局
■案情介紹
最近,河南省焦作生態環境局擬對孟州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行政處罰罰款4880萬元,這家公司不服,向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提起行政復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孟州市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是該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負責處理其產業聚集區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出水一級A標准。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該公司存在廢水超標排放、污泥處置不當、不配合環保檢查和運行經費保障不到位等問題,幾乎每年都受到1-2次處罰。
2月13日,采樣監測發現,該公司總排口總磷(TP)1.42mg/L、總氮(TN)23.4mg/L,超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表1規定一級A標准(TP≦0.5mg/L,TN≦15mg/L)。4月3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80萬元。
3月25日,復查發現:總排口總磷2.37mg/L、總氮25.2mg/L,隨即責令改正,實施按日連續處罰。4月28日,再次復查:正在運營,總排口氨氮23.8mg/L、總磷2.68mg/L、總氮30.5mg/L,濃度更高且新增一超標污染物,再次實施按日連續處罰。第一次計27日,罰款2160萬元;第二次計34日,罰款計2720萬元,總計罰款4880萬元。
■不服理由
1.該公司陳述,出水超標系進水水量超負荷、水質超標准所致,各指標均超出設計負荷,導致系統癱瘓。
2.該公司申辯,受到進水沖擊時,堅持正常運轉,並連續向孟州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及孟州市生態環境局匯報水量、水質及影響情況,但未有明顯改觀。
3.該公司抗辯,其與上游進水企業簽訂的《孟州市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水質不合格的處理」明確:「運營期間,遇以下進水水質不符合標準的原因導致污水處理廠不能正常運行時,經公司盡力採取措施,造成出水水質仍不達標;乙方不承擔責任,且不影響乙方按照協議約定收取污水處理服務費。」
⑹ 污染環境新聞
環境污染及其後果
如前所講,環境污染是指由於對生態系統有害的物質進入環境後對生態系統造成的干擾和損害的現象,簡稱污染。具體來說就是,有害物質或有害
因子進入環境並在環境中發生擴散、遷移、轉化,並跟生態體統的諸要素發生作用,使生態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它生物的生存和
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例如,因化石燃料的燃燒,使大氣中的顆粒物和SO2濃度的增高,危及人和其他生物的身體健康,同時還會腐蝕材料,給人類社
會造成損失;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使水體質量惡化,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使水體失去原有的生態功能和使用價值。環境污染除了給生態系統造成直接的破壞和影響外,污染物的積累和遷移轉化還會引起多種衍生的環境效應,給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造成間接的危害,有時這種間接的環境效應的危害比當時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難消除。例如,溫室效應、酸雨、和臭氧層破壞就是由大氣污染衍生出的環境效應。這種由環境污染衍生的環境效應具有滯後性,往往在污染發生的當時不易被察覺或預料到,然而一旦發生就表示環境污染已經發展到相當嚴重的地步。當然,環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後果是使人類環境的質量下降,影響人類的生活質量、身體健康和生產活動。例如城市的空氣污染造成空氣污濁,人們的發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環境質量惡化,飲用水源的質量普遍下降,威脅人的身體健康,引起胎兒早產或畸形等等。嚴重的污染事件不僅帶來健康問題,也造成社會問題。隨著污染的加劇和人們環境意識的提高,由於污染引起的人群糾紛和沖突逐年增加。目前在全球范圍內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環境污染問題,具有全球影響的方面有大氣環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環境問題等。隨著經濟和貿易的全球化,環境污染也日益呈現國際化趨勢,近年來出現的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問題就是這方面的突出表現。
② 環境污染的原因總的來說,環境污染可以是人類活動的結果,也可以是自然活動的結果,或是這兩類活動共同作用的結果。如火山噴發,往大氣中排放大量的粉塵和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同樣也造成大氣環境的污染。但通常情況下,環境污染更多地是由人類活動,特別是社會經濟活動引起的。我們平常所指的就是這類源於人類活動的環境污染。人類活動之所以會造成環境污染,是因為人類跟其他生物有一個根本差別:人類除了進行自身的生產外,還進行更大規模的物質生產,而後者是其他所有生物都沒有的。由於這一點,人類活動的強度遠遠大於其他生物。例如,對生態系統中水的利用,其他生物僅取用滿足其生存要求的量,而人類對水的利用則不知道要比其他生物多多少倍,多到有的局部生態系統所有的水都不夠用。污染物的排放源稱為污染源。各種污染源的情況將在第四節講述。對環境污染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根據受污染的環境系統所屬類型或其中的主導要素,可分為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等;按污染源所處的社會領域,可分為工業污染、農業污染、交通污染等等;按照污染物的形態或性質,可分為廢氣污染,廢水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以及雜訊污染、輻射污染等。
③ 污染物在環境中的遷移轉化
污染物進入環境後,會發生遷移和轉化,並通過這種遷移和轉化與其他環境要素和物質發生化學的和物理的,或物理化學的作用。遷移是指污染物在環境中發生空間位置和范圍的變化,這種變化往往伴隨著污染物在環境中濃度的變化。污染物遷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物理遷移、化學遷和生物遷移。化學遷移一般都包含著物理遷移,而生物遷移又都包含著化學遷移和物理遷移。物理遷移就是污染物在環境中的機械運動,如隨水流、氣流的運動和擴散,在重力作用下的沉降等。化學遷移是指污染物經過化學過程發生的遷移,包括溶解、離解、氧化還原、水解、絡合、螯合、化學沉澱、生物降解等等。生物遷移是指污染物通過有機體的吸收、新陳代謝、生育、死亡等生理過程實現的遷移。有的污染物(如一些重金屬元素、有機氯等穩定的有機化合物)一旦被生物吸收,就很難排出生物體外,這些物質就會在生物體內積累,並通過食物鏈進一步富集,使得生物體中該污染物的含量達到物理環境的數百倍、數千倍甚至數百萬倍,這種現象叫做富集。污染物的轉化是指污染物在環境中經過物理、化學或生物的作用改變其存在形態或轉變為另外的不同物質的過程。污染物的轉化必然伴隨著它的遷移。污染物的轉化可分為物理轉化、化學轉化和生物化學轉化。物理轉化包括污染物的相變、滲透、吸附、放射性衰變等。化學轉化則以光化學反應、氧化還原反應及水解反應和絡合反應最為常見。生物化學轉化就是代謝反應污染物的遷移轉化受其本身的物理化學性質和它所處的環境條件的影響,其遷移的速率、范圍和轉化的快慢、產物以及遷移轉化的主導形式等都會變化
⑺ 國內外環境污染事件
牡丹江市突發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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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牡丹江市境內水體污染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水體污染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護水生態環境不受污染,減少國家和人民群眾的財產損失,減小由突發水體污染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製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工作的出發點,依靠各級領導、專家,廣泛組織和動員人民群眾參與,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主觀能動性,從容應對突發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水體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身體健康的損害。
(2)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強化預防措施,盡可能的減少、降低和避免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對發生的水體環境污染事件,要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或力爭消除。做到污染事件前有預防,污染事件中有應急處置,污染事件後有總結經驗教訓,並提出安全建議。
(3)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管理的原則。牡丹江市境內突發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統一協調公安、衛生、水利、建設、農業等部門。必要時,由市政府直接領導、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的類別及危害程度,實施不同級別應急預案,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
(4)堅持整合資源,信息共享的原則。各所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對本轄區發生的水體環境污染事件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員、裝備、資金儲備,提高反應能力;建立各級、各地區環境保護部門間信息交換網路,保證信息傳遞快速、通暢,並保持與公安、衛生、水利、建設、農業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
(5)堅持依靠科學、反映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加強對水體環境污染的科學防治研究,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科學技術水平,及時、果斷地處置突發水體環境污染事件。
(6)堅持團結協作、公眾參與的原則。保持與公安、衛生、水利、建設、農業等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發揚良好的分工協作精神。加大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救援知識宣傳和普及力度,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及參與意識。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黑龍江省環境保護條例》、《黑龍江省工業污染防治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關於切實加強重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故和突發事件報告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牡丹江境內和涉及的跨市界、省界的各種水體功能的江、河、湖、庫等地表水體及地下水體發生的突發污染事件。
1.5事件分級
根據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的類別及危害程度,水體環境污染事件劃分為一般水體環境污染事件、重大水體環境污染事件和特大水體環境污染事件。
1.5.1一般水體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員重傷5人以下(含5人)。
(2)區域水環境中出現動植物中毒或致死現象。
(3)區域環境生態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
1.5.2重大水體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員死亡5人以下或重傷5人以上、10人以下。
(2)區域水環境一定面積動植物中毒或致死。
(3)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態環境嚴重破壞。
1.5.3特大水體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員死亡5人以上或重傷10人以上。
(2)區域水環境發生大面積動植物中毒或致死。
(3)區域生態功能完全喪失或瀕危物種生態環境完全破壞。
(4)造成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第2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2.1領導機構與職責
發生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時,成立牡丹江市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作為全市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領導、決策機構,人員組成如下:
總指揮:市政府主管副市長
副指揮:市環保局局長、市水務局局長
成員: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及相關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的領導和協調指導工作;負責指導應急監測和監督,組織應急支援;負責及時向市政府、省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匯報事件情況;負責審查關於水體環境污染事件及應急情況的通報或通告。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應急指揮部的執行機構,設在市環保局,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開展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人員的培訓,制定應急處置演練計劃及組織演練,檢查、落實應急器材和裝備;負責了解掌握本地方水體環境污染源規模及分布情況,以及有關情況,建立安全預警系統和應急資料庫,開發研製應急管理系統;負責接收上級部門水體環境污染應急處置命令、指示及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的有關通報,接收下級環保部門、事件責任單位和社會各界的水體環境污染事件報告;負責綜合協調各有關應急單位的行動,傳達應急指揮部的指令,通報有關單位應急工作情況,指導下級部門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記錄應急處置過程,評估應急行動結果,編制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應急預案建議;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的各種保障。
2.2工作組職責
2.2.1現場處置小組
現場處置小組是突發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現場應急指揮和處置機構。主要職責:負責事發現場的救援和應急監測的指揮與協調工作;經應急指揮部授權,代行應急指揮部的部分職責。
2.1.2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
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由市直相關管理部門專業管理人員、直屬及有關單位污染治理、環境監測、公共衛生、醫療、水利、農業、漁業、城建、公安等行業專家組成。主要職責:負責指導應急預案的編制、修改和完善;掌握本地區水體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國內外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負責對突發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估計,為應急指揮部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負責指導各應急分隊進行應急處置;負責應急工作結果以及事件的中長期影響的評估分析工作。
2.3應急處置的輔助機構與職責
2.3.1物資保障機構。由市財政局和經委組成,負責保證必要的經費支持,確保突發事件處理與處置所需的裝備、器材等物資經費,並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保證物價穩定。
2.3.2交通運輸保障機構。由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組成,負責應急處理與處置過程中交通和運輸的管理,控制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出危險區域;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巡邏,保證事件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確認人員傷亡情況;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污染調查,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人員疏散的運送,做好污染區域的交通管理工作。
2.3.3工程搶險機構。由市、縣各級環保部門及所屬的相關監察、監測、科研等技術單位組成,負責在現有的檢驗、鑒定、監測、污染治理等技術力量和裝備的基礎上,增強污染檢驗、鑒定、監測設備的配備,特別要配備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和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時能有效防止進一步污染和擴散。
2.3.4醫療救護與防疫機構。由市衛生和防疫部門組成,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和搶救受傷人員,指導現場救護工作及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工作;負責貯備重點急救葯物。
2.4應急處置後的重建或恢復機構與職責
2.4.1善後處置機構。由市環保部門各技術部門組成,負責協同有關部門處理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或由市環保局指定的專門處置單位處置;向應急指揮部提出人員安置、補償、災後重建等處理建議,報市政府,由市政府責成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處理。
2.4.2社會救助機構。由市民政局負責,做好國內團體和個人捐助、應急處置的經費、物資管理使用和救濟物資發放等工作。
2.4.3保險機構。由應急指揮部和保險機構組成,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政府,由市政府責成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
第3章預防預警機制
3.1建立預防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體系
(1)全面掌握重要水體水質狀況。各縣(市)環保部門應對本轄區內重要江、河、湖、庫等地表水和縣(市)集中飲用水源地、重點地下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常規監測。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和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確定常規監測斷面的布設、監測項目與監測頻次,報告監測數據結果,按照國家和省、市環境監測和數據傳輸、報送的技術規范執行。牡丹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是全市各類水體水質監測的技術中心、數據中心,負責對水體水質監測數據和結果進行匯總、分析、評價,並定期將水質監測情況按規定報送市環保局。發現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市環保局報告,並初步分析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
(2)全面掌握污染源排放情況。各縣(市)環保部門應對本轄區內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污水排放情況進行調查,對污水排放口進行定期監測。根據企業和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徵,掌握企業和單位常規污染物的特徵及排放情況。對排污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監督管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監控排污企業和單位廢水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3)建立暢通的資料庫。要在所屬環境監測站和信息中心建立市和各縣(市、區)重要水體水質狀況監測數據信息庫,建立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情況的數據信息庫,並建立管理檔案。
(4)各縣(市)環保部門應會同交通部門對本轄區內經過或穿越重要水體的公路、城市道路、橋梁進行調查,對事件易發路段、敏感路段進行登記建檔,對經過這些路段的化學物質運輸實行申報審批制度。
3.2預防預警行動
(1)根據可能向水體排放的污染物的種類和特性,配齊相應的監測儀器、設施和分析監測試劑及數據分析系統,明確和研究相應的水質監測方法,加強水體污染的環境監測。
(2)市環保部門應對國內環境信息、污染和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綜合分析,進行污染風險分析與分級和污染環境風險評估,研究污染處置的實用技術。
(3)市環保部門應組織專家對轄區內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工藝技術和處理設施進行技術論證和評價,在建設、運行階段定期對處理設施進行事故風險評估,提出杜絕廢水排放的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並進行驗收和日常運行的監督檢查、管理,確保各項機制正常啟動和有效運行。
(4)建立信息交流網路平台。與各有關單位的應急處置的管理系統保持信息及時快速傳遞。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普及突發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防護知識,實現水體環境污染24小時有效的報警系統。
3.3建立預防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全市和各縣(市、區)的水體環境污染預警支持系統,主要包括快速預警監控系統、技術支持系統、預警服務系統、暢通有效的預警報警系統。市和各縣(市)環保局均應設立水體環境污染事件報警電話,保持每天24小時暢通。市環保局水體環境污染事件報警電話是:12369。
第4章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並傳達應急指揮部的命令,按應急處置程序通知應急現場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攜帶儀器、設備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調查、核實、監測分析,對事件的類型、級別、性質做出恰當的認定,提出控制措施。跨行政區域的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情況復雜且有爭議的水體環境污染事件、認為需要上級處置的水體環境污染事件,報請由上一級應急處置機構處置。緊急情況下,上級應急處置機構可指定下級應急處置機構緊急處置。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各種常規信息、現場信息、監測數據及結果、專家分析評估意見、控制處置措施及意見、污染控制效果及結果等各種信息經現場指揮部審查後,由專門信息報送組以電話、傳真等手段以快報方式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設立信息分析組進行信息分析、綜合,歸納整理後,形成文字材料,報應急指揮部領導。應急指揮部及時將有關信息報告市政府,通報相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應急指揮部的總體工作部署、處理安排意見和指令,由專門工作組人員迅速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向現場指揮部傳達。
4.3基本響應程序
4.3.1應急響應程序
(1)值班人員接到地方環保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水體環境污染應急報告後,記錄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的有關情況(包括事發時間、地點,污染區域及影響、損失的初步情況,可能的污染原因等)。同時,立即向應急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的領導報告。
(2)責成事發地縣(市)環保部門在2小時內組織有關專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裝備,進入事件現場實施調查、評估,初步判斷事件等級。應急指揮部根據報告的有關情況,調派專家到達現場做進一步評估,確屬水體環境污染事件,上報市應急委,啟動本預案。
(3)應急指揮部實施指揮,緊急調集和徵集相關人員、物質、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備、裝備、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指揮監測中心站進行應急監測,組織各有關方面的力量進行應急支援,做好正確的輿論導向工作。
(4)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地的縣(市)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啟動當地水體環境污染應急處置預案,成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事件救援現場指揮部,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5)市環保局在實施應急工作的同時,要及時將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情況、採取的處置措施及效果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4.3.2擴大應急
在事件難以控制或有擴大和發展的趨勢時,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外援力量要統一聽從應急指揮部的指揮,配合有關部門、人員做好密切協同的應急處置工作。
4.4指揮協調程序
應急指揮部按照相應的職責和許可權進行工作,實施指揮;制訂決策機制、報告、請示等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設立信息分析、專家咨詢、損失評估等相應專門工作小組。環保和各相關部門的各專業應急機構、應急中心、現場指揮部按各自的職責進行應急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現場指揮以屬地化為主。
4.5新聞發布
慎重做好水體環境污染事件的新聞報道、宣傳和公眾溝通工作,統一報道口徑和報道意見,正確引導輿論,避免產生混亂和誤解。在市委宣傳部的指導下,應急指揮部制定新聞發布的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發布時機、方式、途徑等。新聞發布前,報市委宣傳部審定。
4.6應急處置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條件:(1)水體環境污染事件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2)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和事發水體及下游水體污染物指標已降到規定限值之內;(3)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被徹底消除,且無繼續發生可能;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工作的必要;(4)已採取並繼續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水體環境污染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後果趨於合理且盡量降到最低的水平。
第5章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由環保部門的技術單位和專業人員處置,或由環保部門指定的專門處置單位處置;人員安置、補償、災後重建等工作由應急指揮部根據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合理建議,報市政府,由市政府責有關部門協調處理。
5.2社會救助
對社會、國外機構和個人所捐贈的救助資金要妥善管理,設立專門的資金帳戶,專款專用,由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提出使用建議,報市政府,由市政府決定。
5.3保險
各保險公司要深入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線,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最大限度地進行理賠,應急指揮部如有異議,可提出建議,報市政府,由市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協調處理。
5.4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意見
應急指揮部應在應急工作結束一周內對應急過程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組織撰寫應急總結報告和突發事件調查報告。15日內上報市政府,同時由市環保局上報國家環保總局、省環保局。
(1)應急評價依據。依據應急過程記錄、現場處置組及各應急機構的總結報告、其他應急情況、應急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公眾的反映等方面進行評價。
(2)突發事件調查報告。主要包括:突發事件起止時間及地點;參與處置人員構成情況;突發事件情況及起因、事件等級和開展的應急工作,採取的應急措施及處置效果,應急工作總體完成情況;應急措施是否得當,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要求;出動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的影響及其他情況和結論。
(3)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對事發地繼續實施必要的環境跟蹤監測與監督的措施和安排;根據本次應急實戰經驗,修訂應急預案;指導各應急機構補充、更新裝備,提出進一步加強人員培訓的意見;避免類似污染事件再次發生的防範措施。
第6章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全市各級環保部門要在機關或信息中心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應急通訊、信息傳輸、應急指揮系統,建立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建立系統維護和信息採集制度,確保應急預案啟動時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處置工作組間的聯絡、信息暢通。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及所屬和相關監察、監測、科研等技術單位,要在現有檢驗、鑒定、監測、污染治理等技術力量和裝備的基礎上,增加和加強污染檢驗、鑒定、監測設備的配備,特別要配備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時能有效防止進一步污染和擴散。
6.3應急隊伍保障
全市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環境監察、監測隊伍的建設,加強應急業務、技術的培訓,提高人員應對污染事件的素質和能力。市環境監察支隊和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要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保應急知識和技術,充分掌握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對縣(市)級環境監察、監測隊伍和大中型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技術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術的培訓,形成由市、縣(市)和相關企業組成的應急網路,保證突發污染事件後,能迅速進入應急狀態,迅速參與並完成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4交通運輸保障
市環境監察支隊和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要配備應急處置、應急監測車和專用應急交通工具。應急期間,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和單位的所有車輛要保證隨時服從應急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的徵用和調動。各應急相關單位也必須要保證應急期間的交通運輸工具。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按預案組織實施。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按預案組織實施。
6.7物資保障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做好污染事件應急的必要、相關物資儲備。制訂應急期間急需物資的申請、采購、管理制度。
6.8資金保障
向市政府申請專項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專項使用。
6.9社會動員保障
由應急指揮部提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和救援工作的建議,報市政府決定,由市政府下達指示,開展協調工作。應急指揮部做好各社會力量參與應急和救援工作的現場協調、聯系工作。
6.10技術儲備與保障
建立並適時補充更新水體環境污染應急專家庫;建立重要水體水質狀況、監測方法、監測數據、主要污染物污染防護和應急處置、重點排放源排污情況和特徵的數據、信息庫;加強應急監測、應急處置、風險評估、風險管理的能力建設,培養專業技術隊伍,提高科技研發能力。
第7章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公眾宣傳教育
最大限度地公布突發水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信息,接警電話和部門,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公眾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7.2培訓
聘請國家和省、市有關管理人員和專家,定期對應急管理人員、救援人員、技術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業務的培訓。
7.3演習
選擇市內不同的重要水體或主要地區,每年組織1次應急突發事件全過程的演習。
第8章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修訂,每兩年修訂一次,經市應急委審批,報市應急辦備案。應急實施程序的修改根據執行情況和人員變動情況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審批。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負傷和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經濟補償和追認烈士。對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據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牡丹江市環保局制定,並負責解釋。
8.4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望採納。
⑻ 湖北武漢水污染事件的相關新聞
武漢水污染考驗自來水安全
2012被很多人戲稱為「世界末日」。在「世界末日」年剛剛過去的兩個月里國內水污染事件像中了流感病毒一樣接二連三的發生。在一次次「犯了改,改了犯」之後人們不禁要問「水污染的末日何時到來?」
事件:武漢自來水流出農葯味
在廣西水污染之後,「江城」武漢的飲用水安全受到了質疑。
「我住在武泰閘豐收小區,這兩天感覺自來水有點怪味,今天氣味特別濃,像是一股淤泥味。」朱女士向當地媒體反映了水質異常的狀況。因為以前自來水也有過類似問題,起初她並沒有在意,以為過一會兒就好了,沒想到昨天氣味更濃了。家住丁字橋的高先生也反映,早上就聞到自來水有點怪味,喝到嘴裡感覺是苦的。
據了解,市水務局、環保局等相關部門還在對異味原因做進一步調查。
評論:水污染2012,你快些到吧
相對於世界末日,我相信大家很希望「水污染2012」快些到來。黑臭缺氧為代表的第一代水污染,重金屬、有毒化學品為代表的第二代水污染,營養元素超量為代表的第三代水污染,在中國同時出現。除了給鄉村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更令人憂心的是,水污染已經直接危害到農村群眾的生命健康。
國家疾控中心曾對淮河流域癌症高發地進行全面普查,最終結論顯示:一、淮河流域沿河、近水區域癌症高發;二、癌症高發與劣Ⅴ類淮河水密切相關。
淮河流域之外,多個地方都先後出現了大大小小的「癌症村」,只有新疆、西藏等少數不發達地區「榜上無名」。
中國衛生部官方網站發布的第三次中國居民死亡原因抽樣調查報告顯示:癌症已成為中國農村居民最主要死因之一,與環境、生活方式有關的肺癌、肝癌、結直腸癌、乳腺癌、膀胱癌死亡率及其構成呈明顯上升趨勢,其中肺癌和乳腺癌上升幅度最大,過去30年分別上升了465%和96%。
2010年5月31日,環保部發布了最新一期《中國環境狀況公報》,報告稱:全國地表水污染依然較重。
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遼河七大水系均受到污染。全國203條河流408個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中,Ⅰ~Ⅲ類、Ⅳ~Ⅴ類和劣Ⅴ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57.3%、24.3%和18.4%。主要污染指標為高錳酸鹽指數、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
在26個國控重點湖泊(水庫)中,滿足Ⅱ類水質的只有1個,Ⅲ類的5個,Ⅳ類的6個,Ⅴ類的5個,劣Ⅴ類的9個,佔到了湖泊總數的34.6%。
2010年,水利部發布的《中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實踐與探索》的報告顯示:由於飲用水水源地污染問題日趨嚴重,全國仍有超過1億的農村人口喝不上干凈水。
在地表水被污染之後,地方政府和農民們開始不斷抽取地下水,水井越打越深,鮑邱河流域多個行政村原來自打的幾十米深的水井如今已經完全報廢,村民們的飲用水來自300米深的地下。
《中國地下水科學的機遇與挑戰》一書是研究國內地下水狀況的權威著作,它由12位國內外知名地下水專家組成的「中國地下水科學戰略研究小組」歷經近三年時間調研完成。該書介紹,在過去幾十年內,為滿足不斷增加的用水需求,中國的地下水開采量正以每年25億立方米的速度遞增。
2010年7月,在2010國際地下水論壇上,與會專家就已發出警告:一些地區地下水儲存量正以驚人的速度減少,許多地區地下水還遭到嚴重污染。在會上發言的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水文學者弗蘭克·施瓦茨說:「水危機並不只在中國存在,但中國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問題都更為嚴峻。」
由於地下水佔到全國水資源總量的1/3,全國有近70%的人口飲用地下水,因此地下水是重要的飲用水水源,但水體污染正加劇中國的地下水危機。
「十二五」期間,環境優先的原則有望落到實處,「十二五」規劃綱要首次以「綠色發展」為主題,專篇論述「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明確提出:面對日趨強化的資源環境約束,必須增強危機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同時,綠色指標的比重上升,不包括人口指標,資源環境指標由「十一五」規劃的7個提高到「十二五」規劃的8個,占總數比重由27.2%提高至33.3%。
發展理念轉換之外,治污理念、機制的創新是水污染治理的另一個現實課題。
由於水的流動性,在水污染方面上下游之間往往很難形成默契,即使百里之長的鮑邱河,在治理中都面臨這樣的難題。
因此,如何打破這種「楚河漢界」的困境,消除行政區域之間的壁壘限制,加強不同地區之間的協作,提高水污染的治理成效,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盡管這一問題多年來一直在討論,但實踐中始終難見實質性的進展。
⑼ 發一個真實重度污染環境的事實新聞需要怎麼做
首先發布這樣的新聞,最好視頻和圖片都擁有,另外還需要配套相應的文字材料。
最重要的是對產生環境污染的源頭也要有所報道,你需要把整個事情的前因後果全部都說清楚。
只有這樣子發布的新聞才會更加有吸引力,也才能引起社會的反響。
⑽ 空氣污染嚴重,水暴露在空氣中,會不會也被污染了為什麼新聞不報道
相比較空氣進入水中的雜質,自來水在水管中被重金屬污染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