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的根據在什麼
⑴ 什麼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條件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可以用16個字來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法可依就是制定出完備的法律,使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就是法律制定出來後,必須遵守和執行。執法必嚴就是嚴格執法,它要求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行使國家行政執法權和司法權。違法必究就是對一切違法犯罪行為都要遵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給予懲處。
⑵ 什麼是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內人意志、主張容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資料拓展:
1、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做主根本保證。
2、2014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10月28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發布。
3、全國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應該由法律調整的都要實現法制化,都要依法治理:這一方針應成為執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廣大公民的共同行為准則。(參考資料----人民網)
⑶ 依法治國的科學內涵是什麼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依法治國的科學內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這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具有三個方面的含義:
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國憲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現實生活中,有的習慣於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對不同身份的人給予差別待遇。這種思想和做法實際上是封建等級觀念的殘余。
其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憲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體現,反映了人民的意志。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將自己凌駕於黨、國家和人民之上。那種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別人,不管自己,將自己視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從根本上背離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第三,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受到追究。我國憲法第五條明確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違法者必須受到追究是法律尊嚴的重要體現,也是法律權威的重要保障。在一個社會中,如果有人違了法卻能逍遙法外,那麼,法律在社會公眾心目中就不可能樹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二)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確立法律是人們生活基本行為准則的觀念。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社會規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范等等,都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一定的規范和約束作用。但是,必須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范和約束作用的准則。整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必須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范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准則。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首先維護憲法權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權威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權威首先要維護憲法權威。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努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任何法律、法規、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觸,地方性法規不得同全國性法律相抵觸。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是法律權威的重要標志。當前,有的地方和部門從保護本地區、本部門的利益出發,制定和實施一些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法治原則的「土政策」、「土辦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對策」,不僅破壞了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也嚴重損害了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必須堅決反對和有效制止。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權威也要通過執法者的權威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權威與尊嚴。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只要有理怎麼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權威;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權威。
(三)嚴格依法辦事
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重要標志。對於一切國家機關特別是專門履行執法、司法職責的政法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以下四個方面的含義:
職權由法定。職權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則,也是嚴格執法的合法性基礎。職權法定原則要求,執法機關的權力必須來自法律具體而明確授予,執法機關必須在嚴格依據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內履行職責。
有權必有責。即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有權必有責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行使權力要對所引起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授予了權力,同時也就意味著賦予了責任;二是被法律賦予了權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政法幹警都必須堅決克服那種權力在我手,想用就用、想不用就不用、想怎麼用就怎麼用的錯誤觀念和做法,既要慎用手中權力,還要用好手中權力。
用權受監督。權力必須受到監督是一切法治社會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我國憲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了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要受到監督的原則。政法機關掌握著與公民人身、財產以及其他權利密切相關的執法大權,這種重要權力一旦被腐蝕濫用,將直接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政法機關的權力必須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行使,整個行使過程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和制約。
違法受追究。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權威與尊嚴的重要體現。在現實生活當中,對執法者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建立起對執法犯法者的嚴厲追究機制。只有執法者的違法行為都毫無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懲罰,才能給整個社會樹立依法辦事的良好示範。
⑷ 實行依法治國的根本依據是什麼
是憲法;因為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人民意志的體現,只有體現人民的意志,人民才能真正當家作主,如果不是以憲法為依據而以某些人或某人的意志為依據,那不是依法治國,而是依人治國或叫人治,是專治.
⑸ 依法治國是在什麼時候提出的
依法治國是在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從「法制」到「法治」,一字之變,制度體系向囊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動態體系轉變,意味著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我們正確處理改革與法治的關系,確保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我們建立權力清單、負面清單等制度,用法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我們修訂環境保護法、建立環保督察制度,用法治為美麗中國保駕護航……全面依法治國,不僅是制度文明的發展,更體現著「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治理智慧。
從治國理政的全局出發,更能深刻理解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判斷:「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
(5)依法治國的根據在什麼擴展閱讀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的部署,為貫徹落實全會精神,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要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
改革發展穩定,離不開法治護航;經濟社會發展,有賴於法治賦能;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衛。繼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就能讓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讓發展更有質量,讓治理更有水平,讓人民更有獲得感,確保黨和國家事業蓬勃發展。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
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⑹ 依法治國的重要依據是什麼重要的依據
憲法是抄依法治國最重要依據
黨的十襲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並對憲法作為根本法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要地位進行了闡述,對如何發揮憲法作用以及如何貫徹依憲治國的要求作出全面系統的制度安排,從完善憲法理論和加強憲法實施等角度提出了明確的目標要求。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的重要論述,核心思想是突出強調憲法作為根本法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基礎性地位和重要作用。依法治國與依憲治國的關系可以簡化為「法」與「憲」的關系。憲法是根本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於統帥地位,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基礎和首要內容。
⑺ 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本內涵有哪些
第一,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人民群眾。首先,這是由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決定的。社會主義國家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正如我國憲法所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國家的一切權力都屬於人民,治理國家的權力當然也屬於人民。其次,這也是由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決定的。社會主義民主本質上就是人民當家作主。既然是由人民當家作主,當然就只能由人民依法治國。再次,這還是由人民的地位所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成為了國家和社會的主人。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就表明了人民群眾在治理國家上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依法治國的客體是國家權力和公共事務。國家權力必須依法而治。依法治國必須體現為人民群眾的依法治權。公共事務則是一個統稱,在現代社會中,首要的公共事務就是國家事務,其次是經濟文化事業,再次是社會事務依法治國,在根本上就是要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第三,依法治國的根據是法律制度。依法治國的根據是法律制度,而不能是其他的任何事物。從法律制度的含義上講,依法治國,首先就是要依照憲法來治理國家。其次,還必須遵守和服從其他法律制度。法制是一個整體,如果其中的某一個方面或者某一個制度甚至某一個規范被違反,都將涉及整個法制的效力,都會損害整個法制和法治的權威。所以,我們說依法治國必須在嚴格遵守憲法的前提下,還應該遵守其他所有的法律。依法治國的根據是整個法律制度的總體而不是其中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
第四,依法治國的方式是多種而可行的。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人民,人民有權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來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對於人民治理國家的途徑和形式,必須予以足夠的法律保障,使人民能夠通過這些途徑和形式來實現自己的主體權力和權利。如果對於人民治理國家和社會的途徑和形式限制過多,就必然會限制人民民主,使人民民主形同虛設,人民依法治國的權力就會在實際上被取消。人民管理國家和社會的途徑和形式不僅是多種多樣的,而且還應當是切實可行的,這是由社會主義國家依法治國的本質所決定的。因為社會主義國家的依法治國在本質上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體現,是人民民主的要求。
第五,依法治國的目的在於實現人民民主。依法治國最終的目的在於實現人民民主。依法治國,就是要通過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在依法治國的歷程中,我們必須深刻理解人民民主才是法治的歸屬,才是依法治國的歸屬。依法治國在政治上的目標就在於實現人民民主。
⑻ 依法治國的實質是什麼
黨的十五大報告對依法治國的含義作了科學界定:「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二.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話來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一)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這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國的首要環節。有法可依是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需要法律調整的領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資依據和遵循。有法可依已不僅要求立各種各樣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會的需要和時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僅會給壞人提供為非作歹的機會,還會使好人無從依法行事。從內容上說,社會主義法至少要滿足下列幾個條件:(1)要做到真正反映和充分表達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2)要做到以「三個有利於」為根本標准,反映社會生活與時代發展的客觀需要。(3)要做到尊重和保護公民的各項人格尊嚴、人生自由、民主權利、政治自由、經濟權利和其他社會權利。總之,社會主義法在實質上應當實現人民性、合理性、公正性、合規律性幾個方面的深刻統一,這也正是社會主義法的生命力與優越性之所在。從形式方面說,社會主義法至少要滿足下列幾個要求:(1)要具有穩定性與連續性,也就是說,為了保證社會秩序和社會關系的相對穩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頻繁變動,反復無常,而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與連續性。(2)要具有內在的統一性與協調性,也就是說,整個法律體系應當是一個以憲法為總綱的、根本精神一致的、各級各類法律法規內在和諧的體系,這樣有助於促進統一的、穩定的法律秩序的形成。(3)要經由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制定,這是保障法律科學性、民主性的程序基礎。民主的、科學的立法程序有助於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立法,廣泛集中民意民智,避免立法工作單純受部門利益、地方利益的驅使,或者完全依領導人個人的意志而立法。(4)要講究立法技術,注意借鑒歷史上的和國外的立法經驗,更要注意總結自己的立法經驗,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二)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有法必依的具體要求包括:(1)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執政黨作為國家的領導核心,能否做到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能否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能否實現的關鍵。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要求執政黨不去隨意干預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更不能代替國家政權包辦一切,而是要時刻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與廣大人民群眾一起嚴肅認真的監督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嚴格執法守法,保證其充分、正確、合理地行使職權。全體黨員,特別是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務必加強對法律和法學知識的學習,努力增強法治意識,掌握和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本領,以自身的實際行動帶動廣大幹部和群眾,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為堅持依法治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2)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是代表國家制定、執行和實施法律的專門機關和人員。它們嚴格依法辦事,是實行並堅持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這是因為,國家機關,特別是行政、司法機關,能否依法辦事直接決定法律能否正確、有效實現,直接影響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嚴。另一方面,國家機關嚴格依法辦事對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行為有著重要的示範、導向和教化作用,有助於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帶動全社會形成遵紀守法的良好風氣。因此,國家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都要嚴格依法辦事,這樣才能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又為人民群眾樹立守法的榜樣。(3)廣大社會成員要依法辦事。廣大社會成員不但要自覺以法律為行動指南,還要善於運用法律來爭取和捍衛自己的權力和自由,勇於同一切破壞法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法律的威嚴。這是依法治國廣泛而深厚的社會基礎,是依法治國真正實現的重要標志。
(三)執法必嚴
依法治國的關鍵是執法,難點和重點也在執法。執法必嚴,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執法必嚴一是講執法要嚴肅,即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要本著對人民負責、忠實於法律的精神嚴肅認真地、一絲不苟地執行法律。二是講執法要嚴格,這又可具體化為五項基本要求,即正確、合法、合理、公正、及時。所謂正確,首先是指查清事實真象,事實認定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這是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其次是指正確理解法律,准確適用法律。這是執法的中心內容。再次是指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所謂合法,是指執法機關要依照法律規則、原則從事執法活動,不得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更不得貪贓枉法;執法過程要符合程序法的規定和要求;執法結果要符合實體法的規則和精神。所謂合理,是指在正確、合法的前提下,執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會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願望和實際的需要。所謂公正,是指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各方當事人一視同仁,同樣的情況同樣對待,同樣的案件同樣處理。所謂及時,是指在保證執法正確、合法、公正的前提下,要加快執法工作速度,提高執法工作效率,從而早日解決社會糾紛,保證社會關系健康、穩定地發展。
(四)違法必究
違法必究,就是要嚴格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證,是法律威嚴的重要體現。違法不究,不但會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和救濟,使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得不到恢復,而且還會損害法律的威嚴,使法律失信於民。在追究法律責任時,專門的國家機關應堅持下列基本原則:(1)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保證責任的認定客觀、正確、合法。(2)堅持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一切違法行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得放縱任何人的違法行為,不得畸輕畸重。(3)堅持責任與違法行為相稱原則。法律責任的種類、輕重應與違法行為的性質、危害程度相適應,既不能輕犯重罰,也不能重犯輕罰。(4)堅持專門機關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保證辦案工作正確、高效、合法進行。(5)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原則。對於因各種主客觀因素所造成的冤假錯案,要依法予以糾正,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當前,在違法必究這個問題上,我們要堅決反對幹部搞特權、有責不究、重犯輕罰。
⑼ 依法治國的根據是什麼
依據是憲抄法。
依法治國:
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本質:崇尚憲法和法律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
根本目的:保證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
地位: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重要性:
①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要求。
②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制經濟。只有用健全的法律法規規范、引導和制約人們的經濟行為,才能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才能維護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③依法治理社會秩序才能促進社會和諧,保證國家長治久安,才能維護人民的經濟、政治、文化權益,從根本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
④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條件。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標志,
⑤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一項基本方略。
⑽ 依法治國的重要依據是什麼
依據是法律條文,根本依據是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