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的嚴重
㈠ 嚴重的水污染是什麼造成的
水污染是指某些有害的物質進入水體,超過其自凈能力,引起天然水體的物理上、化學上的變化。水源污染主要有自然污染和人為污染兩種形式。自然污染是因地質的溶解作用,降水對大氣的淋洗、對地面的沖刷,挾帶各種污染物流入水體而形成。人為污染則是指工業廢水、生活污水、農葯化肥等對水體的污染。
當前對水體危害較大的是人為污染。水污染可根據污染雜質的不同而主要分為化學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類。物理性污染物包括懸浮物、熱污染和放射性污染,會引起人體感官不適等。化學性污染物包括有機和無機化合物,會引起中毒、細胞突變等。生物性污染物包括細菌、病毒和寄生蟲,會引起各種疾病。
㈡ 造成水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自然污染:是由自然法則的變化和土壤中礦物質對水源的污染造成的;
2.人為污染:水污染是由人類的生活和生產活動造成的。
一般來說,水污染是指人為污染。包括工業廢水污染、農業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和城市固體廢物造成的水污染。
1、工業廢水污染。
工業污水,包括生產污水和生產污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和污水,其中含有工業生產材料、中間產品、副產品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隨水流失的污染物。
工業廢水是水體污染的主要來源。它具有廣泛的范圍,大量的,大量的被污染的物質,和復雜的成分。其中一些是劇毒的,很難治療。電力、礦山等部門的廢水主要含有無機污染物,而造紙、紡織、印染、食品等工業部門往往在生產過程中排放大量的廢水有機物。
bod5經常超過2000毫克/升,有的達到30,000毫克/升。即使在相同的生產過程中,水質也會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很大的變化。例如氧頂吹轉爐煉鋼,同一爐鋼的不同熔煉階段,廢水的ph值可以在4至13之間,懸浮液可以在250至25000毫克/升之間變化。此外,這些廢水中的有機物在降解過程中會消耗大量溶解氧,容易導致水質變黑發臭。隨著采礦和工業活動的增加,重金屬的生產和使用也顯著增加,造成湖泊和河流重金屬污染嚴重。由於處理成本高和投資大,工業廢水直接排放而不進行處理或排放低於標准,嚴重污染水資源。
2、農業污染
農業污染源是指農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水體污染源。包括農葯、化肥施用、土壤流失和農業廢棄物。
例如,化肥和農葯的不合理使用會造成土壤污染,破壞土壤結構和土壤生態系統,進而破壞自然生態平衡;降水引起的徑流和滲漏將牧場、農場和農副產品加工廠的氮、磷、農葯和有機廢棄物帶入水體,加劇水質惡化,導致水體富營養化。隨著化肥施用量的迅速增加,土壤固土耕作質量差,肥料利用率低,土壤和肥料養分易流失,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污染。農葯對水體的污染十分嚴重。
目前,我國農葯總產量已超過四十萬噸,生產品種由一九八六年的五個增加到現在的五個。據分析,該地區農葯年使用量約為23萬噸,平均每公頃農葯使用量為2.33 kg/hm2。一般情況下,只有10%的≤有20%的農葯附著在作物上,而80%的≤有90%在土壤、水和空氣中流失,在灌溉水的淋溶和降水的作用下對水體造成污染。化肥也對水體造成嚴重污染。
據統計,中國每年使用化肥4537萬噸,農葯50萬~60萬噸。在農業生產過程中,每年使用農葯和化肥的土地面積超過2.8億hm2,地表徑流給水體帶來了大量的污染物,是農業水體污染的主要來源。而從牧場、農副產品加工廠排入水中的有機廢棄物,會使水質惡化,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水體的污染。
3、生活污水污染
生活污水是指城市當局、學校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水,包括廁所排泄物、洗衣洗澡水、廚房和其他家庭排水,以及商業、醫院和娛樂場所的排水等。
城市人均日排污量為150~400 L,與生活水平密切相關。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如纖維素、澱粉、糖和脂肪蛋白等,也含有致病菌、病毒和寄生卵。無機鹽氯化物、硫酸鹽、磷酸鹽、碳酸氫鹽和鈉、鉀、鈣、鎂等。這些生活污水的一般特點是有機物含量高,容易引起腐敗。
此外,臭氣物質,如硫化氫、硫醇等,很容易在厭氧條件下產生。此外,當這些生活污水中的合成洗滌劑的用量很大時,對人體的危害也會很大。生活污水一般很泥濘,生化需氧量一般為3O0g/700 mg/L,生活用水量大,成分復雜,未經處理直接進入水體,對水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
4.城市生活垃圾帶來的水污染
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是廚房垃圾、廢塑料、廢紙、碎玻璃、金屬製品等。
中國人口多,生活垃圾多。超過5億城市居民每天產生1公斤生活垃圾,超過10億農村居民每天產生0.5公斤生活垃圾。由於人口的增加,生活垃圾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長。生活垃圾利用率低。
在堆填工程中,大量的酸性和鹼性廢水,如汞、鉛和鎘,從有毒物質工業和日常生活中排放,滲入地表水或地下水,在水體中產生黑臭味。不能利用淺層地下水,水質惡化。我國60%的河流存在氨氮、揮發酚和高錳酸鹽污染,氟化物嚴重超標。水體失去自凈功能,影響水的繁殖和水資源的利用,導致生態環境惡化,威脅飲用水和農產品的安全。
㈢ 水污染會給人類帶來什麼嚴重的後果
水污染會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若是飲用被污染過的水污染物會進入到我們的專身體里,導致人急性或使屬慢性的中毒,還會引發多種傳染病等,對人體的危害是尤為大的,還會導致我們種植的農作物減產、品質降低,污水灌溉降低土壤的質量,若是受到污染的水質流到了海中長期會致使水生植物大量死亡,水體發臭成為死海,導致水中的魚大量死亡,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們注重環保問題,也對這些進行過了解,自然也知道水污染對環境和人們的影響到底有多嚴重。
㈣ 中國水污染比較嚴重的5個城市。
2006年2月國家統計局公布,全國近岸海域293個海水水質監測點中,達到國家一、二類海水水質標準的監測點佔67.3%,比上年上升17.7個百分點;三類海水佔8.9%,下降6.5個百分點;四類、劣四類海水佔23.8%,下降11.0個百分點。全國海域未達到清潔海域水質標準的面積為13.9萬平方公里,比上年減少17.8%,其中,嚴重污染海域面積約為2.9萬平方公里。對18個海洋生態監控區監測表明,主要海灣、河口及濱海濕地生態系統均處於不健康或亞健康狀態。
2003年,全海域二類海水面積約8.0萬平方公里,比上年減少3.1萬平方公里;三類海水面積約2.2萬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0.3萬平方公里;四類海水面積約1.5萬平方公里,比上年減少0.3萬平方公里;劣四類海水面積約2.5萬平方公里,減少0.1萬平方公里;其餘為一類海水,總體污染趨勢有所減緩。
2003年,近岸海域污染有所減輕。近岸海域237個監測點位中,一、二類海水比例佔50.2%,較上年上升0.5個百分點;四類、劣四類海水比例佔30.0%,較上年下降5.9個百分點。
影響我國近岸海域水質的主要污染因子是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部分海域石油類、鉛和化學需氧量超標,個別海域溶解氧、銅和汞超標。
㈤ 水污染到底有多嚴重
中國有82%的人飲用淺井和江河水,其中水質污染嚴重細菌超過衛生標準的佔75%,受到有機物污染的飲用水人口約1.6億。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自來水是安全衛生的。但是,因為水污染,如今的自來水已不能算是衛生的了。一項調查顯示,在全世界自來水中,測出的化學污染物有2221種之多,其中有些確認為致癌物或促癌物。從自來水的飲用標准看,中國尚處於較低水平,自來水僅能採用沉澱、過濾、加氯消毒等方法,將江河水或地下水簡單加工成可飲用水。自來水加氯可有效殺除病菌,同時也會產生較多的鹵代烴化合物,這些含氯有機物的含量成倍增加,是引起人類患各種胃腸癌的最大根源。城市污染的成分十分復雜,受污染的水域中除重金屬外,還含有甚多農葯、化肥、洗滌劑等有害殘留物,即使是把自來水煮沸了,上述殘留物仍驅之不去,還會使亞硝酸鹽與三氯甲烷等致癌物增加,因此,飲用開水的安全系數也是不高的。據最新資料透露,中國主要大城市只有23%的居民飲用水符合衛生標准,小城鎮和農村飲用水合格率更低。水污染防治當務之急,應確保飲用水合格。為此應加大水污染監控力度,設立供水水源地保護區。母親河黃河1972年第一次斷流,1997年斷流226天,近700公里河床乾涸。海河300條支流,無河不幹,無河不臭。華北地下水嚴重超采,形成面積7萬多平方公里的世界上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區,地面下沉,海水入侵。全國668個城市中,有400多個供水不足,100多個嚴重缺水。上世紀九十年代末以來,土地沙化速度上升到每年3400多平方公里。 更可怕的是,中國水資源總量還在下降。1997年總量為27855億立方米,而2004年就降到24130億立方米。從上世紀50年代以來,長江上游20多條河流平均萎縮了37.1%。世界自然基金會3月19日發表報告,將長度與水量均為世界第三的長江列入世界面臨乾涸的10條大河之一。
中國水環境的前景令人擔憂。
中國是一個水資源短缺、水災害頻繁的國家,水資源總量居世界第六位,人均佔有量只有2500立方米,約為世界人均水量的1/4,在世界排第110位,已被聯合國列為13個貧水國家之一。
多年來,中國水資源質量不斷下降,水環境持續惡化,由於污染所導致的缺水和事故不斷發生,不僅使工廠停產、農業減產甚至絕收,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和較大的經濟損失,嚴重地威脅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威脅了人類的生存。中國七大水系的污染程度以污染程度大小進行排序,其結果為:遼河、海河、淮河、黃河、松花江、長江,其中,遼河、海河、淮河污染最重。綜合考慮中國地表水資源質量現狀,符合《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的Ⅰ、Ⅱ類標准只佔32.2%(河段統計),符合Ⅲ類標準的佔28.9%,屬於Ⅳ、Ⅴ類標準的佔38.9%,如果將Ⅲ類標准也作為污染統計,則中國河流長度有67.8%被污染,約占監測河流長度的2/3,可見中國地表水資源污染非常嚴重 。
中國地表水資源污染嚴重,地下水資源污染也不容樂觀。
中國北方五省區和海河流域地下水資源,無論是農村(包括牧區)還是城市,淺層水或深層水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局部地區(主要是城市周圍、排污河兩側及污水灌區)和部分城市的地下水污染比較嚴重,污染呈上升趨勢。
具體而言,根據北方五省區(新疆、甘肅、青海、寧夏、內蒙古)1995眼地下水監測井點的水質資料,按照《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93)進行評價,結果表明,在69個城市中,Ⅰ類水質的城市不存在,Ⅱ類水質的城市只有10個,只佔14.5%,Ⅲ類水質城市有22個,佔31.9%,Ⅳ、Ⅴ類水質的城市有37個,占評價城市總數的53.6%,即1/2以上城市的城市地下水污染嚴重。至於海河流域,地下水污染更是令人觸目驚心,2 015眼地下水監測井點的水質監測資料表明,符合Ⅰ-Ⅲ類水質標准僅有443眼,占評價總數的22.0%,符合Ⅳ和Ⅴ類水質標准有880和692眼,分別占評價總井數的43.7%和34.3%,即有78%的地下水遭到污染;如果用飲用水衛生標准進行評價,在評價的總井數中,僅有328眼井水質符合生活標准,只佔評價總數的16.3%,另外2/3以上到監測的井水質不符合生活飲用衛生標准。
㈥ 什麼水污染最嚴重呢
工業廢水污染最嚴重,其中噴漆、印染這類的污染最為嚴重
㈦ 中國水污染比較嚴重的地區
我國水污染治理的重點是三河三湖,其中三河指淮河、海河、遼河,都是工業污染源為主。說到嚴重地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的河汊水污染較重。
㈧ 現在的水污染這么嚴重,怎麼辦國家有哪些政策來處理
2015年4月16日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下稱計劃),計劃提出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從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十個方面開展防治行動。
全文如下: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水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當前,我國一些地區水環境質量差、水生態受損重、環境隱患多等問題十分突出,影響和損害群眾健康,不利於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國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動計劃。
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原則,貫徹「安全、清潔、健康」方針,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對江河湖海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堅持政府市場協同,注重改革創新;堅持全面依法推進,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堅持落實各方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堅持全民參與,推動節水潔水人人有責,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為建設「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美麗中國而奮斗。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
到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高於93%,全國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70%左右。京津冀區域喪失使用功能(劣於V類)的水體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左右,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力爭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
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取締「十小」企業。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葯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環境保護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能源局等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專項整治十大重點行業。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葯製造、製革、農葯、電鍍等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2017年底前,造紙行業力爭完成紙漿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採取其他低污染制漿技術,鋼鐵企業焦爐完成干熄焦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制葯(抗生素、維生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製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環境保護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參與)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集聚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環境保護部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參與)
(二)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改造,2020年底前達到相應排放標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區域(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准。建成區水體水質達不到地表水Ⅳ類標準的城市,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准。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要求,到2020年,全國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採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除乾旱地區外,城鎮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有條件的地區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於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推進污泥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於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等參與)
(三)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養殖污染。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散養密集區要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農業部牽頭,環境保護部參與)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制定實施全國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葯使用補助試點經驗,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精準施肥技術和機具。完善高標准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標准規范,明確環保要求,新建高標准農田要達到相關環保要求。敏感區域和大中型灌區,要利用現有溝、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柵和透水壩,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農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在缺水地區試行退地減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要優先種植需肥需葯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問題較嚴重,且農業用水比重較大的甘肅、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山東、河南等五省(區),要適當減少用水量較大的農作物種植面積,改種耐旱作物和經濟林;2018年底前,對3300萬畝灌溉面積實施綜合治理,退減水量37億立方米以上。(農業部、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等參與)
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深化「以獎促治」政策,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13萬個。(環境保護部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等參與)
(四)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積極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分類分級修訂船舶及其設施、設備的相關環保標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內河船舶執行新的標准;其他船舶於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於我國水域的國際航線船舶,要實施壓載水交換或安裝壓載水滅活處理系統。規范拆船行為,禁止沖灘拆解。(交通運輸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增強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能力。編制實施全國港口、碼頭、裝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及污染事故應急能力。位於沿海和內河的港口、碼頭、裝卸站及船舶修造廠,分別於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達到建設要求。港口、碼頭、裝卸站的經營人應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關活動污染水環境的應急計劃。(交通運輸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五)調整產業結構。依法淘汰落後產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據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結合水質改善要求及產業發展情況,制定並實施分年度的落後產能淘汰方案,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備案。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和核准其相關行業新建項目。(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嚴格環境准入。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明確區域環境准入條件,細化功能分區,實施差別化環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實行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已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要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到2020年,組織完成市、縣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環境保護部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六)優化空間布局。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並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鼓勵發展節水高效現代農業、低耗水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生態保護型旅遊業,嚴格控制缺水地區、水污染嚴重地區和敏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新建、改建、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七大重點流域幹流沿岸,要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醫葯製造、化學纖維製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等參與)
推動污染企業退出。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葯製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嚴格城市規劃藍線管理,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佔用水域。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濱海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環境保護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七)推進循環發展。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煤炭礦區的補充用水、周邊地區生產和生態用水應優先使用礦井水,加強洗煤廢水循環利用。鼓勵鋼鐵、紡織印染、造紙、石油石化、化工、製革等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水利部、能源局等參與)
促進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嚴重地區城市為重點,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要優先使用再生水。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和利用。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鋼鐵、火電、化工、制漿造紙、印染等項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許可。自2018年起,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北京市2萬平方米、天津市5萬平方米、河北省10萬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應安裝建築中水設施。積極推動其他新建住房安裝建築中水設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京津冀區域達到30%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等參與)
推動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區電力、化工、石化等行業,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為循環冷卻等工業用水。在有條件的城市,加快推進淡化海水作為生活用水補充水源。(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三、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八)控制用水總量。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應充分考慮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到202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嚴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縫、岩溶塌陷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開發利用地下水,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格控制開采深層承壓水,地熱水、礦泉水開發應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和采礦許可。依法規范機井建設管理,排查登記已建機井,未經批準的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一律予以關閉。編制地面沉降區、海水入侵區等區域地下水壓采方案。開展華北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超采區內禁止工農業生產及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區域實施土地整治、農業開發、扶貧等農業基礎設施項目,不得以配套打井為條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劃定工作,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國土資源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水耗指標等用水效率評估體系,把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將再生水、雨水和微鹹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到2020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別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參與)
抓好工業節水。制定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完善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准。開展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到2020年,電力、鋼鐵、紡織、造紙、石油石化、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准。(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加強城鎮節水。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公共建築必須採用節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築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後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國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2%以內;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內。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建設滯、滲、蓄、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准要求,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質檢總局等參與)
發展農業節水。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在東北、西北、黃淮海等區域,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推廣農作物節水抗旱技術。到2020年,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基本完成,全國節水灌溉工程面積達到7億畝左右,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5以上。(水利部、農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參與)
(十)科學保護水資源。完善水資源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從嚴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參與)
加強江河湖庫水量調度管理。完善水量調度方案。採取閘壩聯合調度、生態補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維持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重點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設力度,發揮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質中的作用。(水利部牽頭,環境保護部參與)
科學確定生態流量。在黃河、淮河等流域進行試點,分期分批確定生態流量(水位),作為流域水量調度的重要參考。(水利部牽頭,環境保護部參與)
四、強化科技支撐
(十一)推廣示範適用技術。加快技術成果推廣應用,重點推廣飲用水凈化、節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環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態修復、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適用技術。完善環保技術評價體系,加強國家環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設,推動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發揮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作用,推動水處理重點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組建產學研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示範推廣控源減排和清潔生產先進技術。(科技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海洋局等參與)
(十二)攻關研發前瞻技術。整合科技資源,通過相關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加快研發重點行業廢水深度處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標准處理、海水淡化和工業高鹽廢水脫鹽、飲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處理、地下水污染修復、危險化學品事故和水上溢油應急處置等技術。開展有機物和重金屬等水環境基準、水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新型污染物風險評價、水環境損害評估、高品質再生水補充飲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強水生態保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水環境監控預警、水處理工藝技術裝備等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科技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等參與)
(十三)大力發展環保產業。規范環保產業市場。對涉及環保市場准入、經營行為規范的法規、規章和規定進行全面梳理,廢止妨礙形成全國統一環保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健全環保工程設計、建設、運營等領域招投標管理辦法和技術標准。推進先進適用的節水、治污、修復技術和裝備產業化發展。(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參與)
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明確監管部門、排污企業和環保服務公司的責任和義務,完善風險分擔、履約保障等機制。鼓勵發展包括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維護管理的環保服務總承包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園區為重點,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參與)
㈨ 為什麼海河水污染最嚴重
海河水主要污染有工業污染、城市污水河面源污染等。
1、工業污染,指工業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廢水河有毒物質排放到河水對海河水的污染。
2、城市污染,指城市居民在生活活動中將有毒有害物質和生活污水排入水體,使海河水水質功能下降。
3、面源污染,即農田施用化肥、農葯及水土流失造成的氮、磷等污染。
(9)水污染的嚴重擴展閱讀
近幾年,中國重大環境污染以及事故頻頻發生,水污染事故佔一半左右。監察部的統計分析,國內近幾年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2013年1月山西天脊集團發生苯胺泄漏事故,當地政府事後瞞報,導致苯胺污染了漳河下游,影響了山西、河北和河南等多地居民的正常飲水和生活。
2012年2月的廣西龍江鎘污染,2010年7月紫金礦業水污染和吉林松花江哈工污染,是近幾年來影響非常嚴重的水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