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污染環境被判刑
Ⅰ 因污染環境罪被刑拘,沒造成嚴重後果會被判刑嗎
沒有嚴重後果,如果有其他可以構成情節嚴重的情形,也會被判刑。具體如何認定內,需要司容法機關經鑒定確定。
《刑法》規定:
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Ⅱ 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被判刑,採石場的背景究竟有多大
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被判刑,採石場的背景究竟有多大?其實採石場沒有什麼大背景,而是地方發展經濟利益造成的矛盾引發的案件,二審開庭審理結束,裁定撤銷一審刑事判決,發回重審。
這兩次行為成為了檢方起訴書的罪名,2019年被石泉縣法院判尋釁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李思俠不服判決,委託律師上訴。此案二審開庭審理結束,李思俠7月28日收到安康市中級法院下發的《刑事裁定書》,安康中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在案件審理中違反訴訟程序。裁定撤銷一審刑事判決,發回重審。
從李思俠舉報家鄉環境問題被判刑的經歷來看,還是地方發展經濟的部分人急功近利的心態作怪,破壞環境,犧牲廣大村民的利益,這種行為終究會受到公正的審判,其中的利益關系也必將在法律面前現出原形,等待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Ⅲ 環境污染案被判刑違反了什麼法律
你好,被判刑說明違反了《刑法》關於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相關規定。
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Ⅳ 為什麼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反被判刑,還有回轉的餘地嗎
近日以來,大家都十分密切關注的一件事情,就是一女子舉報家鄉環境污染問題反被刑拘,那麼原因究竟有哪些呢,我個人做出以下猜測(僅代表個人意見)
這個一定是有回轉餘地的,毫無疑問,尤其是這件事情,在網民公布之後,在全社會的高度關注下,這件事情一定會水落石出,還這位女子一個公道,最近的新聞是舉報之後一審中該女子被判了兩年,然後在2020年7月28日安康中院二審結束,以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案件審理違反訴訟程序為理由,撤銷了一審判決。
我也會持續關注,希望能夠給這位女士一個清白,給當地一條好路,給他們一個好環境。
Ⅳ 請問,污染環境罪會被判刑嗎,
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後果版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權處罰的行為。污染環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簡稱《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補充規定,取消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為"污染環境罪"。該罪具體的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排放有害物質。
從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該罪具體的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Ⅵ 污染環境罪會被判多久
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版期徒刑。具體判罰需由人權民法院根據具體的案情判決。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