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依法辦事就是要做到
① 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哪幾方面的含義
1.職權由法定。
職權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則,也是嚴格執法的合法性基礎。職權法定原則要求,執法機關的權力必須來自法律具體而明確授予,執法機關必須在嚴格依據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內履行職責。
有權必有責。即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有權必有責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行使權力要對所引起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授予了權力,同時也就意味著賦予了責任;二是被法律賦予了權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政法幹警都必須堅決克服那種權力在我手,想用就用、想不用就不用、想怎麼用就怎麼用的錯誤觀念和做法,既要慎用手中權力,還要用好手中權力。
2.用權受監督。
權力必須受到監督是一切法治社會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我國憲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了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要受到監督的原則。政法機關掌握著與公民人身、財產以及其他權利密切相關的執法大權,這種重要權力一旦被腐蝕濫用,將直接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政法機關的權力必須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行使,整個行使過程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和制約。
3.違法受追究。
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權威與尊嚴的重要體現。在現實生活當中,對執法者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建立起對執法犯法者的嚴厲追究機制。只有執法者的違法行為都毫無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懲罰,才能給整個社會樹立依法辦事的良好示範。
② 嚴格依法辦事體現在哪四方面
嚴格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幹人治的重要標志。嚴格依法辦事,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於一切國家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以下四個方面的含義:
1、職權由法定。職權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則,也是嚴格執法的合法性基礎職權法定原則要求,執法機關的權力必須來自法律具體而明確的授予,執法機關必須在嚴格依據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內履行職責,無法定授權的執法就是越權,就是對法律權威與尊嚴的損害。現實生活中,一些執法機關及工作人員職權法定觀念淡漠,執法越位、錯位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沒有罰款權卻實施罰款,沒有收費權卻收費或變相收費等等。這些都是嚴重的越權行為。越權就是違法行為,違背了依法辦事的要求。
2、有權必有責。即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有權必有責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二是行使權力要對所引起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授予了權力,同時也就意味著賦予了責任;行使法定權力,就必須對行使權力的過程和結果承擔法律責任。二是被法律賦予了權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就是行政機關的權力與公民的權利在性質上的差別所在。公民權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比如作為公民,我有選舉權,但我可以選擇去投票,也可以選擇棄權;看見有人落水,我可以救人,也可以選擇觀望,盡管後者會受到社會輿論和道德良心的譴責,但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對於行使公權力的國家工作人員就不一樣了,有警不接、有難不見、有案不立或者無法定事由拖著不判,都是違法,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政法幹警都必須堅決克服那種權力在我手,想用就用、想不用就不用、想怎麼用就怎麼用的錯誤觀念和做法,既要慎用手中權力,還要用好手中權力。
3、用權受監督。權力必須受到監督是一切法治社會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法治權、依法治官。同時,對權力的行使進行有力監督,也是防止權力濫用和腐敗的有效方法和途徑。為了防止權力的腐敗、濫用,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了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要受到監督的原則。政法機關掌握著與公民人身、財產以及其他權利密切相關的執法大權,這種重要權力一旦被腐蝕濫用,將直接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政法機關的權力必須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行使,整個行使過程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和制約。
4、違法受追究。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權威與尊嚴的重要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一項重要內涵就是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受到追究。在現實生活當中,對執法者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為執法者違法對法治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如果執法者可以肆意違法而不受追究,普通百姓就會認為法律不公正,沒有權威,就不會相信法律,這對於法治建設是一種致命的傷害。人們早就對執法犯法的危害性有著深刻的認識,我國古代就有「執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說法。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與尊嚴,我們必須建立起對執法犯法者的嚴厲追究機制。只有執法者的違法行為都毫無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懲罰,才能給整個社會樹立依法辦事的良好示範。
需要指出的是,依法辦事的基礎是有法可依。改革開放以來,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國已經建成了以憲法為核心,以民商法、刑事法、行政法、訴訟法為骨乾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框架。當前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已經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權威,法律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有效的執行。確保法律能夠得到有效執行,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已經成為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推進依法治國方略貫徹實施的關鍵。
③ 如何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辦事處機關單位
執政黨必須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如何做到依法辦事,從以下方面進行探討:
第一,要有一個良好的心態。首先要解決當官為什麼的問題,只有解決了這個問題才有可能考慮依法辦事的問題。其次考慮在位做什麼的問題,解決當官做公僕,在位為民謀福祉的問題。最後,才是解決如何為公僕,怎樣為民謀福祉,防止好心辦壞事,好心不知如何做好事的問題。
第二,要學一點法律知識。很難想像一個對法律一無所知或知之甚少的人,能自覺做到依法辦事,學法是用法的前提。首先,要學習憲法?熏增強憲政意識。其次,要學習和掌握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制度,做到依法辦事。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必須做,以及如何做,努力避免行政中不作為和亂作為,避免政府行為的缺位。使我們所辦之事內容要合法,程序不違法。
第三,要有一些現代法治理念。首先,要加強對法律至上理念的把握和實踐。做任何事情都要先問一問法律是否有規定,如有規定則嚴格依法辦事;法律規定了自由裁量權則要考慮所辦之事,所作決定是否符合法律的公平正義原則;其次,要加強限制權力理念的把握和實踐,正確理解依法治國的本質依法治官,防止無限擴張權力,越權行政,違反程序行政,杜絕國家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導致公權力侵犯公民私權利;第三,加強對善待權利理念的把握和實踐。既不能以大多數人利益為借口侵犯少數人法定權益,也不能以長遠利益為借口未經權利人同意而侵犯公民眼前利益,更不能為了自己的所謂政績而任意侵犯公民權利;第四,加強對程序正義理念的把握和實踐。領導幹部在辦事的過程中不僅要做到依據法律的內容辦事,還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防止工作中馬虎急燥,認為對事情處理總的是依法而為,而勿視法定程序,導致侵犯相對人權利,最終致使行政行為無效或違法。
第四,有一種客觀、公正的態度。首先,要正確看待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和實踐。只有依法治國,才能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才能不斷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綜合國力,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其次,要認識到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奮斗過程。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法律制度需要較長的時間,導致我們現實生活中存在一些法治消極面,對此,我們一方面要正視不能迴避,也不必迴避;另一方面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斷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治觀念,嚴格依法辦事,努力推進中國法治進程。
第五,有一個依法辦事的良好習慣。「習慣是由於重復或練習而鞏固下來的並變成需要的行動方式」,一個領導幹部要養成依法辦事習慣,必須堅持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持之以恆,努力做到慎初、慎微、慎欲、慎獨、慎處。一個領導幹部如果認真做到了以上「五慎」並努力堅持下去,一以貫之,就一定會養成一個良好依法辦事的習慣。
④ 執法人員為什麼要依法辦事
法律要真正深入人心,最關鍵的問題是要使法律成為人們的期待。這就必須使法律真正成為規范人們權利義務的有力工具。即當人們的權利受到損害時,法律能夠及時進行補救。因為這種補救功能的實現,必須以嚴格依法辦事、公正執法為前提。
公民對法律的信賴一方面決定於法律本身是否能夠反映和實現公民的利益要求,另一方面又決定於國家、政府執行和遵守法律的情況。只有國家和政府對法律本身的尊重、服從與遵守,才能導致公民對法律的信仰,否則將會摧毀公民對法律的信念,甚至走向反面。
從這個意義上說,政府守法程度直接關系法律至上觀念的成敗。因為完全缺乏對法律的經驗,人們尚可以相信法律的價值及其作用,保留對法律的企盼;若是一種惡劣的「政府都不守法」的法律經驗,將會從根本上摧毀關於法律的信念,使人們喪失對法律的信心。
法律不能維護人們的合法權利,那麼,人們對法律的信念和期待就會消失。因此,要培養法律至上的觀念,最關鍵是黨委政府和行政執法部門要嚴格依法辦事。
伯爾曼指出,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試想,在一個法律只是要求人們盡義務,卻沒有對人們的權利予以有力維護的社會里,人們又怎能形成對法律的信賴呢?
法秩序沒有主體者積極自覺的遵守法、維護法的話,法秩序是得不到維持的。如果沒有守法精神,而僅靠權力,是不能得以維持的。只有法律在社會中得到普遍的尊崇,守法意識才會根深蒂固。
這種守法意識不僅是針對民眾的,更是針對作為執法主體的廣大行政執法部門,尤其是領導者。只有這樣,法律至上的法治觀念才會形成,並反過來促進依法治理工作向深入發展。
⑤ 黨章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行使人民賦予權力,什麼,依法辦事
黨章明確要求,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幹事、為民謀利。」領導幹部是掌握權力的關鍵少數,要做到依規用權、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處理好公和私、情和法、權和責的關系。
正確行使權力,必須依規用權。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黨紀嚴於國法。領導幹部首先要在黨紀黨規范圍內,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紀律、規矩意識,依規履職,依矩用權。
要常思權力從哪裡來、該怎麼用,做到有令則行、有禁則止,自覺用黨紀黨規約束和規范用權行為,決不能超越黨紀黨規搞我行我素、自行其是。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紀律條規的制約,克服和抵制違紀違規行為,權力才會回歸為民的本質,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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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行使權力,必須廉潔用權。廉潔自律是用權的底線。各級領導幹部要把好廉潔從政這道關,擔起廉政建設這份責,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要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自覺抵制金錢、物慾、美色的誘惑,做到一身正氣、一塵不染。
要立家規正家風,切實加強對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管教、提醒和約束,不優親厚友、厚此薄彼,不為「小圈子」「自己人」「身邊人」利益而打「擦邊球」「越紅線」,不借公權謀私利。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堅決防止暗箱操作現象,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⑥ 如何提高自身依法履職,依法辦事的能力
1、加強黨性修養、強化依法辦事意識。
掌握政策、依法辦事是開展工作的基本方式,是新形勢下黨員幹部必備的素質,也是一種官德。能否依法辦事,核心是思想方法問題,實質是黨性問題,關鍵是能不能破除私心雜念。
2、注重實踐鍛煉、提高依法辦事能力。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人們的思想觀念、價值取向趨於多元,落實法規制度的矛盾越來越多,阻力越來越大。這就決定了黨員幹部要把法規制度落實好,既要有良好的願望,更要有過硬的素質。
3、完善監督機制、營造依法辦事氛圍。
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既要靠黨員幹部的高度自律,又要靠監督機制的制約。一方面,重視完善監督約束機制。黨員幹部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條件下,是很容易犯錯誤的,依法辦事也是難以保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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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著力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發表講話。張德江表示,我們要著力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增強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國家權力的政治責任感,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人大代表監督。
加強組織建設,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加強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作用,不斷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加強作風建設,堅持腳踏實地,注重調查研究,廉潔從政,勤儉務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⑦ 領導幹部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關鍵是要做到以下哪些方面
一要當好學法的表率。
學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礎。作為領導幹部必須注重學法,不僅要學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法律知識,而且要學法的原則、原理,學法的價值、精神。通過學習,了解法律授予了什麼權力,這些權力的邊界在哪裡,權力行使的原則、程序是什麼,不依法行使將承擔什麼責任等。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必須把法治教育作為培訓重要內容,幫助受訓學員切實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
二要領會好憲法要義。
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決定》強調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法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所以領導幹部要更多地讀憲法、懂憲法,將憲法規定轉化為工作能力,將憲法精神轉化為工作習慣。
三要強化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靈魂,領導幹部要在紛繁復雜的工作事務中有所超脫,應當化繁為簡,即以法治理念把握復雜的利益關系,找出明確的權利義務主體及其之間的法律關系,結合實際形勢作出符合法律規定與社會效果的科學決策。
四要注重法治實踐。
法治思維的養成特別是法治能力的提升,關鍵靠實踐。領導幹部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必須撲下身子,躬身實踐。凡是想問題、辦事情、作決策,務必按法律辦事,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律規定;沒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治原則、法治原理、法治精神,同時要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線,善於剖麻雀、析個案,注意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從而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
五要遵法守法。
總書記強調,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中央怎麼做,上層怎麼做,領導幹部怎麼做,全黨都在看。如果領導幹部對待法律是「說一套做一套」,那麼下級以及群眾對待法律也將陽奉陰違,久而久之法律權威就會喪失殆盡,依法治國偉大實踐就會落空,領導權威也將在此過程中不復存在。
六要認真對待監督。
從很大程度上講,衡量領導幹部法治水平的基本標準是如何對待監督。美國法學家富勒將道德分為「內在道德」與「外在道德」兩個方面,其中的「外在道德」指的是法律制度規范約束引導下形成的習慣行為。毋庸置疑,這種外在的道德約束與內在道德的最大區別是監督的力量。法律不同於道德,前者是剛性的、強制的、明確的、外在的,後者是柔性的、自覺的、模糊的、內化的。所以領導幹部法治素養的要害在於自覺接受法律監督以及依據法律規定產生的專門監督、黨內監督、公民監督、社會監督等,用外在監督促進內在遵守法律精神,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
以上為有關論述,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⑧ 如何做到依法辦事
轉變觀念,培養法律意識法律意識是人們關於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
⑨ 機關人員如何做到嚴格依法辦事
加強機關監督機制,一經發現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