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決定重申
發布時間: 2020-12-15 00:05:59
Ⅰ 什麼是人民陪審員制度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指國家審判機關審判案件時吸收非職業法官作為陪審員, 陪審與職業法官或職業審判員一起審判案件的一種司法制度。
好處:1、減輕人民法院的審判壓力。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民法律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到法院解決糾紛,使得人民法院的案件數量猛增,然而受編制的限制、法官選拔的的限制等等,使得人民法院法官的數量並沒有跟上案件數量的增加。很多法院的法官每年辦理幾百件案件司空見慣,然而法官的精力有限,這無形中造成了案件辦理質量的下降,對社會產生不少影響。而專職人民陪審員的加入,使得法院審判隊伍能在短時間內得到擴充,減輕的法院的審判壓力,提高辦案質量。
2、提高案件調解質量,化解矛盾。人民陪審員來自各行各業,有著豐富的閱歷,在具體案件的審理中,面對不同的案件的當事人,可以利用本身的人生經歷,設身處地,現身說法,即提高了調解效果使案件順利解決,又極大限度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降低了訴訟成本。
3、監督作用。權力需要制約,而司法權,更需要監督,專職人民陪審員的加入,能更加積極主動的廣泛參與到審判當中,對案件進行監督,能有效的防治司法裁判當中的主觀片面性,提高審判的公正、公平。
4、聯系群眾感情的作用。人民陪審員來自各個階層,各個職業,對聯系群眾有著天然的優勢,然而由於審判的嚴肅性,使得法院的審判工作與人民群眾有著不小的距離,而專職陪審員的廣泛參與案件,使得陪審員在審判過程中對縮短與群眾的距離起到重要作用,在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之間架起了溝通橋梁。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