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依法合規
A. 銀行合規部門是哪些
監控部門,專門檢查其他部門業務處理情況的,也是專門查核其他業務處差錯的部門
行合規管理是指一個獨立的機制,負責識別、評估、提供咨詢、監控和報告銀行的合規風險。合規風險包括因未遵循各項相關法律、條例、行為准則和良好的執業標准(合稱「法律、准則和標准」)導致受到法律和監管條例制裁、財務或聲譽損失的風險。相關的法律、准則和標准主要是指與銀行的商業運作有關的規定,包括防止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融通、商業操守(如避免或減少利益沖突)、保障(顧客)隱私和數據安全、消費者信用(若銀行從事消費者信貸業務)等,也可涉及到銀行商業活動之外的其他領域,如員工聘用和依法納稅等,具體視監管機構或銀行自身所採信的范圍而定。上述規定有多種淵源,包括各種基本法律、監管機構制定的條例和標准、市場慣例、行業協會倡導的執業規則、銀行員工應遵守內部行為規范等,而不僅僅限於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定,而是包含更廣泛的涉及誠信和公平交易的規范。
根據《銀行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框架》規定,合規性目標是銀行內部控制過程的三大主要目標之一。鑒於銀行經營活動的特殊性,為保護銀行的經營特權和聲譽,必須要確保所有的銀行業務遵循相關的法律與管理條例、合乎監管當局的要求並遵守銀行機構的相關政策和程序。合規對於銀行持續穩健經營具有極端重要性,銀行監管機構也日益重視銀行的合規管理。合規管理實質上是按照銀行的合規目標來定義的銀行管理活動。它首先是銀行組織的管理,是對組織合規風險進行管理的過程,應當體現在銀行管理的全過程中,涵蓋商業銀行業務的各個方面。
B. 如何理解業務發展與依法合規經營的關系
略談商業銀行依法合規經營 依法合規經營是《商業銀行法》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基本要求。隨著商業銀行改革的逐步深入,發展業務經營與加強內部管理的壓力越來越大,尤其是一些基層金融機構的部分員工對依法合規經營的認識不夠到位,不能擺正加強內控防範、依法合規經營與業務發展、提高經營效益的關系。本文試就當前金融機構風險防範形勢,談談對基層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的認識。 一、當前金融風險防範形勢。 近年來,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力度不斷加大,金融機構金融風險已經有所化解,基層銀行經營環境有所改善,但由於金融領域中的問題形成原因較為復雜,各種社會經濟因素與金融體制因素交織在一起,使得這些問題短期內還未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目前金融風險防範形勢依然嚴峻,社會經濟生活中不利於金融安全和穩定的因素還一定程度地存在,依法合規經營現狀仍不容忽視。主要表現在: (一)外部針對銀行犯罪依然猖狂。社會金融犯罪案件時有發生,危及金融機構資產和員工人身安全。近年來,雖然公安部門加大了打擊犯罪的力度,社會治安形勢有了一定的好轉,但金融機構仍是犯罪分子作案的重點目標,搶劫、盜竊、詐騙銀行資金的犯罪案件不斷發生,且作案手段日益兇殘狡詐,犯罪呈現智能化、團伙化趨向。據統計,去年全省共發生搶劫、盜竊、詐騙三類金融案件55件,涉案金額800萬美元、2500萬港幣、1.9億元人民幣。除了以上三類直接犯罪案件外,非法融資、金融機構職務類犯罪案件也有所抬頭,這些都嚴重破壞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內管形勢嚴峻,風險無處不在。內控制度還不盡完善,違規經營和經濟案件屢禁不止。總體上說,近年來商業銀行內控防範制度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風險管理不斷加強,基本能夠做到依法合規經營。但在具體內控措施上仍嫌檢查監督不夠。一是信貸管理缺乏有效性,應該說近些年來各行在信貸管理上花了很大的功夫,但是其管理的有效性沒有得到很好地體現,有些問題雖然不能形成風險,如有的行每次檢查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需要改進的地方。二是財會監管缺乏再監督,不可否認,會計出納風險也一直是商業銀行經營風險中的重要環節,大問題沒有,小問題不斷,這些都歸結為員工素質問題似乎能說得通,但是對監管人員缺乏有效的再監督機制才是問題的關鍵。三是執行制度不夠嚴格,有的基層同志不能嚴格執行人民銀行和上級行的有關規定,如存款實名制、大額現金管理規定等,往往在無意間給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四是查處不夠到位,客觀上說,一方面,由於檢查督促工作缺乏責任制,對應查出而未查出問題的檢查人員沒有一定的約束,而使檢查督促工作沒有壓力。另一方面,對被查出問題的責任人處理寬松、處罰不到位,而使查處工作對違規違紀人員起不到應有的震懾作用。 二、充分認識依法合規經營的重要性。 依法合規經營,是規範金融機構經營行為,有效防範風險的重要前提,也是衡量金融機構經營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志。依法合規經營不僅是商業銀行法賦予我們的責任,也是商業銀行改革和發展的內在要求。就目前的具體實際而言,依法合規經營與業務發展是一致的,業務發展必須堅持合規經營,依法合規經營是促進業務發展的重要保證。其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合規經營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國有商業銀行是經營貨幣商品的特殊企業,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自有資金都非常有限,業務經營超過90%的營運資金來源於客戶的存款或銀行的其他負債,所從事的業務具有高風險性。依法合規經營則要求各經營行所從事的負債業務、資產業務、國際業務、中間業務,以及內部管理與控制等必須合法合規,從而維護各行一級法人的整體利益和國有銀行的整體形象。江總書記曾經說過 金融是國家經濟的核心,金融的穩定就是國家的穩定,就此角度而言,依法合規經營不僅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的需要,也是實踐江總書記 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2、合規經營是商業銀行經營發展的客觀需要。安全就是效益。長期以來,國有商業銀行受計劃經濟的影響,相當部分經營行受過去專業銀行體制束縛,思想不解放,習慣於粗放經營,導致不良資產比例不斷攀升,財務狀況不佳,經營效益低下,不能適應商業銀行經營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依法合規經營就是要求各商業銀行加強和完善內控約束機制,牢固樹立商業化經營觀念,扭轉只顧經營不顧風險的局面。不依法辦事,就會給銀行帶來損失,沒有合規經營就沒有銀行的發展,沒有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3、合規經營是應對外資銀行挑戰的需要。市場競爭有一定的規則。中國入世後,外資銀行將分期、分批進入國土,外資銀行實力雄厚,金融產品多,科技進步,內控制度健全,尤其是其具有遵守國際准則的自覺性。而國有商業銀行在此方面則相對遜色。從某種意義上講,國有銀行要想與外資銀行一爭高低,就必須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在大力發展業務的同時,依法合規經營,從而才能發揮國有銀行特獨的優勢,搶占市場制高點。 4、依法合規經營是基層行業務經營的迫切需要。近年來,隨著我們業務經營呈現不斷向好的勢頭,客觀上,不少同志都存在管理偏松、制度執行不夠嚴格的思想。一部分同志對依法合規經營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更沒有擺正規范經營、加強內管與業務發展、提高效益的關系。有的同志擔心加強依法經營、嚴格執行制度會影響業務的發展,甚至有部分人認為只要負債成績上去了,業務發展了,經營安全無事故就行,忽視或不重視法制教育,也不注意學習新的法律法規,對有關制度執行的檢查監督也未能完全到位,導致內控機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以致在信貸管理、財會監管等條線的檢查中仍然有一些不該發生的現象出現,有的甚至影響商業銀行的整體形象和聲譽。因此,迫切需要我們增強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和工作力度。 三、對依法合規經營的幾點建議: 依法合規經營,既然是我們基層行業務發展的內在需要,我們首先要自覺增強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不斷增強法制觀念,努力做到在規范的前提下發展業務,在發展業務的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其次,要強化自身制度建設,完善風險防範體系和內部制約機制,嚴格按商業銀行法規定,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規范業務經營,不搞惡性競爭。第三,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強化法紀教育,加強業務培訓,最大限度地降低道德風險和能力風險。 1、從學習入手,強化思想道德教育。依法合規經營,要求我們特別注重要加強學習,在防範能力風險的同時,要十分注重道德風險的防範。要認真學習《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及人民銀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要通過學習讓全員知道哪些能為哪些不能為,對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規、應知應會知識,金融機構的廣大幹部職工必須無條件掌握,並努力應用到實際工作中去。 2、從嚴管入手,強化規章制度執行。依法合規經營,關鍵是制度執行要從嚴。歷史教訓告訴我們,凡是超出制度范圍的行為就要受到制度的懲罰,凡是違規違章辦事的,就要為此付出代價。因此,要嚴格每一道防線,把好入口,加強內控防範 三道防線(崗位制約、業務主管部門監管、監察審計再監督)監管,尤其在二道防線上,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規范員工的行為。 3、從內控入手,強化監管機制建設。監管主要抓好三個層面。一是要抓監管的人,這是重點也是難點,對監管不到位的要有所說法,對有些不盡心、不盡責的人,要採取一些警醒措施。二是要抓監管的事,凡是已經在監管中暴露出的事情,要一查到底,決不可手軟。三是要抓被監管人,監管人盡心盡責,被監管人要態度誠懇,對被監管出的問題要敢於承擔責任,尤其是要積極地做好整改工作。 4、從培訓入手,強化隊伍整體素質。依法合規經營是商業銀行必須長期堅持的基本原則,因此要堅持學習的長期性。人事、監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制訂長期培訓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開展好一些有針對性的培訓工作,以切實提高員工隊伍學法用法的自覺性。 5、從幹部入手,強化崗位責任觀念。依法合規經營,一個不可缺少的保證是要有責任意識。這就要求我們基層行的高級管理人員(行長、主任)要負起責任來,特別是要從基層營業網點的主任、內勤主任抓起,強化責任意識,承擔自己應承擔的職責。各行的營業網點、業務主管部門 一把手負責同志都要定期不定期地對本單位、本部門、本條線的工作進行 回頭看 ,以確保業務經營的合規合法。 總之,內部控制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必須常抓不懈。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加強協調配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風險消除在業務流程的前端和萌發階段。監察、法規、保衛等監督保障部門要各負其責,在相互監督中相互促進,不斷提高監控效果,防範和化解一些可能出現的矛盾,促進商業銀行健康向上發展。
C. 如何增強商業銀行員工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切實增強風險防控能力
其實任何問題都存在兩面性。
首先員工篩選,從根源上先選責任心專強,工作心強的員工。屬第二合規的規章體系,可每季度進行梳理學習。第三,可每季度舉例出未能合規經營後導致的社會後果特別是個人及家庭後果,以示警示。第四死板的規章也需要人情,有時候人性化的東西最重要,一味按章辦事,沒有可悔性必然帶來員工內心上的不滿。從而影響操作。問題有些是可以從員工思想出發,感化他。
然後另一面,合規按章辦事,則就是死物,沒有人情的地方客戶也會感覺不舒服,風險控制了,業務卻少了。銀行本身就是個風險高的地方,控制掌握最有效。
D. 銀行合規與業務發展的關系
依法合規經營是《商業銀行法》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基本要求。隨著商業銀行改專革的逐步屬深入,發展業務經營與加強內部管理的壓力越來越大,尤其是一些基層金融機構的部分員工對依法合規經營的認識不夠到位,不能擺正加強內控防範、依法合規經營與業務發展、提高經營效益的關系。
E. 銀行法律合規部的作用
主要職責和作用:
一、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全行業務運作的組織和管理;
二、負責擬定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全行的中長期規劃目標和年度計劃;
三、負責全行規章制度建設管理工作,包括編制省分行年度規章制定計劃,對省行各部門草擬的規章制度和業務手冊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省分行規章的匯編、清理工作,對全行遵守和執行國家及建設銀行有關金融法規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
四、負責牽頭法人授權管理工作,包括製作基本授權書,組織指導下級機構再轉授權工作,組織對法人授權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等;
五、負責關注、跟蹤有關金融法規的最新發展情況,及時組織研究與建設銀行權益有重大影響的法律合規問題,為高管層和業務前台提供前瞻性的法律合規建議和風險提示;
六、負責組織制定與修改建設銀行重要業務合同文本,負責管理省行標准業務合同文本庫,負責標准業務合同文本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審批表的審批;
七、負責審查全行對外簽出的非標准格式法律性文件;
八、負責為參加的重大業務活動談判、重要業務決策審批會議提供必要的法律合規服務;
九、負責對銀行新業務、新產品的研究開發提供法律合規支持;
十、負責為全行業務經營活動提供法律合規咨詢服務並承擔外部單位的法律征詢工作;
十一、負責全行法律糾紛管理工作,包括訴訟案件審批,法律事務費用審批,管理備選律師庫,審查律師代理協議,協調與司法機構的工作聯系,管理省分行本部的民事訴訟和仲裁工作,統一管理各分支行在省高院、最高院進行的民事訴訟事務,指導各分支行在當地法院進行的經濟訴訟案件,行內內部經濟糾紛的管理、調解與仲裁等;
十二、負責全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包括牽頭組織省行本部並指導轄內分行開展知識產權申請,全行知識產權權利維護及侵權應對工作等;
十三、負責督促、落實內外部審計及監管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協調、督促全行及時有效落實內外部審計及監管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並將整改工作的結果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四、負責全行關聯交易、內部交易管理工作,承擔省分行關聯交易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管理全行反洗錢工作,牽頭組織反洗錢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承擔省分行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協調與省高院、省人民銀行、省銀監局等司法、監管機構的法律合規工作聯系;
十七、負責省分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注冊、登記、變更、年檢事宜;
十八、負責法律合規相關工作管理系統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開展法律合規信息宣傳、培訓工作;
二十、負責省分行招投標監督及各類抽獎活動公證工作;
二十一、負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