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關
㈠ 國務院是什麼性質的國家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國務院秘書長在總理領導下,負責處理國務院的日常工作。國務院設立辦公廳,由秘書長領導。
㈡ 國務院屬於什麼國家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國務院秘書長在總理領導下,負責處理國務院的日常工作。國務院設立辦公廳,由秘書長領導。
具體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鏈接:
http://www.gov.cn/misc/2005-06/10/content_5548.htm
㈢ 國務院是什麼
國務院:①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即最高國家行政機關,也就內是中央人民政府,由總理、副容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等人員組成。國務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②民國初年的內閣,以國務總理為首。③美國政府中主管外交兼管部分內政的部門,主管者稱國務卿。
㈣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構有什麼區別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構的區別是:國家機構是國家機關的總和。
國家機關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國家機構是一定社會的統治階級為實現其統治職能而建立起來的進行國家管理和執行統治職能的國家機關的總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拓展資料:
國家機構的本質取決於國家的本質。國家機構實際上是掌握國家權力的階級實現其階級統治的工具。
主要特點:
(1)階級性:國家機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
(2)社會性:國家機構一般以全社會正式代表身份,以全社會名義進行活動。
(3)整體性:國家機構是統一的整體,是有機構成的政治組織體系。
(4)強制性:統治階級通過國家機構的活動普遍地約束全體社會成員,這樣做一是依靠法律強制,一是依靠暴力強制。
㈤ 國務院屬於什麼國家機關的
《憲法》第八十五條【國務院的性質、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國務院秘書長在總理領導下,負責處理國務院的日常工作。國務院設立辦公廳,由秘書長領導。
㈥ 國家機關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 監察部與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機構列入國務院序列,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
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統計局
國家林業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旅遊局
國家宗教事務局
國務院參事室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國家預防腐敗局
(* 國家預防腐敗局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序列,在監察部加掛牌子。)
國務院辦事機構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國務院研究室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新華通訊社
中國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國家行政學院
中國地震局
中國氣象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 國家檔案局
(*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國家檔案局與中央檔案館,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國家信訪局
國家糧食局
國家能源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家煙草專賣局
國家外國專家局
國家公務員局
國家海洋局
國家測繪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國家郵政局
國家文物局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 國家保密局
* 國家密碼管理局
* 國家航天局
* 國家原子能機構
*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 國家核安全局
(* 國家保密局與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密碼管理局與中央密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環境保護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
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承擔。
國家邊海防委員會,具體工作由總參謀部承擔。
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具體工作由總參謀部承擔。
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具體工作由衛生部承擔。
全國綠化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林業局承擔。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具體工作由教育部承擔。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具體工作由水利部承擔。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由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承擔。
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民政部、總政治部承擔。
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承擔。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單設辦事機構。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具體工作由財政部承擔。
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由民政部承擔。
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國務院辦公廳承擔。
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承擔。
國家禁毒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公安部承擔。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民政部,與中國老齡協會合署辦公。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撤銷其單設的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
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撤銷其單設的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具體工作由中國地震局承擔。
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承擔。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對外視工作需要可稱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或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
國家能源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承擔。
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由衛生部承擔。
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工作由國家林業局承擔。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單設辦事機構,工作任務完成後撤銷。
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單設辦事機構,工作任務完成後撤銷。
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是什麼機關
1982年憲法規定,國務院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即最高國家行政機關,也就是中央人民政府,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等人員組成。國務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㈧ 什麼叫國家機關什麼叫政府部門
國家機關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政府是指國家進行統治和社會管理的機關,是國家表示意志、發布命令和處理事務的機關,實際上是國家代理組織和官吏的總稱。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政府是指行使國家權力的所有機關,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 狹義的政府是指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
(8)國務院機關擴展閱讀:
國家機關組成:
1、國家元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2、國家權力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3、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派駐國外的大使館、代辦處、領事館和其他辦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派出機構,如行政公署、開發區管委會、公安局派出所、鄉鎮工商所、稅務所等等。
4、國家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5、國家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機關。
6、國家軍事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及其下轄的軍委辦公廳、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裝備發展部、軍委訓練管理部。
軍委國防動員部、軍委紀委、軍委政法委、軍委科技委、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軍委改革和編制辦公室、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軍委審計署、軍委機關事務管理總局共15個職能部門。
7、國家監察機關
國家監察委員會,以及地方監察委員會。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㈨ 國務院機構
1982年——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實行幹部年輕化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開始了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與此相適應,從1982年開始,首先從國務院做起,自上而下地展開各級機構改革,這次改革歷時3年之久,范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是建國以來規模較大、目的性較強的一次建設和完善各級機關的改革。這次改革不僅以精兵簡政為原則,而且注意到了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發展可能對政府機構設置提出的新要求,力求使機構調整為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提供有利條件,較大幅度地撤並了經濟管理部門,並將其中一些條件成熟的單位改革成了經濟組織。
1981年,國務院的工作部門有100個,達到建國以來的最高峰。臃腫的管理機構已不能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亟待改革。在同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務院決定,從國務院各部門首先做起進行機構改革,限期完成。
1982年3月8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這次改革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部的職數、年齡和文化結構,減少了副職,提高了素質;在精簡機構方面,國務院各部門從100個減為61個,人員編制從原來的5.1萬人減為3萬人。
這次改革,在領導班子方面,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部的職數、年齡和文化結構,減少了副職,提高了素質;在精簡機構方面,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辦事機構從100個減為61個;省、自治區政府工作部門從50~60個減為30~40個;直轄市政府機構稍多於省政府工作部門;城市政府機構從50~60個減為45個左右;行署辦事機構從40個左右減為30個左右,縣政府部門從40多個減為25個左右;在人員編制方面,國務院各部門從原來的5.1萬人減為3萬人;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人員從18萬人減為12萬餘人。市縣機關工作人員約減20%;地區機關精簡幅度更大一些。改革之後,國務院各部委正副職是一正二副或者一正四副,領導班子平均年齡也有所下降,部委平均年齡由64歲降到60歲,局級平均年齡由58歲降到54歲。
1988年4月9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啟動了新一輪的機構改革。
這次改革著重於大力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的經濟管理部門要從直接管理為主轉變為間接管理為主,強化宏觀管理職能,淡化微觀管理職能。其內容主要是合理配置職能,科學劃分職責分工,調整機構設置,轉變職能,改變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運行機制,加速行政立法。改革的重點是那些與經濟體制改革關系密切的經濟管理部門。改革採取了自上而下,先中央政府後地方政府,分步實施的方式進行。
通過改革,國務院部委由原有的45個減為41個(包括:外交部、國防部、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事部、勞動部、地質礦產部、建設部、能源部、鐵道部、交通部、機械電子工業部、航空航天工業部、冶金工業部、化學工業部、輕工業部、紡織工業部、郵電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部、商業部、對外經濟貿易部、物資部、文化部、廣播電影電視部、衛生部、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直屬機構從22個減為19個,非常設機構從75個減到44個,部委內司局機構減少20%。在國務院66個部、委、局中,有32個部門共減少1.5萬多人,有30個部門共增加5300人,增減相抵,機構改革後的國務院人員編制比原來減少了9700多人。但是,由於經濟過熱,這次精簡的機構很快又膨脹起來了。
這是一次弱化專業經濟部門分錢、分物、直接干預企業經營活動的職能,以達到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和轉向行業管理目的的改革。此次改革是在推動政治體制改革,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現的,其歷史性的貢獻是首次提出了「轉變政府職能是機構改革的關鍵」這一命題。政府的經濟管理部門要從直接管理為主轉變為間接管理為主,強化宏觀管理職能,淡化微觀管理職能。其內容主要是合理配置職能,科學劃分職責分工,調整機構設置,轉變職能,改變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運行機制,加速行政立法。改革的重點是那些與經濟體制改革關系密切的經濟管理部門。改革採取了自上而下,先中央政府後地方政府,分步實施的方式進行。由於後來一系列復雜的政治經濟原因,這一命題在實踐中沒有及時「破題」;再加上治理、整頓工作的需要,原定於1989年開展的地方機構改革暫緩進行。
國務院在調整和減少工業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方面取得了進展。如,撤消國家計委和國家經委,組建新的國家計委;撤消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核工業部,組建能源部;撤消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和電子工業部,成立機械電子工業部;撤消勞動人事部,建立國家人事部,組建勞動部;撤消國家物資局,組建物資部;撤消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組建建設部;撤消航空工業部、航天工業部,組建航空航天工業部;撤消水利電力部,組建水利部;撤消隸屬於原國家經委的國家計量局和國家標准局以及原國家經委質量局,設立國家技術監督局。
1993年——適應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
這次機構改革是在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背景下進行的,它的核心任務是在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市場經濟的同時,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行政管理體制。這次改革的指導思想是,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按照政企職責分開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轉變職能,理順關系,精兵簡政,提高效率。改革的重點是轉變政府職能。
這次機構改革的歷史性貢獻在於:首次提出政府機構改革的目的是適應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但從學術觀察的角度,1993年的政府機構改革「目的清楚、目標不明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重要改革任務就是要減少、壓縮甚至撤銷工業專業經濟部門,但從1993年機構設置來看,這類部門合並、撤銷的少,保留、增加的多。如機械電子部合並本來是1988年改革的一個階段性成果,1993年改革時又被拆成兩個部——機械部和電子部;能源部本來是在1988年撤消了三個專業經濟部門的基礎上建立的,1993年改革又撤消能源部,設立了電力部和煤炭部。給人的印象是,目的與目標背道而馳。
1993年改革的一個重大舉措是,實行了中紀委機關和監察部合署辦公,進一步理順了紀檢檢查與行政監察的關系。1993年實行中紀委機關和監察部合署辦公的這種做法,是統籌黨政機構設置的重要方式之一。
1993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根據這一方案改革後,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41個(包括:國務院辦公廳、外交部、國防部、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事部、勞動部、地質礦產部、建設部、電力工業部、煤炭工業部、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冶金工業部、化學工業部、鐵道部、交通部、郵電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部、國內貿易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文化部、廣播電影電視部、衛生部、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加上直屬機構、辦事機構18個,共59個,比原有的86個減少27個,人員減少20%。其中撤銷能源部、機械電子工業部、航空航天工業部、輕工業部、紡織工業部、商業部、物資部等7個部,新組建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電力工業部、煤炭工業部、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國內貿易部,更名1個(對外經濟貿易部),保留34個部、委、行、署。改革後的綜合經濟部門中保留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專業經濟部門的改革分為三類:改為經濟實體的有航空航天工業部,航空航天工業部撤銷後,分別組建航空工業總公司、航天工業總公司。改為行業總會的有輕工業部、紡織工業部,這兩部撤銷後,分別組建中國輕工總會、中國紡織總會。保留或新設置的行政部門包括:對外經濟貿易部更名為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撤銷能源部,分別組建電力工業部、煤炭工業部;同時撤銷中國統配煤礦總公司;撤銷機械電子工業部,分別組建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同時撤銷中國電子工業總公司;撤銷商業部、物資部,組建國內貿易部。
1993年4月19日,國務院決定,將國務院的直屬機構由19個調整為13個(包括:國家統計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環境保護局、國家土地管理局、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海關總署、國家旅遊局、民用航空總局、國務院法制局、國務院宗教事務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辦事機構由9個調整為5個(包括: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特區辦公室、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不再設置部委歸口管理的國家局,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8個(包括:中國輕工總會、中國紡織總會、新華通訊社、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氣象局、中國專利局和國家行政學院)。此外,國務院還設置了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1998年——消除政企不分的組織基礎
1998年3月10日,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行政管理隊伍,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
改革的原則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調整政府組織結構,實行精兵簡政;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調整政府部門的職責許可權,明確劃分部門之間職責分工,完善行政運行機制;按照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強行政體系的法制建設。
1998年改革的目的與目標高度協調。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是目的,盡快結束專業經濟部門直接管理企業的體制是目標。1998年改革歷史性的進步是,政府職能轉變有了重大進展,其突出體現是撤銷了幾乎所有的工業專業經濟部門,共10個:電力工業部、煤炭工業部、冶金工業部、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化學工業部、地質礦產部、林業部、中國輕工業總會、中國紡織總會。這樣,政企不分的組織基礎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消除。眾多的工業專業經濟部門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些工業專業經濟部門可以說是資源配置的載體,是落實經濟計劃的依託。但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這類部門的存在不利於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不利於充分發揮企業的微觀經濟主體地位。在一定意義上說,撤銷工業專業經濟部門就是取消了國家與企業之間的「二道販子」,消除了政企不分的組織堡壘。
根據改革方案,國務院不再保留的有15個部、委。包括:電力工業部、煤炭工業部、冶金工業部、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化學工業部、國內貿易部、郵電部、勞動部、廣播電影電視部、地質礦產部、林業部、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組建新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將原國防科工委管理國防工業的職能、國家計委國防司的職能以及各軍工總公司承擔的政府職能,統歸新組建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管理)、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為了加強國務院對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改為國務院高層次的議事機構,總理兼主任,有關部長任成員,不再列入國務院組成部門序列)。
新組建的有4個部、委: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
更名的有3個部、委:國家計劃委員會更名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更名為科學技術部;國家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教育部。
保留的有22個部、委、行、署:外交部、國防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事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水利部、農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