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開展禁毒鏟種
『壹』 吸毒成癮人員在社區戒毒期間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縣以上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多選題) A
選擇A、B、C和D四個答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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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隔離戒毒程序:
一、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投送司法行政機關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強制隔離戒毒所)執行後,經診斷評估,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根據戒毒人員實際戒毒情況,提出提前解除或延長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原決定機關批准。
二、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必須執行強制隔離戒毒1年6個月以上;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後,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轉到戒毒康復中心繼續戒毒康復,再回歸社會。
三、各分、縣(市)公安局法制部門負責接收並審核強制隔離戒毒所呈報的審批材料,報分管戒毒工作的局領導審批後由法制部門及時通知強制隔離戒毒所。各分、縣(市)公安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四、強制隔離戒毒所呈報的提前解除或延長強制隔離戒毒的材料應當包括:《提前解除/延長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呈批表》(一式三份)、《診斷評估表》、《康復戒毒協議書》(復印件)。
五、《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或《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按一式五份填寫,其中提供給強制隔離戒毒所三份、本局法制部門存檔一份、送本局禁毒部門備案一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貳』 公安機關對涉嫌吸毒的人員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根據《禁毒法》第32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被檢測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對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強制檢測。
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
『叄』 哪些情形下,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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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五條接受社區戒毒的戒毒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社區戒毒協議,並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
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戒毒人員,參與社區戒毒的工作人員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或者在社區戒毒期間又吸食、注射毒品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六條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
設置戒毒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從事戒毒治療業務的,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同級公安機關備案。戒毒治療應當遵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戒毒治療規范,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戒毒治療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戒毒治療的葯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做廣告。戒毒治療收取費用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准執行。
第三十七條醫療機構根據戒毒治療的需要,可以對接受戒毒治療的戒毒人員進行身體和所攜帶物品的檢查;對在治療期間有人身危險的,可以採取必要的臨時保護性約束措施。
發現接受戒毒治療的戒毒人員在治療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肆』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聯系電話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聯系電話為3973090。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禁毒支隊部門職能專
①研究擬訂屬全市禁毒工作規劃及實施計劃,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動態,收集、研判相關情報信息,研究制定預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的對策
②負責偵辦毒品犯罪案件
③負責對全市吸毒人員的動態管控、禁吸戒毒(康復)工作,承擔禁種鏟毒、禁毒預防宣傳教育等工作
④監督全市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安全管理及制毒化學品的管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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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主要職責
①研究擬訂全市禁毒工作規劃及實施計劃,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動態,收集、研判相關情報信息,研究制訂預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的對策。
③負責對全市吸毒人員的動態管控、禁吸戒毒(康復)工作,承擔禁種鏟毒、禁毒預防宣傳教育等工作。
④監督全市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的管制等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設9個內設機構,機構規格為科級,分別是:政治處、辦公室、法制科、紀檢監察室、毒品檢驗科、禁毒一大隊、禁毒二大隊、情報大隊、禁種禁吸預防宣傳教育大隊。
『伍』 多選題禁毒是全社會的責任,禁毒是人民政府的責任,禁毒是公安的責任,禁毒是公民的責任,請問選什麼
該題需要全選來,因為禁毒是自全社會的責任,所以禁毒責任包括人民政府、公安和公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條 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
第五條 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5)公安機關開展禁毒鏟種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十九條國家對麻醉葯品葯用原植物種植實行管制。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可以用於提煉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鏟除。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鏟除,並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陸』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社區戒毒期限為 ( )。
選C,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社區戒毒期版限為三年。
依據《權戒毒條例》規定如下:
第十四條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
社區戒毒的期限為3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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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條例》中關於社區戒毒的相關規定如下:
1、第十八條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戒毒工作小組應當採取下列措施管理、幫助社區戒毒人員:
(一)戒毒知識輔導;
(二)教育、勸誡;
(三)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指導,就學、就業、就醫援助;
(四)幫助戒毒人員戒除毒癮的其他措施。
2、第十九條社區戒毒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履行社區戒毒協議;
(二)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
(三)離開社區戒毒執行地所在縣(市、區)3日以上的,須書面報告。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戒毒條例》
『柒』 公安機關發布禁毒用什麼公文
先說說主題,禁毒什麼主題
『捌』 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a正確b錯誤
選A,正確,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被檢測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對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強制檢測。
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
根據《吸毒人員登記辦法》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對下列吸毒人員進行登記:(一)主動到公安機關進行登記的吸毒人員;(二)公安機關發現和查獲、採取戒毒措施的吸毒人員;(三)醫療衛生機構採取戒毒措施的吸毒人員;(四)司法行政部門採取戒毒措施和發現的吸毒人員。
該規定對公安機關提出以下幾點工作要求:首先,「公安機關應當進行登記」,也就是說,對於吸毒人員,公安機關必須進行登記,這是公安機關的義務;其次,公安機關登記的對象必須是吸毒人員,要求登記工作必須真實、准確,不允許弄虛作假;最後,公安機關應當與醫療衛生機構、司法行政部門及時溝通,實時掌握新增吸毒人數,保證登記工作的完整性。
(8)公安機關開展禁毒鏟種擴展閱讀: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條國家採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
吸毒成癮人員應當進行戒毒治療。
吸毒成癮的認定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十二條公安機關可以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被檢測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對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強制檢測。
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
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三十四條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社區戒毒工作。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關基層組織,根據戒毒人員本人和家庭情況,與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協議,落實有針對性的社區戒毒措施。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衛生行政、民政等部門應當對社區戒毒工作提供指導和協助。
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無職業且缺乏就業能力的戒毒人員,應當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
第三十五條接受社區戒毒的戒毒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社區戒毒協議,並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
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戒毒人員,參與社區戒毒的工作人員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或者在社區戒毒期間又吸食、注射毒品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六條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
設置戒毒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從事戒毒治療業務的,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條件,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同級公安機關備案。戒毒治療應當遵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戒毒治療規范,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戒毒治療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戒毒治療的葯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做廣告。戒毒治療收取費用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准執行。
第三十七條醫療機構根據戒毒治療的需要,可以對接受戒毒治療的戒毒人員進行身體和所攜帶物品的檢查;對在治療期間有人身危險的,可以採取必要的臨時保護性約束措施。
發現接受戒毒治療的戒毒人員在治療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參考資料:
禁毒法-網路
『玖』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社區戒毒工作由( )負責實施。
B、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9)公安機關開展禁毒鏟種擴展閱讀
社區戒毒應採取的措施
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戒毒工作小組應當採取下列措施管理、幫助社區戒毒人員:
(一)戒毒知識輔導;
(二)教育、勸誡;
(三)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指導,就學、就業、就醫援助;
(四)幫助戒毒人員戒除毒癮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