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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治理機關

發布時間: 2020-12-09 09:18:31

Ⅰ 什麼叫一級政府機構

一級政府是指負責管轄各個行政區劃政府機構;如省一級政府、縣一級政府。

我國的政府機構組成包括一級政府及其所屬的政府機構,即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一方面要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另一方面也要對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必須服從國務院的統一領導。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以及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國務院統一領導,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項行政工作。

(1)國家治理機關擴展閱讀

為解決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面臨的職責重疊、分散交叉等問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已進行8次政府機構改革。對效率、公平和正義的追求構成政府機構改革的元動力。這些元動力驅動下的改革路徑無論是新公共管理式的還是參與式治理,都強調「政府、公民和社會組織」的多方參與;

然而多方參與的治理模式會面臨失靈,為克服這種失靈,需要加強政府主導協調功能,既保留因管理授權和權力下放產生的優勢,也引入中央的指導和控制,盡可能消除多元共治的消極後果。

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也是一場連續貫穿於中國改革發展40年並仍在持續的革命。

Ⅱ 如何理解國家管理和國家治理的區別

國家管理與國家治理的區別如下:

1、主體不同

「管理」存在著主體與客體的界分,即管理者與被管理者。「治理」往往指「協同治理」,強調社會多元主體的共同管理。

管理的主體只是政府,而治理的主體還包括社會組織乃至個人。十八大以來,中央多次強調要「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這一變化意味著,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體,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對象;社會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對象,也是治理的主體。

2、權源不同

政府的管理權,在我國從根本上說是人民授權,是通過權力機關全國人大的授權方式,實現人民間接授權。治理權當中的相當一部分由人民直接行使,是通過自治、共治方式實現的。

公民社會不僅要自身守法,更應參與立法,推動良法建設,優化法律環境;不僅要用好社會准則,更要積極、有效地參與社會准則的立、改、廢,補上公眾社會參與意識差、參與能力低的參政議政短板。

3、運作機制不同

國家治理是制度結構的合理安排和有效協調,最終目標是實現國家秩序的和諧治理與社會經濟的持續、均衡發展,治理過程是政府、市場和公民社會之間的協調互動。

「管理」是自上而下的剛性模式,而「治理」則是包含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橫向流動的多向復合型模式,更注重協調性、靈活性。

管理的運作模式是單向的、強制的、剛性的,因而管理行為的合法性常受質疑,其有效性常難保證。治理的運作模式是多向復合的、合作的、包容的,治理行為的合理性受到更多重視,其有效性大大增加。

(2)國家治理機關擴展閱讀: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

Ⅲ 怎樣理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對於中國的政治發展,乃至整個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來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內涵本質
強調「國家治理」而非「國家統治」,強調「社會治理」而非「社會管理」,不是簡單的詞語變化,而是思想觀念的變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種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們黨對社會政治發展規律有了新的認識,是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重要創新,也是中國共產黨從革命黨轉向執政黨的重要理論標志.從實踐上說,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勢必要求對國家的行政制度、決策制度、司法制度、預算制度、監督制度等進行突破性的改革.
從理論上說,治理的概念不同於統治的概念,從統治走向治理,是人類政治發展的普遍趨勢.「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統治」是21世紀世界主要國家政治變革的重要特徵.從政治學理論看,統治與治理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區別.其一,權力主體不同,統治的主體是單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國家公共權力;治理的主體則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還包括企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居民自治組織等.其二,權力的性質不同,統治是強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強制的,但更多是協商的.其三,權力的來源不同,統治的來源就是強制性的國家法律;治理的來源除了法律外,還包括各種非國家強制的契約.其四,權力運行的向度不同,統治的權力運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權力運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兩者作用所及的范圍不同,統治所及的范圍以政府權力所及領域為邊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圍則以公共領域為邊界,後者比前者要寬廣得多.
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種偏重於工具性的政治行為.無論在哪一種社會政治體制下,無論哪個階級行使統治,誰上台執政,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務,更多的公民支持.換言之,都希望自己執政的國家有良好的治理.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治理體制也是政治體制的重要內容.但是,歸根到底,治理是實現一定社會政治目標的手段,相對於國家的統治體制而言,治理體制更多體現工具理性.
國家治理體系就是規范社會權力運行和維護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規范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三個最重要的次級體系.更進一步說,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體系,分別包括國家的行政體制、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有效的國家治理涉及三個基本問題:誰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樣.這三個問題實際上也就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體、治理機制和治理效果.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協調、動態和整體的制度運行系統.
國家治理的理想狀態,就是善治.善治不同於傳統的政治理想「善政」或「仁政」,善政是對政府治理的要求,即要求一個好的政府.善治則是對整個社會的要求,不僅要有好的政府治理,還要有好的社會治理.簡單地說,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過程,其本質特徵就是國家與社會處於最佳狀態,是政府與公民對社會政治事務的協同治理.作為政府與公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合作管理,善治需要政府與公民的共同努力,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治的進步,公民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將變得日益重要.然而,在所有權力主體中,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均不足以與政府相提並論.政府對人類實現善治仍然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善政是通向善治的關鍵;欲達到善治,首先必須實現善政.
要實現善治的理想目標,就必須建立與社會經濟發展、政治發展和文化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現代治理體制,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是社會政治經濟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表徵.衡量一個國家的治理體系是否現代化,至少有以下五個標准.首先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企業治理和社會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規范的公共秩序;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須保障主權在民或人民當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體地位;其三是法治,即憲法和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權力;其四是效率,即國家治理體系應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和經濟效益;其五是協調,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的制度系統,從中央到地方各個層級,從政府治理到社會治理,各種制度安排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相互協調,密不可分.其中,民主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特徵,是區別於傳統國家治理體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學家通常也將現代國家治理稱為民主治理.
十八屆三中全會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其實指的是一個國家的制度體系和制度執行能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與增強國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過程中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有了良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國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不過,影響國家治理能力除了制度因素外,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體的素質,既包括官員的素質,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質.僅以官員的素質來看,縱使有最完備的國家治理體系,如果官員素質低劣,國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強,社會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善治.提高官員的素質,要對官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民主的選拔機制,將優秀的公民遴選出來,授予他們權力,並且以制度對官員的權力進行制約.
必然要求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它是對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現代化建設成功經驗的理論總結,另一方面也是對我國在新的發展階段所面臨的各種嚴峻挑戰的主動回應.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遷,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創造了世界經濟發展史的奇跡.之所以能夠取得如此的成就,一個基本的原因就是,我們不僅對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深刻變革,也對政治體制進行了重大變革.我國的改革開放過程,是一個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內的整體性社會變遷過程.但是,中國的政治改革不是許多西方學者理解的那種政治體制改革,這種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變動.如果按照多黨競爭、全民普選、三權分立的標准來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政治確實沒有什麼變化.然而,如果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那麼就會發現中國的政治生活在過去35年中也發生了重大的變革.例如,在依法治國、公民參與、民主決策、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政府問責、政治透明、行政效率、政府審批、地方分權和社會組織發展等方面,我們都可以看到巨大的變化.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的成功,或者說,中國能夠在社會基本穩定的前提下保持經濟的長期發展,首先得益於中國治理改革的成功.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進入到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社會中不同的利益群體已經形成,各種利益沖突日益明顯.這就意味著我們在國家治理體制和能力方面,正面臨諸多新的嚴峻挑戰.僅以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為例,我們就可以發現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包括選舉、協商、決策、監督等基本民主治理制度還不健全,公共權力還沒有得到有效的制約,公民參與的渠道還不暢通,公共利益部門化現象相當嚴重,官員的腐敗和特權屢見不鮮,政府的公共服務還相當不足,動態穩定的機制尚未完全確立,政治透明程度相對較低,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社會自治的程度相當低,主要公共權力機關之間的關系還不夠協調,等等.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說明我們現存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相對落後,跟不上社會現代化的步伐,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需求.如果不採取突破性的改革舉措解決國家治理中存在的緊迫問題,那麼我們目前的局部性治理危機有可能轉變為全面的統治危機和執政危機.化解治理危機的根本途徑,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必要舉措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中全會《決定》就是總的指導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線圖和重大的戰略部署.我在這里特別想強調以下六點必要舉措.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沖破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束縛.解放思想,是一個民族保持其理論思維的先進性和激發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沖破傳統和教條的束縛,提出新的觀點和見解.治理體制的改革屬於政治改革的范疇,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們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 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永無止境」不僅指時間的維度,也包括空間的維度.從時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是一個無限的過程;從空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涉及各個領域,包括政治領域,特別是治理領域.判斷一種新的思想、觀念、制度和政策,首先應當看它是否有利於國家的富強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會的公平正義,看它是否有利於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強國.只要有利於「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新觀念和新實踐,都值得重視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
第二,加強頂層設計,從戰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正如《決定》指出的,我們既要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探索;又要加強頂層設計,加強宏觀指導.國家的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系統,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各個領域,必須從總體上考慮和規劃各個領域的改革方案,從中央宏觀層面加強對治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和指導.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是我國現行治理體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點,它們嚴重削弱了國家的治理能力.鑒於這樣一種現實情況,頂層的制度設計和宏觀指導,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尤其重要.應當加強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戰略研究,按照《決定》的總體目標,分階段制定國家治理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和任務表.一方面,要站在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門和地區利益,進行全局性的統籌規劃,掙脫既得利益的束縛.另一方面,既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不能草率從事,應當廣泛討論,從長計議,避免短期行為.
第三,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新經驗,及時將優秀的地方治理創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改革開放35年來,我們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貴的探索,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然而,許多好的治理改革因為沒有上升為國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僅在小范圍內實施.應當系統地總結各級政府的治理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的改革創新政策上升為法規制度,從制度上解決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改革創新的動力問題.從根本上說,國家治理體制改革創新的動力源自經濟發展、政治進步、人民需要和全球化沖擊,但其直接動力則是壓力、激勵和制度,其中制度是長久性的動力所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無論其效果多好,多麼受到群眾的擁護,如果最終不用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定和推廣,那麼,這種創新最後都難以為繼,難免「人走政息」,成為短期行為.
第四,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好經驗.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各國在這方面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我們應當借鑒、汲取.我們從來主張要學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當然包括政治文明的優秀成果.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建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方面的許多進步和成就,其實也得益於向外國的先進經驗學習.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證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的「政府問責」制度、司法實踐中的「律師制度」、政務公開中的「新聞發言人」制度、社會治理中的「參與式治理」等,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從西方發達國家引入的.我們應當具有當年鄧小平同志引入市場經濟那樣的胸懷和膽識,站在國家富強、人民幸福和民族復興的高度,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社會活力為目標,認清世界發展潮流,立足中國國情,大膽借用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五,堅決破除阻礙社會進步的體制機制,建立和完善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國家治理體制.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最重要的還是體制機制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影響國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兩個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質和治理的制度,這兩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質,可以制約治理者的濫權和失職.因此,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在於制度的改革和創新,即制度的破與立.一方面,要像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那樣,「以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現存的不少治理體制機制不盡合理,有些違背了政治學的公理,有些則嚴重損害了國家和公民的利益.例如,至今仍有一些機構只有權力而幾乎不承擔責任,政出多門、職責不清、職能錯位等現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要根據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制度.例如,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根本的和基本的政治制度.然而,這兩者都遠遠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於許多重要的制度機制或者仍然缺失,或者極不完善.憲法規定的許多公民權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重要的原因也在於相關執行制度的缺失.
第六,破除官本位觀念,消除官本主義流毒.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官本位觀念和官本位現象是影響治理者素質的重要因素.官本主義是長期支配我國傳統社會的政治文化和政治體制,其實質是官員的權力本位,它與建立在公民權利本位之上的現代政治文明和現代國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馳的.改革開放35年後,我國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進步,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日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認,「有權就有一切」的官本主義流毒在現實中還大量存在,在一些領域和地方,官本位現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觀念」列為改革的重要任務,可謂切中要害.一方面,我們要對廣大公民特別是各級黨政官員進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諧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教育,破除權力崇拜,牢固樹立公民權利至上的觀念;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來遏制官本位現象,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將官員的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同時,用制度來構築保障公民權利的長城.

Ⅳ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職機關,國家的什麼

是行使國家監督職能的專門機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監督所內有公共容官員行使公共權力的監督,依法追究違反法律、犯罪而進行的工作建立一個廉潔的政府和打擊腐敗,和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19全國代表大會報告指出,深化改革的國家監管系統,擴展全國試點工作,建立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在同一個辦公室工作與黨的紀律檢查部門,並確保所有的公共官員行使公共權力受監督。

(4)國家治理機關擴展閱讀:

設立委員會的背景

在憲法的修正案,部分監理法規,建立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法律地位作為一個國家機構,充分發揮監督委員會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作用,以及深化改革國家監管系統,確保國家監察委員會提供了基本遵循負責任的就職。

人民最痛恨腐敗,腐敗是我們黨面臨的最大威脅。當前,反腐敗勢不可擋的勢頭已經形成、鞏固和發展,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和群眾監督,是提高黨的自我凈化能力的根本途徑。自我監督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也是國家治理中的「哥德巴赫猜想」。中國共產黨決心練就「獨特武術」,建設廉潔政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監察委員會

Ⅳ 國家治理對政府審計有哪些要求

國家審計的制度設計應服務和服從於國家治理

國家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地位與作用決定了國家審計的制度安排應服務和服從於國家治理。而如何優化國家審計制度以使其能更加高效地制約權力運行、完善國家治理是我們應該思考和研究的問題。

(一)國家審計制度要有權威性,包括法律上的權威性、專業上的權威性以及具體執行中的權威性(或者說權威的執行力)。

首先,應加大法制建設與宣傳,強化國家審計機關的法律權威。其次,國家審計人員在專業性培養上已經做得很好了,但要繼續保持和提高。再次,應償試賦予國家審計機關及人員與公、檢、法機關及人員的執法權並列的「執審權」。

(二)建立科學合理的審計項目管理制度,探索多種審計形式。

首先,審計項目的選擇與安排應與國家當前政治經濟發展形勢及國家的方針政策密切相關,並形成對國家經濟運行的預警機制。同時,在審計過程中要遵守保密制度,強化保密觀念。其次,要探索多種審計形式,形成對國家經濟活動的全方位監督。

(三)建立國家審計機關與政府相關決策機構良性互動機制。

國家審計機關是專司經濟監督的行政機關,審計機關的活動涉及國家經濟活動的方方面面以及各個層次,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廣泛地接觸和採集了國家經濟運行的信息,其中的很多信息是第一手信息,這些信息對於國家相關政府部門進行決策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四)國家審計機關應堅持依法審計、文明審計,保持客觀公正,並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首先,審計機關的權力是法律賦予的,其活動也應以法律為准繩。其次,在審計過程中要保持客觀公正,嚴格執行「八不準」紀律,在履行相關權力和職責時不要受各種外界因素的影響,尤其不要被審計對象的物質利益所誘惑,獨立做出判斷。再次,國家審計要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國家審計機關的最終委託人是人民,國家審計人員有義務對人民負責,並接受人民監督。

(五)加強審計文化建設,建立國家審計的良好形象,激化審計人員工作熱情。

國家審計要有效服務和服從於國家治理,必須塑造良好的審計文化。審計文化是國家審計制度的精神基礎。首先,國家審計機關要宣揚良好的價值理念,審計人員要有良好價值觀。其次,要加強廉政建設,堅定不移地堅持「八不準」紀律。

Ⅵ 什麼是國家機關

國家機關抄(State organs)是指從事國家管理和行襲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1、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事務的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如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等,也叫政權機關。當然,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也在國家機關之列。
2、特指中央一級機關。

Ⅶ 什麼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作為治理體系核心內容的制度,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但是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制度體系也難以發揮作用。
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
1、國家治理體系:
是指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2、國家治理能力:
是指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
3、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
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
作為治理體系核心內容的制度,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但是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制度體系也難以發揮作用。
4、必須完整理解和准確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
這個總目標是由兩句話組成的一個整體,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前一句話是根本前提、根本性質和根本方向,就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框架內進行,必須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而不是其他什麼道路,既不能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幟的邪路。
後一句話講的是實現形式和基本途徑,就是說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不斷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提升國家治理能力,或者說,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目的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這兩句話必須一起講,如果只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講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是不完整、不全面的,就會迷失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正確方向。

Ⅷ 什麼是四大機關

一、中央四大機關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二、地方四大機關

中共各級地方黨委、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地方委員會。


黨和國家機構,俗稱四套班子或四大班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術語,指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治機構的領導集體,分別為黨委、人大、政府、政協。

除奉行一國兩制的香港、澳門外,中國大陸的31個省級行政區均有設置。

若加上紀委,則稱五套班子或五大班子。2018年,新成立的各省級行政區監察委員會全部組建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機關宣告成立,與紀委合署辦公。若加上軍事部門,則稱六套班子或六大班子。

(8)國家治理機關擴展閱讀:

分類

一、市委

1.領導下列三個機構的運作,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領導,而是運作層面上協調組織聯絡。因為市委常委組成一般是下列三個機構的一把手,所以常委開會,就相當於下列三個部門的協調。

2.共產黨駐這個市的最高代表,監督當地政府運作。


二、市人大

市人大是人民監督和選舉機構,政府的重大決策,年度報告等都要通過審議,否則無法實施,平常監督政府運作,開會的時候選舉政府領導人。


三、市政府

市政府是領導經濟建設等建設的,除了工農牧教科文衛要領導,還有領導治安,公共安全等等,只要這個市的公共事務,都是市政府管理的。


四、市政協

市政協是類似統戰的部門,就是由這個市裡面所有人民信任,有影響力的人及民主黨派組成的一個議事機構,簡單的說就是是聽取各方意見的機構。


Ⅸ 怎麼理解國家治理及其現代化

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種強有力的、負責任的和受紀律約束的國家治理體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衡量標准至少有這么四條:第一,國家治理的民主化。人民成為國家政權的所有者( 主權在民) ,能夠通過合法的渠道直接地或者通過自己選舉的代表參與決策、執行和監督等國家治理的全過程,並擁有追究國家政權管理者責任的制度化手段。第二,國家治理的法治化。無論是國家政權的所有者、管理者還是利益相關者參與國家治理的行為,都應納入法治化的軌道合法理性地進行; 國家公共權力的運行也受到憲法和法律的限制和約束。規則和程序之治代替人治。第三,國家治理的文明化。國家治理中更少的強制,更多的同意; 「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以服務換服從; 更多的對話協商溝通合作,更少的獨斷專行; 「更多地激發權能,更少的排斥和歧視」; 更少的他治,更多的自治。第四,國家治理的科學化。各類治理主體( 上述11 類機構和個人行動者) 擁有更多的自主性,他們履行各自功能的專業化和職業化分工程度不斷提高,執政黨和政府行政機關協調其他治理主體的能力和進行戰略和政策規劃的能力不斷提高,形塑各類治理主體互動行為的規則和程序的有效性不斷增強。現代國家治理體系建立在政治與行政、政治與法律、政治與經濟、咨詢參謀與政治決斷、國家與社會的相互分離和各類治理主體專業分工的基礎上,同時政黨、政府、法律、市場、社會等多元化的治理機制也得到充分的發展,各類治理主體之間對話協商溝通合作的互動網路高度發達,決策咨詢系統高度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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