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清算聽證
㈠ 如何申請法院強制清算
審理強制清算案件的審判庭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強制清算申請時,一般應當召開聽證會。對於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經書面通知被申請人,其對書面審查方式無異議的,也可決定不召開聽證會,而採用書面方式進行審查。
人民法院決定召開聽證會的,應當於聽證會召開五日前通知申請人、被申請人,並送達相關申請材料。
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利害關系人申請參加聽證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聽證會中,人民法院應當組織有關利害關系人對申請人是否具備申請資格、被申請人是否已經發生解散事由、強制清算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等內容進行聽證。因補充證據等原因需要再次召開聽證會的,應在補充期限屆滿後十日內進行。
人民法院決定不召開聽證會的,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並向被申請人送達有關申請材料,同時告知被申請人若對申請人的申請有異議,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書面提出。
㈡ 法院對公司強制清算申請如何審查
審來理強制清算案件的審判自庭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強制清算申請時,一般應當召開聽證會。對於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經書面通知被申請人,其對書面審查方式無異議的,也可決定不召開聽證會,而採用書面方式進行審查。 人民法院決定召開聽證會的,應當於聽證會召開五日前通知申請人、被申請人,並送達相關申請材料。 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利害關系人申請參加聽證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聽證會中,人民法院應當組織有關利害關系人對申請人是否具備申請資格、被申請人是否已經發生解散事由、強制清算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等內容進行聽證。因補充證據等原因需要再次召開聽證會的,應在補充期限屆滿後十日內進行。 人民法院決定不召開聽證會的,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並向被申請人送達有關申請材料,同時告知被申請人若對申請人的申請有異議,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書面提出。
㈢ 法院對公司強制清算申請如何審查
審理強制清算案件的審判庭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強制清算申請時,專一般應當召開聽屬證會。對於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經書面通知被申請人,其對書面審查方式無異議的,也可決定不召開聽證會,而採用書面方式進行審查。 人民法院決定召開聽證會的,應當於聽證會召開五日前通知申請人、被申請人,並送達相關申請材料。 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利害關系人申請參加聽證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聽證會中,人民法院應當組織有關利害關系人對申請人是否具備申請資格、被申請人是否已經發生解散事由、強制清算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等內容進行聽證。因補充證據等原因需要再次召開聽證會的,應在補充期限屆滿後十日內進行。 人民法院決定不召開聽證會的,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並向被申請人送達有關申請材料,同時告知被申請人若對申請人的申請有異議,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書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