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公安機關
Ⅰ 地級市公安局和縣級市公安局有什麼區別
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門。
公版安局按級別通常有權: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
地級市公安局是地級市設立的公安局,縣級市公安局是縣級市設立的公安局。級別不同,但是承擔的職責是相同的。
Ⅱ 請問公安分局是什麼行政級別
公安分局行政級別劃分如下:
1、若是正省級城市也就是中央直轄市公安局為正廳,其分局為正處級。
2、副省級城市的公安局為副廳級,其分局為正處級。
3、地級市市局為正處級,其分局為正科級。
4、區縣級分局為正科級。
(2)縣級公安機關擴展閱讀:
縣處級正職:包括縣(縣級市、區、旗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書記、(區)縣長、(區)縣人大、(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縣處級副職:包括縣(縣級市、區、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級等)委副書記、縣(區)委常委、副縣(區)長、副(區)縣人大、副(區)縣政協主席、市各單位副局長(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Ⅲ 縣級公安機關能用嘉獎命令
您好!縣級公安機關可以有條件地(詳見第十六條)發布嘉獎令。法律依據如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獎勵條令》
第十三條公安部的批准許可權:
(一)全國公安機關集體和個人授予榮譽稱號、記一等功獎勵,其中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稱號,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公安部審批;
(二)省級公安機關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嘉獎、記三等功、二等功獎勵;
(三)公安部機關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集體和個人嘉獎、記三等功、二等功獎勵。
第十四條省級公安機關的批准許可權:
(一)公安部批准許可權以外的本地區公安機關集體和個人記二等功;
(二)市(地)級公安機關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嘉獎、記三等功獎勵;
(三)省級公安機關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集體和個人嘉獎、記三等功獎勵。
第十五條市(地)級公安機關批准上級公安機關批准許可權以外的本地區公安機關集體和個人嘉獎、記三等功獎勵。
第十六條經公安部批准,省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成員以外的個人記一等功,可以由所在省級公安機關辦理;經市(地)級公安機關批准,縣級公安機關及其領導班子成員以外的集體和個人嘉獎,可以由所在縣級公安機關辦理。
Ⅳ 縣級公安機關公告是否有法律效力
縣級公安機關公告具有法律效力。
公告,是指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布或者公開宣告,宣布。國務院2012年4月16日發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對公告的使用表述為:「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其中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公布依據政策、法令採取的重大行動等;二是向國內外宣布法定事項,公布依據法律規定告知國內外的有關重要規定和重大行動等。
Ⅳ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是什麼意思
是的,縣、設區的市是局長,市轄區是分局局長,省公安廳是廳長,公安部是部長
Ⅵ 拘留是否需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刑事拘留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可在事先拘留,但需出示拘留證。行政拘留由公安機關直接絕定。不需要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由縣級公安機關批准。(各種考題都想把縣級公安負責人累死~~我想,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每天都在批准批准再批准,太累了,呵呵)
Ⅶ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是指
各市級城市下屬的分局、縣公安局(如:XX省XX市XX縣公安局、XX省XX市XX公安分局)。各個市級城市的公安局(如:XX省XX市公安局)。各個省的公安廳。
Ⅷ 縣級公安機關怎樣成立警察協會
首先,制定《在縣級公安機關組建警察協會工作方案》,然後根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各項籌備工作,最後按照程序召開成立大會,正式成立警察協會。這個你們公安局應該有文件資料的,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關鍵是制定的工作方案要得到上級及本級領導的批准,領導同意了,去民政局問下,馬上就可以辦好。
Ⅸ 對縣級公安機關做出的行政拘留處罰不滿可向什麼部門提出復議
可向縣政府或者該縣級公安機關的上一級公安機關進行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對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分別向直接管理該組織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國務院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五條第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也可以向具體行政行為發生地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由接受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9)縣級公安機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決定不服的;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第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並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
國務院部門的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
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
前款所列規定不含國務院部、委員會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章。規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規辦理。
第八條 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Ⅹ 「區公安分局」和「縣公安局」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跟你普及一下區和縣的區別。
1、我國政府設置為三級:省-縣-鄉,後來增加了地級市。
2、縣級市是城市化到一定程度的縣或者是比較特殊的縣。
3、相比縣,縣級市的社會經濟管理許可權要大,城市建設配套費、規劃規模,都有傾斜,但是談不上優惠,在權力上縣級市和縣基本都是地級市代管,受地級市約束,,目前隨著省直管縣的興起,也有部分縣級市和縣由省直轄,比如湖北省的縣級潛江市和縣級仙桃市,以及河南省的濟源市。
其次,至於區公安分局和縣公安局都是地級市公安局的下轄機關,區公安分局屬於區政府管,縣公安局屬縣政府管。之所以區叫分局是因為區是地級市市區的范圍,完全聽地級市的,財政完全上繳,統一使用和計算,縣同為地級市轄區,不過財政部分獨立計算,不全上繳。縣級市為省直接管轄,享受和地級市同等待遇。不過,省里卻把縣級市委託給地級市代管,使得縣和縣級市都沒有什麼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