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脫貧原因
1. 2O18年貧困戶脫貧標準是多少
第一,有穩定持續的收入。2018年人均收入不低於3200元。持續穩定說的是要有自己的產業或者門路,收入能夠穩定。暫時性大額收入不算。
第二,醫療有保證。簡單的說能看得起病,不能因病再次貧困。
第三,教育有保證,學生能夠上學,不能產生因沒錢上學而不上學。
第四,住房有保證。住房說的是不住危房,不能因房子問題出現傷亡現象。危房必須要經過危房改造。
第五,飲水有保證,必須是安全用水。安全用水是指自來水,飲水衛生有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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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預退出。2015年年底,縣根據省市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了貧困退出規劃,計劃今後兩年每年減貧4871人,至2017年年底,全縣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
2016年和2017年年初,縣將根據貧困戶退出規劃及上年度減貧計劃執行情況,下達貧困戶退出計劃(減貧計劃,下同),並與鄉(鎮)人民政府簽訂減貧責任書。
鄉(鎮)在縣下達的年度退出計劃的基礎上,分解落實到村,並與各村簽訂減貧責任書。村根據鄉(鎮)下達的年度貧困退出計劃,將任務分解落實到人,並將年度計劃退出的貧困人口報所在鄉(鎮),由鄉(鎮)在建檔立卡系統內作「預退出」處理。
第二步:精準扶持。縣、鄉、村以及「連心」工作隊、幫扶責任人要對照貧困戶退出條件和需求,因戶施策,制定扶持計劃,並加大扶持力度,進行重點扶持。
第三步:摸底調查。年終,對「預退出」的貧困人口進行摸底調查,調查人員應包括村委會幹部、村民小組長、駐村工作隊幹部、貧困戶幫扶幹部等,填寫貧困戶退出摸底調查表(附後)。
第四步:民主評議。摸底調查之後,由村委會組織召集相關人員召開民主評議會,對摸底情況進行逐戶討論,擬定退出貧困戶名單,並在行政村所在地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七天。
參加民主評議的村民代表必須是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對貧困戶家庭較了解的村民、村小組幹部或村幹部。
村民代表大會對年度擬退出對象的初選要綜合考慮貧困戶的收入、家庭經濟狀況、致貧原因的緩解、住房、家庭成員的上學和就醫等情況,歷年來得到扶持的貧困戶應先列為擬退出對象。
第五步:入戶核實。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員(不得少於3人),對擬退出貧困戶進行逐戶核實,確定全鄉(鎮)貧困戶退出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
第六步:批准退出。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批准,縣審核後,報設區市、省備案,待設區市、省聯合委託的第三方評估核查後,由縣批准並在各行政村公告。
第七步:退出處理。貧困戶經批准退出後,即錄入信息檔案,由鄉(鎮)在建檔立卡系統內進行「脫貧退出」處理。
2. 脫貧老賴就是不願脫貧是為什麼
隨著脫貧工作進入深水區和關鍵期,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逐漸暴露。,部分地區貧困戶中存在較為突出的「等靠要」思想,不配合脫貧甚至抗拒脫貧的現象難以根除。「精神貧困」正成為脫貧攻堅路上難過的坎、難爬的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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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門口曬太陽,等著政府送小康」
當下,對鄉村秩序侵蝕最嚴重的是主流價值觀的扭曲。金錢,成了評價的至高標准。
坐等扶貧幹部主動上門、靠著底線政策苦捱、別人有的待遇一樣不能少……基層扶貧幹部告訴記者,少數自身具備脫貧條件卻拒不主動脫貧的人令基層扶貧工作「傷透腦筋」。
「坐在門口曬太陽,等著政府送小康」的現象並不鮮見。「村裡有兩個年輕單身漢,並沒有喪失勞動能力,卻連自己的茶園都荒著,基本不搞生產,得一天過一天,坐等當五保戶。我們曾多次前去做工作,可他們就是不行動。」湖北省鶴峰縣一位駐村工作隊隊長說,有些貧困戶產生了「日子過不下去有國家兜底」的心態。
「有個貧困戶,40多歲,身體健康,因為好吃懶做,老婆跑了。以前還種點地養活自己,現在家裡的七八畝旱地乾脆不種了,等著救濟。我們上午9點去他家,還沒有起床。」山西省一名扶貧幹部說,一些貧困戶以前就懶散饞,不願意勞動,現在一沒有生活來源就去找政府,給基層扶貧工作帶來「破窗效應」,其他貧困戶甚至受到這些「懶漢」的影響。
鄂西山區一位退休的縣委書記說,在精準扶貧過程中,有少數老百姓出現了這樣的心態:「我是窮人我怕誰!」「我是小老百姓我怕誰!」少數貧困戶對上門幫扶的幹部很麻木,認為脫貧是幹部們的事,與自己無關。
激發內生動力,是告別貧困的根本性措施。山西省晉中市扶貧辦副主任路辰正介紹,他幫扶的貧困村「兩委」班子調整後,新當選的幹部積極謀劃產業,村子2016年人均純收入超過2萬元,實現了整村脫貧。
創新產業扶貧機制,對接「真需求」,以扶貧「參與感」帶動脫貧「獲得感」,才能避免貧困群眾等待觀望。貴州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高剛認為,扶貧資源的配給應從供給主導型轉為需求主導型,如尊重貧困戶的發展意願,推行私人定製等菜單式扶貧。
3. 脫貧的標准到底是什麼
我國現行脫貧標準是農民年人均純收入按2010年不變價計算為2300元,2014年現價脫貧標准為2800元。綜合考慮物價水平和其他因素,逐年更新按現價計算的標准。按每年6%的增長率調整測算,2020年全國脫貧標准約為人均純收入4000元。折算成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
脫貧原則標准:《扶貧剛要》規定:2020年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即: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農村貧困人口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
貧困縣脫貧的主要標准為:貧困縣貧困發生率、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等達到國家規定標准。實現貧困縣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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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貧困人口精準脫貧原則標准:《扶貧剛要》規定:2020年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即: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農村貧困人口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
貧困戶 「八有」:一是有安全住房;二是有安全飲水;三是有基本農田;四是有增收產業;五是至少一人有技能資質證書;六是有基本社會保障;七是實現家裡有餘糧;八是實現手頭有餘錢。
打攻堅戰,實打才有勝算;啃硬骨頭,實干方能破局。這既是源於實踐的經驗,也是進一步做好脫貧攻堅工作的要求。然而,在一些地方,精準識貧、扶貧異化成了繁瑣表格,各種展板報表滿牆掛,各種評比檢查不停息,不僅基層幹部苦不堪言,許多群眾也被弄得雲里霧里。這種只顧「面子」、不要里子的形式主義之風,有百害而無一利,必須加以糾正。
4. 貧困戶在什麼條件下才算是脫貧
貧困戶達到以下條件就算是脫貧。
貧困戶達到「兩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
建檔立卡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上(包括務工收入、生產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等)。
貧困戶退出政策:
按照民主評議、入戶核實、農戶確認、公示公告、備案管理的程序執行。
民主評議:經村民小組推薦,通過支村兩委組織村民代表評議小組民主評議的方式確定擬脫貧戶。
入戶核實:駐村工作隊、鄉鎮(街道)駐村幹部、結對幫扶責任人和支村兩委入戶核實。
農戶確認:農戶簽字確認,自願退出。
公示公告:鄉鎮(街道)對擬脫貧名單在鄉鎮、村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公示無異議,報縣市審批,縣市抽查復核後,將批準的名單進行公告。
備案管理:縣市將名單報省、市扶貧辦備案,並在扶貧系統中將農戶標識為「脫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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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幫助貧困戶脫貧
2017年11月2日17時許,湖口縣馬影鎮新塘村7組貧困戶許海啟的家,來了一位特殊客人。
黨的十九大代表、中國電信九江分公司督導、向東班班長向東。向東在他家向馬影鎮的鎮村幹部、湖口縣金砂灣學校教師宣講黨的十九大精神。
許海啟的妻子和兒子已病逝,兒媳婦已經改嫁。
現在,他和11歲的孫子一起生活,是中國電信湖口分公司對口幫扶的精準扶貧戶,他的孫子今年在金砂灣學校讀五年級。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讓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是我們黨的庄嚴承諾。今天和我一起來的,還有我愛心團隊的夥伴,我們將盡力幫扶許海啟家盡快脫貧。」向東說。
沒有桌子、沒有音響、沒有麥克風,大家圍著向東而坐。「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我們不僅要做到不讓一個孩子因家庭貧困而輟學,還要做到讓他們在學校吃得飽、穿得暖、學得快樂。」
向東說,「我和公益夥伴一起發起的威德慈善基金『向東班益啟助學』項目,將資助許海啟的孫子在學校的所有生活費用,直到中學畢業。
另外還將資助金砂灣學校4名家庭貧困的學生,讓他們在陽光下茁壯成長。」
向東的話音剛落,屋內就響起了熱烈的掌聲。金砂灣學校校長江軼強說:「我們一定全面貫徹好黨的教育方針,讓每一個貧困學生茁壯成長。」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貧困戶脫貧標准和退出程序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努力幫助貧困戶脫貧
5. 請問已脫貧的一班貧困戶,怎麼填寫致貧原因
致貧的原因是很多的,最容易理解的就是因病致貧,在中國,你不敢害一場大病,往醫院一住,花錢好像流水一樣,錢根本就不是錢,多厚的家底都有返貧的可能。
6. 扶貧貧困戶有什麼好處
現在很多單位都有扶貧的項目,比如工會,紅十字會,惠民辦,扶貧辦,民政局等等,一般村幹部會通知,你自己也可以到鎮上、縣上的政務服務中心去咨詢,如果符合條件,就按他們的要求去辦理。
1.堅持全面覆蓋、普遍受益。每個貧困村都有工作隊駐村,每個貧困戶都有幹部聯戶,做到精準幫扶工作全覆蓋。
2.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因村因戶制宜,實行滴灌式、差別式精準幫扶,幫助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3.堅持分級負責、落實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扶貧開發作為一項重大政治責任和政治任務抓緊抓好,切實擔當起精準扶貧的主體責任。層層壓緊壓實責任、傳導壓力、抓好落實,實行嚴格的"限期脫貧"責任制。
4.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以精準幫扶為重點,提高扶貧工作的精準性和有效性,促進貧困村、貧困戶早日脫貧致富。
7. 貧困戶退出後還能繼續享受國家的政策扶貧嗎
貧困戶退出後可以在一段時間內繼續享受國家的政策扶貧。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規定:
根據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對貧困人口實行分類扶持。建立貧困戶脫貧認定機制,對已經脫貧的農戶,在一定時期內讓其繼續享受扶貧相關政策,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現象。
脫貧退出的標準是: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扶貧標准,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因殘致貧無穩定收入、因病因學支出自付部分明顯大於收入等5種情形之一的,貧困戶不得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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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有相對穩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來源,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准(2015年標准為2855元,2016年標准為3026元,2017年標准暫定為3208元)。
且吃穿不愁(包括飲水安全),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家庭無因貧輟學學生,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有救助,住房條件有明顯改善,有安全住房。
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工作且有穩定工資收入,家庭成員中擁有小轎車、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等6種情形之一的,不得識別為貧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