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樓電費
① 水電費能找稅務代開嗎
可以。
據介紹,凡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並開具普通發票,但在提供勞務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以及稅法規定的其它商事活動(餐飲、娛樂業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代開發票:
1、納稅人雖已領購發票,但臨時取得超出領購發票使用范圍或者超過領用發票開具限額以外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2、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售發票的納稅人,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發票的;
3、跨區(市)縣來本轄區臨時從事經營活動的,原則上應當向經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領取發票,確因業務量小,開票頻度低的,可申請代開。
《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於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規定:企業與其他企業或個人共用水電、無法取得水電發票的,應以雙方的租用合同、電力或供水公司出具給出租方的原始水電發票或復印件、經雙方確認的用水電量分割單等憑證,據實進行稅前扣除。
(1)機關樓電費擴展閱讀
個人出租房屋,向租戶收取水電費,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可以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個人攜帶以下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1、《代開發票申請表》。
2、個人身份證明。
3、《代開普通發票付款方書面確認證明》。
② 行政事業單位用電電價
您好,我也是事業單位的職工,事業單位是按照非居民用電收取電費,因為分高峰用電和非高峰用電,我單位的平均電價為9毛多一度
③ 機關辦公室哪些人可以發電話費
不同的機關單位、不同的辦公室、不同的領導有不同的電話費發放規定!
④ 稅務機關查企業電費總額與銷售總額基本一致,應該如何解釋
本年跟上年比較。復上年支付電費制總額多少,銷售收入總額多少,求一個電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
比例=電費÷銷售收入總額×100%
本年支付電費總額多少,銷售收入總額多少,同樣求一個電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
比例=電費÷銷售收入總額×100%
本年比例≤上年比例,說明正常,無需過多解釋。
本年比例>上年比例,存在一定的問題,那麼,你可以查單位電價是否比去年高;由於技術條件限制單位成本所消耗的電費是否比去年多;是否有預付電費情況等等。這些只是給你一個啟發,諸如此類的問題你應該根據具體情況說明解釋更多一些。
⑤ 政府機關用電三相四線電費電價標准
網路下你家那邊什麼省份的 網上查電價 省份的價格都是統一的不會變的
⑥ 稅務局代開水電費發票是什麼票
稅務局代開水電費發票是服務業通用發票;服務業發票是納稅人在提供有關服務業應稅勞務時開具的發票,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的征稅范圍,向主管地稅機關申領服務業發票。營改增以後,服務業發票改為增值稅發票,現在需要代開增值稅發票。
務業通用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省地稅局和國稅局的通知明確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收取代業主支付的水、電、暖、燃氣、有線電視、互聯網使用等費用時,使用稅控收款機或計算機開具省地稅局監制的《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通用發票》,開具時應當分項列明代收款項的名稱及金額。
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開具代收費用發票後,水、電、暖、燃氣、有線電視、互聯網運營等部門不得再向業主開具發票。業主直接向上述部門繳納費用的,應當取得上述部門開具的發票。
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服務發票需要到主管稅務機關做行政許可,稅務機關批准後才能購買發票。一般需要一份經營情況說明(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月營業收入,申請發票種類及數量),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公章財務章印模,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有代理人的,需要法人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還有一些表需要填所以要帶著公章,從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復,申請機打服務業發票的需要購買稅控裝置,拿著稅務機關的批復去購機,申請定額發票的不用購買稅控裝置。
政策變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1《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第十三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營改增以後,服務業發票使用增值稅發票,一般納稅人採用一般計稅方法,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為3%。
⑦ 天津機關單位電費怎麼計算
第一檔電費一度0.49元,按用量計算電費,實行階梯電價具體如下圖:
⑧ 各機關單位的水電費是由哪個部門具體負責繳納的
當然是財務部付錢啦。
錢款只能從財務部出去。水電費清單可以發至各部門,對各部門的耗用水電情況進行考核。
⑨ 急,單位交電費的增值稅發票丟失了,怎麼辦
1、遺失已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聯及抵扣聯該如何處理
(1)問:我公司於今年七月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客戶,此發票已抄稅,客戶由於人員變動,發票不知在何環節遺失,現本公司需在什麼報刊刊登發票遺失申明呢?本公司會被罰款嗎?
答:按照《發票管理辦法》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292號)文的規定,丟失專用發票需要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稅務機關視情節,有權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國稅發[2002]10號文對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做了新的規定,對於已認證通過的專用發票,只要銷貨方稅務機關開具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方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憑證明單和存根聯復印件就可以作為抵扣憑證。
(2)問:我公司開給客戶的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由於在投遞過程中丟失發票的第一、第二聯。此份發票我公司已經入賬並在當月申報;但客戶沒有認證抵扣。現在客戶向我公司要求重開發票給他,我公司應怎樣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規定,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未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應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專用發票已沒有存根聯,可用記賬聯復印件代替)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後可憑該發票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3)問:我公司開給客戶的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由於在投遞過程中丟失發票的第一、第二聯。此份發票我公司已經入賬並在當月申報;但客戶沒有認證抵扣。現在客戶向我公司要求重開發票給他,我公司應怎樣處理?
答:對此種情況,不一定要重新開具發票,如果還在認證期內,可以把存根聯復印件和銷貨方稅務機關開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給購貨方,則購貨方可以拿這些資料去稅局認證抵扣。
(4)『問題』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問:購進貨物並取得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不小心丟失了,應該辦理什麼手續?企業須承擔什麼責任?
『類別』發票類
『回答』
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應立即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失,然後在《中國稅務報》刊登「遺失聲明」,再到主管稅務機關接受處罰。假如該發票丟失前已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假如丟失前未通過認證,則須先通過認證再進行抵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292號)規定:納稅人必須嚴格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保管使用專用發票,對違反規定發生被盜、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視具體情況,對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在一定期限內(最長不超過半年)停止領購專用發票。對納稅人申報遺失的專用發票,如發現非法代開、虛開問題的,該納稅人應承擔偷稅、騙稅的連帶責任。
⑩ 機關單位一年的水電費,公務車的燃油超過政府采購限額,需不需要政府采購招投標
燃油具備招標的條件 。水電費根本不具備招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