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理建卡貧困戶
⑴ 建檔立卡貧困戶怎麼申請
按備注說明辦理:拿房主戶口本、身份證等到鄉、街道辦或扶貧部門辦理審批,再將審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個月內完成。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按照「戶主申請、村民小組提名、村民代表評議和票決、村委會審查、鄉(鎮)政府審核、縣扶貧辦復核、縣人民政府審批」的程序進行確定的。
村委會有扶貧對象民主評議和票決的會議記錄及代表簽名,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扶貧辦有扶貧對象審核的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縣扶貧辦對鄉鎮上報的扶貧對象信息資料進行最後把關,確保沒有爭議或爭議解決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統一建立縣級檔案,並按要求錄入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
檔案資料由扶貧對象、採集人、審核人共同簽名確認,扶貧對象已完成簽名手續,是知道自己是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會咨詢,並到鄉鎮扶貧工作站,通過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查詢後,開具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即可。
建檔立卡戶的學生在校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初中、高中、大學都是有的。
(1)怎麼辦理建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就是要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檢查幫扶責任人履職情況和貧困對象脫貧情況。
對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進行監測和評估,分析掌握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為扶貧開發決策和考核提供依據。
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
原則上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規模8249萬人為基數(2013年各省貧困人口數量及貧困發生率見附件1)。
省級統計數大於國家發布數的,可在國家發布數基礎上上浮10%左右;個別省級統計數與國家發布數差距較大的,上浮比例可適當提高;具體識別規模經省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由省扶貧辦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 。
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⑵ 建檔立卡貧困戶怎麼申請
拿房主戶口本、身份證等到鄉、街道辦或扶貧部門辦理審批,再將審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個月內完成。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2)怎麼辦理建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就是要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檢查幫扶責任人履職情況和貧困對象脫貧情況。
對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進行監測和評估,分析掌握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為扶貧開發決策和考核提供依據。
⑶ 建檔立卡貧困戶怎麼辦理
個人帶著房主戶口本,身份證到各鄉鎮,街道或扶貧部門審批,然後把審批表內交給民政局審批,通常在一個容月內完成。
貧困戶的納入條件:
人均純收入標準是低於3026元(2010年2500元不變價計算)的全部納入識別對象;
吃穿有問題(包括安全飲水有問題)、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等未得到有效解決全部納入貧困戶識別對象;
父母有子女,但將父母單獨分戶的,單獨分戶的父母不能成為貧困戶;
子女符合貧困戶識別對象的,父母可以與子女並戶,一並納入識別范疇;
父母是貧困戶,其中一子女為貧困戶,其他子女家庭條件一般,父母可與貧困子女家庭一並納入貧困戶;
父母是貧困戶,其中一子女為貧困戶,另一子女為公職人員或大中型企業工作人員的,父母不能納入貧困戶,本次按程序剔除;
父母為貧困戶,子女全部遷出本縣的,且子女家庭條件一般的,鎮村通過調查核實,收集相關佐證資料報縣脫貧辦備案認定後,父母可保留貧困戶。
⑷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怎麼辦理
向當地扶貧辦逐級申領建檔立卡即可。
辦理流程:
1、戶主申請
2、村民小組提名
3、村民代表評議和票決
4、村委會審查、鄉(鎮)政府審核
5、縣扶貧辦復核、縣人民政府審批
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村委會有扶貧對象民主評議和票決的會議記錄及代表簽名。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扶貧辦有扶貧對象審核的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縣扶貧辦對鄉鎮上報的扶貧對象信息資料進行最後把關,確保沒有爭議或爭議解決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統一建立縣級檔案,並按要求錄入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
檔案資料由扶貧對象、採集人、審核人共同簽名確認,扶貧對象已完成簽名手續,是知道自己是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會咨詢,並到鄉鎮扶貧工作站,通過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查詢後,開具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即可。
(4)怎麼辦理建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農村貧困戶標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民,可優先評為貧困戶:
1.未成年的孤兒;
2.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
3.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
4.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
5.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
6.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
7.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為貧困戶:
1.家庭成員中有現任村幹部的農戶;
2.因賭博、吸毒、好逸惡勞等原因致貧的農戶;
3.在縣城或鄉鎮有店面等從事營業性活動的農戶。
4.有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農戶;
5.有工程機械設備或其它從事經營活動機動車輛的農戶;
6.有擔任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教師、退休人員等國家公職人員的農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難致貧的除外);
7.有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參考資料:網路-建檔立卡貧困戶
⑸ 農村建卡貧困戶怎麼查詢
去當地縣一級民政局窗口查詢。
1、各省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2、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3、原則上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規模8249萬人為基數(2013年各省貧困人口數量及貧困發生率見附件1)。省級統計數大於國家發布數的,可在國家發布數基礎上上浮10%左右;個別省級統計數與國家發布數差距較大的,上浮比例可適當提高;具體識別規模經省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後,由省扶貧辦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
4、辦理貧困戶的手續一般在縣一級民政局辦理,要由當地村委會出具證明,鎮民政辦蓋章再到縣民政局辦理。
5、國家的精確扶貧政策為確保農村低保及民政救災救濟的順利實施,使農村貧困人口早日脫貧,扎實開展農村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做到「三到位」,確保工作不重不漏、准確無誤。 一是組織到位。鄉鎮政府成立農村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領導小組,鄉鎮長任組長,駐村領導及駐為成員,實行鎮幹部包村。
(5)怎麼辦理建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脫貧攻堅已到關鍵之年,能否干好脫貧攻堅工作也是對基層幹部的一個考驗。基層幹部應以貧困戶為導向,深入基層,為貧困戶所需技能深入調研、思考、謀劃,個個推進,整體突破,確保脫貧攻堅整體目標如期實現。在農村扶貧中,一些貧困戶這樣說:「扶貧扶貧,扶貧幹部什麼技術也不傳授,什麼技術也不培訓,別說沒產業,有了產業沒技術,怎麼干?」這是貧困戶的心聲。扶貧幹部要在基層一線為貧困戶舉辦各種類型的技術培訓班,為貧困戶傳授產業技能,銷售技能,為貧困戶開展技能服務,讓貧困戶「造血」、「產血」、增加收入。
貧困戶脫貧致富靠的還是農村基層組織和基層扶貧幹部。農村基層幹部帶動幫扶貧困戶致富,就要經常深入農村,查看每一個貧困戶在扶貧開發中有沒有致富產業,要用產業幫助貧困戶致富,這是對基層幫扶幹部最基本的要求。幫扶幹部積極鼓勵貧困戶大力發展產業,有針對性提高幫扶工作的有效性、實效性和貧困戶的滿意度。
在工作中,幫扶幹部看到一些有能力的、年輕一些的貧困戶有了一定的產業,一定的收入,應感到欣慰,但不能故步自封。對於老弱病殘的貧困戶,更要給予重點幫扶,幫助他們發展果蔬、中葯材、小雜糧、庭院養殖、庭院花卉等優勢特色產業,讓貧困戶戶戶有產業,戶戶有收入,打贏脫貧攻堅戰,讓日子好起來。
⑹ 我是農村建卡貧困戶我想知道怎樣查詢貧困證書
扶貧公共信息網,網路一下,沒有建議到鎮上的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再沒有的話去民政局相關部門咨詢。
⑺ 建檔立卡怎麼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向縣扶貧辦進行申請即可。達到貧困戶標準的人員均可進行申請。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7)怎麼辦理建卡貧困戶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具體做法:
1、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見附件2),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2、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5、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第七步: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7、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8、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