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扶貧嗎
❶ 對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意見和建議
掃黑除惡要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涉黑涉惡活動新動向,創新和改進思路、策略、舉措,不間斷開展打擊治理,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長效化。要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拍蠅」結合起來,確保掃黑與打擊「保護傘」同步,做到除惡務盡。
要探索完善有利於排除干擾、強化辦案的政策措施,建立專業化辦案團隊,創新重大案件辦理機制,加強法律政策研究和案例指導,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要進一步加強督導工作,推動問題整改,加大源頭治理力度,廣泛發動群眾參與,不斷鞏固斗爭成果,努力從根本上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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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的行動原因:
先看幾個大數字:從2001年到2005年,我國掃除了700多個黑社會組織,共查處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國家工作人員超過1000人。近兩年,這個數字還在增加。
如果抽象的數字難以形成具體的印象,下面列舉幾個創下「紀錄」的黑社會組織,就可以使我們體會到什麼叫毛骨悚然、不寒而慄:
最近披露的黑社會:「玉山幫」,在貴州甕安「6·28」群體性事件中,參與焚燒警車、毆打公安民警;
史上最牛黑社會:「唐山老大」楊樹寬,非法擁有各種槍支38支、警用規格催淚彈12枚、子彈1萬多發、軍用車輛4輛,其中包括「威風凜凜」的裝甲車;
「保護傘」級別最高的黑社會:「黑道霸主」劉涌,該犯罪團伙的「保護傘」,上至原沈陽市市長慕綏新、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原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原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下至沈陽市各局局長及和平區的部分領導、警察。
官階最高的黑社會老大:「地下銀行行長」王石賓,原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惡領導小組組長,同時也是永州市最大的黑勢力團伙的「保護傘」和後台老闆。
年紀最輕的少年黑社會:廣州「黑龍會」,除「老大」馮志希出生於1978年外,其他骨幹成員都是「80後」青少年,還網羅了60餘名「90後」的中小學生作為「馬仔」。
身邊最近的黑社會:陽江「鹵味欽」、「錘頭笠」,2007年11月由公安部直接指揮的陽江大抓捕行動,一經提起,仍然讓人驚心動魄。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黑社會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❷ 青海省化隆縣村幹部投訴電話號碼
你好。如果當地村幹部涉嫌違法違紀,可以實名向青海省化隆縣紀檢部門或者檢察院舉報,也可以撥打12388電話舉報。
❸ 套取扶貧資金多少錢夠檢察院立案
套取扶貧資金三千元以上檢察院立案
詐騙罪的立案標准各省市不同,在三千元至於一萬元以上。如果達不到詐騙罪立案標準的,像你說的這種情況一樣,可以按治安案件處理。
法律依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❹ 公務員犯罪如何舉報
舉報方法如下。
1、電話舉報。檢察機關統一舉報電話為12309。
2、登錄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網站舉報。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網站網址為www.12309.gov.cn。
公眾可通過電話或網路對公務員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舉報。
拓展資料
公務員犯罪是國家機關、公共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者不盡職責、玩忽職守,侵害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一類犯罪。這類犯罪,根據中國刑法有:第8章規定的瀆職罪,包括受賄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泄露國家機密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罪犯罪,妨害郵電通信罪等等。
參考資料公務員犯罪_網路
❺ 檢察院在精準扶貧中應發揮什麼作用
檢察機關履職盡責:在精準扶貧中精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