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一超五有
1. 精準扶貧工作中的「八有一超」指的是什麼
八有內容介紹;
有穩固住房、有飲用水、有電用、有路通自然村、有義務教育保障、有醫療保障、有電視看、有收入來源或最低生活保障、
一超內容介紹:
庭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准
貧困戶"八有一超"政策具體內容介紹:
1、有穩固住房:指有主體穩固安全,無倒塌危險的住房,人均在13平米(含)以上(廳堂、廚房、衛生間等生活附屬房屋面積計算在內)。房屋可以是磚混結構、土木結構、也可以是木製結構。
2、有飲用水:不僅指有自來水喝,通過打井、水櫃、水窖引用山泉水等方式解決飲水問題,也可認定為有飲用水。
3.有電用:家庭接通生活用電即達標,不要求接通生產用電。
4.有路通自然村:指20戶以上的自然村(屯)有路通到村口,路可以是砂石路,也可以是水泥路或瀝青路,達到屯級路驗收標准,機動車能安全通行。
5.有義務教育保障:指貧困戶家中適齡未成年人能接受義務教育,沒有因貧輟學的學生,因重度殘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學的除外。
6.有醫療保障:指貧困戶家庭成員全部參加新農合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7.有電視看:貧困戶家裡有電視機,不論尺寸型號,黑白或彩色電視機都行,能收看中央或廣西頻道,有線、無線或網路電視都可以。
8.有收入來源或最低生活保障:
(1)有收入來源,主要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來講,只要具備下列其中之一的就視為達標,包括人均耕地0.5畝(含)以上、有養殖收入、有人均1畝以上山林地、有經營場地(鋪面)、家中有成員外出務工半年以上或創業致富有收益能解決生產生活的,以及其他收入;
(2)有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來講,指符合當地低保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了最低生活保障。
9.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准: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主要是: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再減去生產經營費用支出,然後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數。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計算較復雜,也難統計、難核實。實際工作中,幫扶責任人要指導貧困戶按月、按季度記錄好各項收入及支出情況,並且每季度或每半年對貧困戶的收入記錄情況進行核實,確保貧困戶收入的真實性、准確性。
(1)貧困戶一超五有擴展閱讀:
為什麼要精準扶貧:
1、我國扶貧開發始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通過近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舉世公認的輝煌成就,但是,長期來貧困居民底數不清、情況不明、針對性不強、扶貧資金和項目指向不準的問題較為突出。
2、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目前全國農村貧困居民8249萬人(其中四川為602萬人),實際遠遠不止8000萬,這個數據是國家統計局根據全國7.40萬戶農村住戶調查樣本數據推算出來的。這個數據對於研究貧困居民規模、分析貧困發展趨勢不是很科學,但在具體工作中卻存在「誰是貧困居民」「貧困原因是什麼」「怎麼針對性幫扶」「幫扶效果又怎樣」等不確定問題。
3、由於全省乃至全國都沒有建立統一的扶貧信息系統,因此對於具體貧困居民、貧困農戶的幫扶工作就存在許多盲點,真正的一些貧困農戶和貧困居民沒有得到幫扶。
4、精準扶貧的背面是粗放扶貧。長期來,由於貧困居民數據來自抽樣調查後的逐級往下分解,扶貧中的低質、低效問題普遍存在,如:貧困居民底數不清,扶貧對象常由基層幹部「推估」(推測估算),
5、扶貧資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貧年年貧」;重點縣捨不得「脫貧摘帽」,數字弄虛作假,擠占浪費國家扶貧資源;人情扶貧、關系扶貧,造成應扶未扶、扶富不扶窮等社會不公,甚至滋生腐敗。表面上看,粗放扶貧是工作方法存在問題,實質反映的是幹部的群眾觀念和執政理念的大問題,不可小覷。
6、現行的扶貧制度設計存在缺陷,不少扶貧項目粗放「漫灌」,針對性不強,更多的是在「扶農」而不是「扶貧」。以扶貧搬遷工程為例,居住在邊遠山區、地質災害隱患區等地的貧困戶,一方水土難養一方人,是扶貧開發最難啃的「硬骨頭」,移民搬遷是較好的出路,
7、但是,因為補助資金少,所以,享受扶貧資金補助搬出來的多是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農戶,貧困的特別是最窮的農戶根本搬不起。新村扶貧、產業扶貧、勞務扶貧等項目,受益多的主要還是貧困社區中的中高收入農戶,只有較少比例貧困農戶從中受益,且受益也相對較少。
8、綜上所述,原有的扶貧體制機制必須修補和完善。換句話說,就是要解決錢和政策用在誰身上、怎麼用、用得怎麼樣等問題。
9、扶貧必須要有「精準度」,專項扶貧更要瞄準貧困居民,特別是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務必重點用在貧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確的方向上。扶貧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千萬不能拿扶貧的錢去搞高標準的新農村建設,做形象工程不能實現扶真貧。貧困區域的發展,主要應使用財政綜合扶貧資金和其他資金。
2. 我的人均年收入不到3千元,不算貧困戶,而有好多戶人均收入超過一萬元,卻是貧困戶,這是政府規定的嗎
你可以向當地鄉鎮政府縣政府或者紀委反映。現在精準扶貧,中央抓的很緊,他們也很害怕的。
3. 貧困戶「一超六」是什麼
一超:是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省確定的扶貧標准。
六有是:義務教育有保障、基本醫療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安全飲水、有廣播電視、有生活用電。
貧困村退出標准為「1低5有」:貧困發生率低於3%,有集體經濟收入、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網路。
貧困縣退出標准為「1低3有」,即貧困發生率低於3%,鄉鄉有標准中心校、有達標衛生院、有便民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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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相對貧困:
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
2005 年,我國的農村相對貧困標準是684-944元。
近年來,城市貧困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城市貧困標準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計算的,各個城市這一標准有所不同。
4. 貧困人口退出主要衡量標准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內容是什麼
「兩不愁」:不愁吃(含安全飲水)、不愁穿。
「三保障」:義務教育、安版全住房、基本權醫療有保障。
「一達標」:農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達到國家現行扶貧標准。
貧困戶和脫貧戶識別有關事項,識別范圍
一是將農村人口、戶籍制度改革就地農轉非的人口作為識別范圍。
二是識別以戶為單位,戶口本為基本原則,共同生活為參考依據。
三是貧困戶(整戶或單人)因搬遷、婚嫁、外遷、死亡、新生、判刑收監、出國定居的人員要及時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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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政策「七不進」:
一是當年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的農戶;
二是2014年以來購房或修建新房,或高標准整修現有住房(不含因災重建、高山生態扶貧搬遷或國家統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三是家庭擁有或使用享受型轎車、船舶、工程機械及大型農機具的農戶;
四是家庭辦有或投資企業,長期僱用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在正常經營正常納稅的農戶;
五是家庭成員中有正式編制的財政供養人員、村五職幹部(有重大致貧原因的村幹部除外)家庭;
六是舉家外出一年及以上,收入明顯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家庭;
七是其他明顯不符合扶貧開發對象標準的情形。
5. 扶貧攻堅"一超六有"是
為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准且吃穿不愁,有義務教育保障、有基本醫療保障、有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飲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
包括目標任務、退出標准、退出程序、第三方評估和工作要求5個方面的內容,重中之重是退出標准和程序。貧困戶脫貧標准為「1超6有」,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准且吃穿不愁,有義務教育保障、有基本醫療保障、有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飲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
貧困村退出標准為「1低5有」,貧困發生率低於3%,有集體經濟收入、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網路。貧困縣退出標准為「1低3有」,即貧困發生率低於3%,鄉鄉有標准中心校、有達標衛生院、有便民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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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攻堅的相關要求規定:
1、通過深入實地,對照貧困縣摘帽、貧困村退出、貧困戶脫貧的標准進行逐項評定,兼顧退出程序和群眾滿意度評估,得出具體評估結果,作為退出結論和考核結果的重要依據。
2、第三方評估機構原則上選擇既熟悉農業農村工作、熟悉精準扶貧有關政策和脫貧攻堅實際工作的獨立第三方承擔,第三方評估機構與委託方應沒有任何的業務聯系和指導關系,具有充分的獨立性,以保障評估結果的獨立性、客觀性和公正性,經得起社會的檢驗。
3、扶貧資金主要考核內容是依據國家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辦法考核中央和省級扶貧資金安排、使用、監管和成效,依據相關規定考核各地本級財政扶貧投入情況、扶貧小額信貸發放情況,權重為15%。考核程序按市縣自查、省級抽查、第三方評估、綜合評價、結果反饋5個步驟進行。
6. 扶貧的八有一超是什麼
八有」指有穩固住房、有飲用水、有電用、有路通自然村、有義務教育保障、有醫療保障、有電視看、有收入來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超」指家庭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准。
貧困戶「八有一超」政策具體指標解讀。
1.有穩固住房:指有主體穩固安全,無倒塌危險的住房,人均在13平米(含)以上(廳堂、廚房、衛生間等生活附屬房屋面積計算在內)。房屋可以是磚混結構、土木結構、也可以是木製結構。
2.有飲用水:不僅指有自來水喝,通過打井、水櫃、水窖引用山泉水等方式解決飲水問題,也可認定為有飲用水。
3.有電用:家庭接通生活用電即達標,不要求接通生產用電。
4.有路通自然村:指20戶以上的自然村(屯)有路通到村口,路可以是砂石路,也可以是水泥路或瀝青路,達到屯級路驗收標准,機動車能安全通行。
5.有義務教育保障:指貧困戶家中適齡未成年人能接受義務教育,沒有因貧輟學的學生,因重度殘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學的除外。
6.有醫療保障:指貧困戶家庭成員全部參加新農合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7.有電視看:貧困戶家裡有電視機,不論尺寸型號,黑白或彩色電視機都行,能收看中央或廣西頻道,有線、無線或網路電視都可以。
8.有收入來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是有收入來源,主要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來講,只要具備下列其中之一的就視為達標,包括人均耕地0.5畝(含)以上、有養殖收入、有人均1畝以上山林地、有經營場地(鋪面)、家中有成員外出務工半年以上或創業致富有收益能解決生產生活的,以及其他收入;二是有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來講,指符合當地低保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了最低生活保障。
9.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准: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主要是: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再減去生產經營費用支出,然後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數。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計算較復雜,也難統計、難核實。
實際工作中,幫扶責任人要指導貧困戶按月、按季度記錄好各項收入及支出情況,並且每季度或每半年對貧困戶的收入記錄情況進行核實,確保貧困戶收入的真實性、准確性。2015年我國現行扶貧標准為年人均純收入2855元,2016年預計約3100元(按增長6%的比例估算),要以國家最終公布的年人均純收入為准。
拓展資料:
貧困人口脫貧認定程序
16號文件規定: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由村「兩委」組成民主評議後提出,經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核實、擬退出貧困戶認可,在村內公示無異議後,公告退出,並在建檔立卡系統中用綠色做好標記(因為我們的建檔立卡系統中分三種顏色:未脫貧的貧困人口用紅色標記,脫貧人口用綠色標記,返貧人口用黃色標記)。貧困戶脫貧以後,要繼續跟蹤扶持一年,確保穩定脫貧後,才能在系統中銷號。
根據國家貧困人口退出程序,我區貧困人口退出實行「雙認定」,指貧困人口以戶為單位提出脫貧申請後,由鄉鎮組織脫貧驗收工作組,包括縣鄉幹部、貧困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幫扶責任人等,嚴格按照「八有一超」標准對貧困戶進行脫貧驗收後填寫《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戶主和驗收工作隊員、幫扶責任人均在驗收表上簽字確認。
貧困戶脫貧「雙認定」按以下順序進行:制定年度預脫貧計劃並進行重點扶持→組織入戶認定驗收→村評議公示→鄉鎮審核公示→縣級扶貧領導小組審定→行政村公告,並在扶貧信息系統中更新信息、做好標記。
貧困人口脫貧「雙認定」一年組織兩批,第一批在當年7月15日前完成,第二批在次年1月15日前完成。各地組織實施脫貧「雙認定」過程中,扶貧、統計、調查總隊等部門要加強工作聯系,做好數據銜接
7. 貧困戶的標準是什麼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是什麼
一 參考答案:
貧困戶的標准:
(1)統計單位:以戶為單位,一個戶口本為一個家庭戶,家庭成員為戶口本在冊的所有人員。且家庭成員中有1個以上的勞動力。
(2)家庭經濟收入標准:為國家級貧困戶標准,按縣扶貧辦的統計口徑為年人均純收入低於2300元的戶。分了兩類,一類為扶貧戶:有勞動能力的農戶,且人均純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另一類為扶貧低保戶:就是有勞動能力的,人均純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戶。
2.兩不愁:不愁吃、不愁穿
3.三保障:保障其義務教育、保障其基本醫療、保障其住房
4.四個好:要有一個好的理念、要有一條好的路子、要有一套好的政策、要有一支好隊伍。
二 拓展資料: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三 具體請參考網路:
貧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