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告知書食品葯品監督
發布時間: 2020-12-03 19:37:25
⑴ 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說可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如何寫 處罰原因:食品檢驗不合格
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你關於進行行政處罰的理由、依據和你享有的權利,這是法律賦予行政處罰當事人的權利,當然你可以只進行陳述、申辯而不要求舉行聽證。
聽證程序是指處理案件較復雜或者較重大的違法行為,應處以較重的行政處罰時,經當事人要求,進一步適用的一種特殊程序.《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了下列4種情況可以適用聽證程序:(1)責令停產停業:(2)
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3)較大數額罰款(4)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聽證是一種新的程序,它是我國法律體系逐步向法制化、民主化進程的具體體現。聽證制度的確定和實施無論是對當事人還是行政機關,都有很大的好處:(1)通過聽證,可便於當事人更好地行使陳述、申辯、質證的權利;(2)通過聽證,可以使行政機關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獲取證據並准確地適用法律,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客觀、公正的處罰;(3)因為聽證是公開的(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有助於人民群眾對行政機關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4)由於聽證是行政機關在下達處罰決定之前進行,行政處罰對當事人的損害還未造成,更加有利於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5)很大程序上,減省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給當呈人帶來的麻煩。
⑵ 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說可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如何寫 處罰原因:食品檢驗不合格
浙江孫律師:
若對檢驗見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重新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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