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對
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對嗎
「地方各級人抄民檢察院對產生它襲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這句話是正確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七條,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1)檢察機關對擴展閱讀: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在檢察長統一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在本轄區內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受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受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並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⑵ 如何請求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監督
檢察院只能轉告公安,沒有監督權!立案公安不送達給檢察院,檢察院沒有備案,案情何為監督?請求檢察院是無效果的!
⑶ 檢察機關與監察機關有什麼不同
1、適用對象不同。
監察機關調查權的適用對象是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公職人員,監察對象是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檢察機關等行使的偵查權,適用對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經濟犯罪的人員,涵蓋了涉嫌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公職人員,軍人違反職責的犯罪和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的例外
2、行使權利不同。
監察機關行使調查權。監察委員會是政治機關而非司法機關,決定重要調查事項要由同級黨委、上級監委批准。
檢察機關行使偵查權,這種特定的主體資格由法律來規定和認可。
3、法律依據不同。
監察機關調查權的適用依據是監察法,突出體現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
檢察機關偵查權的適用依據主要是刑事訴訟法,突出體現公安機關辦案時保障人權與打擊犯罪並重,公正與效率平衡。
(3)檢察機關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二條規定:「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行政監察工作應當在國務院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管理下進行。
行政監察工作是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內容和必要環節,也是國家機關內部監督的重要形式。
為了保證行政監察職能正確的實現,國家在政府系統設立監察機關,依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以改善和加強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進廉政建設,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行政監察機關具有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行政處分權。
⑷ 根據憲法規定,市人民檢察院應當對什麼負責
對產生它的國抄家權力機關負責,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4)檢察機關對擴展閱讀
國家權力機關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⑸ 如何向檢察院工作提意見和建議
1、通過信訪舉報制度
2、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
3、通過輿版論監督制度
4、監督聽證權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
(5)檢察機關對擴展閱讀:
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 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向黨委和政府提出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建議或有關報告;委員視察、委員提案、委員舉報、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政協委員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特約監督人員等。
意義
1有利於消除腐敗現象克服官僚主義和不正之風,有利於改進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工作。
2有利於維護國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3有助於激發廣大公民關心國家大事、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出謀劃策的主人翁精神。
⑹ 檢察機關對下列哪些人員進行檢查。
監察機關對下列(①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②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③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④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⑤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⑥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人員進行監察。供參考。
⑺ 對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行使監督權的機關是什麼
答案是D。百分百確定。根據《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原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⑻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誰負責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八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8)檢察機關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第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分為: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
(二)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
(三)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分為:
(一)省級人民檢察院,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
(二)設區的市級人民檢察院,包括省、自治區轄市人民檢察院,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分院;
(三)基層人民檢察院,包括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檢察院。
第二十條人民檢察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二)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四)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五)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六)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七)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