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上班時間
『壹』 行政事業單位的勞動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相關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第三條 國家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和工作職責的限制,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為休息日,依此循環。
(1)機關上班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貳』 公務員上午幾點上班
公務員工作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公務員為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其的上下班時間各地略有不同,不同季節也不同,一般上下班時間如下:
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春、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實行這一制度,應保證完成工作任務。一些與人民群眾的安全、保健及其他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機關、事業單位,需要在國家規定的周休息日和節假日繼續工作的,要調整好人員和班制,加強內部管理,保證星期六和星期日照常工作,方便人民群眾。
『叄』 政府公務員上班時間表
政府公務員上班時間如下: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3)機關上班時間擴展閱讀:
工資構成
2006年,公務員基本工資構成由原有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調整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取消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
職務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職責大小。一個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准,領導職務和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對應不同的工資標准。公務員按所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准。
級別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實績和資歷。公務員的級別由原有的15個調整為27個,取消現行級別。每一職務層次對應若干個級別,每一級別設若干個工資檔次。公務員根據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執行相應的級別工資標准。
公務員薪資誤解
每到公務員調整工資,輿論總是一片喧嘩。不例外——四川、內蒙古、吉林等多地2016年又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的消息一出,很多人最直觀的感覺就是公務員2016年又要漲工資了。如今,在這些地區人力資源部門官網上均已無法找到有關工資調整的信息。有業內人士分析,這些部門或是迫於壓力將相關內容撤下了。
『肆』 中國政府行政機關上下班時間
早上九點上班,中午11點半休息。下午1點半上班,下午5點下班
『伍』 誰知道國家政府機關的正常上下班時間是多少
8:00-12:00,14:00-17:00(春夏),8:00-12:00,14:30-17:30(秋冬),節假日休息,但有值班人員。
政府機關包括各級人民政府和發揮政府職能的各級組織機構,為了規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加強編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制定本條例。
(5)機關上班時間擴展閱讀:
國家政府機關注意事項:
用戶需要注意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用戶需要注意對於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用戶需要注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用戶需要注意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陸』 政府部門上班時間
一年分冬夏兩個作息時間,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為冬季作息時間,內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容日,為夏季作息時間。機關工作人員的午休時間,冬夏一律為一個小時(含午餐時間)。中央在京各機關工作人員的上下班時間,冬夏一律為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
市級和市屬各局、各總公司及所屬公司、總廠和城近郊八個區的機關工作人員的上下班時間,夏季為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冬季為上午八時半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半。其餘各區縣機關工作人員的上下班時間,冬夏一律為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
(6)機關上班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柒』 國家機關每天上班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國家機關作息時間一般安排為:
上午:08:00-12:00 (全年 );
下午:5月至9月為:15:00-18:30 ,10月至4月為: 14:30-18:30 。
拓展資料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第七條規定,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40小時,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事業單位不能實行星期六、星期日為休息日的,可以調整安排周休息日。
2、勞動法中對勞動者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捌』 行政事業單位早上上班和下午上班時間是多少
大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履行朝九晚五的作息時間,即:早上上班時間是9:00,下午上班時間是13:00,下午下班時間是17:00。不過因為季節的變化,也會有所改變。
行政事業單位早上上班和下午上班時間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每個地方上下班時間也不同,具體要看當地政府規定,可以去政府的官網看看,一般行政事業單位的牌子上也會寫著。不過肯定是每天8個小時的。
(8)機關上班時間擴展閱讀
《關於印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實行這一制度,應保證完成工作任務。一些與人民群眾的安全、保健及其他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機關、事業單位,需要在國家規定的周休息日和節假日繼續工作的,要調整好人員和班制,加強內部管理,保證星期六和星期日照常工作,方便人民群眾。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主管部門按隸屬關系提出意見,報人事部批准。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職責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時制度的,由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意見,報人事部門批准後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制等辦法。
因工作需要,不能執行國家統一的工作和休息時間的部門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輪班制的辦法,靈活安排周休息日,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
參考資料
網路 -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玖』 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每天幾點至幾點為上班時間
各個地方不一樣,一般說來是周一——周五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1:00——5:00。中午有1-2小時的休息時間,基本上每周都有雙休日。
具體到每個省的作息時間不一樣的,具體時間可以電話提前了解,不然錯過辦事時間。
江西景德鎮作息時間是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惠州市作息時間是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福建省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作息時間是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機關上班時間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1994年2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6號發布):
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拾』 在京中央機關的上班作息時間是怎麼規定的呢幾點到幾點下班,中午休息時從幾點到幾點
政府部門嚴格遵守國家法定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秋冬)
下午:14:30-17:30 (春夏)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10)機關上班時間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維護職工的休息權利,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憲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職工。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准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人事部負責解釋;實施辦法由勞動部、人事部制定。
參考資料:網路-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