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機關單位
⑴ 春節期間,福建省機關單位辦事部門哪些天放假,哪些天可以辦事
福建省機關單位辦事部門2019年春節放假時間安排:2月4日(農歷大年三十、除夕)至2月10日(農歷正月初六)共放假7天;2月2日(周六)和2月3日(周日)照常上班、不再休息。
⑵ 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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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平市場競爭環境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而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規避因為生老病殘死等風險和自然災害帶來的收入分配不公所引發的風險,是對收入分配不公的一種社會調節和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客觀要求。公平市場競爭環境包括競爭起點公平、過程公平和法律公平,保護每個市場競爭者的合法利益,而建立公平市場環境是政府的責任,同時對市場競爭引發的收入分配不公需要通過稅收和社會保障加以調節,維護收入分配的相對公平。從實際看,我國現在只對企業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滯後,導致企業與行政事業單位之間收入分配差距的擴大和難以進行正常的人員流動,客觀上不利於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因此,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於促進公平市場競爭環境形成和人才合理流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國事業單位分布領域廣,單位數量多,人員隊伍龐大,具有三千多萬職工,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但經過多年運行,事業單位客觀上也存在諸多弊端,如職能界定不清,供養人口太多,財政負擔沉重,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特別是各類事業單位由於取得經費的渠道不一樣,職工收入和養老待遇差別較大,引發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的相互攀比等矛盾。按照國務院事業單位改革的精神,事業單位改革將按行政職能型、公益服務型、經營型三類劃分,保留公益服務型事業單位,其他改為機關和企業。這不僅可以大幅削減事業單位規模和職工人數,減輕各級財政負擔,而且可以提高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的效率,為公益類事業單位體制機制創新創造條件。當前中國的事業單位改革難在哪裡?難在如何破解長期以來事業單位依賴財政供給的慣性,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滯後,養老待遇仍然由財政資金保障。下一步通過建立事業單位之間統一規范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促進事業單位之間人才的合理流動和收入分配及養老待遇的大體均衡,這不僅有利於建立全社會統一、規范的養老保險制度,而且為深化整個事業單位改革創造至關重要的條件。
⑶ 福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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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我國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社會保障問題關繫到國計民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比,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明顯滯後。我國應盡快出台統一的政策法規,提高統籌層次,「做實」個人賬戶,建立權利與義務對等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大力發展多層次的養老保障對策,建立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事業單位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20世紀50年代,成型於1978年。當時國務院下發《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基本確立了幹部退休制度,其內容包括退休條件、退休待遇和撫恤善後等。1986年,國務院下發《關於發布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通知》,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1992年,原人事部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逐步改變退休金實行現收現付、全部由國家包下來的做法。1993年,國務院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1994年,原人事部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對退休金的計發基數、比例標准做了詳細規定。1994年開始,雲南、江蘇、福建等地先後發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有關文件,並開展試點工作。據原人事部有關資料顯示,截至1997年,全國28個省(區、市)的1700多個地市、縣開展了試點,其中19個省(區、市)政府出台省級方案,全國參保人數超過1000萬人,約占機關、事業單位人數的1/3,但是各地試點適用范圍差別較大,實施細節也各不相同。
1999年,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經貿委所屬10個國家局管理的242個科研機構、中央所屬的178家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以及原建設部等11個部門所屬的134個科研機構改革了管理體制,實行屬地化、企業化管理,這些轉制的科研機構實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2000年,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規定,公務員和全部由財政供款的事業單位維持現行養老保險制度,部分財政供款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辦法在調查研究和試點基礎上分別制定,要求已進行改革試點的地區繼續完善和規范。2001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其中對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時轉移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作了規定。
2006年,原人事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明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70%—90%計發(退職人員按50%—70%計發)。
2009年,為推動事業發展,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約束功能,經國務院批准,事業單位分三步走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在職職工領取績效工資,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部門確定,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因此,目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的基本退休費;二是屬地化的生活補貼,即替代績效工資的部分。
2008年,國務院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2009年1月,國務院要求5個試點省份正式啟動此項改革,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制度能夠銜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企業基本一致。
⑷ 福建省直機關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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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基本養老保險費代收代繳窗口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勞社[2002]文414號)文件精神,參保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達法定退休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以上,方可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
二、根據福建省人大條例(閩人大常[1997]036號)文相關精神,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辦理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時,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其個人賬戶儲存額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三、如果你在從事自由職業前曾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縣以上集體企業工作等的累計工齡可以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更具體政策可到福州市社保管理中心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理地點(古田路128號勞動大廈一層)咨詢了解。
⑸ 2014福建省公務員入用網上:單位所屬系統黨的機關、行政機關,是不是就是說明招聘的是公務員編制
除了招聘職位中註明該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字樣的,屬於參公性質,其他回參加公答務員考試被錄用的都是公務員身份,都享受公務員待遇,參公待遇也是一樣的。單位所屬只是說明你這個單位的性質,是黨的機關還是國家行政機關,因為在我們國家黨的機關也是公務員身份,雖然他們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家機關,像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等,但他們同樣享受公務員待遇。
⑹ 福建事業單位省直、省屬、市直事業單位的區別是什麼
省直事復業單位和市直事業單位制在編制上是沒有區別的,無非就是上級部門的差別,省直事業是省直屬事業單位,為事業編制,單位的上級一般都是政府部門,比如某某所;省直機關是省委直屬機關單位,編制為公務員與事業編制混合。比如:省委老幹部局,省人大辦公廳,省人大機關後勤事業編制, 省人大機關服務中心,省人大辦公廳印刷所,省直機關幼兒園等等。
而市直事業單位就就是市直屬事業單位了,也是事業編輯,上一級一般為某福利工廠,一般是為市政府部門直屬的。
所以在管理和晉升上,說沒有區別的,大部分崗位都是參照公務員來進行管理的,但是不管是省直還是市直,同等情況下晉升是比公務員差很多的,提拔極其困難。
待遇方面,不一定省級比市級好,主要看單位有無創收以及上級的重視程度;事業單位改革,市級的比較有可能涉及。且事業單位沒有行政權力,因此省級和市級事業單位沒有本質區別,主要看事業單位的職能和工作性質。省級單位是省政府或者各廳下屬的,由省財政發工資;市級事業單位是市政府或者各局下屬的,由市財政發工資。
⑺ 福建省直機關醫保中心網站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處級別1、福建省內醫療保險管理隸屬於福建省力資源社保障廳負容責承擔省直、央直屬駐榕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支付等服務工作2、福建省醫療保險管理屬於處級別編制主任處級別(相於福州市社保局局級別
⑻ 福建省機關社保中心
處級別1、福建省醫療保險管理隸屬於福建省力資源社保障廳負責承擔省直、央直屬駐榕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支付等服務工作2、福建省醫療保險管理屬於處級別編制主任處級別(相於福州市社保局局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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