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和低保戶
Ⅰ 低保戶與建檔立卡貧困戶有區別嗎
有區別,區別如下:
一、國家標准不同
1、低保戶是指因殘疾或疾病符合國家標准,住房或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2、建檔立卡貧困戶是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二、評定標准不同
1、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主要有以下: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三、收入最低標准不同
1、所謂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是已經完成審批,把貧困戶的貧困程度紀錄在案,建立了貧困檔案,並獲得貧困卡的貧困農村家庭。
2、農村低保戶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戶口的農村居民。
(1)貧困戶和低保戶擴展閱讀:
建檔立卡貧困戶一般包括低保戶和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兩者的區別就在於精準扶貧的貧困戶家裡還有勞動力可以通過生產勞動發家致富,低保戶包括因為種種原因生活困難只能吃國家救濟的家庭,除了臨時失業的,基本上不可能再脫離這個層次。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所在市常住農業戶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3、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所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參考資料:
低保戶-網路
建檔立卡貧困戶-網路
Ⅱ 低保戶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區別是什麼
農村貧困戶:分為絕對貧困戶和相對貧困戶;絕對貧困戶指的是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難以維持最低生活的需求,甚至難以生存;相對貧困戶指的是,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能夠勉強支撐家庭生活,但是不足以達到整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2017年我國農村貧困戶的標準是年收入低於3335元。
建檔立卡戶:就是已經完成了審批,把貧困戶程度記錄在案,建立了貧困檔案,並獲得貧困卡的家庭。
(2)貧困戶和低保戶擴展閱讀:
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建檔立卡貧困戶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Ⅲ 低保戶與貧困戶的區別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①低保戶是指收入水平低於全市月均的水平,然後有國家補貼的家庭;
②貧困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國家規定的人均純收入的家庭。
2.入選條件
①低保戶表現為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人或者贍養人的居民;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或者期滿後仍然未就業的且家庭收入低於全市水平的;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或者最低工資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收入仍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必須是當地戶口;
②貧困戶表現為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花費巨額並可以提供病例單的;家有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部分五保戶,貧困戶家庭;其它條件導致家庭收入過低的。
3.享受待遇
①低保戶的每個地方經濟水平不同,所以給於的補助的金額也不相同;
②貧困戶的達到「吃不愁,穿不愁」兩不愁;達到「住房、醫療、教育」這三保障;結合實際給予貧困戶直接和合作的幫扶模式,使貧困戶有長久穩定的收入,防止其返貧。
(3)貧困戶和低保戶擴展閱讀
貧困戶建檔立卡的過程
1.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2.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5.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7.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Ⅳ 低保戶和低收入困難戶的區別是什麼
低收入困難戶的標來准源用詞是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僅僅指整個家庭收入低。低保戶更慘,家庭收入不光低,家庭成員還有殘疾和疾病。
(4)貧困戶和低保戶擴展閱讀:
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居民家庭。
低收入家庭的出現與存在並不是社會經濟的發展不夠高,而是高收入的工作或條件與那些家庭存在相當的距離。如果我國實行高低經濟家庭互助政策,我國會很快減少低收入家庭的數量,從而減少國家與社會的包袱。
低保戶:低保戶是指因殘疾或疾病符合國家標准,住房或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網頁鏈接
網頁鏈接
Ⅳ 什麼樣的家庭可以辦理特困戶和低保戶
一、特困戶申請條件:
1、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一)無勞動能力;
(二)無生活來源;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上述所稱的無勞動能力:
(一)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3、收入總和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應當認定為上述所稱的無生活來源。
二、低保戶申請條件
1、城市低保申請條件
(一)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二)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三)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收入仍低於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2、農村低保申領條件
(一)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二)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5)貧困戶和低保戶擴展閱讀:
低保申請流程:
1、家庭成員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或者由村(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2、申請的需出具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授權書;
3、當地辦事處審核,不管通過與否,給予通知;
4、對批准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月將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發放到戶。
Ⅵ 特困戶和低保戶能同時享有嗎
現五保戶已改稱為特困戶。
特困戶標准:凡持有我縣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無勞動能力(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無生活來源;
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
二、低保戶標准: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於我縣最低生活保障標准3400元/人、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低保規定條件家庭,以戶為單位全部納入低保救助。
2、對家庭成員因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先心病、腦癱等重特大疾病,導致固定支出高於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對重病患者實施精準施保。
3、對年滿18周歲、持有二代殘疾證、本人無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固定收入的一、二級成年重度殘疾人,精神殘疾一、二、三級,可實行單獨保。
4、對子女常年渺無音信、基本生活困難的老人可實施單獨或小戶保。
5、對除以上三種情況以外的特殊對象,符合低保條件的,也可結合實際採取小戶保和單獨保相結合的方式施保。
Ⅶ 貧困戶和低保戶的區別是什麼呢
貧困戶和低保戶的區別有認定條件、優惠政策、劃分標準的不同。
1、認定條件:
貧困戶指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未成年的孤兒;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低保戶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2、優惠政策:
貧困戶是不定期的補助,低保戶每月有低保金。
3、劃分標准:
貧困戶指生活困難家庭,沒有專門政策補助,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865元的家庭;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7)貧困戶和低保戶擴展閱讀:
有很多人認為家裡條件不好的就是貧困戶、低保戶,其實農村低保戶和貧困戶也是有一定區別的,比如低保戶是每個月或者每個季度都能領到一定的補貼,而貧困戶則是國家採取各種方式扶貧,很多地區都有扶貧工作隊。方式上有金融扶貧、產業扶貧等。
低保戶的評定標准由村鎮決定,而貧困戶的評定還要按照年人均純收入統籌來考慮。一般來說,貧困戶評定後,會用過建檔立卡,來分析貧困戶致貧原因以及貧困戶的生活狀況等,然後還會鼓勵、告訴你怎麼賺錢等。總的來說,貧困戶並不等於低保戶。
Ⅷ 低保戶和困難戶有什麼區別
低保戶是住房或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
低保戶一般是因為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戶,這些農民一般很難通過後期努力脫貧了,所以國家會給這些農民最低的生活保障金,讓他們可以在農民生活下去。
而困難戶其實並沒有準確定義,一般指得是特困戶,特困戶的認定要比低保戶嚴苛,只有未滿十六周歲的孩子,高於六十歲的老人,和殘疾人才能被認定為特困戶。
(8)貧困戶和低保戶擴展閱讀:
民政部正式發布《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就特困人員的認定標准、申請程序等作了詳細規定。根據辦法。
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法履行義務能力的,應當列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第四條 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1.無勞動能力;
2.無生活來源;
3.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第五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勞動能力:
1.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4.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Ⅸ 低保戶和貧困戶有什麼區別嗎
沒多大區別,復低保戶是制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也就是說低保戶是享受了國家生活保障補助的貧困戶。
Ⅹ 特困戶和低保戶能同時擁有嗎
特困戶,人均年收入處於特困線以下的家庭可以辦理,貧困線為300元。
低保戶,因家庭成員存在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可以辦理。其住房或收入明顯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嚴格意義來說,不可以同時擁有,具體以當地民政部門最終判定核實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