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內控
① 審計程序的時間指什麼
審計程序時間的定義:是指為完成審計工作所需詳細步驟的審計程序,亦指出在審計底稿中證據的位置。審計程序對審計人員而言,就好像地圖對旅行者,沒有審計程序,審計人員可能查核方向錯誤或沒有使用最快最好的查核方法,以致浪費時間和成本。
審計程序的作用:
有利於保證審計質量。
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
有助於提高熟練程度。
有利於審計工作規范化。
審計程序的實施:
制定審計項目計劃。審計機關應根據國家形勢和審計工作實際,對一定時期的審計工作目標任務、內容重點、保證措施等進行事前安排,作出審計項目計劃。
審計准備。根據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並應當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殊情況,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審計機關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
上級審計機關對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應當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每個審計組實施審計前應當進行審前調查,編制具體的審計實施方案。
審計實施。審計人員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取得證明材料,並按規定編寫審計日記,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審計終結。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後,應當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報送審計機關前,應當徵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
內部審計程序的特點:
准備階段的特點:部門、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所進行的內部審計,在准備階段的工作內容與國家審計大體相同,但審計項目的確定、審計計劃制定的依據,更多的是本部門、本單位實際經濟情況,以及本部門、本單位領導交辦的案件。內部審計人員一般熟悉本部門、本單位的內部情況,因此,可以不需要做很多的准備工作,便能迅速地轉入實施階段。同時,因內部審計人員是本部門、本單位內部的成員,所以,審計工作方案可以比較機動靈活,並且可以隨時補充修改。
實施階段的特點:內部審計實施具體的審計工作,一般應事先通知被審計單位,但無須做初步調查,也無須對內控制度進行健全性調查、符合性測試和有效性評價。審計人員依靠自己對本部門、本單位的了解,已經積累了對審計環境的認識,一般足以使他們於實施階段一開始便徑直著手深入地審核檢查工作下便有些一般情況需要了解,亦可與審核檢查工作結合進行。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可隨時向有關單位和人員提出改進的建議。
終結階段的特點:內部審計的審計報告需由經辦內部審計的審計人員提出後,徵求被審計單位意見,並報送本部門、本單位領導審批。經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必須執行審計決定。對主要項目要進行後續審計,檢查採納審計意見後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向內部審計機構所在單位負責人提出,該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國家審計機關派駐部門的審計機構代行所駐部門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能,其做出的審計報告還應報送派出的審計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