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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利益聯結機制

發布時間: 2020-11-21 03:20:59

『壹』 2018貧困戶的幫扶措施及成效如何

精準扶貧要把精準脫貧各項工作做得更實、做得更細。各地貫徹落實省委全會精神,不能停留在層層傳達、層層表態上,關鍵是要層層抓好落實。要把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目標明確到年、安排到月,任務具體到縣到鄉到村、落實到戶到人。要把工作舉措落到實處,細化量化幫扶措施,切實抓好「五個一批」和「十項重點工作」落實。要把支持政策落到實處,整合各方資源,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強化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要把工作責任落到實處,健全完善各級領導幹部聯系制度和駐村幫扶機制,實現貧困村駐村幫扶全覆蓋。
二要把穩增長擺在突出位置,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仍然很大,要把困難估計得更足一些,採取有針對性措施穩定經濟增長。要搶抓國家建設「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機遇,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精心謀劃和加快建設一批重大項目,保持投資穩定增長,不斷擴大消費需求,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加強傳統產業技術改造,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三要努力在農業農村改革方面走在前列,取得突破性進展。要以放活土地經營權為重點,創新農業經營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現代化水平。要加快推進土地確權頒證,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總結推廣土地託管、股份合作等利益聯結機制。要加快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在金融服務「三農」方面探索新路。

『貳』 如何做好農保與產業扶貧基地,貧困戶利益聯結機制,降低產業扶貧的風險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中央和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及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關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以下簡稱《意見》)、《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精神,總結規范基層創新的做法和經驗,提高產業化扶貧成效,現就創新產業化扶貧利益聯結機制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思路
(一)目的意義
1、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扶貧開發精神的需要。《綱要》指出:要通過扶貧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互助資金組織,帶動和幫助貧困農戶發展生產。《意見》要求:更加廣泛、更為有效地動員社會力量,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積極培育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組織,提高貧困戶在產業發展中的組織程度;鼓勵企業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探索企業與貧困農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貧困農戶穩步增收。《條例》明確: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提供就業崗位、訂單采購農產品、共建生產基地、聯辦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投資入股、科技承包和技術推廣等方式參與扶貧開發;對主要使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產業扶貧項目,在建立健全扶貧對象受益聯結機制後,可以協議由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扶貧龍頭企業或者專業大戶組織實施。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扶貧開發特別是產業化扶貧的精神,必須要用市場經濟的思路和辦法來推動產業化扶貧,既要精準扶貧又要提高開發成效,必須建立健全以貧困農戶為核心、以扶貧效益為關鍵的扶貧開發利益聯結機制,構建新型產業化扶貧體系,促進市場在扶貧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2、破除產業化扶貧瓶頸提高開發成效的需要。我省自然條件差、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產業發育程度低、農業勞動力老弱短缺,產業化扶貧難度大,存在三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項目資金直接扶持貧困農戶,自我發展能力弱,難以應對市場、自然、技術三重風險,項目實施和產業發展效果差;二是項目資金直接扶持企業和大戶,缺乏規范有效的與貧困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約束,不能有效體現扶貧政策和扶貧效益;三是扶貧政策措施未能完全適應產業化扶貧的要求,扶貧資金項目成效需要進一步提高。實踐證明,產業化扶貧是扶貧開發的必由之路,也是精準扶貧的必然選擇;各類龍頭企業、合作組織和專業大戶,是實施產業化扶貧、帶領貧困農戶脫貧致富不可替代的市場主體。進一步提高我省產業化扶貧成效,必須引入外力、激活內力,變簡單「扶持到戶」為重在「效益到戶」,堅持「扶持龍頭企業就是扶持農民」的理念,創新「政府扶龍頭—龍頭建基地—基地連農戶」的產業化扶貧體系,推動市場主體和貧困農戶雙贏。
3、規范指導基層創新產業化扶貧實踐的需要。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創新產業化扶貧利益聯結機制和模式,採取各種形式進行試點示範,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由於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不規范,一些機制和模式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及問題,如:假借貧困戶名義而貧困戶不受益,使用扶貧資金不承擔相應的扶貧責任義務,弄虛作假套取扶貧資金等。因此,必須認真總結推廣產業化扶貧利益聯結機制的成功經驗,解決存在問題,強化市場主體與貧困農戶利益的硬約束,積極扶持真扶貧、扶真貧、做實事、見實效的龍頭企業、合作社、專業大戶,規范相關行為和標准,嚴格監督管理,使政府的扶貧意志真正轉化為各類市場主體的實際扶貧行動,有效避免和杜絕「脫靶、脫軌、跑調」等現象。
(二)基本原則
1、積極穩妥,漸次推進。先在點上取得經驗,經省級評審認定,成熟一批、規范一批、推廣一批。
2、互利多贏,重可操作。尊重產業發展客觀規律,兼顧利益聯結各方特別是貧困農戶的意願和利益,以項目的真實可行及模式的可操作性為前提,不定過高的虛假指標。
3、公平優先,兼顧效率。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又能實現產業覆蓋到戶、扶貧效益到戶,在多種模式均可行的情況下,「到戶模式」優先。
4、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產業發展難度和風險程度,結合項目區實際,選擇不同的聯結模式,不搞「一刀切」。
(三)主要目標
1、大力推進「3578」和「3個1」計劃。大力發展十大扶貧產業,每個貧困縣培育3個左右主導產業,覆蓋50%的鄉鎮,專業鄉鎮覆蓋70%的村,專業村覆蓋80%的農戶;1個貧困村培育1個主導產業、引進培育1個龍頭企業或建立1個專業合作社。
2、大力推進「1戶1人」計劃。1個農村貧困家庭至少有1名青少年接受中職以上學歷教育、或1個青壯年勞動力接受技能培訓後轉移就業、或1人掛上1家龍頭企業或合作社。
(四)創新重點
1、創新扶貧精準制導機制。「精準扶貧」的關鍵在於「精準制導」,要下大力探索創新各種依靠市場手段帶動貧困農戶的有效機制。產業化扶貧既要避免再走片面、機械、簡單地分錢發物到戶「輸血式」扶貧老路,也要防止扶持企業、合作社、大戶而不輻射帶動貧困農戶的「壘大戶」行為。
2、創新扶貧效益到戶機制。要遵循市場規律,以項目成功和扶貧效益到戶論成敗,首先保證項目成功、產業發展,才能發揮扶貧的作用。同時,更加重視帶動貧困農戶的數量和效果,體現扶貧到戶的效益,使扶貧產業和項目效益真正惠及貧困農戶。
3、創新扶貧項目實施機制。找准政府、市場、社會在大扶貧開發格局中的定位。政府主要負責頂層設計、資源整合、教育培訓、基礎設施、協調服務、營造環境、保護貧困戶權益等,讓各類市場主體實施專業化、產業化扶貧。產業化扶貧項目在明確扶貧責任的前提下,可通過委託、承包、采購等方式,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組織實施。
4、創新扶貧資金使用機制。扶貧資金主要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貸款貼息、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投入,要調整完善配套的資金項目管理辦法,引導更多社會資金進入,放大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的引子作用。同時,鼓勵直補到戶的扶貧資金與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合作,採取以資折股、入股分紅、租賃使用等形式,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
5、創新扶貧項目產權經營機制。產業化扶貧項目所形成的固定資產,在明確產權歸項目農戶所有的基礎上,結合扶貧責任履行情況,鼓勵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託管、租賃、移交給有能力的市場主體經營,實現保值增值,長期發揮扶貧作用。
二、推廣模式
總結提煉點上取得的經驗,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農業扶貧園區+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鄉村黨政+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農戶互助合作、技術部門+鄉鎮政府(合作社、協會)+基地+農戶、政府+銀行+企業+合作社+農戶」六種模式,各地可結合本地及產業實際示範推廣並進一步完善,同時積極探索新模式新機制。
(一)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龍頭帶動,統分結合,兜底銷售,二次返利」;「直補到戶,折資入股,合作自願,入股分紅,退股還本」;「良種引領,三級經營,聯戶養殖,統分結合,全產業鏈推進」;「以場帶戶,流轉荒山,統籌種草,打工培訓,訂單種養」;「國土整治,公司建園,先建後補,農戶分包,保護價收購」;「公司+合作社+分社+微企+農戶」;「校企合一機構+雨露計劃培訓+回鄉生產實踐+訂單回收學員作品」等。農戶第一次收益=保護價定價收購+龍頭墊資發展得到的收益,第二次收益=龍頭經營利潤返利;合股經營的,一次投入,滾動發展,永久分紅。
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推行「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這一具有普遍意義和推廣價值的產業化扶貧模式,完善運行機制和利益機制。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統一計劃、供種、技術、收購、加工、銷售、質量、品牌等方面的引領作用,與農戶勞動力、土地、附屬設施等資源優勢互補、互利互惠,合股組建合作社或分戶生產管理,加快培養一批懂技術、會經營的職業農民隊伍,帶動發展家庭農場+合作社+企業等統分結合經營實體,提高組織化程度,實現由一家一戶「各自為戰」的小生產到「抱團」對接大市場的轉變。同時,要全面摸清市場主體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和扶貧誠信,以協議、合同等明確扶貧「責、權、利」並加強監管,確保龍頭與農戶形成真實的利益共同體。
(二)農業扶貧園區+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流轉土地,集約經營,外引內聯,先建後補」;「培訓示範,反租倒包,龍頭兜底,互利共贏」;「超市+園區+基地+農戶」等。以園區為平台,縣鄉政府統一流轉土地並建設基礎設施→招商引資龍頭建示範基地→對各龍頭所建基地及其設施實行先建後補。農戶初期收益=土地流轉費+工資,農戶可持續收益=經培訓掌握技能的農戶反租倒包生產經營的收益。
各地要圍繞產業扶貧園區建設,加強服務引導,縣鄉政府要抓住土地流轉這個關鍵和難點,選准主導產業,對相關設施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見苗澆水」,放大扶貧資金的引子效應。要大力招商引資,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引進更多龍頭企業,提供生產計劃、農資和技術服務,實行產品銷售兜底,搭建進入高端市場平台,強化「三品」戰略,推動園區發展成「無煙工廠」,農民轉變為產業工人。要引導市場主體盡早發揮具體建設運營的主體作用,同時建立健全與貧困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避免與扶貧脫節。
(三)鄉村黨政+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村企合一,以債(資)轉股,村民持股,市場運作,保本付息」;「分類施策,退保扶貧,激活內力,龍頭帶動」;「引智引資,整鄉推進,全民培訓,滾動發展」等。以村辦企業為平台,爭取支持和融資→將各類借(貸)款折成股份→村民自願認股,以「三權」作為反擔保,保本付息;對現有低保人員實行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動員有勞力的退保人員參與扶貧項目開發,引進和培育龍頭帶動;招才引智帶動招商引資,幹部分片包干,實施全民培訓,層層示範,滾動發展,整村整鄉推進。
各地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扶貧開發特別是產業化扶貧中的重要作用,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培育本地特色優勢產業,建立既符合市場規律又能實現共同富裕的產業化扶貧有效機制,破解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難題,走出「等、靠、要」誤區,強化開發式扶貧,積極探索邊遠貧困山鄉培育產業、增加收入、提升素質、整村整鄉推進的成功路子。
(四)農戶互助合作
主要運作方式:「建園→運營→出租(移交)」;「五統一分,聯保互助,抱團出山」;「大戶帶小戶,聯戶發展,合作分成」等。扶貧資金補貼農戶建園(場)並管護到投產→出租或移交園(場)→有勞力的農戶或流轉土地的農戶租賃經營進行分成;社員聯保互助,有效爭取貸款;大戶流轉土地建園→傳授打工農戶技術→農民帶苗自建果園→以大帶小合作分成→統分結合形成規模。
各地要充分發揮能人大戶、返鄉創業等農村帶頭人的作用,引導農戶之間的土地、資金、勞力等資源的優勢互補,優化組合,提高農民自力更生、自我發展、合作發展的意識和能力,提高組織化程度,提高項目建設的成功率。要加強引導、規范管理,強化指導培訓,提高農民誠信意識。同時,建立必要的仲裁機制等。
(五)技術部門+鄉鎮(合作社+協會)+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技術部門建設示範基地或農戶以土地入股共建基地,統一規劃、種草、銷售,分戶飼養、管理、核算」;「借母還(母)羔,利益分成,滾動發展」;「建設示範育苗中心,開展商品化育苗→扶貧資金補貼種苗→分戶生產經營」等。
各地要積極發揮技術部門的專業化作用,引領產業基地結構調整和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範及推廣培訓,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支持發展投資較大、技術難度大、設施要求高、經濟效益好的產業。要強化技術部門的自身能力、市場切入點和運行效益,實行企業化、效益化管理。
(六)政府+銀行+企業+合作社+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政府引導產業,企業申報貸款,專家銀行評估,扶貧資金貼息,農企利益聯結,企業承貸承還」;「四制一放大,政銀共管,風險補償」等。建立「四台一會」,縣鄉建立融資、擔保、管理、公示四個平台,村建信用協會;實行申請貸款、償還利息、借款義務「三統一」,借貸戶以房產、林權、工資等反擔保;政府、銀行、產業部門協同推進,建立風險補償金、貸款審核把關、聯保責任、共管責任等制度;貸款實行三戶聯保,由合作社集中使用,封閉運行,統一償還,金融部門發放貸款,扶貧資金給予貼息。
各級特別是縣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統一「政、銀、企、農」認識,建立健全利益聯結機制,明確主導產業,生產、營銷、信用合作「三位一體」,在放大扶貧資金、推進產業規模發展的同時,提升貧困農戶誠實守信的素質,有效解決企業和合作社規模發展貸款難、農戶分散經營效率低的突出問題,做到「貸得出、用得好、還得上」。要規范管理辦法,確保實施項目的真實性、可行性和監管的有效性,落實龍頭企業、合作社的扶貧責任,保障貧困農戶的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拓寬思路,將創新利益聯結機製作為提高產業化扶貧效率的重要抓手,緊緊抓住扶貧項目成功率和扶貧效益到戶率兩個關鍵,協調產業發展和扶貧到戶、市場主體和貧困農戶利益之間的關系,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探索創新,完善配套措施,大力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二)深入調研,完善政策
緊緊圍繞精準制導、效益到戶、實施方式、資金使用、產權經營五個創新重點,結合初步篩選推廣的典型模式,深入調查研究,充分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突破體制機制障礙,以改革增活力,以創新提效率。一要尊重規律,分類指導。對生產經營難度不大、市場風險較小、群眾積極性較高,貧困戶自己能幹、也能幹好的產業,原則上實行到戶模式為主;對技術難度大、市場風險高的產業,要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工作,引導實行龍頭帶動。二要實行區域化發展,差別化補貼。各縣可按省定標准在不突破補貼總額基礎上,結合項目區實際,對同一扶貧項目區覆蓋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插花非貧困戶、示範戶、大戶、合作社、龍頭企業,實行差別化補貼,具體補貼政策和方式,由本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報省扶貧辦備案。三要鼓勵有償使用,創新滾動發展機制。縣級政府可將扶貧資金折算為貧困戶股份,入股各類市場帶動主體,按股分紅,實現長期收益;可將扶貧資金作為「風險補償金」,在相關金融部門設立專戶,封閉運行,專項用於扶持貧困農戶貸款發展產業,放大扶貧資金效應。
(三)開放帶動,壯大主體
要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充分發揮對口幫扶「民企入黔」等優勢,積極引進各類市場主體並培育強大的龍頭隊伍參與產業化扶貧,採取社會招標、脫貧包干制等形式,明確具體扶貧責任,創辦、領辦、承辦扶貧項目。要充分尊重貧困農戶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地位,鼓勵他們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學習掌握市場經濟知識和技能,引導參與適合自身實際的產業化扶貧模式。
(四)規范運作,分級負責
全省推廣程序為:點上先取得經驗→縣推薦→市州核實→省認定。縣級對推薦模式的真偽負責並做好日常監管,尤其要加強已推出模式的完善和監管,確保兌現對貧困戶的扶持;市州加強統籌及監督;省級負責全省推廣模式的認定、指導和監管。先行先試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同意並報省備案,局地取得成功的積極試點示範,省級認定的成功模式全省推廣。
(五)強化監管,防範風險
一要確保貧困戶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管理權、監督權,強化受益主體監督。二要改「事前控制」為「見苗澆水」。各類龍頭企業、合作社、專業大戶參與實施扶貧項目的,可自主建設後再申請扶貧資金補助;各級可在申報項目中擇實、擇優、擇強,組織扶貧、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綜合驗收建設情況和帶動貧困戶實績並經貧困農戶確認後,再兌現補貼;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給予扶貧資金補貼的,可直接撥付各類市場主體並報賬。三要堅持和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採取多種有效方式,對各類市場主體享受扶貧資金補貼、實施項目規模、幫扶和帶動貧困農戶情況等進行公示公告,接受貧困農戶、專門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杜絕暗箱操作、優親厚友、虛報冒領、弄虛作假等現象發生。

『叄』 扶貧產業政策落實不力、推進走樣 如何整改

個別地區扶貧扭曲走樣

一些受訪扶貧幹部和群眾反映,產業扶貧在積極推進的過程中,一些問題也在顯露。部分地區產業發展隨意性強,缺乏深加工等產業鏈配套,產業扶貧探索往往效果不佳,此外,扶持資金和保障體制不健全也困擾著扶貧政策的落實。

一是產業發展隨意性強。部分地區盲目整縣整區推進某一項目,不計成本投入且效益差,導致一哄而上發展,最後整體失敗。2014年至2015年,西部某貧困縣在沒有深入考察群眾養殖技術、養殖成本及市場風險等情況下,在兩個鄉鎮3000多戶貧困戶中硬性推廣綠殼蛋雞養殖,由於蛋雞養殖防疫不到位、養殖成本較高、簽約企業設置諸多門檻等,政府投入幾百萬元的養殖項目全面失敗,部分農民還因為發展綠殼蛋雞效益差,背著死雞到政府上訪。

此外,記者在調研中發現,缺乏深加工等產業鏈配套,往往是各地產業扶貧探索失敗的共性因素。《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貴州某縣采訪發現,近六年來,當地先後實施了核桃、天麻、養羊、黨參、太子參等扶貧產業,但都不同程度地失敗。由於深加工能力低、組織化程度低,分散農戶難以應對市場風險。以茶葉為例,這個縣近年來發展了20萬畝茶園,目前存活並發展相對較好的有10萬畝左右。但由於沒有深加工產業鏈,當地只賣初級產品,產品的附加值低效果不明顯。當地扶貧幹部反思說:「農業具有高風險,如果沒有熟諳市場和技術的龍頭企業帶動,僅靠幹部和群眾的一腔熱情,最終是國家花了錢,農民反而受了害。」

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保障體系

對於產業扶貧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業內人士認為,應加大對產業扶貧的金融支持力度,構建開放性的產業扶貧平台,合力構建「保險+產業扶貧」新模式,充分發揮產業在扶貧中的引領作用。

國務院扶貧辦開發指導司司長海波等受訪幹部建議,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推動產業扶貧:一是大力發展扶貧小額貸款。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的作用和優勢,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提供3年期以上,3至5萬元,執行基準利率,無抵押無擔保的小額信用貸款,並由財政扶貧資金全額貼息,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特色優勢產業。

二是構建開放性的產業扶貧平台。貴州民族大學反貧困專家孫兆霞等人認為,產業扶貧中,企業、大戶、農民更接地氣,應由他們決定或與他們商量發展什麼產業,政府著力在構建產業鏈、完善基礎設施、提升貧困群體能力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務。同時,通過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組織、貧困群體等主體平等參與和協同行動機制,讓產業扶貧決策更加科學和更具參與性,避免產業扶貧因缺乏多方能動性發展一大片,失敗一大片

三是因地制宜探索「保險+產業扶貧」新模式。針對目前我國涉農保險嚴重欠缺,貧困戶發展產業存在較大風險等問題,基層幹部建議,政府、商業保險機構、企業等利益攸關方,需創新思維,合力構建「保險+產業扶貧」新模式,保險機構可根據貧困地區地域特色和產業發展特點,積極推進大眾農產品產量保險、收入保險、氣象指數保險、價格指數保險等各類產品;並積極構建「保險+銀行+政府」的多方信貸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力破產業扶貧保險缺位等問題。

「給錢給物不如給個好支部,不少邊遠貧困山區需求尤為迫切。」河南一位貧困縣縣委書記說,部分農村沒有產業、深陷貧困,與這些地區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沒發展思路、沒號召力、沒干勁等密切相關。他建議,這一輪產業扶貧要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尤其是創新模式機制,鼓勵發展能帶來集體收入的合作經濟,將激發村級組織積極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肆』 脫貧攻堅中產業扶貧如何強化對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

貧困戶通過自身造血發展產業或者市場主體帶動貧困戶年增收。

『伍』 我國農村扶貧治理結構包括哪些內容

一、農村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的涵義、構成與優勢:
要構建農村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包括四大核心要素:

1、明確貧困治理目標及戰略任務,形成科學的治理路徑和導向;

2、構建貧困治理體系,包括政府機構的組織管理體系、社會主體的輔助參與體系、貧困農戶的參與接受體系,形成科學的組織體系和運作系統;

3、健全貧困治理機制,包括對象識別、資金投入、項目選擇運營、監督評價機制等,形成科學的運作傳導機制;

4、完善貧困治理政策法規體系,形成科學的制度規范和激勵引導。

上述四個要素彼此相互關聯、相互推動。
二、農村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與政府扶貧機構主導下的反貧困治理結構相比,具有突出的特點和優勢:
1、強調多元反貧困主體的分工合作、功能互補。
既強調發揮政府的主導功能,突出政府在計劃決策、引導示範、組織協調、資源投入、培訓農戶、政策制定、監督評價等方面的功能優勢;又強調發揮貧困農戶的主體功能,依託貧困地區基層組織和各類農民合作組織的培育,提高貧困農戶的自組織能辦;增強其參與扶貧開發功能,特別是在貧困對象識別、扶貧項目選擇運營、扶貧資源管理、扶貧效益評價等方面的參與功能;而且,強調發揮非政府扶貧組織、骨幹企業、社會團體等的輔助功能,突出其在扶貧資源投入、貧困農戶培訓、扶貧項目運作等方面的功能優勢。
2、強調行政機制與市場機制的有機結合。
既要發揮政府的行政管理機制在扶貧開發中的組織、帶動、協調、約束功能,更要立足市場經濟體制的大背景,發揮市場機制在扶貧開發中的調節功能,特別是在產業化扶貧工作中,積極發揮龍頭企業、各類經濟合作組織等市場主體的帶動脫貧功能,使政府的政策優勢、資源優勢和市場主體的資本投入、技術服務、生產經營、市場開拓優勢結合起來,以經濟利益為紐帶,在各類市場主體和貧困群體之間建立合作雙贏的長效脫貧機制。
3、強調自上而下治理鏈條與自下而上治理鏈條的有機對接。
既強調依託各級扶貧系統進行自上而下的扶貧開發活動,又強調調動貧困地區基層組織和貧困農戶的參與積極性,打造更加順暢、充分的信息傳遞共享機制,更加高效、科學的計劃決策機制,更加寬廣的資源投入機制,更加規范的監督管理機制,充分調動不同層級、不同領域貧困治理主體的積極性,實現治理鏈條的無縫對接。
三、立足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創新治理機制。
1、創新扶貧對象識別機制,減少扶貧資源的錯配和漏出。
①結合扶貧標准上調,完善貧困人口的統計識別工作。

⑴完善扶貧機構的統計監測機制。通過逐戶摸底,規范農村貧困家庭的收入核算機制,並對貧困人口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建檔立卡,形成縣、鄉、村三級貧困人口檔案資料庫,搞好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的有效銜接,確保有生產能力和意願的貧困戶都能得到有效扶持。

⑵完善群眾參與識別機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村幹部操控貧困人口認定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大力規范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審批、調查登記等關鍵環節,將扶貧對象選擇納入群眾監督視野。

⑶強化動態管理機制,通過有效跟蹤,做到「應進則進,應退則退」。
②適時調整貧困縣、貧困村的認定資格,下放調整權。

為實現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及時動態調整,建議將調整權下放給省級扶貧辦,由它們定期對重點縣進行重新評定或調整,這是因為各省扶貧辦更了解區域各縣的發展狀況,更容易破解重點縣資格認定中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國務院扶貧辦可以重點調控貧困縣總量及其大區域分布,對各省調整情況進行備案、監督和審核。

而且,為真正識別出需要幫扶,又具有脫貧潛力的貧困村,應採取「自薦」和「聯評」相結合的認定方法,適度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即首先由自認為困難的村報名參與篩選,然後由扶貧辦和農辦、財政廳、農行、信用聯社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合起來,進行考察、評比、選擇。

2、創新扶貧資金投入機制,拓寬渠道、加強整合。

①建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穩定增長機制。

切實落實「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都必須把扶貧開發投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逐年有所增加」的有關規定,中央財政扶貧投入增幅不低於一般支農投入力度,省級財政扶貧投入要提高配套比例。而且,積極完善財政扶貧資金的分配機制,按照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總體上向連片特困地區進行傾斜。
②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取消貧困地區公益設施建設的配套資金要求。

為增強貧困地區的投入建設能力,應加大一般性財政轉移和專項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特別是由於國家在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發展中,常常要求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自籌配套資金,但貧困地區財力薄弱,很難滿足配套要求。因此,建議國家逐步取消貧困縣乃至連片特困地區的自籌資金要求,通過加大上級財政投入,協調銀行政策性信貸、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等多元渠道,彌補資金缺口。
③加強專項扶貧與行業扶貧的資源整合。

實現扶貧辦與行業部門的合理分工,將專項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扶貧產業培育及產業設施建設、貧困農戶培訓和轉移就業、異地搬遷扶貧等領域,而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則更多依靠相關行業職能部門的資源投入。應強化地方領導一把手負責制,由一把手牽頭制定區域發展和扶貧攻堅規劃,協調各部門的項目規劃、資金安排,以縣為單元,加強資源整合,在貧困地區集中力量實施一批教育、衛生、文化、就業、社會保障等民生工程,加快區域性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步伐,解決貧困地區發展的瓶頸制約。
④完善信貸扶貧激勵政策,引導金融機構擴大信貸規模。

完善貸款貼息、稅費減免、定向補貼、增量獎勵等優惠政策,調動金融機構的扶貧積極性,研發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的更加靈活、適用的信貸產品和信貸管理方式,積極探索群眾互保、公務員擔保、企業擔保、財政資金擔保等多種擔保方式,降低貧困農戶的信貸門檻。在貧困地區優先培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農村新型金融機構;擴大貧困村村級互助金試點規模,完善小額信貸扶貧到戶形式。加大對扶貧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並健全其與貧困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通過訂單農業,在貧困村建立產業基地,為貧困農民提供技術、市場、信息服務,優先吸納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優先收購貧困農戶的農副產品等方式,帶動貧困農戶實現穩定增收。
⑤拓寬社會主體的扶貧渠道。

引導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個體經營者、經濟發達地區等多元主體參與扶貧開發,為他們進入貧困地區搭建平台,創造良好政策和社會環境。開展多形式的扶貧幫困活動,如大力支持各級團組織和婦聯組織開展希望工程,溫暖援助農村貧困單親母親等公益活動,引導社會各界人士和志願者到貧困地區開展服務,繼續動員和組織高校畢業生開展「三支一扶」活動等。
3、創新扶貧項目選擇、運營機制,提高項目瞄準率。
①在項目選擇上。

應走出扶貧辦掌握項目選擇權的誤區,充分發揮貧困農戶、扶貧龍頭企業、扶貧互助社等主體功能,政府的主導作用應體現在監督、保障扶貧效益惠及「真貧」上;

②在項目運營上。

適當降低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准入門檻;改變非貧困戶排擠貧困群體的狀態,確保最困難的農戶優先得到有效扶持,確保貧困農戶享受的政策優於一般農戶。而且,注重發揮貧困農戶互助組織的運營主體功能,提高分散農戶的組織化程度,提高參與式扶貧效益;

③在項目監測評估上。

注重發揮貧困農戶的評價功能,強調扶貧效益而非扶貧資金是否進村入戶,通過資金委託經營、合作分紅等形式,創新扶貧資金的使用方式。

4、健全扶貧資金和項目監管機制,提高貧困農戶受益率。
①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管。

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不斷創新財政扶貧資金到戶扶持機制,採取項目直補、項目覆蓋、技能培訓、移民搬遷、貸款貼息等方式,使扶貧對象直接得到有效扶持;基礎設施項目確保貧困農戶優先受益;通過龍頭企業合作組織和專業大戶實施的產業化扶貧項目,要建立健全帶動貧困農戶脫貧增收的利益聯結機制。
②加強扶貧項目監管。

做好項目庫建設和備案工作,全面推行重大扶貧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項目督查上,採取專項檢查、重大項目特派督查等靈活多樣的制度安排,強化監管
③加強審計、嚴防違規違紀。

由各級扶貧辦和審計監察部門共同構成監督體系,對扶貧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和完善扶貧資金報賬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和交接制度。實行到村扶貧項目「直通車」制度,建立「人戶項目資金登記卡」,嚴防擠占、挪用、截留、貪占等違規違紀現象。

『陸』 陝西省扶貧 助農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中央和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及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關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以下簡稱《意見》)、《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精神,總結規范基層創新的做法和經驗,提高產業化扶貧成效,現就創新產業化扶貧利益聯結機制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思路
(一)目的意義
1、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扶貧開發精神的需要。《綱要》指出:要通過扶貧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互助資金組織,帶動和幫助貧困農戶發展生產。《意見》要求:更加廣泛、更為有效地動員社會力量,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積極培育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組織,提高貧困戶在產業發展中的組織程度;鼓勵企業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探索企業與貧困農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貧困農戶穩步增收。《條例》明確: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提供就業崗位、訂單采購農產品、共建生產基地、聯辦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投資入股、科技承包和技術推廣等方式參與扶貧開發;對主要使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產業扶貧項目,在建立健全扶貧對象受益聯結機制後,可以協議由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扶貧龍頭企業或者專業大戶組織實施。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扶貧開發特別是產業化扶貧的精神,必須要用市場經濟的思路和辦法來推動產業化扶貧,既要精準扶貧又要提高開發成效,必須建立健全以貧困農戶為核心、以扶貧效益為關鍵的扶貧開發利益聯結機制,構建新型產業化扶貧體系,促進市場在扶貧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2、破除產業化扶貧瓶頸提高開發成效的需要。我省自然條件差、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產業發育程度低、農業勞動力老弱短缺,產業化扶貧難度大,存在三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項目資金直接扶持貧困農戶,自我發展能力弱,難以應對市場、自然、技術三重風險,項目實施和產業發展效果差;二是項目資金直接扶持企業和大戶,缺乏規范有效的與貧困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約束,不能有效體現扶貧政策和扶貧效益;三是扶貧政策措施未能完全適應產業化扶貧的要求,扶貧資金項目成效需要進一步提高。實踐證明,產業化扶貧是扶貧開發的必由之路,也是精準扶貧的必然選擇;各類龍頭企業、合作組織和專業大戶,是實施產業化扶貧、帶領貧困農戶脫貧致富不可替代的市場主體。進一步提高我省產業化扶貧成效,必須引入外力、激活內力,變簡單「扶持到戶」為重在「效益到戶」,堅持「扶持龍頭企業就是扶持農民」的理念,創新「政府扶龍頭—龍頭建基地—基地連農戶」的產業化扶貧體系,推動市場主體和貧困農戶雙贏。
3、規范指導基層創新產業化扶貧實踐的需要。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創新產業化扶貧利益聯結機制和模式,採取各種形式進行試點示範,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由於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不規范,一些機制和模式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及問題,如:假借貧困戶名義而貧困戶不受益,使用扶貧資金不承擔相應的扶貧責任義務,弄虛作假套取扶貧資金等。因此,必須認真總結推廣產業化扶貧利益聯結機制的成功經驗,解決存在問題,強化市場主體與貧困農戶利益的硬約束,積極扶持真扶貧、扶真貧、做實事、見實效的龍頭企業、合作社、專業大戶,規范相關行為和標准,嚴格監督管理,使政府的扶貧意志真正轉化為各類市場主體的實際扶貧行動,有效避免和杜絕「脫靶、脫軌、跑調」等現象。
(二)基本原則
1、積極穩妥,漸次推進。先在點上取得經驗,經省級評審認定,成熟一批、規范一批、推廣一批。
2、互利多贏,重可操作。尊重產業發展客觀規律,兼顧利益聯結各方特別是貧困農戶的意願和利益,以項目的真實可行及模式的可操作性為前提,不定過高的虛假指標。
3、公平優先,兼顧效率。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又能實現產業覆蓋到戶、扶貧效益到戶,在多種模式均可行的情況下,「到戶模式」優先。
4、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產業發展難度和風險程度,結合項目區實際,選擇不同的聯結模式,不搞「一刀切」。
(三)主要目標
1、大力推進「3578」和「3個1」計劃。大力發展十大扶貧產業,每個貧困縣培育3個左右主導產業,覆蓋50%的鄉鎮,專業鄉鎮覆蓋70%的村,專業村覆蓋80%的農戶;1個貧困村培育1個主導產業、引進培育1個龍頭企業或建立1個專業合作社。
2、大力推進「1戶1人」計劃。1個農村貧困家庭至少有1名青少年接受中職以上學歷教育、或1個青壯年勞動力接受技能培訓後轉移就業、或1人掛上1家龍頭企業或合作社。
(四)創新重點
1、創新扶貧精準制導機制。「精準扶貧」的關鍵在於「精準制導」,要下大力探索創新各種依靠市場手段帶動貧困農戶的有效機制。產業化扶貧既要避免再走片面、機械、簡單地分錢發物到戶「輸血式」扶貧老路,也要防止扶持企業、合作社、大戶而不輻射帶動貧困農戶的「壘大戶」行為。
2、創新扶貧效益到戶機制。要遵循市場規律,以項目成功和扶貧效益到戶論成敗,首先保證項目成功、產業發展,才能發揮扶貧的作用。同時,更加重視帶動貧困農戶的數量和效果,體現扶貧到戶的效益,使扶貧產業和項目效益真正惠及貧困農戶。
3、創新扶貧項目實施機制。找准政府、市場、社會在大扶貧開發格局中的定位。政府主要負責頂層設計、資源整合、教育培訓、基礎設施、協調服務、營造環境、保護貧困戶權益等,讓各類市場主體實施專業化、產業化扶貧。產業化扶貧項目在明確扶貧責任的前提下,可通過委託、承包、采購等方式,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組織實施。
4、創新扶貧資金使用機制。扶貧資金主要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貸款貼息、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投入,要調整完善配套的資金項目管理辦法,引導更多社會資金進入,放大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的引子作用。同時,鼓勵直補到戶的扶貧資金與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合作,採取以資折股、入股分紅、租賃使用等形式,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
5、創新扶貧項目產權經營機制。產業化扶貧項目所形成的固定資產,在明確產權歸項目農戶所有的基礎上,結合扶貧責任履行情況,鼓勵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託管、租賃、移交給有能力的市場主體經營,實現保值增值,長期發揮扶貧作用。
二、推廣模式
總結提煉點上取得的經驗,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農業扶貧園區+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鄉村黨政+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農戶互助合作、技術部門+鄉鎮政府(合作社、協會)+基地+農戶、政府+銀行+企業+合作社+農戶」六種模式,各地可結合本地及產業實際示範推廣並進一步完善,同時積極探索新模式新機制。
(一)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龍頭帶動,統分結合,兜底銷售,二次返利」;「直補到戶,折資入股,合作自願,入股分紅,退股還本」;「良種引領,三級經營,聯戶養殖,統分結合,全產業鏈推進」;「以場帶戶,流轉荒山,統籌種草,打工培訓,訂單種養」;「國土整治,公司建園,先建後補,農戶分包,保護價收購」;「公司+合作社+分社+微企+農戶」;「校企合一機構+雨露計劃培訓+回鄉生產實踐+訂單回收學員作品」等。農戶第一次收益=保護價定價收購+龍頭墊資發展得到的收益,第二次收益=龍頭經營利潤返利;合股經營的,一次投入,滾動發展,永久分紅。
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推行「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這一具有普遍意義和推廣價值的產業化扶貧模式,完善運行機制和利益機制。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統一計劃、供種、技術、收購、加工、銷售、質量、品牌等方面的引領作用,與農戶勞動力、土地、附屬設施等資源優勢互補、互利互惠,合股組建合作社或分戶生產管理,加快培養一批懂技術、會經營的職業農民隊伍,帶動發展家庭農場+合作社+企業等統分結合經營實體,提高組織化程度,實現由一家一戶「各自為戰」的小生產到「抱團」對接大市場的轉變。同時,要全面摸清市場主體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和扶貧誠信,以協議、合同等明確扶貧「責、權、利」並加強監管,確保龍頭與農戶形成真實的利益共同體。
(二)農業扶貧園區+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流轉土地,集約經營,外引內聯,先建後補」;「培訓示範,反租倒包,龍頭兜底,互利共贏」;「超市+園區+基地+農戶」等。以園區為平台,縣鄉政府統一流轉土地並建設基礎設施→招商引資龍頭建示範基地→對各龍頭所建基地及其設施實行先建後補。農戶初期收益=土地流轉費+工資,農戶可持續收益=經培訓掌握技能的農戶反租倒包生產經營的收益。
各地要圍繞產業扶貧園區建設,加強服務引導,縣鄉政府要抓住土地流轉這個關鍵和難點,選准主導產業,對相關設施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見苗澆水」,放大扶貧資金的引子效應。要大力招商引資,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引進更多龍頭企業,提供生產計劃、農資和技術服務,實行產品銷售兜底,搭建進入高端市場平台,強化「三品」戰略,推動園區發展成「無煙工廠」,農民轉變為產業工人。要引導市場主體盡早發揮具體建設運營的主體作用,同時建立健全與貧困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避免與扶貧脫節。
(三)鄉村黨政+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村企合一,以債(資)轉股,村民持股,市場運作,保本付息」;「分類施策,退保扶貧,激活內力,龍頭帶動」;「引智引資,整鄉推進,全民培訓,滾動發展」等。以村辦企業為平台,爭取支持和融資→將各類借(貸)款折成股份→村民自願認股,以「三權」作為反擔保,保本付息;對現有低保人員實行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動員有勞力的退保人員參與扶貧項目開發,引進和培育龍頭帶動;招才引智帶動招商引資,幹部分片包干,實施全民培訓,層層示範,滾動發展,整村整鄉推進。
各地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扶貧開發特別是產業化扶貧中的重要作用,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培育本地特色優勢產業,建立既符合市場規律又能實現共同富裕的產業化扶貧有效機制,破解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難題,走出「等、靠、要」誤區,強化開發式扶貧,積極探索邊遠貧困山鄉培育產業、增加收入、提升素質、整村整鄉推進的成功路子。
(四)農戶互助合作
主要運作方式:「建園→運營→出租(移交)」;「五統一分,聯保互助,抱團出山」;「大戶帶小戶,聯戶發展,合作分成」等。扶貧資金補貼農戶建園(場)並管護到投產→出租或移交園(場)→有勞力的農戶或流轉土地的農戶租賃經營進行分成;社員聯保互助,有效爭取貸款;大戶流轉土地建園→傳授打工農戶技術→農民帶苗自建果園→以大帶小合作分成→統分結合形成規模。
各地要充分發揮能人大戶、返鄉創業等農村帶頭人的作用,引導農戶之間的土地、資金、勞力等資源的優勢互補,優化組合,提高農民自力更生、自我發展、合作發展的意識和能力,提高組織化程度,提高項目建設的成功率。要加強引導、規范管理,強化指導培訓,提高農民誠信意識。同時,建立必要的仲裁機制等。
(五)技術部門+鄉鎮(合作社+協會)+基地+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技術部門建設示範基地或農戶以土地入股共建基地,統一規劃、種草、銷售,分戶飼養、管理、核算」;「借母還(母)羔,利益分成,滾動發展」;「建設示範育苗中心,開展商品化育苗→扶貧資金補貼種苗→分戶生產經營」等。
各地要積極發揮技術部門的專業化作用,引領產業基地結構調整和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範及推廣培訓,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支持發展投資較大、技術難度大、設施要求高、經濟效益好的產業。要強化技術部門的自身能力、市場切入點和運行效益,實行企業化、效益化管理。
(六)政府+銀行+企業+合作社+農戶
主要運作方式:「政府引導產業,企業申報貸款,專家銀行評估,扶貧資金貼息,農企利益聯結,企業承貸承還」;「四制一放大,政銀共管,風險補償」等。建立「四台一會」,縣鄉建立融資、擔保、管理、公示四個平台,村建信用協會;實行申請貸款、償還利息、借款義務「三統一」,借貸戶以房產、林權、工資等反擔保;政府、銀行、產業部門協同推進,建立風險補償金、貸款審核把關、聯保責任、共管責任等制度;貸款實行三戶聯保,由合作社集中使用,封閉運行,統一償還,金融部門發放貸款,扶貧資金給予貼息。
各級特別是縣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統一「政、銀、企、農」認識,建立健全利益聯結機制,明確主導產業,生產、營銷、信用合作「三位一體」,在放大扶貧資金、推進產業規模發展的同時,提升貧困農戶誠實守信的素質,有效解決企業和合作社規模發展貸款難、農戶分散經營效率低的突出問題,做到「貸得出、用得好、還得上」。要規范管理辦法,確保實施項目的真實性、可行性和監管的有效性,落實龍頭企業、合作社的扶貧責任,保障貧困農戶的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拓寬思路,將創新利益聯結機製作為提高產業化扶貧效率的重要抓手,緊緊抓住扶貧項目成功率和扶貧效益到戶率兩個關鍵,協調產業發展和扶貧到戶、市場主體和貧困農戶利益之間的關系,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探索創新,完善配套措施,大力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二)深入調研,完善政策
緊緊圍繞精準制導、效益到戶、實施方式、資金使用、產權經營五個創新重點,結合初步篩選推廣的典型模式,深入調查研究,充分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突破體制機制障礙,以改革增活力,以創新提效率。一要尊重規律,分類指導。對生產經營難度不大、市場風險較小、群眾積極性較高,貧困戶自己能幹、也能幹好的產業,原則上實行到戶模式為主;對技術難度大、市場風險高的產業,要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工作,引導實行龍頭帶動。二要實行區域化發展,差別化補貼。各縣可按省定標准在不突破補貼總額基礎上,結合項目區實際,對同一扶貧項目區覆蓋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插花非貧困戶、示範戶、大戶、合作社、龍頭企業,實行差別化補貼,具體補貼政策和方式,由本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報省扶貧辦備案。三要鼓勵有償使用,創新滾動發展機制。縣級政府可將扶貧資金折算為貧困戶股份,入股各類市場帶動主體,按股分紅,實現長期收益;可將扶貧資金作為「風險補償金」,在相關金融部門設立專戶,封閉運行,專項用於扶持貧困農戶貸款發展產業,放大扶貧資金效應。
(三)開放帶動,壯大主體
要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充分發揮對口幫扶「民企入黔」等優勢,積極引進各類市場主體並培育強大的龍頭隊伍參與產業化扶貧,採取社會招標、脫貧包干制等形式,明確具體扶貧責任,創辦、領辦、承辦扶貧項目。要充分尊重貧困農戶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地位,鼓勵他們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學習掌握市場經濟知識和技能,引導參與適合自身實際的產業化扶貧模式。
(四)規范運作,分級負責
全省推廣程序為:點上先取得經驗→縣推薦→市州核實→省認定。縣級對推薦模式的真偽負責並做好日常監管,尤其要加強已推出模式的完善和監管,確保兌現對貧困戶的扶持;市州加強統籌及監督;省級負責全省推廣模式的認定、指導和監管。先行先試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同意並報省備案,局地取得成功的積極試點示範,省級認定的成功模式全省推廣。
(五)強化監管,防範風險
一要確保貧困戶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管理權、監督權,強化受益主體監督。二要改「事前控制」為「見苗澆水」。各類龍頭企業、合作社、專業大戶參與實施扶貧項目的,可自主建設後再申請扶貧資金補助;各級可在申報項目中擇實、擇優、擇強,組織扶貧、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綜合驗收建設情況和帶動貧困戶實績並經貧困農戶確認後,再兌現補貼;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給予扶貧資金補貼的,可直接撥付各類市場主體並報賬。三要堅持和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採取多種有效方式,對各類市場主體享受扶貧資金補貼、實施項目規模、幫扶和帶動貧困農戶情況等進行公示公告,接受貧困農戶、專門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杜絕暗箱操作、優親厚友、虛報冒領、弄虛作假等現象發生。

『柒』 戶可享受的光伏扶貧措施及依據有哪些

1光伏扶貧的實施對象是什麼?
實施對象為兩類:一是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
二是無勞動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貧困戶。
2光伏扶貧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結合危房改造,異地搬遷等,直接在貧困戶屋頂建設時建設光伏電站;
二是在貧困戶屋頂、房前屋後地面分戶建設;
三是在貧困村內集中選址建設小規模分布式光伏電站,貧困戶參與分成;
四是與現代農業設施結合,如觀光農業、光伏農業大棚等;
五是在貧困地區建設大型地面電站。
3光伏扶貧如何讓貧困戶受益?
通過扶貧資金投入,幫助貧困戶建設光伏電站,產權和收益全歸貧困戶所有;貧困村建設光伏電站,收益用於村級公益事業等支出,貧困戶間接受益;建設大型地面集中光伏電站和現代光伏農業,通過流轉土地、收取光伏扶貧基金、參與分紅等方式,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
4貧困村、貧困戶可享受的光伏扶貧措施有哪些?
政策方面:將分布式光伏發電電價提高到和集中式光伏發電電價同一水平;簡化光伏扶貧電站申報、審批手續,縣供電公司開辟綠色通道,以鄉鎮、村為單位進村入戶收集資料、現場勘查、制定接入方案、電表安裝並網等多個程序扁平式處理,爭取實施村、實施戶早發電、早受益。
資金方面:村級成立村級創福公司,由縣級提供貼息貸款,幫助貧困村建立村集體經濟光伏電站,貧困村可享受部分扶貧資金扶持。貧困戶自籌1/3資金,其餘資金由政府扶持或社會捐助解決;特殊困難貧困戶,自籌部分資金可通過互助資金、小額貸款等途徑解決,縣財政提供貼息。
運行保障方面:縣設立光伏扶貧基金;建立光伏扶貧運維機制;為貧困村、貧困戶光伏設備購買保險,免除光伏發電後期運維的後顧之憂。
5確定實施光伏扶貧的貧困村、貧困戶的依據是什麼?
建檔立卡貧困村,均可享受光伏扶貧政策;實施光伏扶貧貧困戶的篩選是在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評議,倒排出本村最為貧困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作為安裝對象,上報鄉鎮、縣扶貧部門審核確認,並通過入戶調查的方法,防止優親厚友等現象發生。
6光伏扶貧工程實施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哪些問題?
一是要選擇適合的貧困戶,選擇最需要扶持的特困戶是光伏精準扶貧的關鍵點;
二是選擇好適合的安裝場地,可以採取多種選址方式,確保安裝戶收益最大化和扶貧效果最大化,也是減少工作麻煩的重要因素;
三是選擇好安裝品牌,好的品牌可以保證發電量;四是要在適合安裝的供電線路和台區安裝,農電整改後的台區更適合安裝、離變壓器近的農戶更適合安裝、電量消耗大的台區更適合安裝,同時注意光伏電站不要離主線路太遠,電損耗將影響發電效益。
7如何防止非貧困戶冒用貧困戶指標,擠占扶貧補貼資金?
由鄉鎮、縣級扶貧部門負責把關,比對貧困戶建檔立卡信息,逐戶對申請安裝貧困戶進行資格審查,並通過到戶走訪,了解貧困戶家庭現狀。
8實施光伏扶貧項目對場地、供電線路有哪些要求?
村集體光伏電站安裝,需要一定面積的空地、荒山、荒坡等(基本農田和生態公益林除外),四周無山體、樹木、建築物遮擋,距離變壓器近,變壓器有足夠容量。
貧困戶安裝光伏電站,可選擇光照好的自家屋頂,房屋周圍荒山、荒地等位置安裝;部分貧困戶因房屋結構、光照條件等不適合安裝的,可由村委會協調,集中選址安裝,安裝戶數可多可少,靈活掌握。安裝地所在供電台區、線路應整改到位,變壓器容量應足夠。
9如何籌集光伏扶貧資金?
一是光伏扶貧要充分利用信貸資金,扶貧資金貼息;
二是參與扶貧的企業可以做項目貸款,扶貧辦可以作為融資平台,利用扶貧資金為企業貼息。
三是貧困村和農戶可自籌部分建設資金;實際項目經驗中,分布式項目貸款,適合與農村信用社合作,為村民做小額貸款。
10發電補貼如何發放?
通過農戶一卡通統一打卡到戶,應注意農戶信息的一致性,貧困戶光伏安裝信息應該與用電戶名、一卡通戶名等一致。一般以一季度一發放為宜。
11扶貧光伏電站運營維護職責主要有哪些?
1、運維中心職責:運維中心須有專門辦公場所,配備專職運維人員,24小時值班,設立專門運維電話,確保24小時暢通,並向全縣光伏安裝戶公布,受理維修電話要有完整紀錄。准備充足的運維材料。
2、鄉鎮運維站職責:設立報修電話,受理本鄉鎮內上述光伏電站的故障報修;一般故障4小時內到場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報運維中心處理,24小時內處理完畢;參與故障責任認定;建立運維檔案;准備充足的運維材料。
3、村運營維護人員職責:每年4次對村內光伏電站進行巡查;在接到村內上述光伏戶報修電話後,必須在4小時內到場察看,負責小故障的排查處理。

『捌』 我國農村扶貧治理結構包括哪些部分

一、農村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的涵義、構成與優勢:

要構建農村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包括四大核心要素:

1、明確貧困治理目標及戰略任務,形成科學的治理路徑和導向;

2、構建貧困治理體系,包括政府機構的組織管理體系、社會主體的輔助參與體系、貧困農戶的參與接受體系,形成科學的組織體系和運作系統;

3、健全貧困治理機制,包括對象識別、資金投入、項目選擇運營、監督評價機制等,形成科學的運作傳導機制;

4、完善貧困治理政策法規體系,形成科學的制度規范和激勵引導。

上述四個要素彼此相互關聯、相互推動。

二、農村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與政府扶貧機構主導下的反貧困治理結構相比,具有突出的特點和優勢:

1、強調多元反貧困主體的分工合作、功能互補。

既強調發揮政府的主導功能,突出政府在計劃決策、引導示範、組織協調、資源投入、培訓農戶、政策制定、監督評價等方面的功能優勢;又強調發揮貧困農戶的主體功能,依託貧困地區基層組織和各類農民合作組織的培育,提高貧困農戶的自組織能辦;增強其參與扶貧開發功能,特別是在貧困對象識別、扶貧項目選擇運營、扶貧資源管理、扶貧效益評價等方面的參與功能;而且,強調發揮非政府扶貧組織、骨幹企業、社會團體等的輔助功能,突出其在扶貧資源投入、貧困農戶培訓、扶貧項目運作等方面的功能優勢。

2、強調行政機制與市場機制的有機結合。

既要發揮政府的行政管理機制在扶貧開發中的組織、帶動、協調、約束功能,更要立足市場經濟體制的大背景,發揮市場機制在扶貧開發中的調節功能,特別是在產業化扶貧工作中,積極發揮龍頭企業、各類經濟合作組織等市場主體的帶動脫貧功能,使政府的政策優勢、資源優勢和市場主體的資本投入、技術服務、生產經營、市場開拓優勢結合起來,以經濟利益為紐帶,在各類市場主體和貧困群體之間建立合作雙贏的長效脫貧機制。

3、強調自上而下治理鏈條與自下而上治理鏈條的有機對接。

既強調依託各級扶貧系統進行自上而下的扶貧開發活動,又強調調動貧困地區基層組織和貧困農戶的參與積極性,打造更加順暢、充分的信息傳遞共享機制,更加高效、科學的計劃決策機制,更加寬廣的資源投入機制,更加規范的監督管理機制,充分調動不同層級、不同領域貧困治理主體的積極性,實現治理鏈條的無縫對接。

三、立足合作式反貧困治理結構,創新治理機制。

1、創新扶貧對象識別機制,減少扶貧資源的錯配和漏出。

①結合扶貧標准上調,完善貧困人口的統計識別工作。

⑴完善扶貧機構的統計監測機制。通過逐戶摸底,規范農村貧困家庭的收入核算機制,並對貧困人口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建檔立卡,形成縣、鄉、村三級貧困人口檔案資料庫,搞好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的有效銜接,確保有生產能力和意願的貧困戶都能得到有效扶持。

⑵完善群眾參與識別機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村幹部操控貧困人口認定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大力規范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審批、調查登記等關鍵環節,將扶貧對象選擇納入群眾監督視野。

⑶強化動態管理機制,通過有效跟蹤,做到「應進則進,應退則退」。

②適時調整貧困縣、貧困村的認定資格,下放調整權。

為實現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及時動態調整,建議將調整權下放給省級扶貧辦,由它們定期對重點縣進行重新評定或調整,這是因為各省扶貧辦更了解區域各縣的發展狀況,更容易破解重點縣資格認定中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國務院扶貧辦可以重點調控貧困縣總量及其大區域分布,對各省調整情況進行備案、監督和審核。

而且,為真正識別出需要幫扶,又具有脫貧潛力的貧困村,應採取「自薦」和「聯評」相結合的認定方法,適度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即首先由自認為困難的村報名參與篩選,然後由扶貧辦和農辦、財政廳、農行、信用聯社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合起來,進行考察、評比、選擇。

2、創新扶貧資金投入機制,拓寬渠道、加強整合。

①建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穩定增長機制。

切實落實「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都必須把扶貧開發投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逐年有所增加」的有關規定,中央財政扶貧投入增幅不低於一般支農投入力度,省級財政扶貧投入要提高配套比例。而且,積極完善財政扶貧資金的分配機制,按照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總體上向連片特困地區進行傾斜。

②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取消貧困地區公益設施建設的配套資金要求。

為增強貧困地區的投入建設能力,應加大一般性財政轉移和專項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特別是由於國家在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發展中,常常要求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自籌配套資金,但貧困地區財力薄弱,很難滿足配套要求。因此,建議國家逐步取消貧困縣乃至連片特困地區的自籌資金要求,通過加大上級財政投入,協調銀行政策性信貸、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等多元渠道,彌補資金缺口。

③加強專項扶貧與行業扶貧的資源整合。

實現扶貧辦與行業部門的合理分工,將專項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扶貧產業培育及產業設施建設、貧困農戶培訓和轉移就業、異地搬遷扶貧等領域,而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則更多依靠相關行業職能部門的資源投入。應強化地方領導一把手負責制,由一把手牽頭制定區域發展和扶貧攻堅規劃,協調各部門的項目規劃、資金安排,以縣為單元,加強資源整合,在貧困地區集中力量實施一批教育、衛生、文化、就業、社會保障等民生工程,加快區域性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步伐,解決貧困地區發展的瓶頸制約。

④完善信貸扶貧激勵政策,引導金融機構擴大信貸規模。

完善貸款貼息、稅費減免、定向補貼、增量獎勵等優惠政策,調動金融機構的扶貧積極性,研發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的更加靈活、適用的信貸產品和信貸管理方式,積極探索群眾互保、公務員擔保、企業擔保、財政資金擔保等多種擔保方式,降低貧困農戶的信貸門檻。在貧困地區優先培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農村新型金融機構;擴大貧困村村級互助金試點規模,完善小額信貸扶貧到戶形式。加大對扶貧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並健全其與貧困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通過訂單農業,在貧困村建立產業基地,為貧困農民提供技術、市場、信息服務,優先吸納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優先收購貧困農戶的農副產品等方式,帶動貧困農戶實現穩定增收。

⑤拓寬社會主體的扶貧渠道。

引導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個體經營者、經濟發達地區等多元主體參與扶貧開發,為他們進入貧困地區搭建平台,創造良好政策和社會環境。開展多形式的扶貧幫困活動,如大力支持各級團組織和婦聯組織開展希望工程,溫暖援助農村貧困單親母親等公益活動,引導社會各界人士和志願者到貧困地區開展服務,繼續動員和組織高校畢業生開展「三支一扶」活動等。

3、創新扶貧項目選擇、運營機制,提高項目瞄準率。

①在項目選擇上。

應走出扶貧辦掌握項目選擇權的誤區,充分發揮貧困農戶、扶貧龍頭企業、扶貧互助社等主體功能,政府的主導作用應體現在監督、保障扶貧效益惠及「真貧」上;

②在項目運營上。

適當降低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准入門檻;改變非貧困戶排擠貧困群體的狀態,確保最困難的農戶優先得到有效扶持,確保貧困農戶享受的政策優於一般農戶。而且,注重發揮貧困農戶互助組織的運營主體功能,提高分散農戶的組織化程度,提高參與式扶貧效益;

③在項目監測評估上。

注重發揮貧困農戶的評價功能,強調扶貧效益而非扶貧資金是否進村入戶,通過資金委託經營、合作分紅等形式,創新扶貧資金的使用方式。

4、健全扶貧資金和項目監管機制,提高貧困農戶受益率。

①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管。

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不斷創新財政扶貧資金到戶扶持機制,採取項目直補、項目覆蓋、技能培訓、移民搬遷、貸款貼息等方式,使扶貧對象直接得到有效扶持;基礎設施項目確保貧困農戶優先受益;通過龍頭企業合作組織和專業大戶實施的產業化扶貧項目,要建立健全帶動貧困農戶脫貧增收的利益聯結機制。

②加強扶貧項目監管。

做好項目庫建設和備案工作,全面推行重大扶貧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項目督查上,採取專項檢查、重大項目特派督查等靈活多樣的制度安排,強化監管

③加強審計、嚴防違規違紀。

由各級扶貧辦和審計監察部門共同構成監督體系,對扶貧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和完善扶貧資金報賬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和交接制度。實行到村扶貧項目「直通車」制度,建立「人戶項目資金登記卡」,嚴防擠占、挪用、截留、貪占等違規違紀現象。
來源:http://china.find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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