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扶貧困戶
㈠ 農村貧困戶有哪些幫扶政策
農村貧困戶幫扶政策如下:
1、教育扶貧政策
享受對象:我縣在籍全日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在校學生(剔除穩定脫貧對象戶),從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中職教育、高等教育(含高職高專、本科)各階段學生給予政策資助,確保貧困學生不因貧而失學,家庭不因學而致貧。
幫扶政策:教育保障實行「1+N」的模式。
2、健康扶貧政策
享受對象:全縣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
幫扶政策:
貧困人口健康體檢和簽約服務:每年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開展一次免費健康體檢,健康體檢率100%;實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率100%。
「先診療後付費」服務:農村貧困人口在縣域內醫療機構住院,住院前和住院中只需繳納少量費用,並提供醫療卡、身份證即可享受診療服務,出院時按結算費用支付個人自付部分。
3、醫療保障政策
享受對象: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
幫扶政策:
代繳參保費用。扶貧對象個人繳費部分由縣財政、民政部門根據政策給予全額資助。
落實慢性病補助。對30種門診慢性病實施補助,按病種分別補助1000至2000元。
實行「一站式」結算。
實施意外傷害險。
4、易地扶貧搬遷政策
享受對象:有搬遷需求且自願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農戶。
幫扶政策:
設定易地扶貧搬遷建房補助標准,建新房必須拆除舊房。
堅持「保基本、促脫貧」的目標要求,做到「兩公開」(公開評定搬遷對象、公開搬遷政策)、「兩不準」(不準超面積建設、不準搬遷戶因建房增貧)、「兩配套」(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脫貧項目)、「一統配」(政府統一建設,實行「交鑰匙工程」)。
5、農村危房改造政策
享受對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
幫扶政策:農村危房改造實行分級補助;對於自籌資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極弱的特困戶,通過提高補助資金額度,解決特困戶住房安全問題。
㈡ 對貧困戶基本情況和具體幫扶措施怎麼寫
第一是幫扶時間時間要寫明,第二是幫扶內容:我包扶的貧困戶幫扶內容是,2015年6月,幫勞務輸出,增收入,2015年7月,幫助貧困戶學習養殖技術,2015年9月幫助醫療救助2015年10月幫助貧困戶搶收農作物,2015年12月,幫助貧困戶電商+農產品銷售,2016年4月幫助貧困戶聯系助農貸款,2016年5月幫助貧困戶購買種植物資,(化肥、種子)2016年6月,發放幼雞雛,幫助貧困戶發展養殖業,我就跟進這些,
㈢ 幫扶當位對貧困戶的新春問候,貧困戶該怎麼感謝的話
幫扶單位對貧困戶的新春問候,貧困戶感謝的話這樣講"感謝領導,感謝您們的熱心幫助,讓我們能過個好年"。
㈣ 精準扶貧個人幫扶措施
精準扶貧個人幫扶措施,是指把錢直接交到有困難的人手中。
㈤ 貧困戶總希望幫扶人送現金,合理嗎
當然,這是不合理的,而且扶貧政策也不允許這樣做。在政府,農林牧民的領導者要簽名和蓋章,最後去有關部門申請批准,扶貧資金將進入政府的個人賬戶。
2.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安全運行。首先,嚴格減輕貧困,管理家庭資金。進一步完善扶貧資金運作和項目管理機制,規范投資范圍和扶貧資金使用,實行扶貧資金管理和封閉運作。扶貧,並保證專款專用;二是實施扶貧院``一卡通''制度。扶貧戶將實行實名制「一卡」管理,以確保資金到位,及時,安全。三是建立使用扶貧院的廣告宣傳制度,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以規范程序,完整程序公開透明。給游戲帶來全部好處。第四是確保將用於扶貧的家庭資金用於扶貧,以發展生產和增加收入。 3.建立評估機制以確保工作的執行。要了解扶貧和住戶的實施情況,必須建立和完善扶貧和住戶評價的激勵機制。首先是監督檢查機制。建立市縣的監督檢查機制,縣對市的監督檢查,實現「半年檢查,年度考核」。二是評價和評價激勵機制。制定評估和評估激勵措施,並將減貧納入家庭,以評估地方縣和市黨政小組年度評估的重要內容。所有地區都必須完善資金,具體任務和完成時間表的實施,以實現准確的扶貧,一站式實施,徹底評估和獎勵和懲罰獎勵措施。獎勵組織完成任務並批評未完成的任務。
㈥ 怎樣才能申請貧困戶
申請貧困戶方法:
1、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見附件2),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2、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4、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5、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6、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7、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8、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9、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6)幫扶貧困戶擴展閱讀:
申請貧困戶的條件
1、農戶參加貧困戶評選的必要條件:家庭主要收入來源以務農和務工為主,且2013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優先評為貧困戶
(1)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
(2)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
(3)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
(4)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兒;
(6)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
(7)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不得評為貧困戶
(1)有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農戶;
(2)有工程機械設備或其它從事經營活動機動車輛的農戶;
(3)有擔任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教師、退休人員等國家公職人員的農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難致貧的除外);
(4)有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5)家庭成員中有現任村幹部的農戶;
(6)因賭博、吸毒、好逸惡勞等原因致貧的農戶;
(7)在縣城或集鎮有店面等非自身居住性用房的農戶。
要通過廣播的形式將初選名單進行公告(公示公告不得少於三天,並拍照留底備查),經公示無異議後將《關於審核確認貧困戶的報告》和《村貧困戶初選名單》(參考文本五)一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檔立卡貧困戶
㈦ 2018貧困戶的幫扶措施及成效如何
精準扶貧要把精準脫貧各項工作做得更實、做得更細。各地貫徹落實省委全會精神,不能停留在層層傳達、層層表態上,關鍵是要層層抓好落實。要把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目標明確到年、安排到月,任務具體到縣到鄉到村、落實到戶到人。要把工作舉措落到實處,細化量化幫扶措施,切實抓好「五個一批」和「十項重點工作」落實。要把支持政策落到實處,整合各方資源,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強化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要把工作責任落到實處,健全完善各級領導幹部聯系制度和駐村幫扶機制,實現貧困村駐村幫扶全覆蓋。
二要把穩增長擺在突出位置,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仍然很大,要把困難估計得更足一些,採取有針對性措施穩定經濟增長。要搶抓國家建設「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機遇,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精心謀劃和加快建設一批重大項目,保持投資穩定增長,不斷擴大消費需求,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加強傳統產業技術改造,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三要努力在農業農村改革方面走在前列,取得突破性進展。要以放活土地經營權為重點,創新農業經營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現代化水平。要加快推進土地確權頒證,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總結推廣土地託管、股份合作等利益聯結機制。要加快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在金融服務「三農」方面探索新路。
㈧ 臨聘人員在脫貧攻堅是否幫扶 臨聘人員是否幫扶貧困戶
即使是臨時騁用人員,也應該做好本職工作,凡是自己職責范圍之內的,都要認真去完成工作任務,脫貧攻堅是目前比較重要的工作之一,能夠盡己所能的幫助別人,也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