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學法
A. 公務員學法守法的文章
黨的十七大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深入落實,全社會法制觀念進一步增強,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要求的重要內容。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現就加強市縣兩級政府依法行政做出如下決定:
一、充分認識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礎。市縣兩級政府在我國政權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重要執行者。實際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眾具體利益的行政行為大多數由市縣政府做出,各種社會矛盾和糾紛大多數發生在基層並需要市縣政府處理和化解。市縣政府能否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政府依法行政的整體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進程。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事關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必須把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作為一項基礎性、全局性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提高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緊迫任務。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已進入新的歷史時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逐步顯現,人民群眾的民主法治意識和政治參與積極性日益提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日益強烈,這些都對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近些年來我國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已經取得了重大進展,但是與形勢發展的要求還有不小差距,一些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有待增強,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狀況亟須改變。依法行政重點在基層,難點在基層。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採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進程。
二、大力提高市縣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三)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市縣政府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增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意識,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市縣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建立健全專題法制講座制度,制訂年度法制講座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集中培訓制度,做到學法的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
(四)加強對領導幹部任職前的法律知識考查和測試。對擬任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幹部,在任職前考察時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關法律知識以及依法行政情況,必要時還要對其進行相關法律知識測試,考查和測試結果應當作為任職的依據。
(五)加大公務員錄用考試法律知識測查力度。在公務員考試時,應當增加法律知識在相關考試科目中的比重。對從事行政執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務員,還要進行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
(六)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定期組織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培訓情況、學習成績應當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三、完善市縣政府行政決策機制
(七)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建立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完善行政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統,增強行政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制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政策,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突發事件應對的行政決策程序,適用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八)推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要擴大聽證范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要規范聽證程序,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確定、分配聽證代表名額要充分考慮聽證事項的性質、復雜程度及影響范圍。聽證代表確定後,應當將名單向社會公布。聽證舉行10日前,應當告知聽證代表擬做出行政決策的內容、理由、依據和背景資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確保聽證參加人對有關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平等、充分的質證和辯論。對聽證中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要吸收採納,意見採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書面形式告知聽證代表,並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
(九)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制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做出重大行政決策前要交由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決策。
(十)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製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重大行政決策應當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經政府及其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杜絕擅權專斷、濫用權力。
(十一)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後評價制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做出的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後,要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及時發現並糾正決策存在的問題,減少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
(十二)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要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許可權、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對應當聽證而未聽證的、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未經集體討論做出決策的,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給予處分。對依法應當做出決策而不做出決策,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行為,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四、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
(十三)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許可權和發布程序。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並由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並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不得發布施行。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十四)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市縣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後,應當自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上一級政府備案;市縣政府部門發布規范性文件後,應當自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本級政府備案。備案機關對報備的規范性文件要嚴格審查,發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方針政策相抵觸或者超越法定許可權、違反制定程序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建立受理、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審查規范性文件建議的制度,認真接受群眾監督。
(十五)建立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每隔兩年要進行一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相互抵觸、依據缺失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范性文件,特別是對含有地方保護、行業保護內容的規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廢止。清理後要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的文件目錄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五、嚴格行政執法
(十六)改革行政執法體制。要適當下移行政執法重心,減少行政執法層次。對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生產直接相關的行政執法活動,主要由市、縣兩級行政執法機關實施。繼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缺位問題。
(十七)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市縣行政執法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要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要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罰沒收入必須全額繳入國庫,納入預算管理。對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違反罰繳分離的規定以及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業務經費、工作人員福利待遇掛鉤的,要依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的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十八)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行政執法環節、步驟進行具體規范,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要抓緊組織行政執法機關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條款進行梳理,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行政裁量權予以細化,能夠量化的予以量化,並將細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標准予以公布、執行。要建立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或者徵用等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制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每年要組織一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促進行政執法機關規范執法。
(十九)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對擬上崗行政執法的人員要進行相關法律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的才能授予其行政執法資格、上崗行政執法。進一步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嚴格禁止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對被聘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合同工、臨時工,要堅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健全紀律約束機制,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二十)強化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民主評議制度,加強對市縣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行使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情況的評議考核,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實施行政行為的,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六、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二十一)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市縣政府要在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的同時,更加註重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拓寬群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行政行為實施監督的權利。要認真調查、核實人民群眾檢舉、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依法做出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要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打擊、報復檢舉、曝光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十二)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行政監督、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堅持便民利民原則,依法應當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必須受理。要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案。要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復議決定,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該撤銷的堅決予以撤銷,該變更的堅決予以變更。要按照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健全市縣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充實行政復議工作人員,行政復議機構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應當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行政復議能力。要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鼓勵、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行政機關要自覺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和裁定。
(二十三)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建立健全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指定機構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理順內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許可權。要抓緊清理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的編制、修訂工作。要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發布機制,加快政府網站信息的維護和更新,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載體。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年度報告、責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要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及時、准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確保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七、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二十四)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的機制。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全面正確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充分保障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各項權利。嚴禁干預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治范圍內的事情,不得要求群眾自治組織承擔依法應當由政府及其部門履行的職責。
(二十五)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培育、規范和管理,把社會可以自我調節和管理的職能交給社會組織。實施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要積極與社會組織進行合作,鼓勵、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
(二十六)營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會氛圍。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促進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社會氛圍的形成。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扎扎實實地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
(二十七)省級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領導責任。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把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建設法治政府的重點任務來抓,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要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進典型,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要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據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要求,把是否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作為衡量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各項工作好壞的重要標准,把是否依法決策、是否依法制定發布規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實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受理和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等作為考核內容,科學設定考核指標,一並納入市縣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實績考核指標體系。依法行政考核結果要與獎勵懲處、幹部任免掛鉤。加快實行以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和績效管理制度。要合理分清部門之間的職責許可權,在此基礎上落實工作責任和考核要求。市縣政府不履行對依法行政的領導職責,導致本行政區域一年內發生多起嚴重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該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二十八)市縣政府要狠抓落實。市縣政府要在黨委的領導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依法行政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領導、監督和協調機制。要把加強依法行政擺上重要位置,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把加強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認真扎實地加以推進。要嚴格執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對下級政府和政府部門違法行政、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該政府或者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二十九)加強市縣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健全市縣政府法制機構,使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要加大對政府法制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調動政府法制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按照中辦、國辦有關文件的要求,把政治思想好、業務能力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幹部充實到基層行政機關領導崗位。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切實增強做好新形勢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努力當好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領導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顧問,在推進本地區依法行政中充分發揮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作用。
(三十)完善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報告制度。市縣政府每年要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本地區推進依法行政的進展情況、主要成效、突出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省(區、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國務院報告本地區依法行政的情況。
其他行政機關也要按照本決定的有關要求,加強領導,完善制度,強化責任,保證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加快推進本地區、本部門的依法行政進程。
上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帶頭依法行政,督促和支持市縣政府依法行政,並為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創造條件、排除障礙、解決困難。
B. 公安機關公務員學法用法範文
學法用法的幾點體會
侯慧萍
通過參加襄垣縣人大法律培訓班學習,我對法律條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層次內涵的深刻領悟,有了質的變化。對照所學的知識,結合本職工作,聯繫到執政為民、依法辦事上,真正覺得法律對一個基層幹部來說,既是護心鏡,又是當家寶。
——領悟學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經開展了十幾個年頭,隨著法律知識的不斷普及,公民法律意識的明顯增強,各級幹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覺性不斷提高,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經濟發展。聯系自身工作經歷,我認為,法律知識的匱乏,法律運用的不完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極大程度地阻礙著經濟發展,引發著各種矛盾。無論在工作方式上,還是在決策領域上,總是習慣於運用行政手段去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而不善於運用法律手段。雖然認識到學法的重要性,但知識准備不足;雖然對法的公正價值有了認識,但樹立信心不足;雖然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但依法辦事的能力低下。隨著公民法制觀念的普遍增強,領導幹部的思想、言行,毫無掩飾地接受著群眾的裁判。所以說,作為基層的一把手、大當家,不僅要自己學好、用好法律知識,還必須引導群眾學好法律知識,運用法律去溝通思想、交融感情、理順工作、維護正義、實現和諧、謀求發展。尤其是在飛速發展的經濟社會,窮富懸殊的差異,急功近利的貪欲打破了心態平衡,盲目的發展,使土地、水資源、森林、能源等出現了嚴重的生態赤字,私慾的膨脹占據了法律的位置。當我面對愚昧的做法,面對貪婪的糾纏,面對苛刻的質疑,面對辦一件事得不到理解,面對辦一個企業是如此艱難時,深深感到:法律意識淡薄和執法的蒼白,是那樣毫不留情地阻礙著發展。因此,這一個多月的法律知識學習,對我是個很大的鞭策,更是一個很大的收獲。我不僅一掃缺少法律知識帶來的困惑和迷惘,更收獲了增長法律知識帶來的巨大財富。所以說,學法重要,用法必然,執法關鍵。
——堅持學法的自覺性
作為一名基層領導,在日常生活中加強法律法規學習,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黨委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體會到,當人大代表要學好《代表法》;搞行政事務要學好《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抓生產要學好《農業法》、《土地法》;植樹造林要學好《森林法》;項目引進要學好《環保法》;優生優育要學好《計生法》;調解糾紛、維護穩定要學好《民法》和《刑法》,如此等等,每一項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規。要學深學透,靠上級安排不行,必須形成自覺的、有序的、重點的學習風氣和習慣,只有不斷學習,不斷充實,不斷領悟,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才能得到增強,自身法律素質才能明顯提高。
——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通過從書本學到實踐學,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與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與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與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緊密結合,在涉及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決策時,才能做到充分論證,依法決策,才能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如何去用法?我認為:
一是思想上綳緊「一根弦」。計劃辦什麼事,首先要在思想上打問號,符合法律的就去預謀、策劃;計劃說什麼話,先想想群眾願不願聽,聽了是什麼反映,會有什麼效果和後果,用換位思路反復去想,自己先和自己過不去,直到說出來公平、公正、依法為止。
二是工作中穿好「二根線」。作為書記、鎮長一肩挑,又是一名人大代表,必須撲下身子,深入基層,從群眾的角度去審視問題,以發自內心的真情與群眾溝通交流。在今年「七一」煤礦60萬噸甲醇項目征地補償的問題上,群眾一時不能理解,我就堅持「換位思考」,除親自接待來訪群眾外,多次走田間、進農戶、坐坑頭,講《土地法》,講國家征地補償政策,一次講不通多次講,口頭講不清用書本,一條條列印出來,發到群眾手中,經過反復宣傳、講解,群眾解除了疑慮,最終達成了合法、合情、合理的佔地補償協議。通過這件事,我深深感到自己有法律知識還不夠,還必須讓群眾有法律意識。群眾和國家這二根線,針眼再小也得穿過去,並成一根線。
三是決策上把好「三道關」。我始終認為為民辦事、辦民謀利,必須依法執政、依法決策。面對虒亭「地大、物稀、財薄、民困」的現狀,也曾想放「三把火」燒個通紅,砍「三板斧」來個痛快,強建基礎,調產增收,招商引資,開發旅遊一步到位。想法是好的,但做起來不易。在不斷的強化法律意識上,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符合實際,體現民意,只要是依法決策,再硬的石頭也去啃。我體會到,要想辦成一件大事,還必須把握好「三道關」。即:
——法律關。法律是准繩,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貴;學法律充實自己心中有數,用法律保護群眾深得民心,依法律辦事得心應手。
——公開關。公開是依法行政的窗口。近年來,國家補償政策多,農民實惠大,但要把握不好,就會造成不穩定因素和違法事件發生,把各項補償政策、標准公布於眾,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才能保一方穩定。
——行政關。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為。幹部在工作中的每個具體的行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體工作中,作為領導、班子,必須做學法榜樣,當用法先鋒,行法定職權。行政權的運用,最經常、最廣泛、最密切地關系著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制觀念,崇尚法制權威,是實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權執法的有效途徑。
C. 關於公務員學法用法的文章
黨的十七大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深入落實,全社會法制觀念進一步增強,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要求的重要內容。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現就加強市縣兩級政府依法行政做出如下決定:
一、充分認識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礎。市縣兩級政府在我國政權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重要執行者。實際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眾具體利益的行政行為大多數由市縣政府做出,各種社會矛盾和糾紛大多數發生在基層並需要市縣政府處理和化解。市縣政府能否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政府依法行政的整體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進程。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事關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必須把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作為一項基礎性、全局性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提高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緊迫任務。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已進入新的歷史時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逐步顯現,人民群眾的民主法治意識和政治參與積極性日益提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日益強烈,這些都對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近些年來我國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已經取得了重大進展,但是與形勢發展的要求還有不小差距,一些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有待增強,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狀況亟須改變。依法行政重點在基層,難點在基層。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採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進程。
二、大力提高市縣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三)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市縣政府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增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意識,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市縣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建立健全專題法制講座制度,制訂年度法制講座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集中培訓制度,做到學法的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
(四)加強對領導幹部任職前的法律知識考查和測試。對擬任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幹部,在任職前考察時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關法律知識以及依法行政情況,必要時還要對其進行相關法律知識測試,考查和測試結果應當作為任職的依據。
(五)加大公務員錄用考試法律知識測查力度。公務員考試時,應當增加法律知識在相關考試科目中的比重。對從事行政執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務員,還要進行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
(六)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定期組織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培訓情況、學習成績應當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三、完善市縣政府行政決策機制
(七)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建立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完善行政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統,增強行政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制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政策,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突發事件應對的行政決策程序,適用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八)推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要擴大聽證范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要規范聽證程序,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確定、分配聽證代表名額要充分考慮聽證事項的性質、復雜程度及影響范圍。聽證代表確定後,應當將名單向社會公布。聽證舉行10日前,應當告知聽證代表擬做出行政決策的內容、理由、依據和背景資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確保聽證參加人對有關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平等、充分的質證和辯論。對聽證中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要吸收採納,意見採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書面形式告知聽證代表,並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
(九)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制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做出重大行政決策前要交由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決策。
(十)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製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重大行政決策應當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經政府及其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杜絕擅權專斷、濫用權力。
(十一)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後評價制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做出的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後,要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及時發現並糾正決策存在的問題,減少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
(十二)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要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許可權、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對應當聽證而未聽證的、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未經集體討論做出決策的,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給予處分。對依法應當做出決策而不做出決策,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行為,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四、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
(十三)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許可權和發布程序。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並由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並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不得發布施行。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十四)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市縣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後,應當自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上一級政府備案;市縣政府部門發布規范性文件後,應當自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本級政府備案。備案機關對報備的規范性文件要嚴格審查,發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方針政策相抵觸或者超越法定許可權、違反制定程序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建立受理、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審查規范性文件建議的制度,認真接受群眾監督。
(十五)建立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每隔兩年要進行一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相互抵觸、依據缺失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范性文件,特別是對含有地方保護、行業保護內容的規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廢止。清理後要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的文件目錄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五、嚴格行政執法
(十六)改革行政執法體制。要適當下移行政執法重心,減少行政執法層次。對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生產直接相關的行政執法活動,主要由市、縣兩級行政執法機關實施。繼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缺位問題。
(十七)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市縣行政執法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要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要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罰沒收入必須全額繳入國庫,納入預算管理。對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違反罰繳分離的規定以及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業務經費、工作人員福利待遇掛鉤的,要依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的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十八)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行政執法環節、步驟進行具體規范,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要抓緊組織行政執法機關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條款進行梳理,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行政裁量權予以細化,能夠量化的予以量化,並將細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標准予以公布、執行。要建立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或者徵用等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制度。市縣政府及其部門每年要組織一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促進行政執法機關規范執法。
(十九)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對擬上崗行政執法的人員要進行相關法律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的才能授予其行政執法資格、上崗行政執法。進一步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嚴格禁止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對被聘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合同工、臨時工,要堅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健全紀律約束機制,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二十)強化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民主評議制度,加強對市縣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行使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情況的評議考核,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實施行政行為的,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六、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二十一)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市縣政府要在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的同時,更加註重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拓寬群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行政行為實施監督的權利。要認真調查、核實人民群眾檢舉、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依法做出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要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打擊、報復檢舉、曝光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十二)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行政監督、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堅持便民利民原則,依法應當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必須受理。要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案。要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復議決定,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該撤銷的堅決予以撤銷,該變更的堅決予以變更。要按照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健全市縣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充實行政復議工作人員,行政復議機構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應當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行政復議能力。要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鼓勵、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行政機關要自覺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和裁定。
(二十三)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建立健全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指定機構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理順內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許可權。要抓緊清理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的編制、修訂工作。要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發布機制,加快政府網站信息的維護和更新,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載體。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年度報告、責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要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及時、准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確保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七、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二十四)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的機制。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全面正確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充分保障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各項權利。嚴禁干預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治范圍內的事情,不得要求群眾自治組織承擔依法應當由政府及其部門履行的職責。
(二十五)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培育、規范和管理,把社會可以自我調節和管理的職能交給社會組織。實施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要積極與社會組織進行合作,鼓勵、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
(二十六)營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會氛圍。市縣政府及其部門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促進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社會氛圍的形成。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扎扎實實地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
(二十七)省級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領導責任。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把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建設法治政府的重點任務來抓,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要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進典型,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要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據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要求,把是否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作為衡量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各項工作好壞的重要標准,把是否依法決策、是否依法制定發布規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實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受理和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等作為考核內容,科學設定考核指標,一並納入市縣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實績考核指標體系。依法行政考核結果要與獎勵懲處、幹部任免掛鉤。加快實行以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和績效管理制度。要合理分清部門之間的職責許可權,在此基礎上落實工作責任和考核要求。市縣政府不履行對依法行政的領導職責,導致本行政區域一年內發生多起嚴重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該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二十八)市縣政府要狠抓落實。市縣政府要在黨委的領導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依法行政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領導、監督和協調機制。要把加強依法行政擺上重要位置,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把加強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認真扎實地加以推進。要嚴格執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對下級政府和政府部門違法行政、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該政府或者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二十九)加強市縣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健全市縣政府法制機構,使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要加大對政府法制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調動政府法制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按照中辦、國辦有關文件的要求,把政治思想好、業務能力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幹部充實到基層行政機關領導崗位。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切實增強做好新形勢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努力當好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領導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顧問,在推進本地區依法行政中充分發揮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作用。
(三十)完善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報告制度。市縣政府每年要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本地區推進依法行政的進展情況、主要成效、突出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省(區、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國務院報告本地區依法行政的情況。
其他行政機關也要按照本決定的有關要求,加強領導,完善制度,強化責任,保證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加快推進本地區、本部門的依法行政進程。
上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帶頭依法行政,督促和支持市縣政府依法行政,並為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創造條件、排除障礙、解決困難。
D. 如何加強機關幹部職工學習教育
建設學習型機關,是新時期機關建設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重要載體之一。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要致力「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如何進一步加強機關幹部職工的學習教育,適應學習型機關建設的需要。
一、機關幹部職工學習教育存在的突出問題及主要原因
(一)、存在問題:
一是學習教育方法單一,缺乏新意。目前,機關學習教育往往採取集中學習的方式,通常是大家坐在會議室里,主講人照本宣科地讀讀文件、念念報紙,一人講大家聽,再象徵性地讓大家發個言,空發議論,形式單調,內容枯燥、方法不活,學習教育效果往往是事倍功半,甚至不知所學為何物。二是學習教育內容空洞。絕大部分機關通常都在每年初制定學習計劃,對學什麼、怎麼學、學多少都作了明確規定,這樣一年學習下來,往往照本宣科,泛泛而談,缺乏針對性,真正聯系城建工作、針對幹部職工思想實際的內容很少,因而不能解決實際問題,致使學習成了走過場。三是學習熱情不高。目前,不少幹部職工對關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專業技術學習抱著積極的態度,學習熱情較高,可對於政治理論學習卻抱著無所謂的態度,認為政治理論學習可有可無。因此,有的幹部職工想方設法逃避學習,有的即使人到了,也是「身在曹營心在漢」,心不在焉,敷衍了事。四是效果不明顯。把機關學習簡單化,僅停留在了解學習內容層面上,沒有把學習教育與提高覺悟、解決思想問題結合起來,與解決工作、生活、學習中的實際問題結合起來,與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學完之後,既不落實,也不檢查考核,沒有發揮學習應有的作用。
(二)、主要原因:
一是少數幹部認為機關部門的業務工作是「硬任務」,學習教育工作是「軟任務」,對學習教育存在「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二是部分幹部職工認為自己是搞具體業務的,只要業務知識掌握了,政治理論學習可有可無,與自己關系不大。三是對機關學習教育工作缺乏制度保證和監督措施,每年對學習教育情況的檢查只是走過場,對學習效果無法做出正確了解。
二、幹部職工學習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強對幹部職工學習教育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發展趨勢的基本要求。當今社會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知識更新速度飛快,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只有進一步提高機關幹部職工思想觀念、能力素質和精神狀態等,才能准確把握時代脈搏,適應瞬息萬變的世界,才能不斷促進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提高,促進機關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的提升,更好地保證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2、加強幹部職工學習教育是全面增強機關幹部職工綜合素質、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途經。新形勢下,對機關幹部職工理論素養、知識水平、業務本領和領導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幹部職工素質直接影響機關整體工作水平和形象。只有加強幹部職工的學習教育,堅持完善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切實提高幹部職工政治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戰略素質,牢固樹立正確群眾觀、政績觀和人生觀,穩妥處理各種人民內部矛盾,以不斷提高機關工作質量和效率。
3、加強幹部職工學習教育是激發幹部職工創造力和學習力的重要手段。幹部職工只有不斷學習,才能增強創新思維和能力,在實踐中充分運用,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抓好乾部職工學習教育工作的對策
(一)、加強機關幹部職工觀念轉變。
學習教育工作是機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部門領導應高度重視,將其列入工作日程,做到常研究、抓落實;並積極參與各項學習教育活動,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為職工帶好頭。廣大職工要做到理論學習與業務學習齊頭並進,切不可只重業務,而忽視政治理論學習。
(二)、學習教育制度要建立長效機制,確保監督有力。
一是注重抓好理論學習,政治理論學習要根據黨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按照上級中心工作的要求,以及當前政治形勢的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安排制定每個階段的學習計劃和內容。政治理論學習由專人負責組織安排,並負責制定理論學習計劃。學習方法要靈活多樣,做到全面系統學習與專題研討相結合,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寫心得體會與專題討論相結合,要切實保證學習質量,提高幹部職工的整體思想水平,解決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共性問題。二是強化業務技能教育,加大幹部職工業務技能教育力度,可以採取外請師資、專家講座等各種途徑,為幹部職工培訓多種技能,使幹部職工「精一門、會兩門、懂三門」,增強幹部職工崗位競爭力和社會競爭力。同時,要增強機關幹部職工學習教育的直觀性和感染力,採用訪友幹部職工喜聞樂見的形式,如通過參觀革命教育基地、革命事跡展覽、進行革命傳統教育;請先進人物作先進事跡報告,開展知識競賽、專題討論等,真正把學習教育寓於喜聞樂見的形式中,使學習教育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在實踐中逐步建立健全一系列科學、規范、具有可操作性的學習制度,堅持把提高幹部職工的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長抓不懈,以制度化保障學習的經常性。在知識經濟和信息社會日益發達的今天,建立幹部職工學習制度已成為迫在眉睫的事情。只有堅持做到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切實提高幹部職工的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才能確保幹部職工隊伍的先進性。四是健全機關幹部職工學習教育工作的監督措施。強化考核,將學習納入機關考核目標,建立個人學習檔案。安排專人對幹部職工學習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表現優異者予以表揚、獎勵,對差者進行批評、教育,切實將學習教育工作監督起來。五是引導幹部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學歷有終點,學習無止境。要重視和加強終身學習理念,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客觀世界,尤其要注重政治理論學習,深刻領會十六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提高拒腐防變能力。在專業知識方面,把握學習與工作有機結合,加強崗位所需業務知識的學習,逐步提升工作能力和創新能力。要廣泛學習歷史哲學、法律法規和經濟文化管理等知識,克服思維定勢,改進學習方法,針對不同需求有選擇性地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文化知識水平和研究處理問題的能力。六是注重將學習成果轉化為實踐能力。學習是先導,實踐是目的,要深刻認識運用好科學理論對推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及本部門工作的重大意義,大力弘揚理論聯系實際的馬克思主義學風,本著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服務社會原則,結合「創先爭優」活動,通過「三服務、三下鄉」、黨員先鋒崗等形式,加大扶貧幫困、掛職鍛煉、崗位練兵力度,為機關幹部職工實踐鍛煉提供更多機會。結合機關工作重點和難點,大力開展調查研究,用調研成果推動機關工作開展,促進各項事業不斷得以加強改進和創新發展,這樣既有利於學習型機關建設,更有利於服務型機關、效率型機關、創新型機關創建。七是積極創建特色學習活動。機關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著重把握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原則,不斷強化幹部職工崗位專業知識培訓,鼓勵廣大中青年幹部職工參加學歷教育、函授教育和網路教育,積極組織講學習比奉獻、講業務比能力等各具特色的活動,廣泛開展「讀書心得、體會比賽」活動,舉辦專題輔導報告會、理論研討會等形式,努力拓展新的學習方法,設計新的學習載體,逐步增加學習趣味性和娛樂性,促進機關學習活動的深入,進而全面提升機關幹部職工整體文化層次。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加強機關幹部職工學習教育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必須堅持不懈,常抓常新,與時俱進,以科學發展觀貫穿於機關學習教育工作全過程,圍繞以提高素質、增強本領、創新工作、加快發展為主題,加大力度,創建載體,更新觀念,努力造就適應新形勢的機關幹部職工隊伍,加快推進服務型、效能型、創新型機關建設,從而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本職工作中充分發揮戰斗保壘作用。
E. 國家公職人員學法用法系統是怎樣進行學習的
一、積極參加各類法律學習,推進依法行政 從「四五」普法以來,我積極參加各類法律的法律知識培訓,參加培訓了審計法、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和行政復議法等法律培訓。通過參加嚴格的培訓、考試,增強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提高了學法用法的積極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審計、依法行政。 二、認真學習審計法,堅持依法審計 《審計法》頒布十多年來,我國審計工作取得的成功經驗和創新成果,特別是在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和審計管理方面探索出的一系列做法,同樣需要以法律形式總結確定下來。因此,有必要對原《審計法》中一些不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形勢和審計工作發展現狀及要求的內容進行修改完善,以進一步健全審計監督制度。《審計法》的修訂對於促進審計機關全面依法履行審計職責,進一步強化監督力度,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推動審計事業的長遠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體現了貫徹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精神。《審計法》的修訂表明了我國審計事業已步入了新的階段。我們要把《審計法》學深學透,能全面掌握應用。切實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大膽履職、敢於碰碰硬,堅持依法審計,規范審計行為,強化審計質量控制,確保審計結果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三、學用結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學法的最終目的在於自覺遵守並嚴格執行法律規定,表現在依法審計、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等各個方面。一是「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通過開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學習教育活動,使我自己認識到法律是管理經濟社會、處理各種疑難復雜社會問題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從學法用法的具體實踐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質有所提高,學法用法熱情也越來越高,使我從不主動學法到主動學法,增強了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識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問題先學法、決策之前找專家」的工作思路。
F. 公務員如何學法——學法有感淺析
楊慧凱我國「五五普法」進入了檢查驗收之年,相信廣大公務員在通過五年來法律法規的學習後,對法律知識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在此我僅就本人學法以來所感、所想,做下膚淺的談析,只因知識、閱歷有限,故不足、不正之處,望批評指正並海涵。 首先,正確認識學法的必要性,懂得法律知識是公務員必修、必備的一門學問。 1997年黨的十五大最終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由此也標志著我國、我黨最終戰勝和徹底拋棄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羈絆,堅定不移地選擇了法治治國的道路,進而我國真正進入了依法治國,憲法法律至上的法治國家。在一個法治的國度,學法、用法、知法、守法顯得尤為重要,而作為國家公職人員,對於法律知識的掌握和運用更是重中之重,這就要求公務員要肯下力氣,多擠時間,鼓足精神學習法律,了解法律,也只有對法律有了一定程度的認識和了解,才能成為一名名不副實的公務員。 其次,公務員學法是一個「務實工程」,不能求應付,做面子 在我國掀起全民學法的熱潮中,廣大幹部群眾,尤其是公務員緊跟時代步伐,服從黨的領導安排,認真貫徹中央會議、文件精神,把學習法律知識作為一項重大任務來抓。但同時,也有部分人表面學法,實求應付,矇混領導,應付檢查;也有的以學習為幌子,以顯擺面子為目的。這些做法是嚴重不負責任的,也是作為一名公務員所不應該的,因為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必要性決定了公務員必須認真、細致、精確地學習,不能三天打漁兩天曬網,更不能裝模作樣,騙人騙己,也只有掌握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工作中才能得心應手、游刃有餘,才能化復雜於簡單,正確、及時處理問題,才能真正維護好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法律知識的學習要有所挑選,有所側重,避免廣而不深,學無所用。 不同的機關單位,接觸的工作領域亦不相同,而我國的法律經過幾代共產黨人及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其知識體系龐雜,法律門類繁多,法條數量巨大,這就決定了正在從事一定領域工作的公務員,無暇也無必要對我國所有的法律法規進行學習和掌握,要有所挑選。要根據自己的工作來學習相關的法律,抓住重點。本人是一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平時接觸基層的民間糾紛很多,雖然在學校學習了很多的我國法律法規,但對於和農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還很有欠缺,如本鎮村民李某欲增加自己的耕地,與同村村民王某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簽訂了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並支付了流轉價款,但轉讓合同並沒有經發包方同意,幾年後,此地被徵用,而獲得補償,補償款由王某領取,而實際擁有此地使用權的李某既喪失了土地使用權又未得到任何補償,當我參與處理李、王二人的矛盾糾紛時,我見有書面的土地轉讓合同就想當然的認為,補償款應歸李某所有,王某構成侵權並負全部過錯。事實上呢,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由此可知,經發包方同意是轉讓合同生效的前提,否則受讓雙方將承擔轉讓不能的法律後果,所以補償款並不一定應歸李某所有。此案例也提醒了我,公務員要對相關領域的法律知識學深、學精,學有所用,根據自身所需,有挑選,有側重的學習,這樣才能在有限的工作空暇中學好一部分切實可用的法律法規。 第四,法律知識是一門學問,更是一門藝術,對法律的學習不僅能提高公務員的工作效率,亦能提升公務員的生活素養 眾所周知,學習法律知識能夠學以致用,把理論運用到實際的工作當中,工作起來得心應手,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部門及部門公職人員的威信力。而,法律知識是由社會知識提煉上升而形成的,是一種來源於現實而又高於現實的文字藝術,法律所禁止的往往就是社會所譴責的,每一部法律法規的出台,都是根據人類社會的發展需要而制定的,它總結了人類社會所能接受的一般認識規律,並進以修改完善,最終通過國家立法機關上升為全民遵守的法律。所以說,每一部法律都是根植於現實而又完善現實的文學藝術品,公務員對於法律的學習,在使得自己了解運用法律的同時,也提升了自身對更高層次社會規律的認識,並得以相應提高自己的生活素養。 以上是本人在對法律知識學習中的所遇、所感、所想,也是自己發自內心的一種誠摯建議,望對其他同事、朋友在學法過程中有所幫助。
G. 公務員學法用法文章
三、創建條件
(一)學法用法模範公務員條件。
1、認真學習憲法和國家法律,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認真學習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與管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事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具有較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
3、處級領導幹部每年的學法筆記不少於1萬字,科級(含科級)以下工作人員每年學法筆記不少於5千字。法律知識考試考核成績達到優秀。
4、認真學習《公務員法》和有關廉政的法律法規,堅持嚴於律己,廉潔勤政。
5、積極投身「法律廣場」和「法律大集」更有影響的法制宣傳和專項治理活動,工作成果突出。
6、熱心法律知識傳播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創新與改革,具有較突出的成果。
7、公正執法,熱心為民,具有良好的公正形象。
(二)學法用法示範機關條件。
1、建立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制度。每年法律知識講座3次以上。
2、每年組織法制教育學習時間不少於40小時。
3、堅持把法律知識的學習納入機關日常學習計劃。統一印製學習筆記,領導幹部每年的學法筆記不少於5千字,其它工作人員每年學法筆記不少於3千字。
4、組織開展與本單位、本部門(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和「法律廣場」、「法律大集」活動。每年向基層和社會群眾贈送1次法律書籍或法制宣傳資料。
5、健全完善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執法人員定期培訓考試考核制,群眾滿意度高。
6、注重機關法治文化建設,注意創新網路教育形式,為公務員學法提供便利條件,積極開展法制音像、書刊、宣傳畫等資料的創建,推動法律知識的普及和法治文化的創新。
7、認真組織法律知識年度考試考核制度,積極推動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把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情況作為公務員職級晉升、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時的重要依據。法律知識考核成績總評優良。
8、申報機關三年內沒有發生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刑事犯罪案件和其它重大事件。
四、時間安排
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為創建階段;2010年7月至10月為總結階段;2010年12月進行表彰。
五、獎勵辦法
對獲得的「學法用法模範公務員」、「學法用法示範機關」進行表彰,頒發證書和獎牌,以資鼓勵。各黨委負責表彰本級「學法用法模範公務員」和「學法用法示範機關」。
獲獎名單將公示,並選部分事跡在電視和孫吳《普法在線》網上刊載。
獲得表彰的「學法用法模範公務員」、「學法用法示範機關」作為本級評選「五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個人的優先資格。
六、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黨委及所屬基層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學法用法模範公務員」、「學法用法示範機關」創建活動重要性。要把「學法用法模範公務員」、「學法用法示範機關」創建活動擺上重要日程。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各自優勢,認真組織,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強整體推進落實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責任。縣委依法治縣辦公室負責全縣的創建活動的綜合指導工作;各黨委普法依法治理部門負責本系統的「學法用法模範公務員」、「學法用法示範機關」的創建指導和落實工作。
(三)制定計劃,抓好落實。各黨委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要結合實際,制定「學法用法模範公務員」、「學法用法示範機關」創建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創建意見和辦法,明確目標任務和實施措施,做好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落實工作。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檢查,保證創建活動的順利實施。
(四)及時總結經驗,反饋信息。各黨委及所屬基層單位開展「學法用法模範公務員」、「學法用法示範機關」活動的典型經驗和有關情況要及時報送縣委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及時通報各部門的工作進展情況,並上報市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