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警察
監獄人民警察的職權內容主要是:監獄管理、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工作。
監獄人民警察是指依法從事監獄管理、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監獄人民警察是我國人民警察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嚴守紀律,清正廉潔。
監獄人民警察是國家行政力量的重要部分,具有階級性,掌管社會治安,是具有武裝性質的紀律部隊,執行武裝性質的任務,配備武器裝備。因此,監獄人民警察具有人民警察所共有的國家性、武裝性、治安性特徵。
一、職權功能多樣。監獄人民警察是國家的一支重要刑事執法力量,在功能上具有特殊性。國家的刑事訴訟活動包括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行五大程序。從國家刑事司法活動的目的角度來看,我國刑事司法活動的根本目的是預防和打擊犯罪、執行刑罰懲罰和改造罪犯,監獄人民警察擔負的刑罰執行工作任務又尤為重要。前面四道程序的中心任務,是抓捕犯罪人、認定犯罪、判定刑罰,而更重要的是刑罰執行。只有通過刑罰執行,才能將國家的判決落到實處,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的公民,實現刑罰的根本目的。可見,刑罰執行工作才是刑事司法活動中最重要的內容。因此,這種特殊的行政管理及其功能,是監獄人民警察所特有的。
二、職權角色多重。監獄人民警察由於工作需要,雖然在警察身份上具有唯一性,是行使國家職權的特種公務員,但在社會角色上卻具有多重性。在執行刑罰的工作中,他們不僅是刑罰執行的具體落實者,也是教育者,擔負著教育改造罪犯的行刑教育工作任務,同時還是組織者,擔負著組織罪犯勞動的行刑勞動組織工作。作為監獄人民警察,只有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充當好多種角色,才能把破壞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分子,改造轉化成為守法公民,變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❷ 警察是干什麼的呢起什麼作用警察能幹什麼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條規定,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2、警察的作用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工作。
(2)機關警察擴展閱讀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
(二)泄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
(四)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
(五)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
(六)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
(七)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
(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
(十)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十二)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❸ 公安局都設有哪些部門機關。具體工作是什麼
公安局都設有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具體工作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拓展資料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❹ 公安局裡的警察都負責什麼都有什麼職位
負責:
1、負責維護社會長治久安。
2、負責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3、負責預防、阻止一切犯罪活動發生。
4、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5、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職位:
1、總警監、副總警監
2、警監、警督、警司(一級、二級、三級)
3、警員(一級、二級)
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警銜,在警銜前冠以「專業技術」。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4)機關警察擴展閱讀
可通過警察證驗明警察身份:
1、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依法執行職務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隨身攜帶人民警察證,主動出示並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2、人民警察在著裝執行公務的時候,可以不主動出示證件。
3、人民警察證包括兩部分,一個是內卡,還有專用皮夾兩部分,這兩個合起來一起使用才有效,缺一不可。
❺ 警察和公安機關的區別
我國現行的警察,一般指的就是人民警察,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民警。在《警察法》的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幹警」即幹部與警察, 也就是由負責行政或事務性工作的普通工作人員和專職警察組成, 比如檢察院的檢察官和警察,司法局的行政幹部和監獄警察,也包括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由此可見,政法幹警是指法院與檢察院的幹部、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幹部及獄警正式在編人員的統稱,這其中的臨時工和雇傭工除外。
❻ 警察的官職排列
人民警察實行警察職務等級編制警銜,警銜主要設五等十三級:
五等:總警監、副總警監;警監(一級、二級、三級);警督(一級、二級、三級);警司(一級、二級、三級);警員(一級、二級)。
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10級):
部級正職:總警監;部級副職:副總警監;廳(局)級正職: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監;廳(局)級副職:二級警監至三級警監;處(局)級正職:三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處(局)級副職:一級警督至三級警督;科(局)級正職:一級警督至一級警司;科(局)級副職:二級警督至二級警司;科員(警長)職:三級警督至三級警司;辦事員(警員)職:一級警司至二級警員。
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3級):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督;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一級警督至二級警司;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三級警督至一級警員。
(6)機關警察擴展閱讀
警察為一種職業,主要職責為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及保障財產。各國警察體系一般都分為巡邏警察(治安警察)和刑事警察(司法警察)兩大系統,然後再細分為多種崗位及工作類別。
絕大部分民主國家(地區)的警察與軍隊分立,互不隸屬,各有其專業性,在少數地區,警察機關成為軍隊的輔助武裝力量。
在無軍隊指揮權的政權中,警察成為當地政府或者政權唯一可以直接調度的武裝力量。而在獨裁政體及極權國家中,亦可能存在秘密警察及宗教警察等警察系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註:勞動教養已經被廢除)
人民警察是國家公務員,實行警監、警督、警司、警員的警銜制度,服裝以藏藍為主色調。
❼ 公安機關民警權力有哪些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警察法有明確的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是警察的基本職責。
法律鏈接:《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❽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的分類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 公安機關職責
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 110的職責范圍
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