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魚的機關
『壹』 捕魚捕獵一體機
這種設備是違法的,一般不會公開銷售,一些漁具專賣店可能私下有售。一般的維修電器門店都是可以維修的,只要技術還行,原理上並不特別。所謂的電捕魚器、電打魚器指的是電魚器。電魚器一般由蓄電池、逆變器、整流電路組成的,通過對水體釋放高壓大電流電能來將大魚電暈、小魚電死。一般這種設備在網上有售,有些漁具用品專賣店也私下有售。理論上任何功率大小任何電壓大小的都可以,只是作用范圍的問題。
友情提示一下:電魚是違法的。是不分品種和大小的滅絕性的撲殺行為,會對漁業造成毀滅性傷害而且也會誤傷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危害公共安全。這是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的行為。電魚會造成許多珍貴魚種的數量減少,電魚器釋放的瞬間電量可以電倒一頭牛,小魚一般當時就被電死,被電暈後的大魚如果僥幸能活下來,也大多喪失了繁殖能力。並且魚的味道會發生變化,可能會對人產生影響,因此電魚作業被業內稱為「絕戶」捕撈。將會導致生態環境遭到破壞,還間接對水體質量產生不良的影響。被電過的水體沒有任何生機,漏網逃脫的魚類也難逃一死。被電捕器電擊過的魚類,性腺發育會受到損害,基本喪失繁殖能力,可謂「斷子絕孫」。也會對生長在水裡的、螺螄、貝類小蝌蚪等造成毀滅性破壞。尤其是在魚類繁殖的季節,電魚將使得魚類的繁殖生長受到很大影響。電魚設備在升級,其輸出電壓甚至可達上千伏,而在電流通入水體後,會造成一定水域面積內氧氣耗盡,造成水體真空,導致魚蝦、藻類、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窒息死亡。實驗表明,220V電壓會導致半徑20米內的水體真空,因電擊或窒息而死亡的水生生物大部分會沉積水底,腐爛變質。嚴重的會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鏈斷裂,嚴重破壞生態循環,造成「死水」現象。
古代帝王圍獵時也懂得將四面的圍獵網去掉一面,「網開一面」,為的就是動物的可持續發展和好生之德;漁民使用大網孔的漁網捕魚也就是可以讓小魚可以通過網孔逃走而繼續繁衍生息;廣大釣魚愛好者也明白抓大放小的道理,為的也是可以年年有魚。
而且國家有很多法律法規都明令禁止這種行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電力法》規定,向水中施放電電魚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用電行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這種「電魚」行為,還危害公共安全。沒有造成後果的由公安機關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或罰款的行政處罰,造成後果的,則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建議為了可持續發展、為了後代有魚吃、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為了家庭幸福,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要進行電魚行為。
任何公民都有權直接制止這種違法行為,且有責任和義務向漁業部門、電力部門、公安部門舉報該違法行為,這些部門都有權利和義務處理這種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報警電話110。
『貳』 請問,公安機關管不管非法電捕魚行為,
非法捕魚的歸漁政部門管理!《漁業法》規定——國家對漁業的監督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海洋漁業,除國務院劃定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的海域和特定漁業資源漁場外,由毗鄰海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漁業,按照行政區劃由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跨行政區域的,由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商制定管理辦法,或者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
『叄』 鄉鎮河道政府自包,禁止垂釣,捕魚,但是政府部門公然用電網捕魚,撒網捕魚
不合法!可以向市或縣政府投訴舉報,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建議先向政府舉報,後向公安機關報警或由政府責令公安機關查處!
『肆』 公安機關可以直接管理非法捕魚嗎
如果捕魚活動存在犯罪的情形,那麼,公安機關也是可以管理的。
『伍』 古籍都是怎麼記載人類捕魚的
張鷟的筆記小說集《朝野簽載》記載,當時還有木製水獺,口中置有轉動機關,魚餌放在機關中,魚吃餌料時,機關轉動,獺口閉合而將魚捕捉。
唐末,詩人陸龜蒙將長江下游的漁具、漁法作了綜合描述,寫成著名的《漁具詩》,作者在序言中,對各種漁具的結構和使用方法作了概述,並進行分類。這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專門論及漁具的文獻。
此外,據《遼史?太宗本紀》記載,北宋時遼國契丹人已開始冰下捕魚,契丹主曾在游獵時鑿冰釣魚;此外還有鑿冰後用魚叉叉魚的作業方法。
馬鮫魚也是當時重要的捕撈對象。使用的漁具有大莆網和刺網等。據南宋文學家周密《齊東野語》載,宋代捕馬鮫魚的流刺網有數十尋長,用雙船捕撈,說明捕撈已有相當規模。
北宋哲學家邵雍《漁樵問答》把竿釣歸納為由釣竿、釣線、浮子、沉子、釣鉤、釣餌6個部分構成,這與近代竿釣的結構基本相同。這一時期,位於東北地區的遼國,開始冬季冰下捕魚。
明代海洋捕撈業繼續受到重視,主要捕撈對象仍是石首魚,生產規模比前代更大。
明代人文地理學家王士性《廣志繹》說,每年農歷五月,浙江寧波、台州、溫州的漁民以大漁船往洋山捕石首魚,寧波港停泊的漁船長達5千米。這時的漁民已開始利用石首魚在生殖期發聲的習性探測魚群,再用網截流張捕。
明代淡水漁具的種類和構造,生動地反映在明文獻學家王圻的《三才圖會》中。該書繪圖真切,充分顯示了廣大漁民的創造性。它將漁具分為網、罾、釣、竹器四大類,很多漁具沿用至今。
又據《直省府志》記載,明代已使用滾鉤捕魚,捕得的鱘小者100至150千克,大的500至1000千克。
《寶山縣志》介紹當時上海寶山已有以船為家的專業漁民,使用的漁具有攀網即板罾、挑網、牽拉網、撈網等,半漁半農者則使用撒網、攪網、罩或叉等小型漁具。
我國明代的海洋捕魚業盡管受到了海禁的影響,仍有很大進步,出現了專門記述海洋水產資源的專著,如明末清初官員林日瑞的《漁書》、明代官員屠本畯的《閩中海錯疏》、明末清初文人胡世安的《異魚圖贊》等。
『陸』 全面禁魚區捕撈多少斤移送公安機關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 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柒』 漁船有年審嗎還有捕魚證是哪個行政機關頒發的
漁業局,要年審,發證
『捌』 請問想出海捕魚需要辦什麼證件嗎
出海船舶除依照規定向主管部門領取有關證件外,應當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邊防部門申請辦理船舶戶籍注冊,領取《出海船舶戶口簿》。
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關、海事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不發給有關證書的其他小型沿海船舶,應當向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船舶邊防登記簿》。
內地經營江海運輸的個體所有的船舶,按協議到沿海地區從事運輸的,應當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持有關船舶、船員等有效證件,到其協議從事運輸的沿海縣(市)級以上公安邊防部門辦理《出海船舶戶口簿》《出海船民證》。
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或者《船員服務簿》的人員、漁民出海,應當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船民證》。臨時出海作業的人員,持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向其服務船舶所在地的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船民證》,發證機關應當註明有效時限。《出海船民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
『玖』 遠海捕魚需要什麼證件
當然需要證件,沒有證件當然不合法的啦,需要《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和《捕撈許可證》。
參考一下廣東的吧:
廣東省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及捕撈許可證審核審批程序暫行規定
2005-4-29 11:45:47 來源:廣東省海洋與魚業局網站
一、廣東省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審核審批程序
(一)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的申請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
1.《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書》(附件1)一份,申請書須註明新造漁船(包括遠洋漁船,下同)、報廢或海損事故更新漁船等申請原因;
2. 自然人申請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的,須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 屬報廢漁船後申請船網工具指標的,須同時提供《漁業船舶報廢證明》和《漁業船舶報廢拆解、銷毀或處理證明》(附件2)、漁業船舶注銷證明及原捕撈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4. 屬海損事故等造成捕撈漁船滅失的須同時提供海損事故報告、漁業船舶注銷證明及原捕撈許可證注銷證明等材料;
5. 申請遠洋漁船船網工具指標的,須同時提供遠洋漁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材料;
6. 跨省、市買賣漁船的,須同時提供填寫完整的賣出漁船申請表(附件3)、漁船檢驗證書和漁業捕撈許可證復印件各一份。
(二)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的受理及調查
1. 受理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的受理機關為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材料可直接送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由當地漁政大隊、中隊轉交。
2. 情況調查
根據申請書所列的各項情況,由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或委託調查核實,並簽署調查意見。
(三)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的審核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的審核實行逐級審核簽發上報制度。
1. 申請人所在地市(指地級市,下同)或縣(含區,下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對申請書進行初審,初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⑴ 申請材料齊全;
⑵ 申請書填寫正確;
⑶ 船網工具指標來源清楚,符合相關規定;
⑷ 符合國家及省漁業捕撈的發展方向、政策和法規;
凡符合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條件的,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做出初步審核意見並由簽發人簽發後逐級上報。
漁政部門接到的申請材料要盡快轉送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12個工作日內(含調查時間)提出初審意見,經縣級初審後送市級的材料要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上報。報省審核審批的材料由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直接送達或郵寄至省海洋與漁業局漁業處。
2. 省海洋與漁業局漁業處收到經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送的申請材料後,於10個工作日內,提出建議批准或不予批準的審核意見。
(四)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的審批
我省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的批准權為國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
省局漁業處對申請材料提出審核意見後,送省局簽發人審批簽發。經批准後簽發的《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附件4),由申請人所在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直接或通過當地漁政部門交給申請人;對不予批準的申請書,通過電話或書面通知上報的下一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轉告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人。
屬國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申請,符合規定的,省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審核簽發上報。
二、廣東省漁業捕撈許可證審核審批程序
(一) 漁業捕撈許可證的申請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
1. 填寫完整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書》(附件5)一式兩份;
2. 自然人申請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原件(海洋捕撈漁船);
4.《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船舶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漁撈日誌》(附件6)(大、中型漁船再次申請漁業捕撈許可證)。
6. 買入海洋捕撈漁船申請的還須提交賣主當地市海洋與漁業局出具的原捕撈證注銷證明以及加蓋注銷印章的原捕撈證原件。申請換發和重新發放漁業捕撈許可證的,還須提交原捕撈證復印件,在申請被批准時須交回原捕撈證注銷。以上經加蓋注銷印章的原捕撈證原件由市局統一交(要盡快)省局漁業處以領取新捕撈證功率貼花。申請補發漁業捕撈許可證的還須提供原捕撈證復印件及其損毀或滅失的證明,並註明時間、地點及原因(由發證機關在有關媒體公告捕撈許可證作廢後,方可補發新證)。
若申請公海漁業捕撈許可證的還須提供農業部遠洋漁業項目批准文件,國際或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有特別規定的,須同時遵守有關規定。
若申請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證的還須提供:①申請人或申請單位(項目承擔單位)的書面報告和有關記錄證明(按具體內容要求),並加具當地市、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②漁業捕撈許可證復印件一份。另外,申請到南沙生產漁船要按南沙漁業管理規定辦理。
若申請臨時漁業捕撈許可證的還須提供漁船船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若屬外省漁船跨界進入我省海域生產的還須提供當地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其跨界生產的證明和原漁業捕撈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港澳流動漁船申請捕撈許可證按國家對流動漁船的相關規定執行,在國家新的規定未出台之前須提供:(1)填寫完整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書》一式兩份;(2)船主在港澳的戶籍復印件一份;(3)粵港澳流動漁船戶口簿復印件一份;(4)港澳流動漁船協會會員證明或入會申請的批准文件復印件一份;(5)港澳流動漁船牌簿復印件一份,包括漁船登記、船檢方面的漁船建造日期與安全生產期限以及功率大小等內容。原有捕撈許可證的港澳流動漁船,因轉會或買賣等需要申請捕撈證的,還須提供原捕撈證復印件及原件注銷證明。
(二) 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的受理及調查
1. 受理
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的受理機關為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材料可直接送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經當地漁政部門轉交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2. 情況調查
根據申請書所列情況,由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查核實。調查核實事項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的審核和審批
漁業捕撈許可證實行逐級審核和分級審批制度,各級的審核審批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批准權按批准許可權分別為國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省、市、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
1. 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的審核
在對申請人所提供的材料和申請書所列的情況調查核實的基礎上,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的審核內容:
⑴《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書》是否填寫完整、正確;
⑵漁業船網工具指標來源是否清楚、有效;
⑶有關漁船證書是否齊全,其內容是否與《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准書》相符;
⑷其它必需的證明、批准文件、合同(協議)、項目書等材料是否齊全完整;
⑸申請捕撈許可證的內容是否與漁船實際相符,是否符合國家及省規定標准,是否符合漁業捕撈的政策、法規和發展方向;
另外,港澳流動漁船捕撈許可證的申請是否符合國家對港澳流動漁船的規定;跨界生產的外省漁船辦理臨時捕撈許可證的申請是否在其所在地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我省的約定的范圍內。
2. 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的審批辦理
⑴ 按規定屬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由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議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意見。對建議批準的申請書送本部門簽發人審批簽發;不予批準的,應在《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書》相應欄目寫明不同意批准發證原因,並電話或書面通知申請人。屬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辦理漁業捕撈許可證的范圍:
(1)刺網漁船;
(2)釣具漁船;
(3)雜漁具作業(含地拉網、敷網、抄網、掩罩及其他雜漁具)漁船;
(4)主機功率小於183.9千瓦(250馬力)的張網、陷井、籠壺漁船;
(5)接受上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它捕撈許可證發放。
⑵ 按規定屬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若申請人所在地為市級直接轄管的,由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受理的申請進行審批,若申請人所在地是下屬縣轄管的,在當地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基礎上,由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審批程序按本審批辦理的第⑴點第一段要求進行。屬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辦理漁業捕撈許可證的范圍:
(1) 非機動底拖網作業漁船;
(2)主機功率小於183.9千瓦(250馬力)的耙刺作業漁船;
(3)主機功率小於441千瓦(600馬力)的圍網作業漁船;
(4)主機功率大於等於183.9千瓦(250馬力)的張網、陷井、籠壺作業漁船;
(5)需領取臨時漁業捕撈許可證的漁船;
(6)接受上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它捕撈許可證發放。
⑶ 按規定屬省海洋與漁業局審批的,申請材料必須經申請人所在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後,由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郵寄或送達省局漁業處,漁業處建議批準的,報省局簽發人審批簽發;不予批準的,在《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書》相應欄目寫明不同意批准發證原因,並電話或書面通知上報的下一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轉告申請人。屬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辦理漁業捕撈許可證的范圍:
(1)主機功率小於441千瓦(600馬力)的機動底拖網作業(含摻繒、拖貝、拖蝦和拖蟹作業)漁船;
(2)主機功率大於等於183.9千瓦(250馬力)的耙刺作業漁船;
(3)粵港澳雙重戶籍的流動漁船;
(4)申請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證的漁船
(5)受上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它捕撈許可證發放。
⑷ 按規定屬農業部審批的,省局接到經逐級審核的申請書,對符合規定的,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簽發上報。
(四) 漁業捕撈許可證的年度審核、換證
根據《關於我省漁業捕撈許可管理等職能移交事項的通知》(粵海漁[2003]34號)和《關於我省漁業捕撈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粵海漁[2003]86號)要求,目前我省漁業捕撈許可證的年審、換證由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可委託當地漁政部門辦理,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簽發蓋章。
三、附則
1. 所附表格格式內容國家有明文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其它按本暫行規定執行。
2. 本暫行規定有關專門用語的定義見農業部令第19號《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的附則說明。
3. 本暫行規定自二OO三年九月十五日起施行。
4. 本暫行規定由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
『拾』 什麼部門管打魚游戲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