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證
① 貧困戶證明怎麼寫
證明來不需要你寫,而需要你自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等能夠證明你家庭貧困的人或單位出具。你所要寫的是貧困戶補助申請,把你家人的工作情況,收入情況,支出情況,家人身體情況,負債情況寫清,如沒有補助將會導致什麼樣的不好結果等寫進就可以了。
② 貧困戶辦駕駛證補貼需要什麼手續
提供你所有的貧困戶的證明手續就可以辦理了。
③ 貧困戶有沒有什麼證件,能夠證明自己就是貧困戶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國發〔2007〕19號
(一)申請、審核和審批。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也可受理申請。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組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後提出初步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財產、勞動力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並結合村民民主評議,提出審核、審批意見。在核算申請人家庭收入時,申請人家庭按國家規定所獲得的優待撫恤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以及教育、見義勇為等方面的獎勵性補助,一般不計入家庭收入,具體核算辦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二)民主公示。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的內容重點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申請情況和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民主評議意見,審核、審批意見,實際補助水平等情況。對公示沒有異議的,要按程序及時落實申請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公示有異議的,要進行調查核實,認真處理。
(三)資金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則上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的基礎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難程度和類別,分檔發放。要加快推行國庫集中支付方式,通過代理金融機構直接、及時地將最低生活保障金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賬戶。
(四)動態管理。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調查了解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狀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並根據其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及時按程序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續。保障對象和補助水平變動情況都要及時向社會公示。
④ 貧困戶有沒有什麼證
沒有特定的證件,但是會有一個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的貧困證明。
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市民政局。
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章。注意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無效、單位公章無效。貧困證明盡量不出現兩個或以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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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關要求
(1)貧困證明中明文出現「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請國家貸款」字樣;
(2)貧困證明要求用材料紙或文稿紙,且用鋼筆或水性筆書寫,用圓珠筆書寫無效。
2、貧困戶標准
(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
(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⑤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怎麼辦理
向當地扶貧辦逐級申領建檔立卡即可。
事項名稱:辦理貧困證明
事項類型:依申請服務類
辦理機構:縣扶貧辦
辦理依據:根據貧困戶就學、就業等需要
辦理對象及范圍:貧困戶
辦理條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
前置審批:無
辦理材料: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辦理流程:貧困戶根據索要貧困證明單位的要求,到村、鄉鎮或縣扶貧辦開具
辦理時限: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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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貧困戶標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民,可優先評為貧困戶:
1.未成年的孤兒;
2.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
3.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
4.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
5.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
6.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
7.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為貧困戶:
1.家庭成員中有現任村幹部的農戶;
2.因賭博、吸毒、好逸惡勞等原因致貧的農戶;
3.在縣城或鄉鎮有店面等從事營業性活動的農戶。
4.有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農戶;
5.有工程機械設備或其它從事經營活動機動車輛的農戶;
6.有擔任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教師、退休人員等國家公職人員的農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難致貧的除外);
7.有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⑥ 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有證件嗎
有扶貧卡和扶貧手冊這些相當於證件的東西。
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目的是:版
1.要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權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
2.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檢查幫扶責任人履職情況和貧困對象脫貧情況。
3.對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進行監測和評估,分析掌握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為扶貧開發決策和考核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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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的相關明細
1.整體做法
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
2.登記內容
《扶貧手冊》包括家庭基本情況、致貧原因、幫扶責任人、幫扶計劃、幫扶措施和幫扶成效等六個方面內容。登記的標准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標准時期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⑦ 貧困戶證明怎樣辦理需要的證明有哪些
可以寫申請書,注意闡明家庭狀況,交由鄉鎮級及以上政府機構。
辦理不需要證明。准備身份證及戶口冊,申請提交後,會由專人負責調查情況。
貧困證明申請書要求:
1、貧困證明中要求明文出現貸款人名字,並且要求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規范簡寫字代替,不能有錯別字。貸款人名字不得塗改。
2、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
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市民政局。
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章。注意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無效、單位公章無效。貧困證明盡量不出現兩個或以上公章。
3、貧困證明中明文出現「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請國家貸款」字樣。
4、貧困證明要求用材料紙或文稿紙,且用鋼筆或水性筆書寫,用圓珠筆書寫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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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辦理事項須知:
事項名稱:貧困證明
事項類型:依申請服務類
辦理機構:縣扶貧辦
辦理依據:根據貧困戶就學、就業等需要
辦理對象及范圍:貧困戶
辦理條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
前置審批:無
辦理材料: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辦理流程:貧困戶根據索要貧困證明單位的要求,到村、鄉鎮或縣扶貧辦開具
辦理時限:即辦
收費標准:無
收費依據:無
辦理地點:各鄉鎮扶貧辦,臨泉縣扶貧辦217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聯系電話:6538891
辦事附件(表格):無
參考資料
貧困戶貧困證明-臨泉縣人民政府
⑧ 公司為什麼要貧困戶證明什麼意思
因為貧困戶在很多方面都有照顧!為了防止虛假情況發生,所以公司要求貧困戶需要村委會、鄉鎮街道證明!
⑨ 每個貧困戶都有貧困證明嗎
1,貧困證明中要求明文出現貸款人名字,並且要求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規范簡寫字代替,不能有錯別字。貸款人名字不得塗改。
2、貧困證明要求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級主管部門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章。注意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無效、單位公章無效。貧困證明盡量不出現兩個或以上公章。
3,貧困證明中明文出現「家庭經濟困難,需要申請國家貸款」字樣。
4、貧困證明要求用材料紙或文稿紙,且用鋼筆或水性筆書寫,用圓珠筆書寫無效。
5,到村委會的上級鄉鎮政府扶貧辦申請查詢村委上報的列入幫扶的貧困戶名單。
6,看是否是查本人或戶的,村、居好說,要到鄉鎮、街道也許要有村、居證明信的吧。
7,到扶貧部門,比如各級扶貧辦,對每個村、每個貧困戶都有詳細的登記。
8,到村委會申請查詢經過村民大會或者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公示的列入本次扶貧幫扶的貧困戶名單。
貧困相關扶持政策你可電話咨詢縣扶貧局,貧困戶名單已在各村進行了公示,你可聯系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和鎮政府咨詢了解一下。
⑩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怎麼辦理
向當地扶貧辦逐級申領建檔立卡即可。
辦理流程:
1、戶主申請
2、村民小組提名
3、村民代表評議和票決
4、村委會審查、鄉(鎮)政府審核
5、縣扶貧辦復核、縣人民政府審批
採取規模控制,各省將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貧困戶識別要以農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戶申請、民主評議、公示公告和逐級審核的方式,整戶識別。村委會有扶貧對象民主評議和票決的會議記錄及代表簽名。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扶貧辦有扶貧對象審核的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縣扶貧辦對鄉鎮上報的扶貧對象信息資料進行最後把關,確保沒有爭議或爭議解決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統一建立縣級檔案,並按要求錄入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
檔案資料由扶貧對象、採集人、審核人共同簽名確認,扶貧對象已完成簽名手續,是知道自己是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會咨詢,並到鄉鎮扶貧工作站,通過全國貧困農戶信息系統查詢後,開具建檔立卡貧困證明即可。
(10)貧困戶證擴展閱讀:
農村貧困戶標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民,可優先評為貧困戶:
1.未成年的孤兒;
2.已扎二女戶困難家庭;
3.身體殘疾,沒有勞動能力的;
4.發生重大災難,失去生活保障的;
5.發生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因病致貧的;
6.多個子女在讀高中或全日制大專、本科等院校;
7.軍烈屬困難家庭,困難老黨員,困難老村幹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為貧困戶:
1.家庭成員中有現任村幹部的農戶;
2.因賭博、吸毒、好逸惡勞等原因致貧的農戶;
3.在縣城或鄉鎮有店面等從事營業性活動的農戶。
4.有汽車等高檔消費品的農戶;
5.有工程機械設備或其它從事經營活動機動車輛的農戶;
6.有擔任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教師、退休人員等國家公職人員的農戶(因重大疾病、重大災難致貧的除外);
7.有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
參考資料:網路-建檔立卡貧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