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
為什麼要實施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
建立優質便捷的服務體系是稅務總局黨組專提出到2020年基本實屬現稅收現代化的六大任務之一。在兩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稅務總局先後提出了以服務稅戶為核心的「三個服務」和以便民、惠民、利民為主要目標的「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各地稅務機關快速響應,創新性地推出了許多納稅服務方式和手段,有力地推進了納稅服務工作。
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各地出台的規范相對零散,水平參差不齊;工作中存在著服務過度和服務越位的問題,既模糊了征納雙方的法律責任,也耗費了有限的稅務行政資源;服務標準的頻繁升級與一地一標準的差異,使區內固定業戶被動適應,跨區移動業戶難以適從,頗有「車不同轍」「書不同文」的困惑,更使企業集團總部稅務管理復雜化。
為切實解決這些問題,做到一把尺子對待納稅人,一個標准服務納稅人,稅務總局為優化納稅服務、統一納稅服務標准做出頂層設計,結合當前實際和未來發展方向,在充分總結各地創新經驗和借鑒其他部門服務規范的基礎上,按照「流程更優、環節更簡、耗時更短、效果更佳」的原則,制定了 《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
❷ 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自多少起在全國范圍內
按稅務總局部署,抄從襲2014年 10月 1日起全國縣級稅務機關試運行《規范》1.0版本。同時,堅持邊試邊改邊完善,從 2015年 1月 1日起試行 2.0版本,用兩年時間,全面實現 《規范》提出的基本規范,有條件的縣級稅務機關逐步實現升級規范,形成全國納稅服務基準水平全面提升、先進地區高標准服務示範先行的生動局面,納稅服務規范性得到有效提高,地區間納稅服務工作差距明顯縮小。 2016年底,根據納稅人服務需求變化情況、納稅服務創新發展狀況和信息化發展水平,對原基本規范和升級規范進行優化提升,推出 《規范》3.0版本,於 2017年 1月起在全國實施,推動全國納稅服務工作水平實現新一輪提升,逐步實現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的高水平規范化工作格局。
❸ 如何落實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
月份國家稅務總局下發《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1.0版),我局迅速響應,多措並舉積極推進《規范》迅速落地。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自《規范》下發後,我局積極行動,成立領導小組,由一把手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各項工作分解到時間點和具體責任人;並通過局務會和全局大會等形式,要求全局上下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到落實《規范》是深化教育實踐活動整改環節的重要措施,是「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進一步深化,對於提高地稅形象和辦稅效率的重要意義。
二是加強宣傳輔導,開展全員培訓。結合總局培訓視頻學習情況,我局分層分批開展《規范》培訓工作,通過集中培訓與自主學習相結合的方式,認真宣講《規范》的內容、重點難點、操作流程及工作要求,並將在10月底開展一次全員考試加以鞏固,確保做到全員參與、學以致用、扎實有效;同時加大對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宣傳輔導,通過辦稅廳、新聞媒體、門戶網站、稅企QQ群、納稅人學校等方式,深入宣傳《規范》中,我局已實施的各項納稅服務舉措,極力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結合納稅服務品牌,落實監督考核。對照《規范》內容,我局自查「E心一易,滿意地稅」納稅服務品牌工作內容和形式,對有關涉稅流程、制度等進行梳理,加強後台業務支撐,做好與《規范》的對接,進一步優化涉稅資料、辦稅流程、辦稅時限、辦稅渠道。同時,為將《規范》深入貫徹落實,我局將實施情況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的綜合分析和監督,對發現違反《規范》的辦稅行為,一經查實,嚴格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經辦人的責任。
❹ 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存在哪些問題
黨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制定實施全國統一的納稅服務規范,是稅務機關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推進轉變職能、簡政放權,促進依法治稅、規范執法、改進作風、提升納稅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也是「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制度化、長效化的重要成果,有利於加快實現稅收現代化,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1.0版)自2014年10月1日試行以來,總體運行平穩,社會各界反應良好,服務成效日益顯現。結合《規范》1.0版運行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為更好地滿足納稅人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國家稅務總局按照「流程更優、環節更簡、耗時更短、效果更佳」的要求,對《規范》1.0版內容進行認真修改完善和提升優化,最終形成覆蓋省、市、縣三級稅務機關的《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2.0版),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最大限度規范納稅人。
《規范》2.0版與《規范》1.0版相比,在以下幾個方面實現了升級改進:一是貫徹依法治稅,所有規范事項均依法依規進行梳理和完善;二是深化簡政放權,調整縮減審批事項,下放部分審批許可權;三是充實完善內容,新增省市稅務機關規范事項,補充地稅業務規范事項;四是提升服務水平,縮短事項辦理時限,優化辦稅流程環節;五是強化權益保護,注重服務小微企業和自然人等納稅群體;六是便利基層操作,規范事項按國地稅、省市縣、審批類等區分標注。
《規范》2.0版立足稅務部門的前台服務,涵蓋納稅人依申請和稅務部門依職權的服務事項,具體包括9類76項236個服務事項1372個服務規范。9類分別為稅務登記規范、稅務認定規范、發票辦理規范、申報納稅規范、優惠辦理規范、證明辦理規范、宣傳咨詢規范、權益維護規范、文明服務規范。每一類包括概述和每個服務事項的業務描述、報送資料、基本流程、基本規范和升級規范,並標注省市縣、國地稅服務事項,最後用「附表」簡明概況該類服務規范的主要內容。此外,為了便於讀者理解《規范》2.0版內容,附錄部分對一些術語作了解釋;以《服務事項類別表》的形式列示每個服務事項的稅務類別、審批類型、業務層次。
《規范》2.0版每個服務事項均設置了編碼,格式為「0.0.0—000」,用於服務規范的定位和檢索。編碼第一個數字為各部分的順序號,第二個數字為服務類別在所屬部分的順序號,帶三個數字為服務事項在所屬服務類別的順序號,最後的三個數字為服務事項總順序號。如「5.5.1—151企業所得稅批准類優惠辦理」,該服務事項屬於「5優惠辦理規范」部分「5.5企業所得稅優惠辦理」中的第1個服務事項,是全部服務事項中的第151個。
服務規范分基本規范和升級規范。基本規范是指基於現行制度規定和征管流程,結合稅收工作實際制定的稅務機關必須做到的基礎性服務規范。升級規范是指在總結歸納部分地區已經實現的創新服務措施基礎上,按照稅收現代化要求制定的提升性服務規范,有條件的地區可積極組織實施升級規范。
國家稅務總局從2015年3月1日起推行覆蓋省、市、縣三級的《規范》2.0版本,並以活頁形式按季度動態升級維護;2016年年底前將形成《規范》3.0版本,於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國家稅務總局將改進《規范》後續升級辦法,根據稅收政策制度變化情況及時修定完善《規范》內容,實現經常性動態升級。
通過推行《規范》並不斷升級完善,逐步構建規范、現代、文明的納稅服務體系,促進實現稅收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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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何時實施
國家稅務總局從2014年10月開始在全國縣級稅務機關試行《納稅服務規范》1.0版本,邊試行邊完善專,從2015年1月屬1日起試行2.0版本,2016年年底前形成3.0版本,於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
❻ 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2.2版有了哪些改變
納稅服務規范2.3都出來有一段時間了(好幾個月了),你怎麼還問2.2?變化不太大,無非是下放了一批減免審批事項,要求公示了很多辦稅事項。
❼ 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2.0版 稅務認定規范包括哪些事項
稅務認定規范是指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辦理納稅人稅務資格、徵收方式認定等業務的服務規范,包括
5
項36個事項。
《規范》2.0版立足稅務部門的前台服務,涵蓋納稅人依申請和稅務部門依職權的服務事項,具體包括
9
類
76
項
236
個服務事項1372
個服務規范。9
類分別為稅務登記規范、稅務認定規范、發票辦理規范、申報納稅規范、優惠辦理規范、證明辦理規范、宣傳咨詢規范、權益維護規范、文明服務規范。每一類包括概述和每個服務事項的業務描述、報送資料、基本流程、基本規范和升級規范,並標注省市縣、國地稅服務事項,最後用「附表」簡明概括該類服務規范的主要內容。此外,為了便於讀者理解《規范》2.0
版內容,附錄部分對一些術語作了解釋;以《服務事項類別表》的形式列示每個服務事項的稅務類別、審批類型、業務層次。
納稅服務規范2.0版與1.0版相比,在以下幾個方面實現了升級改進:一是貫徹依法治稅,所有規范事項均依法依規進行梳理和完善;二是深化簡政放權,按照國務院決定落實取消或下放審批事項,明確管理方式;三是充實完善內容,新增省市稅務機關「前台」服務事項與規范,補充地稅服務事項與規范;四是提升服務水平,縮短事項辦理時限,優化辦稅流程環節;五是強化權益保護,注重服務小微企業和自然人等納稅群體;六是便利基層操作,規范事項按國地稅、省市縣、審批和備案類等區分標注。
❽ 納稅服務規范2.3有幾條服務規范
稅務認定規范是指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納稅人稅務資格、徵收方式認定等業務的服務規范,包括5項36個事項。《規范》2.0版立足稅務部門的前台服務,涵蓋納稅人依申請和稅務部門依職權的服務事項,具體包括9類76項236個服務事項1372個服務規范。9類分別為稅務登記規范、稅務認定規范、發票規范、申報納稅規范、優惠規范、證明規范、宣傳咨詢規范、權益維護規范、文明服務規范。每一類包括概述和每個服務事項的業務描述、報送資料、基本流程、基本規范和升級規范,並標注省市縣、國地稅服務事項,最後用「附表」簡明概括該類服務規范的主要內容。此外,為了便於讀者理解《規范》2.0版內容,附錄部分對一些術語作了解釋;以《服務事項類別表》的形式列示每個服務事項的稅務類別、審批類型、業務層次。納稅服務規范2.0版與1.0版相比,在以下幾個方面實現了升級改進:一是貫徹依法治稅,所有規范事項均依法依規進行梳理和完善;二是深化簡政放權,按照國務院決定落實取消或下放審批事項,明確管理方式;三是充實完善內容,新增省市稅務機關「前台」服務事項與規范,補充地稅服務事項與規范;四是提升服務水平,縮短事項時限,優化稅流程環節;五是強化權益保護,注重服務小微企業和自然人等納稅群體;六是便利基層操作,規范事項按國地稅、省市縣、審批和備案類等區分標注。
❾ 納稅服務規范3.0版和2.3版的區別
國家稅務總局從2014年10月開始在全國縣級稅務機關試行《納稅服務規范》1.0版本,邊試行邊完善,從2015年1月1日起試行2.0版本,2016年年底前形成3.0版本,於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