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窩案
1. 刑事案件中的另案處理是由公安定嗎
刑事案件中的另案處理是由公安定。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規范刑事案件「另案處理」適用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另案處理」: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轄處理的;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辦理的;
(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時在逃,無法到案的;
(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進一步偵查,不宜與同案犯罪嫌疑人一並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或者其他犯罪更為嚴重,另案處理更為適宜的;
(五)涉嫌犯罪的現有證據暫不符合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准,需要繼續偵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的;
(六)其他適用「另案處理」更為適宜的情形。
(1)公安機關窩案擴展閱讀:
另案處理的犯罪嫌疑人會不會追究刑事責任,要依據犯罪的情節而定,如果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刑事案件
2. 省廳抓人最低判多少年
哪個局抓人只能區分為案件主辦單位,人是省廳抓的,說明案件還是很受重視的,一般都是大案要案窩案或者影響性比較大的案件。
具體是判多少年,要看他參與的程度,由法院根據證據和嫌疑人的立功、悔過表現,綜合後適當的量刑。
具體是什麼性質的案件,請在刑法的相關章節根據嫌疑人的情況做適當參考。
3. 什麼叫窩案竄案
所謂「窩案」、「竄案」,是我們大家的俗話,並不是法律術語。「窩案」、「竄案」是指司法機關在審理一起或者幾起案件時,發現了其它違法犯罪情況,並且數量較多的行為。
4. 窩案與串案有何區別
窩案與串案的區別
1.窩案一般指一群由掌了權的腐敗分子組成的腐敗團伙,依靠權力非法獲得利益的「利益共同體」。串案,就是一系列不同的案件,但是通過對作案手段、痕跡、物證等分析,存在聯系,而將這些案件放在一起偵破。
2.窩案依靠權力非法獲得利益的利益共同體。串案特點是涉案人員多,涉案金額大、涉案人員的職務較高、發案單位一般具有行政執法權。
3.一般窩案多指權利機構的腐敗團伙共同犯下的案子,多指腐敗案,而串案是指存在聯系的案子放在一起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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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案特點
1、涉案人員多,涉案金額大,涉及面廣,影響惡劣,社會危害嚴重。窩串案多為3人以上作案,涉案金額少則幾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所涉及的部門和人員一般是有收費項目的單位部門。
2、涉案人員的職務較高,一般是單位中層以上領導幹部,他們手中掌握著一定的實權和財經大權,具備作案的條件,在共同犯罪中,犯罪人員之間分工明確,主犯一般多為職務相對較高的人員,這類人員在案件中起著組織、指控作用,由其他職務較低的人員實施具體的犯罪行為。
3、單位財務人員參與作案是犯罪得逞的關鍵。由於財務人員掌管財務,又精通財經知識,所侵犯的對象——公款,必然要經過財務人員之手,因此,各涉案人員便拉攏財務人員,一方面利用財務管理漏洞,另一方面由財務人員在做帳時攪亂帳目,使犯罪得逞,從而掩蓋犯罪事實。
4、發案單位一般具有行政執法權,存在「三多」現象,即收費多,開支多,帳號多。一些單位領導往往就是以單位開支多又無其它經濟來源為由,違規套取使用資金,從中謀取私利,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5、案發前各涉案人員均要訂立功守同盟,以對抗司法機關的查處,給剛開始的偵查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但只要突破一人,全案將告破。
5. 廣東挖出看守所窩案有多可惡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挖出一起看守所民警幫助死刑犯假立功的窩案。惠州市看守所民警鍾某串通副所長等人,將其他罪犯供述的罪行線索,「賣」給死刑犯岑某某,助其被認定為重大立功,由「死刑立即執行」改判為「死緩」。
目前,該案已被偵破,部分涉案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省檢察院已將有關材料轉交省高級人民法院,建議該院依法對岑某某二審判決予以糾正,撤銷岑某某構成重大立功的認定。
2009年,被告人王進因綁架殺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死刑復核期間,其向惠州市看守所管教坦白了自己另兩起綁架殺人行為,並帶偵查人員挖掘出兩具被害人的屍骨。最高人民法院遂將王進案發回重審。2015年,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綁架罪判處王進死刑。王進提出上訴,省高院遂將案卷材料移送省檢察院審查。
王進在訊問過程中向檢察院承辦人員吐露:其主動向看守所管教坦白了另兩起綁架殺人犯罪,但省高院卻認定這兩起綁架系同倉毒犯岑某某檢舉揭發,事實上,其在向管教坦白這兩起綁架犯罪之前,並沒有向岑某某等人透露過該犯罪。岑某某據此已被改判,被改判後還給了王進家屬2萬元。這一信息引起了承辦人員的注意。
省檢察院公訴二處審查發現,王進於2010年10月10日許向看守所坦白餘罪,但10月14日才在訊問筆錄上簽字,而岑某某檢舉材料落款日期為當年10月13日,僅比訊問筆錄落款日期早一天。看守所管教有幫助岑某某搞假立功的重大嫌疑。公訴二處遂將該案移交刑事執行檢察處,揭開這起假立功窩案的內幕。
近年來,廣東檢察機關加大了對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該起窩案暴露出監管環節中存在的漏洞。對此,省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處處長劉金威表示,檢察機關將建立服刑罪犯電子檔案,准確記錄每個辦案環節的責任人、處理時間和處理意見,從源頭堵塞虛假辦案漏洞。
太可惡了。
消息來自網易。
6. 湖北咸寧市公安內部抓了哪些人
湖北咸寧官員收受房產商100萬欠條獲刑11年49歲的熊某,案發前是咸寧市房產局副局長(副處級)。2006年至2010年,熊某曾擔任咸寧市房產局咸安區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房地產開發商減免部分規費,收受或索要賄賂22.3萬余元。 中新湖北網12月1日消息:湖北省咸寧市檢察機關大力反腐,截止目前共查處12起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貪污犯罪案。
該市兩級檢察院根據群眾舉報的線索,一舉查處原咸寧市旅遊局吳天明(正處級)貪污受賄案。檢察院辦案人員克服重重困難,通過大量艱辛的調查取證,終於查清吳天明貪污受賄的犯罪事實。吳天明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近日,咸寧市檢察院又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宣布逮捕原咸寧地區交通局局長張世平(正處級)。
該市檢察機關對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經濟犯罪要案也決不放過。檢察機關查處原咸寧師范專科學校校長廖次暉(副廳級)、副校長陳協旺(正處級)等3人貪污受賄窩案和原咸寧地區化纖廠廠長黃鶴崗(副處級)等人貪污受賄串案,為發案單位挽回了經濟損失。
7. 我老公因尋釁滋事罪進了看守所,犯案七個人,到案五人,有兩人在逃。現在已經十六天,派出所還沒有遞交檢
當事人丈夫因尋釁滋事罪進了看守所,犯案七個人,到案五人,有兩人在逃。現在雖然已經十六天,派出所還沒有遞交檢察院,是案件還沒有終結,不符合遞交檢察院起訴的條件。
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案件事實清楚;
(二)證據確實、充分;
(三)犯罪性質和罪名認定正確;
(四)法律手續完備;
(五)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如果達不到以上條件,公安機關是不能遞交檢察院起訴的。
至於犯案七個人,到案五人,有兩人在逃,不是偵查終結的條件,如果最終不能全部緝捕的,在逃人員可以另案處理。
另案處理即「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責任」,被「另案處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窩案」,只是由於某種原因,而被列入「另案處理」的范疇。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歸案而無法並案處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於年齡、刑事責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負刑事責任,需要「另案處理」。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規定:「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在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後另案移送審查起訴,對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審查起訴應當照常進行。」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七十四條 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案件事實清楚;
(二)證據確實、充分;
(三)犯罪性質和罪名認定正確;
(四)法律手續完備;
(五)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百七十五條 偵查終結的案件,偵查人員應當製作結案報告。
結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是否採取了強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實和證據;
(四)法律依據和處理意見。
第二百七十六條 偵查終結案件的處理,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重大、復雜、疑難的案件應當經過集體討論。
8. 貴陽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窩案相關人員有哪些
1、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機關後勤管理的改革和發展。
2、在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指導下,負責市級公共機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節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節能科學知識;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市人民政府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制訂市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和公共機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訂能源消耗定額。
3、負責市級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產權管理、調配使用及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分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負責制訂市級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及職工用房的計劃、建設方案及建後維修管理等工作。
5、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改擴建標準的審核工作。
6、負責集中辦公區的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綠化、消防、環境衛生、交通安全等工作。
7、負責集中辦公區水、電、暖的供給和基礎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集中辦公區計算機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
9. 窩案為什麼不準取保候審
要求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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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的相關要求規定:
1、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3、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