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內控
① 企業內控制度的內控體系
1.可靠的憑證制度;2.完整的簿記制度;3.嚴格的核對制度;4.合理的會計政策和會計程序;5.科學的預算制度;6.定期的資產盤點制度;7.適時適用的監督考核制。
具體地講,財務內控制度體系框架可分為以下五個方面:
(一)原則性的財務、會計制度
1.會計核算制度:
(1)會計核算的體制;(2)主要會計政策;(3)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4)會計科目使用說明;(5)會計報表種類及其格式;(6)會計報表編制說明(附註)。
2.財務管理制度:
(1)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制;(2)貨幣資金管理;(3)往來結算管理;(4)存貨管理;(5)短期、長期投資管理;(6)固定資產管理;(7)在建工程管理;(8)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9)其他資產管理;(10)銷售收入管理;(11)成本費用管理;(12)盈利及分配管理;(13)財務會計報告與財務評價管理。
(二)綜合性管理制度
1.賬務處理程序制度(對會計核算基本流程,有關會計事項處理的必需手續以及具體操作規范作出規定);2.財務預算管理制度;3.會計稽核制度;4.內部牽制制度(根據需要,對會計核算中需強調的內部牽制、制約程序作出集中的規定);5.財產清查制度;6.財務分析制度;7.會計檔案管理辦法;8.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9.對子(分)公司等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辦法。
(三)財務收支審批報告制度
1.財務收支審批管理辦法;2.重大資本性支出審批與授權審批制度;3.重大費用支出審批與授權審批制度;4.財務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四)財務機構與人員管理制度
1.財務管理分級負責制;2.會計核算組織形式;3.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4.內部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含會計工作崗位輪換管理辦法、會計人員委派管理辦法等);5.對違反財經紀律及企業財會規章制度事項的處罰規定。
(五)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1.費用報銷管理辦法;2.成本核算辦法;3.成本計劃管理辦法;4.成本控制管理辦法;5.成本分析管理辦法;6.成本費用考核管理辦法。
② 什麼是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是在一定的環境下,單位為了提高經營效率、充分有效地獲得和使用各種資源,達到既定管理目標,而在單位內部實施的各種制約和調節的組織、計劃、程序和方法。
控制要素:
企業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應當包括下列要素 :
(一)內部環境。內部環境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一般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等。
(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企業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三)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採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四)信息與溝通。信息與溝通是企業及時、准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企業內部、企業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
(五)內部監督。內部監督是企業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
(2)規章制度內控擴展閱讀:
內部控制原則:
企業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
(二)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三)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與企業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並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③ 內控管理制度的優缺點
優點:為保障業務經營管理活動安全、有效、穩健運行,切實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
是一種自律行為,是為實現經營目標、防範風險,對內部機構、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從事的經營活動及業務行為進行規范、牽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
缺點:實施不好的話會導致各部門關系的混亂,員工凝聚力的下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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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原則
1. 一般單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即內部控制應當貫穿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
(2)重要性原則:即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應當關注單位重要經濟活動和經濟活動的重大風險。
(3)制衡性原則:即內部控制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4)適應性原則:即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並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5)成本效益原則:即企業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2. 企業內部控制措施
(1)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
①要求企業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②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
(A)授權批准與業務經辦;
(B)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
(C)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
(D)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
(E)授權批准與監督檢查。
(2)授權審批控制
要求企業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許可權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
(3)會計系統控制
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准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4)財產保護控制
要求企業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採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
(5)預算控制
要求企業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許可權,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6)運營分析控制
要求企業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經理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並加以改進。
(7)績效考評控制
要求企業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企業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核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⑤ 內部控制涉及到管理制度有哪些內容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制度有:
1.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在北京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配套指引》。該配套指引由21項應用指引(此次發布了18項,涉及銀行、證券、保險等業務的3項指引暫未發布)、《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與《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兩者以下合稱為評價與審計指引)所組成,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並計劃在上述施行公司的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中施行。同時,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
2.《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配套指引》連同2008年5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自2009年7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執行,以下簡稱為基本規范)共同構成了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如果說目前已在上市公司實施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還只是一個框架結構,主要界定內部控制的內涵、目標、要素,說明制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的目的、依據及該規范的適用范圍,操作性指導還不強,還是一個方向性指南的話,那
⑥ 規章制度一大堆了,還有必要建內控嗎,價值何在
企業內控制度與方法:內部控制是企業為了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經營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對法律的遵守,由治理層、管理層和其他人員設計和執行的政策和程序。內部控制制度是為了使企業經濟活動的操作處理方法制度化、規范化而制定的一系列要求員工遵照執行的相關規章制度。它包括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控制制度,會計控制制度包括組織機構的設置以及與財產保護和財務會計記錄可靠性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措施;管理控制制度除組織機構的設置外。還應包括管理部門對事項核准和決策步驟上的程序與記錄。內部控制的方法包括組織控制、經營控制、人事控制、檢查控制和設施設備控制。它涉及企業的購貨循環、銷售循環、薪資循環。理財循環(包含投融資決策),這五大循環涉及企業的各個領域、各類交易。廿世紀七十年代初,美國政府在對水門事件的調查中,發現某些公司為了做成貿易和保持貿易關系,竟賄賂某些外國官員。而為了掩蓋這些不合法支出,他們往往偽造會計記錄,或另設帳外記錄。有鑒於此,1977後,美國政府就將「每個公司必須設計和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以立法形式在《國外行賄法》中予以頒布。這是第一次強制性地將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納入法律管轄的范圍。同時,審計人員在短時間內,要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作出正確評價,也需要依賴被審計單位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否則,審計風險將難以控制。因此,審計與內部控制聯系日趨緊密。隨著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審計理論與方法也在逐步更新,原有的對會計資料的詳細檢查,已逐步被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為基礎的審計方法所取代,這在國外俗稱為制度基礎審計,也稱風險基礎審計。這是一種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存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評價,來確定審計重點、范圍,進而達到對該單位進行總體評價的目的。為保證審計評價的客觀公正,審計人員必須抓住控制點,所謂控制點,是指經營活動過程中容易發生錯弊,因而需要加以控制的關鍵環節,任何經營活動都可能存在幾個控制點。要求企業採取不同的控制措施,以保證內部控制目標得以實現。近年來,強化企業內部控制因其在經營管理中的重要性,已越來越受到各級管理人員的普遍關注,這為內部審計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但是也應該注意到,內部控制的目標並非總能實現,不管控制制度和組織設置多麼完善,如果得不到管理層的有效執行,其結果只能等同於沒有控制,易導致錯弊行為。如果能採取有效措施來監督和限制違反內部控制的行為,良好的控制就能得到維持。根據幾年來審計工作的體會,不少企業控制制度表面看起來非常完善,但實際執行效果卻不理想。如規定通過招標的方式選擇供應商,但如果每次參加競標的都是同樣的幾個供應商,招標也發揮不出真正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相關內控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固然重要,但更要注意加強對制度執行人及執行效果的監督。建立領導集體決策機制,充分發揮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外部專家機構在經營決策中的作用,以避免決策失誤,投資效益低下。特別是對一些規模大、經營業務多元化的集團型公司,因其投資的范圍廣,資金投入多,投入產出周期較長,加強領導幹部及重要崗位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考核,強化各級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的監督,顯得尤為重要。作為審計人員,應在這方面多加關注,以確保各項制度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避免制度僅僅流於形式,變成一紙空文。要想建立起嚴格的內控制度,企業必須先建立起現代的企業管理制度。摒棄家族企業的管理模式,下放權力,聘用有能力有才乾的經理人全權管理企業。同時在財務上,應建立一套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充分發揮財務的內部控制職能,讓企業在經理人制度和財務監控的軌道上良好有序的運行發展。
⑦ 什麼是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是單位內部建立的使各項業務活動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措施、方法和規程,是現代化企業管理的產物。
內部控制制度包括的基本要素:
明確合理的職責分工制度。
嚴格的審批檢查制度。
健全的會計制度和企業管理制度。
嚴密的保管保衛制度。
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
勝任的工作人員。
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外部環境中,為了增強自身的競爭能力,需不斷改善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