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貧困戶的退出程序是
❶ 貧困戶的識別與退出的標準是什麼有哪些主要程序
這個每個地方的標准和審核程序不一樣的,詳細的還是詢問當地的相關部門吧。
❷ 貧困村退出的程序是什麼
(1)確定任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村退出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貧困村,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退出申請。每年11月底前,根據擬退出貧困村「兩委」提出的申請,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進行初審並在貧困村所在鄉鎮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3)審核公告。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對擬退出貧困村組織有關部門或第三方評估核查。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村,由市級政府批准退出,並在貧困村所在縣公告。
(4)備案銷號。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將貧困村退出結果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縣級扶貧部門負責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對退出貧困村進行銷號標注。
(2)湖北省貧困戶的退出程序是擴展閱讀
貧困村「七有一低於」具體指標解讀:
一低於:貧困發生率低於3%:17號文件中原表述為「貧困村發生率低於(等於)國家對貧困村脫貧要求的貧困發生率」,且文件中的《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表》將貧困發生率定為5%以下。根據中央16號文件精神,現已明確貧困村要脫貧摘帽,貧困發生率必須降至3%以下。
七有
1、有硬化路:指有水泥路或瀝青路通行政村村委會或村小學所在地,通到行政村村口,路基寬4.5米(含)以上,路面寬3.5米(含)以上。
2.有水喝:通過打井、水櫃、水窖、引用山泉水、自來水等方式解決飲水問題,且行政村內有水喝的農戶比例達到95%(含)以上。
3、有穩固住房:指行政村內95%以上農戶有穩固住房,房屋標准與貧困人口「有穩固住房」指標要求一致。
4、有電用:指行政村內95%以上農戶接通生活用電,認定達標,不要求生產用電。
5、有服務設施:指行政村村委所在地有辦公場所、有宣傳欄、行政村內有衛生室,村內無衛生室但群眾在距離住所5公里可解決就醫的也可視為有衛生室(距離是5公里,還是3公里,或者10公里,各地情況不一樣,明天討論時大家可以提意見);行政村內有籃球場或文化室(農家書屋)或戲台等。
6、有電視看:指所有自然屯通過無線發射信號、衛星接收設備、有線信號等方式,能收聽收看中央或廣西的廣播電視節目,群眾能了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新聞信息。
7、有醫療保險:指行政村內95%以上的農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❸ 貧困戶退出標準是什麼
退出標准。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准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即「兩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礎上做到戶戶有安全飲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
退出程序。
(1)確定目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人口減貧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行政村;行政村確定預脫貧戶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民主評議。每年11月底前,村「兩委」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後提出當年擬退出貧困戶,經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核實、擬退出貧困戶認可,在村內公示無異議後,由鄉鎮政府上報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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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村
1.退出標准。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准,原則上貧困村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統籌考慮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在此基礎上做到村村有集體經濟收入、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網路。
2.退出程序。
(1)確定任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村退出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貧困村,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退出申請。每年11月底前,根據擬退出貧困村「兩委」提出的申請,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進行初審並在貧困村所在鄉鎮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3)審核公告。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對擬退出貧困村組織有關部門或第三方評估核查。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村,由市級政府批准退出,並在貧困村所在縣公告。
(4)備案銷號。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將貧困村退出結果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縣級扶貧部門負責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對退出貧困村進行銷號標注。
參考資料:網路-四川省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退出實施方案
❹ 貧困村退出程序是什麼
(1)確定任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村退出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貧困村,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退出申請。每年11月底前,根據擬退出貧困村「兩委」提出的申請,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進行初審並在貧困村所在鄉鎮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3)審核公告。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對擬退出貧困村組織有關部門或第三方評估核查。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村,由市級政府批准退出,並在貧困村所在縣公告。
(4)備案銷號。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將貧困村退出結果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縣級扶貧部門負責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對退出貧困村進行銷號標注。
(4)湖北省貧困戶的退出程序是擴展閱讀
貧困村「七有一低於」具體指標解讀:
一低於:貧困發生率低於3%:17號文件中原表述為「貧困村發生率低於(等於)國家對貧困村脫貧要求的貧困發生率」,且文件中的《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表》將貧困發生率定為5%以下。根據中央16號文件精神,現已明確貧困村要脫貧摘帽,貧困發生率必須降至3%以下。
七有
1、有硬化路:指有水泥路或瀝青路通行政村村委會或村小學所在地,通到行政村村口,路基寬4.5米(含)以上,路面寬3.5米(含)以上。
2.有水喝:通過打井、水櫃、水窖、引用山泉水、自來水等方式解決飲水問題,且行政村內有水喝的農戶比例達到95%(含)以上。
3、有穩固住房:指行政村內95%以上農戶有穩固住房,房屋標准與貧困人口「有穩固住房」指標要求一致。
4、有電用:指行政村內95%以上農戶接通生活用電,認定達標,不要求生產用電。
5、有服務設施:指行政村村委所在地有辦公場所、有宣傳欄、行政村內有衛生室,村內無衛生室但群眾在距離住所5公里可解決就醫的也可視為有衛生室(距離是5公里,還是3公里,或者10公里,各地情況不一樣,明天討論時大家可以提意見);行政村內有籃球場或文化室(農家書屋)或戲台等。
6、有電視看:指所有自然屯通過無線發射信號、衛星接收設備、有線信號等方式,能收聽收看中央或廣西的廣播電視節目,群眾能了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新聞信息。
7、有醫療保險:指行政村內95%以上的農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❺ 精準扶貧戶怎樣退出
精準扶貧戶要退出,最基本的一點就是要達到「兩不愁,三保障」,人均純收入必須高於本地的最低收入標准。
❻ 貧困人口脫貧程序是什麼
——貧困人口脫貧程序:
1、評議公示。貧困戶脫貧由村「兩委」專組織民主評議後提屬出,經村「兩委」和駐村扶貧工作隊核實、擬退出貧困戶認可後,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報鄉(鎮)黨委、政府審核,並將審核意見在村內進行公示。
2、審定公告。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黨委、政府審定並公告。
3、備案標注。鄉鎮黨委、政府將脫貧人口名單上報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並由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扶貧開發信息管理系統中統一標注。
4、頒發脫貧光榮證。貧困戶脫貧後,由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頒發脫貧光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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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人口脫貧
——貧困人口脫貧標准
1、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該戶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准且吃穿不愁;
2、有安全住房(包括易地扶貧搬遷和危房改造);
3、家庭無因貧輟學學生;
4、家庭成員全部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
❼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怎樣納入和退出
在政策銜接方面,將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范圍,並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差額發給低保金。對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按規定程序納入建檔立卡范圍,針對不同致貧原因實施精準幫扶。
❽ 陝西省貧困戶的識別與退出的標準是什麼有哪些主要程序
貧困戶脫貧標准
貧困戶達到「兩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建檔立卡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上(包括務工收入、生產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等)。
貧困戶退出政策
按照民主評議、入戶核實、農戶確認、公示公告、備案管理的程序執行。
民主評議:經村民小組推薦,通過支村兩委組織村民代表評議小組民主評議的方式確定擬脫貧戶。
入戶核實:駐村工作隊、鄉鎮(街道)駐村幹部、結對幫扶責任人和支村兩委入戶核實。
農戶確認:農戶簽字確認,自願退出。
公示公告:鄉鎮(街道)對擬脫貧名單在鄉鎮、村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公示無異議,報縣市審批,縣市抽查復核後,將批準的名單進行公告。
備案管理:縣市將名單報省、市扶貧辦備案,並在扶貧系統中將農戶標識為「脫貧」。
❾ 自願退出建檔立卡貧困戶怎麼退
在建檔立卡的工作中,由於工作不細致,使有些不符貧困戶的也享受了貧困戶待遇,將回這些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答取消資格,是屬於清退,而經過政府的扶貧和自身的努力,已經甩掉貧困戶的帽子,是屬於退出貧困戶,兩者性質完全不一樣。
❿ 貧困村退出有幾個程序
有 6 個程序: (1)民主評議,初定名單。每年第四季度後期,由村「兩委」 結合年度脫貧計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提出當年擬退出貧困戶名單,徵得擬退出貧困戶同意,初步確定擬脫貧退出貧 困戶名單。 (2)收集信息,核實認定。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按照退出 標准,調查收集擬退出貧困戶信息數據,核實認定貧困戶家庭有關情 況。 (3)村內公示,申報鄉鎮。對初步核實認定的擬脫貧退出貧困 戶,在村內公示 7 日,無異議後,向鄉鎮政府申報擬退出貧困名單。 (4)鄉鎮核查,確定名單。由鄉鎮政府組織鄉鎮幹部、村「兩 委」和駐村工作隊,對各村申報的擬退出貧困戶實地進行全面交叉核 查,最終確定名單並向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申報。 (5)縣級抽查,鄉鎮批准。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對各鄉鎮申 報的擬退出貧困戶實施入戶抽查核實,抽查比例不得低於擬退出貧困 戶數量的 10%,每個鄉鎮不少於 30 戶,對核查出有異議的,由鎮(鄉) 政府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戶批准退出,並在貧困戶所在的行政村公 告 7 日。對核查有異議的不予退出。 (6)上報備案,縣級標注。次年 1 月,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將全縣貧困戶退出結果上報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在市級扶貧 主管部門監督下,縣級扶貧部門統一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平台中 做脫貧標注。 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以縣為單位統計匯總貧困戶退出信息,次年2月底前向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