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消防
您好
根據我所知道的
消防隊屬於行政機關同時也屬於黨政機關
兩者之間是不矛內盾的,是有容機結合在一起的。
消防隊(fire brigade) 是對公安消防部隊的各級隊伍、企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的統稱。消防隊我們一般指的是公安消防部隊。
機關一詞,原指整個機械的關鍵部分,後引深為周密的計謀,現代社會中經常用機關一詞代指政府職能部門。
黨政群機關是指各級中國共產黨有關組織機關,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機關。
公安局屬於行政機關,屬於黨政群機關。
所以所消防隊屬於行政機關,同時也屬於黨政機關。
希望您能喜歡。
⑵ 機關的消防工作包括哪些,范圍是什麼
1、機關消防工作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組織建設,消防制度建設,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消防檢查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
2、消防工作的范圍涉及到所有人,可以進行分工,制訂計劃,落實獎懲措施
⑶ 如何規定公安消防部門的工作職責和職責邊界
政府行政機關的職責不是現成規定的,而是依據法律來設定的。
《消防法回》第五十二條地方各級答人民政府應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系統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第五十三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負責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
第五十四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規定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採取臨時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發現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的,應當由公安機關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接到報告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核實情況,組織或者責成有關部門、單位採取措施,予以整改。
⑷ 機關單位消防隊直招消防是什麼編制屬於事業編嗎
不屬於。
根據《廣東省專職消防隊建設管理規定》,規定如下:
1、第四條
專職消防隊的主要職責是:
①政府專職消防隊負責本級人民政府轄區消防宣傳培訓、防火巡查和滅火救援,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負責本單位消防宣傳培訓、防火巡查和滅火救援;
②參加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建築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搶險救援工作,積極搶救被困人員,排除險情;
③接受轄區公安消防機構的調度指揮,參與其他地區、單位的滅火救援。
2、第十一條
①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由本級人民政府招聘,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員由企業事業單位招聘,並報當地縣級消防機構備案;
②專職消防隊員實行勞動合同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4)機關消防擴展閱讀
政府專職消防隊的具體明細
1、政府專職消防隊具有社會公益的性質,是全國消防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作為消防警力擴展的重要形式之一,在消防部隊戰鬥力構成中也是不容忽視的。
2、當務之急是要充分認識消防專職隊的特殊性,抓住隊伍建設的關鍵環節,採取科學有效的措施積極推進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又好又快的健康發展。
3、充分發揮政府專職消防隊在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彌補現役警力不足,促進消防部隊建設和消防事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堅強的消防安全屏障。
⑸ 消防大隊和或者消防機關參謀或幹事是什麼級別
指基層正連職上尉:中隊長,指導員,副中隊長(不常見)。
基層副營職上尉:副大隊長,副教導員,中隊長或指導員(不常見)。
機關正連職上尉:幹事,參謀,助理員,股長(不常見)。
機關副營職上尉:股長,參謀,幹事,助理員
大學生畢業考入消防大隊,分到到消防大隊和或者機關就是參謀或幹事
這個時候是正排副連
(5)機關消防擴展閱讀
公安部消防局:正軍級;
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總隊:正師級;
市(地級區)消防支隊:正團級;
縣(縣級市、區)消防大隊:副團級(正營級);
消防中隊:正連級
⑹ 新消防法中,哪些單位屬於國家機關
國家機關是指從事來國家管理源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主席、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事機關。
基本分類
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派駐國外的大使館、代辦處、領事館和其他辦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如公安局派出所、鄉鎮工商所、稅務所等等;其他國家行政機關,如海關、商品檢驗局、勞改局(處)、公安消防隊、看守所、監獄、基層稅務所、財政駐廠員、市場管理所等。
國家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國家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機關
國家軍事機關:管理國家軍事事務
⑺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職責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拓展資料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為了認真並嚴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本廠「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的方針,完善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的監 督管理和領導,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標准和條列;
2、 將安全工作納入本崗位重要工作范疇和年度個人安全工作的總 體計劃安排、考核中,落實本廠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各項規章制 度,落實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 確保本崗位所使用的機械電器設備、消防設備設施、工裝器具 得到有效的保養和維護,滿足並符合安全使用標准和要求;
4、 配合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巡迴檢查,嚴格交接班制度,執行設 備維護保養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處理;
5、 積極主動配合本部門主管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統計 分析及整改責任,配合各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
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有6項消防安全職責是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版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權: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