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公面積標准
Ⅰ 國家公務員辦公場所面積是怎麼規定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公布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規定正部長級別的官員版辦公權室使用面積不能超過54平方米,縣長書記不能超過20平方米。。
其中中央國家機關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級,處級和處級以下的辦公室使用面積分別為42,24,18,9,6平方米。
Ⅱ 科員辦公室面積的國家標準是多少
根據2015年重新修訂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得知,科員辦公室面積標准為9平方米。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應做到莊重、樸素、經濟、適用和資源節約,不得定位為城市標志性建築。外立面不得搞豪華裝修,內裝修應簡潔樸素。同時還規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規模應根據使用單位的類別和各級別編制定員,按照本建設標準的規定確定建築面積。嚴禁超規模、超標准、超投資建設黨政機關辦公用房。
(2)機關辦公面積標准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依法合規,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黨內有關制度規定,強化監督管理;
(二)科學規劃,統籌機關辦公和公共服務需求,優化布局和功能;
(三)規范配置,科學制定標准,嚴格審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四)有效利用,統籌調劑餘缺,及時依規處置,避免閑置浪費;
(五)厲行節約,注重莊重樸素、經濟適用,節約能源資源。
Ⅲ 財政部有發過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人均面積標准嗎
沒有,財政部門不負責管理辦公用房事宜
最新的相關規定是國家發改委、住專房城鄉建設部2014年發屬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標准將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分為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市級機關、縣級機關、鄉級機關五類,對各級工作人員辦公室使用面積做了明確限定。中央機關,部級正職每人不超過54平方米,部級副職不超過42平方米,正司(局)級不超過24平方米,副司(局)級不超過18平方米,處級不超過12平方米,處級以下不超過9平方米。省級機關,正司級不超過30平方米,正處級不超過18平方米。市級機關正職不超過42平方米,正處級不超過24平方米。縣級機關正職不超過30平方米,正科級不超過18平方米。標准還對食堂、停車庫、警衛用房、人防設施等附屬用房建築面積作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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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務員辦公用房面積標准多少
關於公務員辦公面積是有章可循的。1999年,國家計委就制定頒布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並於2000年開始實行。該標准規定了辦公用房人均面積的上限,如正省(部)級54平方米,正司(局)級24平方米,地方機關處級12平方米。
15年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頭次更新,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聯合下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新標准,規定省部級正職辦公面積,對照這些規定,目前很多黨政機關的辦公面積是超標的。國家計委的這個標准沒有得到有效執行。
國家發改委規定:
1、縣長辦公室面積禁超20平方米。 國家發改委公布《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規定正部長級別的官員辦公室使用面積不能超過54平方米,縣長書記不能超過20平方米,而科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2、國家此時公布該標准應該是為了進一步提醒各級政府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中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不要借用刺激經濟之名大搞樓堂館所建設。
3、其中核心國家機關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級,處級和處級以下的辦公室使用面積分別為42平方米、24平方米、18平方米、9平方米、6平方米。
4、該標准還規定了省級及直屬機關和市(地、州、盟)級及直屬機關,以及縣(市、旗)級及直屬機關公務員辦公室使用面積大小。
5、根據該標准,縣(市、旗)級正職辦公室每人使用面積20平方米,而縣(市、旗)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其直屬機關科級每人使用面積為9平方米,而科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Ⅳ 各級領導幹部辦公用房使用面積標準是多少
各級官員辦公室面積標准:正部級每人不超54平米 。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27日發布《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其中規定部級正職辦公室每人不超過54平方米。
Ⅵ 各級領導幹部辦公室面積該有多大
國家對各級領導幹部辦公室面積該有規定:
2014年底,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發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不過這是針對建設標準的;說起管理辦法,像重慶、江蘇、甘肅、寧夏、廣西、黑龍江等省級政府,西安、寧波等地方都出台過。
(6)機關辦公面積標准擴展閱讀:
新公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中,也提到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
《辦法》第十條規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配置應當嚴格執行相關標准,從嚴核定面積。
具體來說,要求國家發改委會同住建部、財政部,制定和完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並實行標准動態調整。
也就是說,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配置的標準是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而後者不是一成不變的,是不斷「制定和完善」的,處於「動態調整」中。
說到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配置,《辦法》中明確說,配置方式包括調劑、置換、租用和建設。
政知見撿重點說,在置換方面,置換所得收益按照非稅收入有關規定管理,同時,不得以置換名義量身打造辦公用房,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預算建設資金、資產整合等名義規避審批。
此外,無法調劑或者置換解決辦公用房的,可以面向市場租用,但任何單位不得以變相補償方式租用由企業等單位提供的辦公用房。這里還有一個「動態調整」,就是各級財政部門會同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制定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租金標准,並實行標准動態調整。
還有一種配置方式是「建設」,無法調劑、置換、租用辦公用房,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等特殊情況的,可以採取建設方式解決。
《辦法》中明確寫了,配置所需要的資金應當通過政府預算安排,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贊助或者捐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資或者攤派,不得向其他任何單位借款,不得讓施工單位墊資,嚴禁挪用各類專項資金。同時,土地收益和資產轉讓收益按照非稅收入有關規定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中要求,新配置辦公用房的黨政機關,應當在搬入新辦公用房後1個月內,將超出核定面積的原有辦公用房騰退移交同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統一調劑使用,不得繼續佔用或者自行處置,不得自行安排其他單位使用。
同時,辦公用房安排使用情況應當按年度通過政務內網、公示欄等平台進行內部公示。
《辦法》規定,領導幹部在不同單位同時任職的,應當在主要任職單位安排一處辦公用房;主要任職單位與兼職單位相距較遠且經常到兼職單位工作的,經嚴格審批後,可以由兼職單位再安排一處小於標准面積的辦公用房,並在免去兼任職務後2個月內騰退兼職單位安排的辦公用房。
政知見發現,這跟以前相比放寬了要求。
2013年中辦國辦發出《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裡面就要求,領導幹部在不同部門同時任職的,應在主要工作部門安排一處辦公用房,其他任職部門不再安排辦公用房。
在這方面,新規顯然放寬了要求,不過有兩個條件:一是要嚴格審批,一是要小於標准面積。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人員調離或者退休的,使用單位應當在辦理調離或者退休手續後1個月內收回其辦公用房。
在辦公室的設計方面,《辦法》還提出一些建議,例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辦公室具備條件的,應當採用大開間等形式,提高辦公用房利用率。會議室、接待室等服務用房,可以採取可拆卸式隔斷設計,提高空間使用的靈活性。
首先是不能佔用的。《辦法》中提到,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等社團組織,原則上不得佔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
然後說騰退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單位機構、編制調整的,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重新核定其辦公用房面積。超出面積標準的,使用單位應當在6個月內將超出部分的辦公用房騰退移交機關事務管理部門。
黨政機關轉為企業的,應當在辦理企業工商注冊後6個月內將原有辦公用房騰退移交機關事務管理部門。黨政機關撤銷的,應當在6個月內將原有辦公用房騰退移交機關事務管理部門。
幹部選拔任用 還得看看這硬杠杠
說完怎麼配置,又說了怎麼使用管理,接下來就是怎麼監督了。
《辦法》規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內部使用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問題。其中,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和有關部門移送的辦公用房管理案件線索,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這里要求要建立健全幾項監督制度,首先是建立健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巡檢考核制度,縣級以上機關事務管理、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本級黨政機關(含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出機構)辦公用房使用情況以及下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情況進行專項聯合巡檢。
同時,辦公用房專項巡檢應當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政府績效考核以及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相結合,巡檢考核結果作為幹部管理監督、選拔任用的依據。
第二個制度是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信息公開制度,要求除需要保密的內容和事項外,辦公用房建設、使用、維修、處置利用、運行費用支出等情況,應當在政府門戶網站等公共平台定期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個制度是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責任追究制度,《辦法》一一列舉了追究管理部門、使用單位相關人員責任的幾種情形。
地方和中央政知見開頭說了,其實在中央出台規定之前,許多省級、市級政府都出台過相關《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
其一,地方規定在前,給中央規定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例如兩年前,重慶的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就對分類改革的事業單位提出不同處理意見,而這次的中央規定也有類似要求。
其二,不論地方有什麼樣的規定,也不管中央以前有什麼樣的要求,這次新規出來以後,其他有關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各民主黨派機關辦公用房管理適用本辦法。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Ⅶ 公務員辦公室面積標准2020最新標准
公務員辦公室面積標準是根據級別來確定的,省級副職42平方米/人;正廳(局)專級30平方屬米/人;副廳(局)級24平方米/人;正處級18平方米/人;副處級12平方米/人;處級以下9平方米/人。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必須貫徹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反對浪費的方針,按照統籌兼顧、適用為主、滿足辦公需要的原則進行建設。集中建設或聯合建設的辦公用房,應充分利用公共服務和附屬設施,打破系統、部門之間的界限,實行統一規劃、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7)機關辦公面積標准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第十七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選址應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要求,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選擇位置適合、交通便利、環境適宜、基礎設施和地質條件良好、有利於安全保衛的地點。
第十八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在城市中的布局宜相對集中。聯合建設時,其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等應統一規劃與建設。
Ⅷ 正處級幹部辦公用房標准為多少平方
中央機關的正處級為平米;省級機關的正處級為18平米;市級機關的正處級為24平米。
兩部委發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條文說明」提出,辦公面積標准「本著從嚴控制、向基層和普通機關工作人員傾斜的原則確定的」。
(8)機關辦公面積標准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其他新規
適用范圍
適用於全國鄉(鎮)級及以上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各級機關組成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新建(或購置)、改建和擴建工程。
選址規劃
新建項目不得配套建設大型廣場、公園等設施。不得用於建造與辦公無關的居住或商用建築等,不得佔用風景名勝資源。
建築標准
不得定位為城市標志性建築。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層的低層建築,也不應建造超高層、超大體量的建築。
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建設階梯式和有舞台燈光音響、舞台機械、同聲傳譯的會堂、報告廳、大型會議室。建築物內不宜設置陽光房、景觀走廊。
外牆面不宜大面積採用玻璃幕牆,主入口不應使用銅質門、豪華旋轉門。
裝修標准
應做到莊重、樸素、經濟、適用和資源節約,外立面不得搞豪華裝修,內裝修應簡潔樸素。
Ⅸ 領導幹部辦公用房使用面積標準是多少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規定,中央機關部級正職和省級機關省級正職官員的辦公室使用面積不能超過54平方米。
中央機關正司(局)級和省級機關正廳(局)級官員分別不能超過24平方米和30平方米,後者比前者面積大6平方米。
中央機關部級副職、省級機關省級副職、市級機關市級正職官員的辦公室使用面積一樣,均為42平方米。
中央機關處級以下、省級機關處級以下、市級機關局(處)級以下、縣級機關科級以下官員的辦公室使用面積一樣,均為9平方米。
(9)機關辦公面積標准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類別劃分
中央機關:中央部(委)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各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
省級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各機關的組成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
市級機關:市(地、州、盟)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各機關的組成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
縣級機關:縣(市、旗)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各機關的組成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
鄉級機關:鄉(鎮、蘇木)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及其他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