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是什麼
[行政機關]:是指政府依法管理國家的活動單位或機構,統稱行政機關。
一、[行政]:是指政府依法管理國家的活動。
行政活動不同於立法活動和司法活動,它是為了治理國家而由國家行政機關進行的廣泛組織活動。近代國家,大都強調國家行政活動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把"依法行政"看做在國家行政領域必須遵守的一個重要原則。
國家行政管理涉及的面及廣,包括國防行政、外交行政、公安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教育行政、科技行政、文化行政、衛生行政、體育行政、以及國家對國民經濟實行的大量組織管理活動等。
二、[機關]:指辦事單位或機構。
Ⅱ 什麼是行政機關
國家行政機關」又叫國家管理機關,在法律上和實踐中通稱為政府。指統治者運用國家權力,通過強制和非強制手段對國家經濟、政治、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國防等事務進行組織和管理的機關。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體制、職權由憲法和法律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包括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和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其中,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即中央政府是國家行政機關的核心。我國的最高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務院,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州或縣(市、區)和鄉鎮三級人民政府。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各級國家行政機關都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其監督。下級國家行政機關受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服從國務院的統一領導。
請參考廣東省的: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組成部門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國家安全廳 廣東省監察廳 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司法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事廳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廣東省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廳 廣東省信息產業廳 廣東省水利廳
廣東省農業廳 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 廣東省文化廳
廣東省衛生廳 廣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廣東省審計廳
直屬特設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直屬機構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廣東省環保局 廣東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廣東省體育局 廣東省統計局 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廣東省新聞出版局 廣東省林業局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廣東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知識產權局 廣東省旅遊局
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部門管理機構
廣東省監獄管理局 廣東省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廣東省中醫葯局
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
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廣東省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 廣東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
其他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廣東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廣東省國家保密局
廣東省信訪局 廣東省金融服務辦公室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
廣東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廣東省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
直屬事業單位
廣東省科學院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
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廣東省檔案局(館) 廣東省地方史志辦公室
廣東省機械設備成套局
歸口部門管理的事業單位
珠江電影製片公司 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 廣東省地質勘查局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局 廣東省航道局 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廣東省信息中心 廣東人民廣播電台 廣東電視台
廣東南方電視台 廣東省廣播電視技術中心 廣東省建築設計研究院
廣東省人民醫院 廣東省體育運動技術學院 廣東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廣東省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
廣東省測試分析研究所 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廣東省公路管理局
廣東省考試中心 廣東省出版集團 廣東省水文局
廣東新華發行集團
參考資料:http://www.gd.gov.cn/gov_organ/index.asp
Ⅲ 行政機關的特點是什麼
行政機關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職權,能夠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國家進行行政管理活動,並且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的行政組織。它負責實施憲法、法律、法令和國家權力機關確定的各項任務。
行政機關具有如下特點:
(1)行政機關是國家機關,是由國家依憲法和相關組織法設置並授予職權、代表國家進行管理活動的機關。因此它區別於政黨、社會組織、團體。
(2)行政機關是行使國家行政職能的國家機關。這又與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相區別。國家權力按職能分工,可分解為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分別由不同國家機關行使。立法機關行使的是國家立法權,司法機關行使的是國家司法職權,而行政機關行使的是國家行政職權,即執行法律、管理國家各項行政事務。
Ⅳ 國家行政機關都是指哪些部門
國家行政機關
又叫國來家管理機關,在法源律上和實踐中通稱為政府。指統治者運用國家權力,通過強制和非強制手段對國家經濟、政治、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國防等事務進行組織和管理的機關。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體制、職權由憲法和法律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包括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和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其中,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即中央政府是國家行政機關的核心。我國的最高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務院,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州或縣(市、區)和鄉鎮三級人民政府。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各級國家行政機關都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其監督。下級國家行政機關受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服從國務院的統一領導。
Ⅳ 國家行政機關是指什麼
國家行政機關,又稱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是指國家根據其統治意志,按照憲法和有關回組織法 的規定設立的,答依法享有並運用國家行政 權,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指揮的國家機關。
在社會主義國家,一切國家權力屬於人民,行政機關由權力機關產生,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 行機關,行使國家行政管理權,對國家權力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國家行政機關通過法定的行政權力 ,對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個領域實行最廣泛的干預和領導,其權力的覆蓋面涉及 每個公民個人和組織,其政策、方針、法規、規章和命令等,在其管轄范圍內的每一個組 織和任何個人都必須遵守和執行。
在我國,國家行政機關是根據國家權力機關的決定和授權,按照憲法、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的 規定設立的,依法對國家行政事務行使組織、管理、指揮和監督等行政權力的國家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從屬於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必須嚴格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
Ⅵ 什麼是行政機關
國家行政機關又叫國家管理機關,在 法律上和實踐中通稱為政府。指統治 者運用國家權力,通過內強制容和非強制 手段對國家經濟、政治、教育、科 技、文化、衛生、國防等事務進行組 織和管理的機關。國家行政機關是國 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體制、職 權由憲法和法律規定。
Ⅶ 什麼叫行政和國家行政機關有什麼區別
1、行政是指由國家抄行政機關對於不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規進行的解釋。狹義地講,指國家職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職能的總稱;廣義地講,指作為決策職能的政治之外的執行職能。「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會組織,在其活動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組織、控制、協調、監督等活動的總稱。
2、國家行政機關又叫國家管理機關,在法律上和實踐中通稱為政府。指統治者運用國家權力,通過強制和非強制手段對國家經濟、政治、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國防等事務進行組織和管理的機關。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體制、職權由憲法和法律規定。
Ⅷ 什麼是行政單位政府部門指什麼機關指啥
行政單位指由國家依法設立、行使國家行政職權、掌控國家行政事務的國家機構,即可以指中央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也可以指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政府部門指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如公安局、財政局、教育局等。
機關是指正式的行政部門,為了與派出機構區分的概念,如公安局與派出所,公安局是正式的行政部門,可以叫機關,但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級別,就不能叫機關了。
Ⅸ 國務院是什麼行政機關
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9)行政機關是什麼擴展閱讀
國務院職權:
根據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
(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准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Ⅹ 行政機關的概念是什麼啊
行政機關是依法復成立的行使國家行制政職權的行政組織,包括政府以及有關功能部門(官僚機構)。行政機關資格的取得,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其成立獲法定機關批准;
(2)已由組織法確定了職責許可權;
(3)有法定行政編制並按編制配備了人員;
(4)有獨立的行政經費;
(5)有辦公地點和必要的辦公條件;
(6)通過公開的方式宣告成立。
行政機關要獲得行政執法權,還必須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具體規定。
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派駐國外的大使館、代辦處、領事館和其他辦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如專員公署、區公所、街道辦事處、駐外地辦事處;其他國家行政機關,如海關、商品檢驗局、勞改局(處)、公安消防隊、看守所、監獄、基層稅務所、財政駐廠員、市場管理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