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翁牛特旗貧困戶認定標准
Ⅰ 申請貧困戶的條件
農村貧困戶申請的條件有:
1、擁有當地農業戶籍並在當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前12個月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准;
3、沒有經濟來源且自身無勞動能力的;
4、身體或精神殘疾無自理能力的;
5、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無法盡贍養義務的。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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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檔立卡貧困戶一年補助標准:一般確定為建檔立卡貧困戶之後,可以向當地政府咨詢相關補助標准,一般會以一個月多少錢或者說一年多少錢來計算,當然也會根據你的檔次來決定對應的補助,比如有省份的B級貧困戶每年補助標準是3320元。
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扶持補助:根據以往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扶持標准:2015年3000元一戶,2016年4000元一戶,相信2019年補助也會增加,大家可以咨詢當地政府。產業扶持是指國家對區域發展制定的補助,比如你的家鄉是專門種植水稻的,你剛剛好是貧困戶就有扶持。
Ⅱ 貧困戶的評分標准幾分才算貧困戶
統計單位:
以戶為單位,一個戶口本為一個家庭戶,家庭成員為戶口本在冊的所有專人員。且家庭成員中有1個以上屬的勞動力。
家庭經濟收入標准:
為國家級貧困戶標准,按縣扶貧辦的統計口徑為年人均純收入低於2300元的戶。分了兩類,一類為扶貧戶:有勞動能力的農戶,且人均純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另一類為扶貧低保戶:就是有勞動能力的,人均純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戶。
各社召開會議宣傳政策,困難戶自願提出書面申請,工作人員入戶調查並填寫貧困農戶登記表,入戶調查時需農戶出示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低保證、一折通、殘疾證等證件。
各村召開評議會,參會人員為村社幹部、黨員、村民代表、婦女代表、殘疾人代表、困難戶代表等人員,將評議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參會人員簽字確認;將評議後的困難戶名單以村張榜公示7天。
鄉上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審核,審核後參會人員在審定的困難戶名單上簽字確認,再將審定後的困難戶名單鄉上公示7天。
貧困戶申報程序:
農戶戶主申請(書面)——入戶調查(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低保證、一折通、殘疾證)——村級評議、公示——鄉鎮審核評議、公示——鄉鎮錄入系統——報縣上審批。
申報評議階段:
Ⅲ 扶貧對象的標準是什麼
2011年,中央決定,將農民年人均純收入2300元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准,這一標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更多低收入人口將納入扶貧范圍。
其具體作是:根據國家公布的扶貧標准,村民先填申請表,首先由村民小組召開戶主會進行比選,再由村「兩委」召開村、組幹部和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比選,並張榜公示;根據公示意見,再次召開村、社兩級幹部和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比選,並再次公示;如無異議,根據村內貧困農戶指標數量,把收入低但有勞動能力的確定為貧困農戶。
總之,不論採取何種方式識別,都要充分發揚基層民主,發動群眾參與;透明程序,把識別權交給基層群眾,讓同村老百姓按他們自己的「標准」識別誰是窮人,以保證貧困戶認定的透明公開、相對公平。
Ⅳ 評貧困戶的標準是什麼
評貧困戶的標準是:
1、年人均純收入低於貧困標准(2010年2300元不變價)。
2、年人均純收入=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凈收入+轉移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支出。
3、住房方面:實際居住C級、D級危房且自身無力改造。
4、醫療方面:家庭因病致貧,且成員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5、教育方面:家庭適齡成員因貧輟學,或家庭因學致貧。
貧困戶識別的范圍:有脫貧攻堅任務的縣(市、區)農村戶籍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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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貧困戶優惠政策:
一、農村低保金
2017年開始各地都出台了相關政策,提高了農村低保金額,而且實現了分類施保。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
二、農村醫療保障
讓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進一步擴大醫療貧困戶,讓貧困戶的就醫費用個人負擔大幅減輕,健康扶貧,改善因病返貧的情況。
三、農村危房改造補貼
按照規定,只要在農村危房改造范圍之內的,都能夠享受到農村危房改造補貼,而額度按家庭困難程度,補貼2000-20000元不等。
四、光伏扶貧
所謂的光伏扶貧,是指在農民所居住的房屋頂和農業大棚上鋪設太陽能電池板,使農民可以自己使用這些電能,並將多餘的電量賣給國家電網。而賣給國家電網的部分就是扶貧補貼。
五、貧困戶免費職業培訓扶貧
組織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等免費職業培訓,從而使得具備一定創業條件或已創業的貧困家庭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一次創業培訓。
六、易地搬遷脫貧
所謂的易地搬遷脫貧,是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
從而確保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後續發展有門路、轉移就業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實現建檔立卡搬遷人口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
Ⅳ 農村申請貧困戶的標準是什麼,2018年還能辦嗎村裡說不給辦了
農村申請貧困戶的標准:
一、農村貧困戶分為:絕對貧困戶和相對貧困戶
絕對貧困戶是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相對貧困戶是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
二、申請條件
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無法盡贍養義務的。
擁有當地農業戶籍並在當地常住。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前12個月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准。
沒有經濟來源且自身無勞動能力的。
身體(精神)殘疾無自理能力的。
三、申請流程
貧困戶的識別程序按「貧困戶申請、五查五看、三評四定」的原則進行
貧困戶申請
由農戶提出貧困申請書。
「五查五看」
(1)查收入、看家庭收入的穩定性。
(2)查住房、看居住房的安全穩固性。
(3)查財產、看貧富程度。
(4)查家庭成員結構、看家庭負擔。
(5)查生產生活條件、看基本生產生活狀況。
「三評四定」
(1)「三評」
內部評議:駐村工作隊對五查五看情況進行評議提出貧困戶初選名單。
村(組)黨員會評議:由村(組)黨員對初選名單進行評議。
村(組)民主評議:召開村民大會或戶代表會議評議。
(2)「四定」
村委會初定:村委會召開會議對貧困戶初步名單進行初定。
村民代表議定: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對初定名單進行議定。
鄉(鎮)審定:鄉(鎮)組織召開審定會對村委上報的議定名單逐戶審查審定。
縣級確定: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對鄉(鎮)上報的審定名單進行確定。
四,2018年符合以上標準的農村用戶可申請貧困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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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認定標准及申報程序
一、貧困戶識別的范圍:有脫貧攻堅任務的縣(市、區)農村戶籍常住人口。
二、貧困戶識別的標准:圍繞「兩不愁、三保障」目標,綜合分析人均純收入、住房、醫療、教育保障情況。年人均純收入低於貧困標准(2010年2300元不變價)。年人均純收入=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凈收入+轉移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支出。住房方面:實際居住C級、D級危房且自身無力改造。醫療方面:家庭因病致貧,且成員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教育方面:家庭適齡成員因貧輟學,或家庭因學致貧。
三、貧困戶申報程序:農戶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村(社區)公示→鄉(鎮)審核、公示→縣(區)確定、公告→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
Ⅵ 貧困戶評分標準是什麼
標准:人均年收入、恩格爾系數、家庭消費類型
中國目前的貧困線是2011年確定的,農村(人均純收入)貧困標准為2300元,這比2010的1274元貧困標准提高了80%。按2011年提高後的貧困標准(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2300元人民幣/年),中國還有8200萬的貧困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13%,佔全國總人口近十分之一。
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絕大部分按此標准確定的極端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已解決,今後扶貧的重點自然應轉到重視窮人非食品消費需求和強調培養貧困人口的自我發展能力方面來。我國現行的貧困標准只相當於人均0.7美元左右。這就導致了對我國貧困人口多少的爭議。 雖然經過此次大幅上調,中國國家扶貧標准線與世界銀行的名義國際貧困標准線的距離為史上最近。
以2010年的國家扶貧標准測算,中國當年的貧困發生率從10.2%下降到2.8%,提前五年實現貧困人口減半的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而在聯合國86個自定標準的國家貧困發生率平均達37.4%。
拓展: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國際貧困線
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或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貧困的標准不同,目前國際貧困線標準是世界銀行提出的按購買力平價計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標准。
中國貧困線:
1986年,國家統計局作了一項關於中國農村貧困標準的研究,確定農村人口最低生活標準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我國貧困線標准相當於300 元;
1995年,我國把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因素考慮在內,這個標准被調整為530元;
2000年,"八七"攻堅計劃完成時,貧困標准已經調整為625元; 2005 年為683 元。這一標準是農村絕對貧困戶的標准,而不是相對貧困標准。
2014年,貧困標准2800元/年
2015年,貧困標准2968元/年
2016年,貧困標准3146元/年
2017年,貧困標准3335元/年
2018年,貧困標准3535元/年
2019年,貧困標准3747元/年
2020年,貧困標准4000元/年。
Ⅶ 2019年脫貧監測戶認定標准
貧困戶認定標准來
以自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准為識別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准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准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