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級機關
A. 黨政機關的幹部分為那三十個等級
1956年6月國務院《關於工資改革的決定》,基本確立了我國此後將近40年的工資制度,具有劃時代的意義。由此確認的「級別」,成為中國幹部、軍人、工人、職員(除農民以外各類社會人群)的政治經濟生活排序的主要標准。同時確定的城鎮戶籍制度,跟勞動工資制度一起,成為決定共和國人民生活狀況的基本因素。20世紀後半葉中國的城鄉差別,由此定型。
這次國家幹部的工資改革,建立了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幾大類分配製度,其中黨政機關的幹部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把幹部分為30個行政級;企業工人分為8個(個別工種為7個)技術等級;專業人員,如教師、科技人員、文藝工作者、醫務工作者也都相應有了自己的等級系列。且各系列之間可以互相換算,如高教1級和文藝1級大致相當於行政8級;文藝7級大致相當於行政13級,高教8級大致相當於行政17級,等等。
評級定職的標准,採用一職數級、等級線上下交叉的做法;依據資歷和職務,參考德才進行評定。一般說來,正部長為3-5級;副部長為5-8級;正局長為8-10級;副局長為9-13級,正副處長為14-17級,正副科長為17-22級,等等。
地方幹部,如安徽省委副書記馬天水為行政7級;上海市委宣傳部長張春橋為行政8級。
有些單位特別是中央領導部門因其特殊性,配備幹部級別很高。如中國人民大學校長吳玉章,按級別至少為正部3-4級。在中國人民大學,10級(218.5元)、11級(195.5元)應為正局級而擔任中層幹部(處長)的,也為數不少。再如當時中央宣傳部科學處處長於光遠為行政8級(287.5元),副處長為行政10級(218.5元);而文藝處處長丁玲是行政7級(322元);掛名在中央宣傳部(和電影局)任副處長的江青是行政9級(到文革期間1968年破格提升為5級)。當時新華社社長不過為司局級,因為新華社曾隸屬於新聞總署;而新華社國際部副主任(副處長)李慎之為行政11級(相當於一般的司局級)。這些官銜為「處長」者,都屬於「高幹」待遇。
這次國家工作人員工資改革後,幹部及其家屬的生活費用,改由個人負擔;同時,幹部住用公家房屋和使用的傢具、水電,一律繳納房租、傢具費、水電費。但這些費用的數額很低,通常只有幾角或幾分錢。同時,對國家幹部中因多子女生活困難者,特殊照顧(類似供給制包干辦法):仍用政府福利費予以補助。
B. 機關單位裡面的級別是怎麼分的
機關單位裡面的領導職務層次級別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除國家級以外,其他三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三級行政劃分。 行政級別中是沒有股級的,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科員之間的,是一種習慣的稱呼。
(2)委級機關擴展閱讀: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_行政級別
C. 區級機關都包括什麼單位
區級機關具體包括:
1、區政府、區委、區人大;
2、區政協、區紀委、區黨政機關;
3、區法院、區檢察院、人民團體。
其中黨政機關具體有:
1、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
2、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員會、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區外事僑務局);
3、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區文化體育局、區司法局、區教育局;
4、區公安局、區財稅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
5、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
其中人民團體具體有:
1、區工商聯、區總工會;
2、區婦聯、團區委。
(3)委級機關擴展閱讀:
地方行政機關職權:
地方行政機關負責管理特定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文化與社會事務。我國地方行政機關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它們根據「雙重負責制」(既要向同級地方人大負責並報告工作,又要對上級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的原則開展工作,其職權主要有以下幾項:
1、執行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與命令,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各項任務。
2、發布決議與命令,制定行政措施。
3、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文化、教育、公安等事務。依法任免與獎懲行政工作人員。
4、保護社會全民所有的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以及公民個人擁有的合法財產。
5、縣以上人民政府可改變或撤消所屬各部門及下級政府不適當的決議、命令。
D. 國家一級部委有哪些
國務院組成部門(28個):外交部、國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委員會、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
(4)委級機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E. 區委直屬工委和區級機關工委有什麼區別
一個屬中共區黨委,一個是區政府單位
F. 政府工作人員的行政級別是怎麼劃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6)委級機關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國家根據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員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等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置與其領導職務、職級相對應的銜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政級別
G. 國家機關是按部、委、行、署、廳、局排列的嗎
國家行政機關從上到下分為國務院、省、市、縣、鄉鎮五級政府,各級政府還設置了各種機構。
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市、直轄市的區、自治州人民政府;縣、自治縣、市轄區及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四級。
(7)委級機關擴展閱讀:
國家機關包括:
1、國家元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2、國家權力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3、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派駐國外的大使館、代辦處、領事館和其他辦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的各工作部門;
4、國家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派出的人民法庭。
5、國家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機關。
6、國家軍事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及其下轄的軍委辦公廳、軍委聯合參謀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委裝備發展部。
7、國家監察機關
國家監察委員會,以及地方監察委員會。 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H. 政府機關部門級別排序,處長,科,廳………
政府機關部門級別由大到小排序為總理、副總理、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
領導行政級別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8)委級機關擴展閱讀:
政府機關部門級別的相關法律:
第十六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
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國家根據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員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等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置與其領導職務、職級相對應的銜級。
I. 為什麼 單位稱 委、局、辦、廳、署,各有什麼區別
單位稱委、局、辦、廳、署的區別如下:
1、區域名不同
區域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多都是國務院組成部門,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等。國務院組成部門中,只有中國人民銀行例外,區域名是「中國」,除了央行和審計署之外,組成部門的格級名都是「部」、「委」。
2、矢名格級名不同
國務院直屬機構的區域名大多都是「國家」,如國家廣電總局、國家旅遊局、國家統計局。國務院直屬機構中,唯有海關總署的區域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其也是唯一一個區域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機構的格級名一般叫「局」、「總局」、「總署」。
3、規格級別不同
「部」、「總局」、「總署」一般都是正部級(審計署也是正部級),叫「局」只能是副部級。
(9)委級機關擴展閱讀:
委、局、辦、廳、署的特徵為行使國家行政職權,管理國家事務;在組織體繫上實行領導從屬制;在決策體制上一般實行首長負責制;其行使職能通常是主動的、經常的和不間斷的。
行政機關僅指政府機關內部的綜合辦事機構,即辦公廳,是在行政首長直接領導下處理各種事務、輔助進行全面管理工作的機構。
行政機關是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行政職能的機關,其是一級政府機關的總稱,是國家政權組織中執行國家法律,從事機關內部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部門。
國務院組成部門眾多,即各部、委員會、人民銀行、審計署,其組成部門依法履行國務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可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各部門內部按業務分工設立職能機構,通常設置廳、司。廳是協助部門領導工作並綜合協調部內事務的機構。分管各項業務的機構稱司,也有極少數內設機構因業務具有相對獨立的對外職能或歷史原因而稱為局。
需要注意的是,組成部門的內設司(局)的數量多少根據需要確定,司局以下設立處。可以稱為「總局」的,一般為正部級機構,其它為副部級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政機關
J. 中央一級機關有哪些請直接回答
外交部、國防來部、國家發展計劃自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農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高法、高檢、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新華社、證監會、銀監會、國家海洋總局、稅務總局、工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