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扶貧異地扶貧搬遷後續
⑴ 精準扶貧異地搬遷政策
「異地扶貧搬遷」(全稱扶貧移民異地搬遷)項目,該項目以中央投入為主,地方適當配套,中省聯合實施,補助對象為居住條件惡劣或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貧困戶,2009年以前實行整體搬遷與零星搬遷相結合,扶持標准為:搬遷每人補助1000元,每戶補助5000元,即所謂的「1+5」補助政策,從2009年開始實施集中搬遷,不再安排零星搬遷,國家扶貧重點縣每年省上安排實施2個村,扶持標准為:搬遷每人補助3800元,每戶補助庄基費1000元,特困戶每戶再補助1萬元(控制在點上農戶的10%),2001年以來,全縣累計投入資金6668萬元,搬遷貧困人口1884戶8649人,新建住房7988間15.97萬平方米,建成整體搬遷點86處,貧困人口生存與發展環境明顯改善。
⑵ 異地扶貧搬遷的問題
這種問題啊抄,你就慢慢需要勸說,人都是做對自己有利的選擇的,所以從利下手會輕松很多,你先認識到他們為什麼不願意搬走是什麼原因,還有認識到自己為什麼願意搬是什麼原因,這樣來勸說是最好的,這種問題不能暴利解決,給從根源來看
⑶ 異地扶貧搬遷的政策具體是怎樣的
1、異地扶貧搬遷需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願意搬遷的;
(3)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遷出地區域劃定標准,劃定區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土地貧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資源匱乏等生產生活條件惡劣,通過就地就近幫扶促進生產或就業仍無法讓農戶脫貧的區域,重點是貧困程度相對較深的貧困村;
(2)生態環境脆弱,屬於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區;
(3)地震活躍帶、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
(4)易漬易澇湖區低窪區;
(5)屬於縣域內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核心區域等主體功能區的限制開發區或禁止開發、不宜開發的區域;
(6)地理位置偏遠,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後,嚴重製約區域發展,並且延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成本高於易地扶貧搬遷成本的區域;
(7)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特別重且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無房戶和D級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縣域內其他需要搬遷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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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金籌措渠道
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來源5大塊,即中央預算投資、專項建設基金、地方政府債券、長期信貸資金和貧困戶自籌資金,省按大約6萬元/人預算標准撥付給各縣。
其中:中央預算內資金7000元/人,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人,長期信貸資金人均不超過35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人均不超過3000元,戶均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
(二)資金使用原則
縣級人民政府可統籌全縣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在充分保障貧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建設需求的前提下,項目資金如有結余,允許調劑用於易地扶貧搬遷貸款還本付息,支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後續產業發展和就業。
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准為800元/m2,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安置住房建設的差異化補助標准。
(三)資金管理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業務應與其他業務物理隔離、獨立封閉運行。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征地拆遷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籌及整合其他資金解決,不得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易地扶貧搬遷有關的工作經費由當地政府配套解決,嚴禁從易地扶貧搬遷資金中列支。
對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長期政策性貸款資金和貸款貼息資金等應分別建立台賬,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⑷ 國家異地扶貧搬遷政策
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尊重農民群眾意願的基礎上,做到應搬盡搬。
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內就近集中安置、建設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託小城鎮或工業園區安置、依託鄉村旅遊區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據實際情況,安置模式有統規統建、統規自建、分散自建和購房安置四種。
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由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建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安置住房建設由中央投資、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和農戶自籌三部分組成,其中,中央投資為人均7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每戶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中央投資不需要償還,地方政府統籌資金由地方政府和項目實施公司償還,不需要搬遷戶償還。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准為800元/m2,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安置住房建設的差異化補助標准。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搬遷安置住房建設以「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為原則,建設面積嚴格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內(宅基地嚴格按照當地標准執行)。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住房建設面積根據當地居民生產生活習慣,結合地方財力和農戶自籌能力,自行確定面積控制標准。
易地扶貧搬遷既要「挪窮窩」、也要「換窮業」、「拔窮根」,最終目的是通過徹底改善搬遷貧困群眾生活居住環境和生產發展條件在2020年前實現穩定脫貧。國家對搬遷群眾創業就業、產業發展、技能培訓與搬遷工作同步推進。實施搬遷後,脫貧攻堅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繼續惠及搬遷貧困戶,加大對搬遷對象後續發展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應因地制宜、千方百計制定各種扶持辦法,如「鄉村旅遊+特色產業」、「就業培訓+公益崗位」、「資產收益+物業經濟」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⑸ 精準扶貧異地搬遷什麼時候結束 2019還有嗎
還有,全國各地的異地扶貧搬遷工作計劃在2年內全面完成。但凡是在農村,只要是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就能享受到方方面面的扶貧優惠政策,其中的一種扶貧方式就是異地搬遷。目前部分地方的部分貧困農戶已經完成了扶貧異地搬遷,還有大部分農戶依舊沒有收到搬遷的通知。
這次搬遷范圍非常大,總共涉及全國22個省份共1400餘個縣市,其中包括新疆、甘肅、陝西、雲貴川等地。
1、必須是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戶;
2、農戶需是居住在深山老林、石山、荒漠化嚴重地區、自然災害頻發地區等環境惡劣之地;
3、農戶家庭經濟收入水平和家庭狀況符合異地搬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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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的背面是粗放扶貧。長期來,由於貧困居民數據來自抽樣調查後的逐級往下分解,扶貧中的低質、低效問題普遍存在,如:貧困居民底數不清,扶貧對象常由基層幹部「推估」(推測估算),扶貧資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貧年年貧」;
重點縣捨不得「脫貧摘帽」,數字弄虛作假,擠占浪費國家扶貧資源;人情扶貧、關系扶貧,造成應扶未扶、扶富不扶窮等社會不公,甚至滋生腐敗。表面上看,粗放扶貧是工作方法存在問題,實質反映的是幹部的群眾觀念和執政理念的大問題,不可小覷。
⑹ 異地扶貧分散搬遷怎麼補償,舊房子怎麼處理
「異地扶貧搬遷」項目是由各級扶貧辦組織實施的。
「異地」,在《辭海》中的解釋是「不在同一個地方」。這容易理解,但這個詞的伸縮性很大。我國外匯管理局下發的異地外幣清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異地"是指以各省或直轄市外匯管理部門之外的部門;銀行部門所謂的「異地"存取,一般是本地(市)一級地域之外的都叫異地。各行政區域所提出的」異地」,一般是指本行政區域外的地方。我國目前農村的最小行政單位是村委會,所以「異地」應當是指本村委會所管轄范圍以外的地方。
「異地扶貧搬遷」應該是將居住在不宜居住地方的貧困群眾,搬遷安置在本村以外自然和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的地方,為他們脫貧致富創造條件。
⑺ 異地扶貧搬遷有什麼好處和壞處
答:集中安置可由縣(市、區)政府統規統建房屋或購買房屋分配給搬遷戶。分散安置可由縣(市、區)政府購買房屋分配給搬遷戶,也可以將資金直接補助給搬遷戶,由搬遷戶自行購房或統規自建房屋。具體採取何種補助方式,由縣(市、區)政府徵求搬遷戶意見並結合搬遷安置規劃後在搬遷協議中明確。
10、問: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原有住房的宅基地怎麼處理?
答:無論採取何種安置方式,易地搬遷貧困農戶的原有住房要拆除,其宅基地由縣(市、區)政府收回復墾。
11、問:住房建設是否有統一設計?
答:所有住房原則上要按住建部門制定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工程住宅設計圖集的要求,規范建房風格、層數、規模等。
12、問:搬遷安置房的產權如何界定,搬遷後農戶的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有何變化?
答:嚴格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處理安置房產權相關問題。搬遷戶在住房建設中投入了自籌資金,新房建成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原宅基地由政府統一收回,搬遷戶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鰥寡孤獨殘等特困戶自己不出錢,由政府根據家庭實際人口統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費居住,產權歸政府所有。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新宅基地和建房費用為農戶自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
13、問:搬遷農戶的生計問題怎麼解決?
答:易地扶貧搬遷既要「挪窮窩」、也要「換窮業」、「拔窮根」,最終目的是通過徹底改善搬遷貧困群眾生活居住環境和生產發展條件在2020年前實現穩定脫貧。國家對搬遷群眾創業就業、產業發展、技能培訓與搬遷工作同步推進。實施搬遷後,脫貧攻堅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繼續惠及搬遷貧困戶,加大對搬遷對象後續發展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應因地制宜、千方百計制定各種扶持辦法,如「鄉村旅遊+特色產業」、「就業培訓+公益崗位」、「資產收益+物業經濟」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⑻ 什麼是異地扶貧搬遷
易地扶貧搬遷指的是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並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
2015年12月8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展改革委、扶貧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等5部門日前聯合印發《「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
拓展資料:
1."十五"期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了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共安排國債資金56億元,搬遷120多萬人,取得了顯著成效。"十一五"期間,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易地扶貧工程。
2.明確用5年時間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完成1000萬人口搬遷任務,幫助他們與全國人民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3.根據《方案》,「十三五」時期將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方針,堅持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對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搬遷。
4.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後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從根本上解決生計問題。
⑼ 異地扶貧搬遷的政策具體是怎樣的
扶貧搬遷,讓貧困戶怎麼騰退舊房,人住縣城,每天還要種地,相隔40多里,回農村還要車費,再說收了舊宅,讓他們的糧食放那裡,農用車及工具帶到縣城可能嗎?這是幫貧困戶致富嗎?
⑽ 異地扶貧搬遷後還能在原來的村子上學嗎
異地扶貧搬遷後,當然可以去原來的學校上學,你如果不想就近選擇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