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退出工作從
❶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怎樣納入和退出的
在政策銜接方面,將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規定程序納入低保范圍,並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差額發給低保金。對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按規定程序納入建檔立卡范圍,針對不同致貧原因實施精準幫扶。
1、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及未納入農村低保、特困供養人員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市(區)、縣(市、區)給予補貼,具體補助辦法由市(區)、縣(市、區)政府研究制定。
對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支付後個人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符合條件的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
2、建檔立卡的目的:識別出農村貧困對象,搞清農村貧困戶的分布情況、貧困狀況、貧困類型、致貧原因,建立健全農村貧困村和貧困戶檔案。
為建立完善新指標體系下對貧困戶、貧困村的動態監管和分類幫扶機制奠定基礎。同時,也為部門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搭建共享的扶貧工作信息平台。
(1)貧困戶退出工作從擴展閱讀
中國貧困線
中國的貧困線標准調整了幾次。
1986年
國家統計局作了一項關於中國農村貧困標準的研究,確定農村人口最低生活標準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
我國貧困線標准相當於300 元;
1995年
我國把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因素考慮在內,這個標准被調整為530元;
2000年
「八七」攻堅計劃完成時,貧困標准已經調整為625元; 2005 年為683 元。這一標準是農村絕對貧困戶的標准,而不是相對貧困標准。
2014年
貧困標准2800元/年
2015年
貧困標准2968元/年
2016年
貧困標准3146元/年
2017年
貧困標准3335元/年
2018年
貧困標准3535元/年
2019年
貧困標准3747元/年
2020年
貧困標准4000元/年
❷ 貧困戶脫貧退出"七不能退"指的是什麼
「七不能退」分別指的是:
1、收入:脫貧戶收入必須超過當年的扶貧標准線,必須有穩定的生產性、經營性或工資性收入,不能把低保金和養老保險金作為脫貧依據,要有相應的其它增收渠道,否則不能脫貧。
2、飲水安全保障:未解決安全飲水的貧困戶不能脫貧,納入水利部門農村安全飲水提升的貧困戶不能脫貧。
3、教育保障:貧困戶子女因貧造成輟學的不能脫貧,貧困戶子女因貧不能完成「普九」階段外(含大學、高職、中職學業階段)未獲得教育資助的不能脫貧。
4、醫療保障:沒有落實「三重」醫療保障的患病貧困戶不能脫貧,即貧困戶家庭成員沒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不能脫貧,符合三重醫療保障政策,而未享受政策的不能脫貧。
5、住房保障:無房戶及住建部門登記的C級、D級危房戶不能脫貧,且危房改造戶建築面積不能低於人均13平方米,是危房而且納入異地扶貧搬遷但當年沒有實際搬遷的不能脫貧。
6、當年因災致貧和返貧的不能脫貧,即今年遭受水災、火災、地質災害及暴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返貧或致貧的按照精準識別程序納入貧困戶建檔立卡系統,當年不能脫貧。
7、未落實幫扶措施的不能脫貧,即對今年擬脫貧的貧困戶未落實幫扶措施,不能脫貧。、
(2)貧困戶退出工作從擴展閱讀:
貧困戶界定: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絕對貧困
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相對貧困
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
2005 年,我國的農村相對貧困標準是684-944元。
近年來,城市貧困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城市貧困標準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計算的,各個城市這一標准有所不同。
參考資料:人民網:貧困戶脫貧退出"七不能退"指的是什麼
參考資料:網路:貧困戶
❸ 貧困戶退出後還能繼續享受國家的政策扶貧嗎
貧困戶退出後可以在一段時間內繼續享受國家的政策扶貧。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規定:
根據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對貧困人口實行分類扶持。建立貧困戶脫貧認定機制,對已經脫貧的農戶,在一定時期內讓其繼續享受扶貧相關政策,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現象。
脫貧退出的標準是: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當年國家扶貧標准,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因殘致貧無穩定收入、因病因學支出自付部分明顯大於收入等5種情形之一的,貧困戶不得退出。
(3)貧困戶退出工作從擴展閱讀:
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有相對穩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來源,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准(2015年標准為2855元,2016年標准為3026元,2017年標准暫定為3208元)。
且吃穿不愁(包括飲水安全),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家庭無因貧輟學學生,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有救助,住房條件有明顯改善,有安全住房。
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工作且有穩定工資收入,家庭成員中擁有小轎車、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等6種情形之一的,不得識別為貧困戶。
❹ 建檔立卡貧困戶清退和退出的區別是什麼
在建檔立卡的工作中,由於工作不細致,使有些不符貧困戶的也享受了貧困戶待遇,將這些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取消資格,是屬於清退;而經過政府的扶貧和自身的努力,已經甩掉貧困戶的帽子,是屬於退出貧困戶,兩者性質完全不一樣。
退出標准
貧困人口退出。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准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
貧困戶退出,由村「兩委」組織民主評議後提出,經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核實、擬退出貧困戶認可,在村內公示無異議後,公告退出,並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銷號。
貧困戶識別標准
全縣貧困人口識別要嚴格按照「兩不愁、三保障」的(不愁吃、不愁穿,住房安全、義務教育、基本醫療有保障)標准和2017年農民人均純收入3200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現行農村扶貧標准認定。
凡是未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的,都要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凡是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的,都要按照規定退出。其中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不納入建檔立卡范圍;中央確定的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不計入家庭收入。識別登記收入核算時間為截止識別之日,上推一周年的收入。
(4)貧困戶退出工作從擴展閱讀:
中國貧困線
中國的貧困線標准調整了幾次。
1986年
國家統計局作了一項關於中國農村貧困標準的研究,確定農村人口最低生活標準是年人均200元;
1990年
我國貧困線標准相當於300 元;
1995年
我國把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因素考慮在內,這個標准被調整為530元;
2000年
「八七」攻堅計劃完成時,貧困標准已經調整為625元; 2005 年為683 元。這一標準是農村絕對貧困戶的標准,而不是相對貧困標准。
2014年
貧困標准2800元/年
2015年
貧困標准2968元/年
2016年
貧困標准3146元/年
2017年
貧困標准3335元/年
2018年
貧困標准3535元/年
2019年
貧困標准3747元/年
2020年
貧困標准4000元/年
❺ 建檔立卡貧困戶清退和退出的區別
在建檔立卡的工作中,由於工作不細致,使有些不符貧困戶的也享受了貧困戶待遇,將這專些不符屬合條件的貧困戶取消資格,是屬於清退;而經過政府的扶貧和自身的努力,已經甩掉貧困戶的帽子,是屬於退出貧困戶,兩者性質完全不一樣。
❻ 貧困戶退出標準是什麼
退出標准。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准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即「兩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礎上做到戶戶有安全飲用水、有生活用電、有廣播電視。
退出程序。
(1)確定目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人口減貧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行政村;行政村確定預脫貧戶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民主評議。每年11月底前,村「兩委」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後提出當年擬退出貧困戶,經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核實、擬退出貧困戶認可,在村內公示無異議後,由鄉鎮政府上報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6)貧困戶退出工作從擴展閱讀
貧困村
1.退出標准。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准,原則上貧困村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統籌考慮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在此基礎上做到村村有集體經濟收入、有硬化路、有衛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網路。
2.退出程序。
(1)確定任務。每年11月底前,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將下一年度貧困村退出任務下達到有關鄉鎮和貧困村,並在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標注。
(2)退出申請。每年11月底前,根據擬退出貧困村「兩委」提出的申請,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進行初審並在貧困村所在鄉鎮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3)審核公告。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對擬退出貧困村組織有關部門或第三方評估核查。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村,由市級政府批准退出,並在貧困村所在縣公告。
(4)備案銷號。市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將貧困村退出結果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縣級扶貧部門負責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省脫貧攻堅「六有」大數據平台中對退出貧困村進行銷號標注。
參考資料:網路-四川省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退出實施方案
❼ 自願退出建檔立卡貧困戶怎麼退
在建檔立卡的工作中,由於工作不細致,使有些不符貧困戶的也享受了貧困戶待遇,將回這些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答取消資格,是屬於清退,而經過政府的扶貧和自身的努力,已經甩掉貧困戶的帽子,是屬於退出貧困戶,兩者性質完全不一樣。
❽ 貧困戶退出四不得指
退出扶貧對象的四個不退出
精準扶貧的「四不」原則通常是指「不留死角」入戶調查、「不漏一戶」雙審雙評、「不留盲區」三級公示、「不出差錯」信息錄入。
扶貧對象動態調整要嚴格執行中省扶貧對象認定與脫貧退出的相關政策規定,重點把握好三個方面:
一是不論脫貧戶的退出還是新增戶的納入都要以農戶家庭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扶貧標准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為主要衡量標准,認真落實國家「四不退」和「三納入」要求,特別是要貫徹落實殘聯發〔2016〕62號和陝民發〔2016〕63號文件精神,把符合條件的低保戶、殘疾人口家庭作為重點對象,盡量納入進來。飲水安全及飲水困難在「不愁吃」的衡量范圍內,作為貧困戶脫貧的重要認定標准。
二是不僅要做好省標貧困人口尤其是要做好國標貧困人口的核查認定與信息採集更新工作,這方面我們過去重視不夠,可能會影響國家對我省脫貧工作的考核和評估,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三是不僅要做好當年脫貧、返貧對象的動態調整與信息更新,而且要做好往年脫貧對象和尚未脫貧對象的信息更新工作,特別是要採集完善「兩不愁、三保障」相關指標信息,為各級考核評估提供更加全面詳實的依據。
這次動態調整和信息更新能否經得起考驗,關鍵看調查認定工作做得細不細、實不實。各地要組織力量逐村逐戶逐人調查核實,摸清核准情況,據實予以認定,相關人員要簽字畫押,並做好登記和資料備案工作,堅決防止「走過場」、「數據脫貧」情況的發生。駐村工作隊要全程參與建檔立卡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工作。市縣扶貧部門要派專人深入鎮村對調查核實工作進行現場督導,確保數據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