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難貧困戶
Ⅰ 什麼戶為貧困戶什麼戶為困難戶什麼戶為特困戶
特困戶是指人均年收入處於特困線以下的家庭。
貧困是物質生活困難和生產手段匱乏的整體性狀況,一般由生活水平來衡量。當某個人、家庭乃至群體的生活水平比所在地區的平均生活水平低時,即為處於貧困狀態。量化的測定標准即是貧困線,具體的指標各國相異。中國以年人均最高收入為線,它隨物價的變動而調整。中國民政部20世紀80年代中期曾將人年均收入200元定為中國的貧困線。由於物價的上漲,新的貧困線已被調整為300元。
貧困戶。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或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貧困的標准不同,目前國際貧困線標準是世界銀行提出的按購買力平價計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標准。
中國的貧困線標准調整了幾次:1986年,國家統計局作了一項關於中國農村貧困標準的研究,確定農村人口最低生活標準是年人均200元;到1990 年這一標准相當於300 元;到1995年,把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因素考慮在內,這個標准被調整為530元;在2000年 「八七」攻堅計劃完成時,貧困標准已經調整為625元; 2005 年為683 元。這一標準是農村絕對貧困戶的標准,而不是相對貧困標准。
絕對貧困: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相對貧困: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2005 年,我國的農村相對貧困標準是684-944元。
近年來,城市貧困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城市貧困標準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計算的,各個城市這一標准有所不同。
Ⅱ 「特困戶」和「貧困戶」有哪些區別
特困戶是指人均年收入處於特困線以下的家庭。
貧困是物質生活困難和生產手段匱乏的整體性狀況,一般由生活水平來衡量。當某個人、家庭乃至群體的生活水平比所在地區的平均生活水平低時,即為處於貧困狀態。量化的測定標准即是貧困線,具體的指標各國相異。中國以年人均最高收入為線,它隨物價的變動而調整。中國民政部20世紀80年代中期曾將人年均收入200元定為中國的貧困線。由於物價的上漲,新的貧困線已被調整為300元。
貧困戶。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或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貧困的標准不同,目前國際貧困線標準是世界銀行提出的按購買力平價計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標准。
中國的貧困線標准調整了幾次:1986年,國家統計局作了一項關於中國農村貧困標準的研究,確定農村人口最低生活標準是年人均200元;到1990 年這一標准相當於300 元;到1995年,把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因素考慮在內,這個標准被調整為530元;在2000年 「八七」攻堅計劃完成時,貧困標准已經調整為625元; 2005 年為683 元。這一標準是農村絕對貧困戶的標准,而不是相對貧困標准。
絕對貧困:指個人或家庭缺乏起碼的資源以維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難以生存。在測量絕對貧困標准時,一般只考慮為了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須購買的物品,並且,所購買的物品應當是最簡單最經濟的。
相對貧困:指個人或家庭所擁有的資源,雖然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達到一個社會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維持遠遠低於平均生活水平的狀況。2005 年,我國的農村相對貧困標準是684-944元。
近年來,城市貧困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城市貧困標準是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計算的,各個城市這一標准有所不同。
Ⅲ 什麼條件可以辦特困戶
特困家庭:共分二類。第一類是家庭成員中有在職人員的,其領證條件為:
(1)、職工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員(供養直系親屬)患大病重症,個人年自負醫療費(申報前12個月)4000元以上,且家庭年總收入(申報前12個月)除去個人自負醫療費後,人均年收入在市區「低保線」110%以下的。
(2)、鰥寡孤獨和供養子女的單親職工因喪失勞動能力或就業有困難等特殊家庭;且人均收入(申報前12個月)在市區『低保線」110%至「低保線」的。第二類是家庭成員及在職人員的(屬下崗失業、退休退職人員)。
其領證條件為:
(1)、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員(供養直系親屬)患大病重症,個人年自負醫療費(申報前12個月)400O元以上,且家庭年總收入(申報前12個月)除去個人自負醫療費後,人均年收入在市區『低保線」110%以下的。
(2)鰥寡孤獨和供養子女的單親等特殊家庭,人均收入(申報前12個月)在市區「低線」110%至「低保線」 的。
(3)特困難貧困戶擴展閱讀:
關於對城鄉特困家庭實施救助的決定
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黨的十六大及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使我市城鄉特困家庭在生活上得到基本救助,特作如下決定:
一、本決定所稱城鄉特困家庭是指享受城鎮人口低保待遇中因病致貧家庭、單親家庭、特殊殘疾人家庭和「三無」對象(即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或扶養人的居民)以及農村年人均純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家庭。
二、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大力籌措特困家庭救助資金。其來源由市、縣(區)財政在預算中適當安排,並動員社會捐助,廣泛籌集。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民政實施,財政監管的辦法,切實用好、管好這部分資金。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三、在城鎮要積極實施「分類施保」的救助辦法,對低保對象中重、特大疾病患者在就醫時要給予醫療救助;對特困低保對象的家庭子女在就學時要給予適當補貼;對低保對象中殘疾人員在保障時要給予傾斜;對低保特困家庭基本住房可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城鎮廉租房制度。
Ⅳ 特困戶與特殊困難家庭區別
【先看文件】此次活動救助對象為該市孤老、孤兒、殘疾人、農村五保、城鄉低保等各類家版庭中,享受政府救權助後生活仍有較大困難的特別困難戶;生活困難的低保特困邊緣戶以及其他因突發變故導致有特殊困難的家庭。
特困戶:較大困難的特別困難戶
特殊困難家庭:因突發變故導致有特殊困難的家庭
Ⅳ 特殊困難戶是什麼
困難戶指生活困難家庭,沒有專門政策補助,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865元的家庭。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或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貧困的標准不同,目前國際貧困線標準是世界銀行提出的按購買力平價計算1天1美元收入的標准。
(5)特困難貧困戶擴展閱讀:
民政部正式發布《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就特困人員的認定標准、申請程序等作了詳細規定。根據辦法。
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法履行義務能力的,應當列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第四條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1、無勞動能力;
2、無生活來源;
3、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Ⅵ 特殊困難家庭怎麼建檔
一、建檔立卡貧困來戶
首先,自必須解釋一下建檔立卡。建檔立卡:就是建立貧困戶的相關檔案,把貧困戶的困難程度記錄在案,並分發相應的貧困卡。
這樣顧名思義,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是已經完成審批流程,建立了貧困檔案,並獲得貧困卡的貧困家庭。
二、建檔立卡的目的
主要目的是,識別出農村貧困對象,搞清農村貧困戶的分布情況、貧困狀況、貧困類型、致貧原因,建立健全農村貧困村和貧困戶檔案。為建立完善新指標體系下對貧困戶、貧困村的動態監管和分類幫扶機制奠定基礎。同時,也為部門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搭建共享的扶貧工作信息平台。
參考自政務網 扶貧辦
註:各地具體實施細則略有不同。
Ⅶ 什麼樣的條件才能達到特困戶的要求。
貧困戶的復界定,可以參照下面標准制:1.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2.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5.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6.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7.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Ⅷ 什麼樣的家庭可以辦理特困戶和低保戶
一、特困戶申請條件:
1、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一)無勞動能力;
(二)無生活來源;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上述所稱的無勞動能力:
(一)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3、收入總和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應當認定為上述所稱的無生活來源。
二、低保戶申請條件
1、城市低保申請條件
(一)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二)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三)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收入仍低於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2、農村低保申領條件
(一)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二)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8)特困難貧困戶擴展閱讀:
低保申請流程:
1、家庭成員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或者由村(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2、申請的需出具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授權書;
3、當地辦事處審核,不管通過與否,給予通知;
4、對批准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月將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發放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