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代字秘
1. 發文機關代字是指什麼
是用代號或者數字來表示的
2. 機關代字
機關代字,機關名稱用規范化簡稱,就是「XX文〔2012〕9號」中的「XX"。一般上行為就發「XX文」,下行文就用「XX發」,平行文函用「XX函」,一般就是這些
3. 公文密級和保密期限的正確標注方法是
公文如需標注密級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注。
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代替GB/T9704-1988)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數序號
公文份數序號號是將同一文稿印製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如需標識公文份數序號,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8.1.3 緊急程度
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拓展資料:
密級,檔案文件保密程度的等級。
定密,就是把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每一具體秘密事項,按照國家劃定的「絕密.核心、絕密、機密、秘密」四個等級,依照法定程序確定下來,並通過相應的法規制度予以保護,從而達到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目的。
定密工作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是保密工作管理體例結構中的首要工作,是各機關、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只有認真地把屬於國家秘密的每一具體事項及其密級,及時准確地依法確定下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安全和利益不受損害。
不定密,會混淆密與非密的界線,分不清在哪些是國家秘密,哪些是非國家秘密,更談不上貫徹「積極防範,突出重點」的方針,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亂,既不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又會不同程度地妨礙國家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因此,搞好定密工作至關重要。
參考鏈接:網路-密級
4. 什麼是機關代字
是機關發文字型大小的組成部分。
發文字型大小,簡稱文號,習慣上也稱為文件編號,它是發文機關在某一年度內所發各種不同文件總數的順序編號。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的收發文機構負責統一編排。發文字型大小應當包括機關代字、年份代碼、發文順序號;聯合行文,一般的以主辦機關為主體依據編制發文字型大小。
機關代字一般由兩個層次組成。第一個層次是發文機關代字,第二個層次是發文機關主辦文件的部門的代字。如鐵道部文件的機關代字有「鐵辦」、「鐵財」等,「鐵」代鐵道部,辦」財」代主辦這份鐵道部文件的鐵道部的辦公部門、財務部門。
讀懂機關代字很重要,特別是知道了文件的主辦部門是誰,可以比較准確地對文件進行分辦、查詢和保存歸檔。文號是發文機關為便於指代檢索引用公文、統計處理保管公文,而給所制發的文件編排的代號。按照規定應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發文順序三部分構成。
在擬制時難度最大的是發文代字,應由所在區域代字、機關代字和發文類型代字組成。目前除了信函式公文在機關代字後標注「函」以外,其餘發文一般都用「發」作為總的發文類型代字(個別地區除外)。
(4)機關代字秘擴展閱讀:
把區域代字、機關代字、發文類型代字三個部分合在一起,就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發文字型大小,如「京政發」即北京市人民政府發文,「滬府發」 即上海市人民政府發文,「黑政辦發」 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文,「哈政呈」即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上行文。
有的將「字」字作為上行文的發文類型代字,是不合常規、不正確的,已經屬於過時的做法,早在1987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時即已廢棄不用。因為從公文的內容到形式,始終應該體現一個「簡明實用」的原則,在明白的基礎上愈簡單愈好。
5. 公文發文機關代字是怎麼樣的
可以專門買一本公文書寫示範樣本的書籍,上面會有很多內容,教你怎麼樣書寫。
6. 請問發文機關代字有沒有明確的規定
這個肯定有的啊,明文規定嘛,查找下相關資料
7. 公文字型大小中秘的含義是什麼
政辦就是政府辦公室所發送的公文,政辦秘就是政府辦公室秘書處所發版送的公權文,至於二者的公文區別之處是:
政辦的公文都比較重大,而且要求嚴格,政辦秘稍微可以書面化要求不是很嚴。
政辦的公文必須由相關領導親自起草不能由他人代筆,而政辦秘的公文則可以由秘書等辦公人員代筆。
政辦公文必須當天就要發送有時間限制,而政辦秘的公文沒有時間期限規定可以延遲。
發文字型大小又稱發文編號、文號,它是發文機關在某一年度內所發各種不同文件總數的順序編號。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的辦公廳(室)負責統一編排。發文字型大小應當包括機關代字、年份、序號;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型大小。
8. 公文的密級是怎麼規定的
按國家事務秘密程度的等級,一般分為絕密.核心、絕密、機密、秘密四級。
1、絕密.核心
「絕密.核心」: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目前僅軍隊機關使用此密級,泄露可能會使國家安全遭受根本性的損害,是國家軍事安全中的核心利益所在,該密級為2016年軍改以來的一系列政策調整中新增加的一項,於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2、絕密
「絕密」:是十分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如軍事工業中的核武器、戰略導彈、核潛艇等的戰術技術性能及這些武器的生產儲存數量、作戰頻率等都是必須確保的「核心秘密」,也就是「絕密』。
3、機密
「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一旦泄露就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如我國研製的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經濟價值較高的葯品的成分、工藝、技術訣竅等都列為機密,這些東西泄露出去會給國家的經濟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4、秘密
「秘密」:是指一般的國家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一般的危害和損失。如我國某縣生產的龍須草席歷史悠久,曾是清朝皇帝御品,並外銷許多國家和地區,每年為國家賺取大量外匯,被譽為中國獨有的工藝品。
但在八十年代某國在參觀草席生產工藝時竊走了生產的技術訣竅,以後不但停止了從我國進口龍須草席,還與我國爭奪國際市場,影響了我國出口額,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
(8)機關代字秘擴展閱讀
《國家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第九條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一)份號。公文印製份數的順序號。涉密公文應當標注份號。
(二)密級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級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注「絕密」「機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緊急程度。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根據緊急程度,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注「特急」「加急」,電報應當分別標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發文機關標志。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時,發文機關標志可以並用聯合發文機關名稱,也可以單獨用主辦機關名稱。
(五)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
(六)簽發人。上行文應當標注簽發人姓名。
(七)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
(八)主送機關。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
(九)正文。公文的主體,用來表述公文的內容。
(十)附件說明。公文附件的順序號和名稱。
(十一)發文機關署名。署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十二)成文日期。署會議通過或者發文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聯合行文時,署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志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
(十四)附註。公文印發傳達范圍等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說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
(十六)抄送機關。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者知曉公文內容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
(十七)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公文的送印機關和送印日期。
(十八)頁碼。公文頁數順序號。
第十條公文的版式按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執行。
第十一條公文使用的漢字、數字、外文字元、計量單位和標點符號等,按照有關國家標准和規定執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並用漢字和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文字。
第十二條公文用紙幅面採用國際標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紙幅面,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9. 公文處理 十五種公文文種發文機關代字分別怎麼擬
2001年實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對「公文」種類是這樣規定的:
第九條
行政機關的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命令(令)
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
決定事項。
(三)公告
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於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六)通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七)議案
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八)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九)請示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批復
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一)意見
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十二)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三)會議紀要
適用於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10. 辦規字是那個部門的機關代字
機關代字是政府公文里用的。比如:山東省財政廳下發一份文件,它的編號是:魯財[2011]12號。其中的「財」字就是能代表財政廳的一個字,即機關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