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公安機關執法
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定義:「公安執法主體為了實現公正、文明、嚴格、高效的執法目標,在法律的框架內,對公安執法活動進行程序化與標准化建設的一項系統工程」。(注:詳見《公安學刊》2011年第1期)
❷ 關於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幾個問題
認真實行,
❸ 公安機關如何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
一、提高認識,樹立理性執法思想。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沒有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思想,在行為上就不能付諸實施。要想真正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首先要解決好人的思想認識問題,如何解決思想認識問題。
1、要切實樹立群眾意識。
人民群眾是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依託和力量源泉,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沒有人民群眾的支持,就顯得孤立無援,註定要打敗仗,這是事關興衰成敗的大事。這就要求廣大民警紮根基層,耕耘基層,服務群眾,依靠群眾,把工作深深植根於人民群眾之中,著力構建符合時代要求的和諧的警民關系。
2、要切實樹立理性執法理念,理性執法是執法工作的本質要求。
堅持理性執法,就是要做到以理性的思維、理性的方式,理性的手段,將情、理、法融為一體,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准繩,科學的鑒定判斷,而非盲目抽象、憑感情用事和一時沖動去執法,從而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和減少群眾的不滿情緒,最大限度地增加公正執法性和社會和諧因素,不斷提升執法民警在群眾中的公信力。
3、要切實樹立責任意識。
將責任立於心中,甘為公僕,為民所愛戴;權為已所用,責任拋於腦後,利慾熏心,貪贓枉法,為民所不齒。在執法實踐中要切實做到職務面前勤思義務,權利面前多想責任,把行使權力的過程,看著是對黨委、對人民負責的過程,用權時如履薄冰,肩負著責任,自覺為民負責、為國竭力、為黨分憂。
二、加強個人素質修養,煅造平和執法能力。
打鐵先要自身硬,努力提高基層民警執法執勤的綜合素質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基礎。基層民警綜合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繫到執法的效果和評判執法質量的標准,影響黨群、警民關系和社會對公安人員的理解程度。
1、要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涵養,扎實過硬的基本功。
敏銳的政治洞察力,將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理念科學地運用到執法活動中。
2、要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
對常用的法律條規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這是避免執法偏差的前提,也是講求執法藝術、改進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礎。
3、具有平和執法的心裡素質。
平和執法是保障公安機關執法為民的現實需要,也是測試公安民警綜合執行能力的體現。執法活動需要平和的心態,才能深謀遠慮,成竹在胸,遇變不驚,處亂不慌,適時根據對方的突變而積極採取應變策略,方能亂中求謀、穩中求勝。
做群眾工作同樣需要平和的心態,才顯得有親和力,這樣容易接近群眾,拉近群眾距離,了解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切實把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百姓就會覺得警察與他們心連著心,民警就能很好的融入其中同老百姓產生共鳴,從而得到群眾的支持、理解和信任。
三、強化職業道德觀念,推動文明執法進程。
一切管理措施都要適應以文明管理、文明服務的方式為目標,要通過人性化管理,體現整個社會對公民合法權益的關注和重視,把思想立場調整到保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上,堅持文明執法,更好地樹立公安隊伍在群眾中的形象。一個警察是一個警局的一個細胞,一個警局靠每個細胞的支掌,才能實現隊伍親民化,執法文明化。
注重警察個性化素質的培養就尤顯重要,這關繫到這個細胞能否注入新鮮血液,不至於衰老壞死,始終呈現出生機勃勃,鮮活旺盛的生命力,教育引導廣大領導和民警牢固樹立文明執法理念,是能否實現全警文明執法的關鍵。
通過會議、崗位培訓、執法監督等形式,讓廣大民警充分的認識到文明執法的重要性、緊迫性和現實性,並積極參與其中,努力實現文明執法在社會活動中的有效化和優質化,推動文明執法進程,不斷築牢人民群眾理解、支持、配合民警執法工作的思想根基,切實增強民警執法工作在廣大群眾中的親和力和感染力。
四、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奠定執法規范化的人文基礎。
「人是一切社會活動中最積極最關鍵的因素」,要達到任何組織目標,都必須打好實現目標任務的堅實人文基礎,這也正切合了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因而,要推進公安隊伍執法規范化建設,就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並以此來奠定實現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的人文基礎:
1、堅持以人為本,強化規范化理念教育。
要積極依託「輪訓輪值、戰訓合一」模式,切實把執法規范化理念教育活動常態化;要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通過教育、剖析、查擺、談話、整改,使執法規范化理念融入到每位民警頭腦中;要建立運行教育機制,將執法規范化教育活動納入制度框架,通過明確責任、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達到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目的。
2、堅持學習培訓,提升執法素質。
沒有良好的法律素養,就沒有規范執法的理論基礎、熟練的操作技能和規范執法的實踐基礎。要大力通過崗位培訓、崗位練兵、業務骨幹培訓等方式,促進隊伍素質的持續、穩步提升,實現隊伍建設的協調、持續、穩定發展,奠定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素質基礎。
3、堅持典型宣傳,營造規范執法氛圍。
法制部門、政工宣傳部門要挖掘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最佳統一的典型案例、規范執法的先鋒模範,結合精品案件評選等活動,充分運用宣傳手段,加強正面引導,營造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文化氛圍。同時,紀檢監察部門對執法不規范的行為,要敢於曝光、敢於揭短,並追根尋源。積極通過正反面的對比,在民警心目中形成規范執法的光榮感、不規范執法的恥辱感。
4、堅持科學標准,完善考評體系。
要以人民群眾認同、社會和諧穩定為標准,加強對案件質量和執法行為的考核,並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調整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引導民警樹立嚴格、公正、文明的執法觀,從而自覺規范執法行為。
❹ 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心得體會
內容預覽:隨著民主法治建設進程的加快,法律越來越成為社會有序活動的專重要規范和屬有力保障。作為推動民主法治進程的公安機關,本身就是法律的實施執行機構,不僅要帶頭學法、自覺守法,更要正確用法、規范執法。一、抓住觀念更新這個先導,用正確的理念引導執法規范觀念是行動的先導和指南,決定是行動的方向。為此,該局始終把觀念更新放在規范執法的首要位置,組織民警開展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認真進行思想解放大討論、紀律作風整頓,不斷糾正民警在思想觀念上的偏差和誤區。通過持續不斷地思想教育,全體民警充分認識到,公安機關的基本活動是執法活動,公安民警的基本行為是執法行為,規范執法不僅是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長遠發展的基礎工程……
❺ 如何規范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
依法執政 廉潔為公 執政為民
❻ 公安執法規范化的重要性
1、公安機關的主要活動是執法活動,公安民警的主要行為是執法行為,執法工作始終是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最佳結合點,執法規范化建設在整個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礎性地位。必須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發揮公安機關排頭兵作用。
2、安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部門,建設法治公安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法治化水平直接關繫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法治化水平。
建設法治公安的核心要求是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不作為、亂作為、不公正、不文明等問題,實質上都可歸結為執法不規范。因此,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是推進法治公安建設的重要載體和根本途徑,要把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斷提升公安機關依法履職能力和執法公信力。
3、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是做好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實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迫切需要。
隨著國家民主法治建設的深入推進,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不斷覺醒、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特別是隨著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公眾行使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的能力極大提升,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時刻處在媒體聚光燈下,執法行為稍有不當就很可能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輿論炒作的熱點。
因此,新形勢下衡量公安工作的優劣,不僅要看是否體現了執法效率、實現了維穩目標,而且還要看是否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公安改革是推進執法規范化的動力所在,促進執法規范化是公安改革的重要目標。
(6)規范公安機關執法擴展閱讀
堅持執法為民,讓人民群眾通過執法規范化建設有更多獲得感。之所以存在很多不良現象,主要是沒有真正從思想深處解決好「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一根本問題。
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必須著力整治和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通過健全執法制度、改進執法管理、強化執法監督,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讓廣大人民群眾通過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個執法行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❼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
1、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法治意識。持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識和民本理念,增強對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政治認同、感情認同、理論認識,使規范、文明、理性、平和執法成為廣大公安民警的一種自覺行動和自發要求。
2、加強制度建設,規范執法環節。堅持從民警日常執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執法標准細化工作,嚴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環節,增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確保民警每個執法動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藉助信息推力,加強執法監督。構建完善的執法監督體系,並以警務信息化建設為契機,盡快實現網上執法辦案、執法監控、執法問題研判和執法質量考評一體化流程,為監督指導工作提供依據。
(7)規范公安機關執法擴展閱讀
強化執法權力監督制約:
1、從加強源頭防控、過程監督、責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強化執法權力監督制約的一系列措施要求,通過建立系統化、實時化、常態化的執法監督管理體系,實現對執法工作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2、一是嚴格源頭防控。落實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意見,完善接報案登記、受案立案審查工作程序,實現接報案、受立案信息全要素網上記載流轉,落實受案立案工作責任制,加強對受立案環節的監督;深化法制員制度,進一步發揮基層一線執法勤務機構和派出所派駐配備的法制員的作用,負責對案件質量審核把關,建立起保障執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線。
2、二是嚴格過程監督。全面實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門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制度,由法制部門對刑事案件重點執法環節統一審核,在審查起訴環節統一與檢察機關對接,這項工作已經在部分地方試點,效果已初步顯現,下步將進一步探索、完善。
3、藉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實現網上辦案,並著力打造覆蓋接處警、現場執法到案件終結的整個執法環節的記錄機制,實現執法辦案全流程同步記錄、實時監督;優化執法信息查詢服務,建立生效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決定文書網上公開制度等措施,提高公安執法的透明度,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4、三是嚴格責任追究。構建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執法責任體系,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程序,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完善對民警違紀違法行為的督察機制,對違反制度規定的人、對觸碰「高壓線」的事,一經查實,堅決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