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聽證公告送達期限
A. 行政處罰法決定書以公告形式送達,幾天視為送達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因此,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登記管理機關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直接送達。登記管理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在宣告後將決定書當場交付給被處罰社會組織的負責人,並由其負責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即為送達;其負責人拒絕簽名和蓋章的,由案件承辦人員在《送達回證》上註明。登記管理機關在適用直接送達時需注意:① 無特殊情況的,均應適用直接送達的方式;② 由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負責收件的人簽收;③ 受送達人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④ 受送達人已向登記管理機關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⑤ 送達法律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⑥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2)留置送達。在適用留置送達時,應當注意: ① 留置送達的條件是受送達人拒絕簽收法律文書;② 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絕簽收事由和日期; ③ 送達人、見證人要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把法律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④ 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及其他見證人不願在送達回證上簽字或蓋章的,由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把送達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即視為送達;⑤ 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3)郵寄送達。當登記管理機關直接送達法律文書有困難時,也可以採取郵寄送達的方式送達。採取郵寄送達時,應當注意: ① 在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才能採用郵寄送達;② 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③ 郵寄送達,應當附有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註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④ 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4)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是送達的最後一種方式,在適用公告送達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① 通過其他方式都無法送達時,適用公告送達; ② 公告送達,可以在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互聯網等媒體上刊登公告;③ 自發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為60日;④ 公告期滿後,即視為送達;⑤ 登記管理機關採用公告送達方式的,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B. 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公告送達的內容有什麼規定
除了聽證告知書的內容外,載明聽證申請時效。
C. 行政處罰聽證會有時間限制嗎
行政處罰聽證會有時間限制,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版後三日內提出;行政機權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D. 行政處罰法聽證幾日告之
可以申請聽證的,應在作出處罰決定前告知聽證權利。
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迴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聽證結束後,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
E.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是多久
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送達期限是多久
公告送達的,以公告中明示的生效專時間,算送屬達時間,公告期為60天,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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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狹義的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廣義的行政處罰除了包含上述狹義的內容外,也包含企事業單位規定的一些行政人事處罰內容。
公正、公開原則:
處罰公正原則是指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必須與相對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行政機關在處罰中對受罰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對待。
處罰公開原則就是指行政處罰的依據、過程及結果必須公開。行政機關對於有關行政處罰的法律規范、執法人員身份、主要事實根據等與行政處罰有關的情況,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損害其他公民或者組織的合法權益並由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的以外,都應向當事人公開。
F. 公告處罰行政聽證通知書要多長時間
在舉行聽證的7日前送達當事人; 國稅總局《稅務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當事人聽證要求後15日內舉行聽證,並在舉行聽證的7日前將《稅務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送達當事人,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聽證主持人的姓名及有關事項......
G. 請教: 行政處罰案件,公告送達期限是否計入辦案期限,依據是哪個
當然是,從公告送達之日起,之後即可執行相干手續,文書,依據行政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