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輿情
㈠ 在輿論的沖擊下司法機關是否能保證絕對的公正性
輿論監督與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是法治國家不可或缺的基石:輿論監督回作為社會監督的一種,是確保司答法權依法和公正行使的有力手段;而司法作為重要的社會調節機制,則是保障社會正義和公民權利的最後屏障。輿論監督與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和諧共存,是促進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前提。但在當前我國特定的社會形勢與政策框架下,正常的輿論監督經常畸變為阻礙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輿論審判:通過媒體和網路等途徑形成的輿論壓力,試圖對具體案件做出超越司法程序的判斷,並對涉案人員作出定性、定罪、定刑等「結論」,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到司法權的獨立行使。
㈡ 如何收集分析涉檢輿情
涉檢網路輿情的研判與應對機制
時間:2010-07-02 作者:峽江縣人民檢察院 劉雪生 新聞來源:正義網 【字型大小:大 | 中 | 小】
一、 涉檢網路輿情的定義、類型、特徵。
(一)涉檢網路輿情的定義
網路作為一種新興的媒介傳播方式,對推動社會的進步與發展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面對日趨復雜的網路輿情,尤其是涉檢網路輿情,如何加強研判和應對機制,是新時期檢察機關面臨的新的課題。為了總結經驗,提高涉檢網路輿情研判能力,逐步提升對涉檢網路輿情的應對水平,筆者對涉檢網路輿情的相關問題進行研討。對涉檢網路輿情的界定,可將其先分拆開來,再組合觀察。「輿」是輿論,包括態度、觀點、意見等;「情」是情緒,也有學者認為「情」是指「情況」。網路輿情就是公眾通過網路表達的、在網上傳播的各種態度、觀點、意見和情緒的總和。就涉檢網路輿情而言,應該是指眾多網民通過互聯網對涉及檢察機關的事件、行為、問題等發表言論,可能或已經對檢察工作或檢察形象產生重大影響,並進而形成具有一定傾向性的意見的匯總。一般來說,這種傾向性意見多是網路上的負面新聞或不利言論。檢察機關一旦受到網路輿論的極大關注,也往往是因為一些負面新聞或不利言論,這也正是我們要重視涉檢網路輿情的防範和處置的原因之一。
(二)、涉檢網路輿情的類型
鑒於檢察制度的中國特色,筆者傾向於將涉檢網路輿情劃分為兩類:一類是涉及檢察權的網路輿情。比如「躲貓貓」事件,就涉及到檢察權運作中的監所檢察;一類是涉及檢察官的網路輿情。這類輿情更多與檢察機關的隊伍建設相關,而不涉及檢察權在司法程序中的運作。
(三)、涉檢網路輿情的特徵
涉檢網路輿情與一般意義的網路輿情具有很多共通性,如涉及面廣、傳播速度快、影響力強、突發性,又如交互性,web2.0 時代強化了網路的交互功能,在輿情傳播上表現為網民與網民之間的互動、網民與當事方之間的互動、網路媒體與平面媒體之間的互動,等等。還有群聚性、放大性,網路能迅速集聚有相同情緒或相同觀點的人,進而放大某種聲音。而擁有不同觀點的人基於「沉默的螺旋」理論,通常會選擇不參與或更謹慎的參與,這會使得網路輿情越來越偏向於某種「網上主流」觀點。情緒化也是網路輿情的一大表徵。通常,對某一事件反應較網路滯後的平面媒體,會在一定程度上弱化這種情緒化。
同時涉檢網路輿情也有一些自己的特點。首先,對象的特定性。涉檢網路輿情的關注點是檢察人員、檢察機關或者與檢察機關相關的業務活動,包括檢察機關對某一個受關注案件是否立案、偵查,或者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批捕、是否提起公訴等。其次,網民對涉檢案件、事件相對於一般輿情所涉及的信息敏感度更高。這是由檢察機關的性質和地位所決定的。在我國,檢察機關不僅是履行偵查職能和控訴職能的司法機關,同時還擔負法律監督職責。其地位相對於一般國家機關,更具有特殊性。另外,檢察機關偵查案件的對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尤其是包括貪污賄賂型犯罪,在當前反腐形勢嚴峻的背景下,這些涉檢案件比一般的案件更加容易引起大眾的關注。從目前的實踐來看,凡是涉及權力因素的事件,往往容易形成網路輿情甚至網路群體性事件,涉檢更是如此。第三,持續時間相對較長。從實踐來看,一般的網路事件隨著時間的推移,公眾的視線或者注意力有可能轉移或者減弱,但是,正如以上所提及的,由於涉檢網路輿情對象的特殊性,輿情對涉檢案件的關注往往並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有所減弱。網民對相關事件的關注一直要持續到事情處理結束,甚至在處理之後還要持續一段時間。從涉檢網路輿情的內容和性質上看,有正面的和負面的,但往往是以負面的為主。這與網路本身的特點緊密關聯。網路受控制的程度較低,人們往往藉助它揭露陰暗或發泄不滿情緒。從對象上考察,如果檢察機關或檢察人員是事件直接的當事人,則更容易被網路關注。而與檢察機關相關的業務活動,往往被關注較少。這可能與檢察機關的業務在訴訟中所處的地位有一定的關系。大多數案件由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偵查,法院最後裁決,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或者支持公訴工作處在「中間環節」,人們的焦點往往集中在公安機關或法院。另外,有很多案件形成網路輿情之後,檢察機關依法、及時地作出處理,而這些處理結果從網路的反饋來看,有些網民還是比較滿意的。如「躲貓貓」事件的最終成功處置,可成為輿論、傳統媒體、新煤體與國家有關部門(省委宣傳部、高檢)合力「追求真相」的標志性事件。
二、全面、准確、及時掌握涉檢網路輿情
(一)、涉檢網路輿情產生的因素
1.民眾缺乏獨立的思考和冷靜的判斷。根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23 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報告顯示,到2009 年底,我國網民數達到3.62 億。心理學家研究表明,「在集體心理中,個人的才智被削弱了,從而他們的個性也被削弱了,異質性被同質性所吞沒,無意識的品質佔了上風。」這種「無意識」往往表現為沖動、易受暗示、輕信、缺乏理性思考等。它隱藏在網路群體成員內心深處,一旦有合適的土壤就會出來影響他們的情緒和態度。以網路為依託,民眾發表了各種言論與意見。當某一事件出現了具有吸引力的、引導性的言論時,就會有人跟帖表示贊同。隨著跟帖人數的增加,群體之間不斷強化著心理暗示,受到感染的民眾往往由於缺乏獨立的思考和冷靜的判斷,容易形成目標基本一致的輿情指向,這種輿情極易形成網路群體性事件。如巴東鄧玉嬌案、石首騷亂、新疆「七五」騷亂中,迅速傳遞事發現場信息。
2. 轉型時期社會矛盾不斷凸現,公眾對公權力部門的不信任。隨著轉型時期社會矛盾不斷凸現,權力機關或官員行為失范現象不斷曝光,如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和貴州習水縣漂宿幼女案,許多民眾通過自身的感受或者通過其他間接的方式,已經積累了對一些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公權力部門的不信任。這種不信任情緒積累到一定程度的後果就是,只要在相關事件中涉及到公權力和個人之間的沖突,他們就會對權力公正性產生懷疑,繼而公權力機關或相關人員就會被捲入輿論的中心深受質疑。加之檢察機關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貪污腐敗案件的偵查機關,這也容易引起公眾關注。如果對涉檢輿情不重視或者處理不當,後果可能比較嚴重。這些因素都要求檢察機關、檢察人員應當充分認識到網路輿情的重要性。
(二)、如何全面、准確、及時掌握涉檢網路輿情
由於互聯網具有開放性、互動性和隱密性的特點,在網路上的每一個人都可以隨時隨地對網路事件發表言論、表明態度、參與爭辯,這使得網路輿情的傳播呈現出載體的多樣化,最常見的有網路新聞評論(跟帖、轉帖)、BBS 論壇、個人博客、播客甚至微博客、QQ 群等,同時,新的傳播手段和方式還不斷涌現,網路輿情傳播表現出「海量、迅猛、不可預料」的特徵。從網路輿情傳播特徵來看,全面、准確、及時掌握、應對涉檢網路輿情是一項較難完成的任務,從另一方面講,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自身業務能力,保持良好的社會形象,是從更高層次上減少負面信息的關鍵,所以,檢察機關的主要任務還是要著眼於嚴格、依法履行檢察職能,但對於涉及本院的輿情,要積極收集,正視問題,理性應對。至少,在涉及本院網路輿情已經成為眾多網民熱議的焦點時,檢察機關應該掌握相關信息,並在第一時間啟動輿情應對程序。
為了保證對涉檢網路輿情研判的全面、准確、及時性,以下幾個方面可以參考:1、設置網評員。有些檢察機關為了全面、准確、及時掌握本地區涉檢網路輿情,在本院設置了網評員,不斷培養熟知網路、技術專業、經驗豐富的網評員隊伍,加強對涉檢網路輿情的日常監控。2、發動群眾,如可以在一些行業或者社會上聘請兼職的網評員,搜集、整理與檢察工作相關的網路輿情,定期向檢察機關匯報網路輿情信息。3、與有影響網站的管理機構或管理員建立相對穩定的聯系。如有些地方政府新聞辦公室的管理方式可以借鑒,聯系有影響的重點網站的管理員,定期召集開會,加強溝通,保證事件發生後,對一些網站的帖子能做到及時應對、妥善處理。4、檢察機關自身的網路平台應當具有吸納的功能,如通過論壇、電子信箱、QQ 等方式讓群眾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過來,盡量不要將其擴散到社會上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5、為了保證對涉檢網路輿情研判的准確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莫過於對相關事實進行相應的調查。6、應當強化與公安網監、主流網路媒體等的交流溝通,建立起信息共享互通機制,以協作互補。7、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充分利用網路技術手段,加強對網路輿情的監測,特別是應該將監測的重點放在本地網站和全國具有代表性的門戶網站涉及本地的相關信息上。
另外,為保證對涉檢網路輿情研判的准確性,還需要對輿情統籌全局、綜合考慮,努力做到三點:(1)是與黨委政府的信息、信訪等部門加強聯系,全面了解輿情發生的大背景和深層次原因,從而形成對輿情的預判;(2)是與輿情直接關聯人加強溝通,全面掌握輿情詳細准確的第一手資料,形成對輿情的實際察知;(3)是聘請經驗豐富的專家組成咨詢團,共同參與輿情研判,確保對輿情現狀、特點、發展趨勢的准確把握。當然,對於不同性質、不同類別的涉檢網路輿情的處理在方式上還是有所區別。
三、涉檢網路輿情應對機制
(一)、更新觀念,樹立三種意識
網路輿情的危機性最初往往不是來源於網路輿情本身,而在於對網路輿情重視不夠、危機意識不強,並逐漸「在突發事件和敏感問題上缺席、失語、妄語、誑語」,最終失去主動權和控制力,導致輿情危機的產生。因此,要妥善研判、應對和處置網路輿情,就必須要更新觀念,從事關檢察工作全局和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高度,從自身做起,從辦理的每一起案件和各項工作的每一個細節做起,牢固樹立「三種意識」,自覺增強防範與處置涉檢網路輿情的危機感。第一是大局意識,充分認識應對和疏導網路輿情中的「民怨」對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性,從全局著眼,從源頭入手;第二是政治意識,充分認識關注和引導網路輿情中的「民議」對推動政治民主、司法民主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政治敏感性;第三是責任意識,充分認識尊重和溝通網路輿情中的「民意」對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承擔起監督者首先要接受監督的責任,自覺接受和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和廣大網民的監督。
(二)、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掌握一些信息披露的技巧是必要的。目前各級檢察院普遍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對新聞發布也都有相應的制度和規定。只要落實目前的制度與規定,完全可以保證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權威性。應對網路輿情的第一原則就是尊重客觀事實。當然,新聞發言人還應注意,在第一時間,向有效媒體直截了當地披露有效信息。
(三)、從技術上保證涉檢網路輿情的暢通
為了從技術上保證針對輿情的解釋、通報工作做到一致性和權威性,對輿情的通報、回應應當做到以下幾點:第一,要遵循不間斷性。網民對事件處理的進程和結果有一個期待,不能最終的處理結果沒有作出,就對網路輿情採取迴避的態度;第二,要依法處置。即對事件的處理應當緊密結合法律的相關規定而展開。與此同時,還應做好解釋工作。第三,最終的處理結果要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有很多案件說明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是可以達成的,如「梁麗機場拾黃金案」,對檢察機關作出的處理結果,很多網民還是比較滿意的。
(四)、綜合建立六項工作機制
在堅持「導向正確,主題鮮明;多方聯動,分級處理;適時公開,主動應對;反應迅速,靈活應變」原則的基礎上,建立起六項工作機制,以有效研判與處置涉檢網路輿情。一是組織保障機制。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的涉檢網路輿情研判與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明確由院辦公室具體負責執行涉檢網路輿情的研判與處置,由專門人員負責開展涉檢網路輿情的監測、預警、應對和評估工作。二是輿情把握機制。由專門人員負責對涉及本院的網路輿情進行日常監測和突發事件監測,通過實時巡查的方式隨時掌握輿情動態,並在發現涉檢網路輿情或突發事件後及時進行分析研判與信息上報。三是分析研判機制。由專門人員負責對涉檢網路輿情進行匯總、登記和總結,通過跟蹤分析和研判,掌握網路輿情的發展走向、輿論熱點和媒體關注焦點,並分析判斷突發及重大輿情的級別和程度,提出處置意見,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四是應急預警機制。按照涉檢網路輿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涉檢網路輿情分為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並建立相應的應急預警機制,做到及早發現輿情危機苗頭,及早對可能產生的現實危機的走向、規模進行判斷,及早通知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應對危機的准備。五是應對處置機制。堅持以積極回應、「主動引導」為主的處置原則,在第一時間將涉檢網路輿情上報領導小組後,快速建立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穩定、順暢、高效的聯動機制,適時、規范地發布權威信息,掌握權威信息發布的主導權,並最大程度地爭取媒體的認同和支持,採用積極的方式應對和化解網路輿情危機。六是總結評估機制。在網路輿情趨於平穩後,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反思,形成書面報告和建議,建立起有效的輿情處置評估機制
×××人民檢察院涉檢網路輿情應對制度
為及時掌握社會輿情,傾聽民聲、了解民意,把握輿論導向,正確、及時應對涉檢網路輿情,進一步改進我院檢察工作,更好服務人民,現結合我院工作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組織保障
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的涉檢網路輿情研判與處置領導小組,副檢察長及紀檢組長任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成員,由院辦公室具體負責執行涉檢網路輿情的研判與處置,並由專門人員擔任網路評論員,負責開展涉檢網路輿情的監測、預警、應對和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指導全院開展涉及我院的網路輿情引導工作,對重大網路輿情做好跟蹤、督查和協調,深入探索網路輿情變化規律,研究有效引導控制網路輿情的長效機制,及時分析輿情。對收集到的輿情信息認真進行分析,並轉相關部門及時核查辦理。
二、輿情把握
由網路評論員密切關注和收集每日網路媒體有關本院的涉檢涉訴信息,特別是涉及檢察業務和隊伍建設方面的信息,並負責匯總分類。網路評論員每天至少瀏覽一次各門戶網站和本地互聯網,尤其是貼吧、BBS以及博客,負責收集和掌握新聞媒體及網民對檢察院檢察工作、隊伍建設等的報道和言論,並做好監測記錄,在發現涉檢網路輿情或突發事件後及時進行分析研判與信息上報,做到情況明確、底子清楚、應對適度,把隱患消除於萌芽狀態。
三、應對處置
涉檢網路輿情研判與處置領導小組要認真對待網路輿情所反映的問題,在對網路輿論所述事項調查核實的基礎上正面回應,公開事實真相及處理結果。對網上出現的一些不客觀真實的負面網路輿情,及時進行發貼或跟帖釋明,澄清事實真相,掌握主動權,將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經核查後,輿情信息真實的,責令相關部門制定處理方案,限期解決輿情反映的問題;輿情信息不真實的,要及時設法消除影響,避免炒作;輿情信息有故意詆毀檢察機關工作的,協調相關機關處理;輿情信息反映檢察機關工作人員違紀違法的,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輿情對本院有益的意見建議,作為完善制度、改進工作的依據。
四、總結評估
在網路輿情趨於平穩後,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反思,由涉檢網路輿情研判與處置辦公室形成書面報告和建議,上報領導小組、上級院以及有關部門。
淺談如何做好涉檢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
時間:2010-09-13 11:19 作者:時智峰 新聞來源:正義網
隨著信息網路的普及,虛擬平台成為網路輿論的重要陣地。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25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已達3.84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28.9% 。越來越多的網民通過網路表達訴求,參與社會管理,影響國家重大決策,也給政法機關執法工作進行網路輿論監督。作為檢察機關,如何參與虛擬社會管理,掌握網路輿情信息,充分利用網路媒體力量樹立機關良好形象,這是檢察機關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面臨的重要問題。
一、關於構建涉檢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機制的認識
涉檢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是高檢院、省市院非常重視的全新工作,目前沒有統一規范的成熟經驗借鑒。但由於網路輿情的形成階段可分為出現期(表達訴求)、懷疑期(真假辯析)、議論期(表達各自觀點)、高潮期(網民觀點趨於統一)、退化期(問題回應或關注新輿情),相對來說,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就是在形成輿論高潮之前,把輿情處理在醞釀階段,避免輿情爆發時處置工作復雜被動。
1、構建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理領導機制,成立網路輿情領導小組,健全領導機制。2009年河南省院專門下發了應對網路輿情的文件,明確了全省檢察機關要分別成立網路輿情領導機構,負責對本地區網路輿情進行日常監測應對。同時明確加強網路評論員隊伍管理,配備必要的工作技術設備和網路通訊聯絡、信息保密等硬體設備,保證輿情監測工作及時有效開展。
2、構建網路輿情監測工作機制,加強與網路媒體溝通,構建「大監測」工作機制。目前,我省各級檢察機關普遍把開展網路輿情監測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各地開展監測工作方式不盡相同。比如省院藉助網路輿情監測系統平台開展日常監測工作,基層院普遍安排專人搜索瀏覽進行監測,工作不同程度受到技術、設備、人員等因素的影響,工作面不夠廣,輿情信息共享渠道不夠寬。為此,檢察機關應加強與網路媒體溝通,發揮網路媒體信息及時、集中、共享的優勢,把檢察機關有關輿情信息及時予以反饋,同時,檢察機關應對輿情時,能夠及時與相關媒體得到溝通,確保輿情應對及時高效。另外,網路輿情監測是檢察機關全體幹警的共同責任,檢察人員日常上網時,看到有關本機關的輿情報道,也應該及時通知輿情領導機構。
3、構建網路輿情應對工作機制,提高檢察機關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藉助迅捷的網路傳媒,今年以來已經出現多起涉檢網路突發性事件。這些突發事件事起驟然,短時間內成為網路輿論熱點,各種新聞媒體密切關注,對檢察機關的管理應對提出了很大的挑戰。總結近年來網路事件處置結果,有的因及時果斷調查處理,「早說話、說實話、會說話」,輿情很快平息;有的因躲躲閃閃、處置不力,持續引爆網路,處置工作陷入被動。應對網路輿情,有「堵」和「疏」,我們應該構建輿情引導機制。網路輿情事件一旦發生,公眾急於知情,媒體更是急於報道下文,此時,應對的首要問題就是疏導,要及時研判、及時調查輿論真相,及時加強與媒體溝通、及時發布信息,必要時採取直接與輿情發起人溝通,召開新聞發布會等等,防止事態擴大。
4、構建網路輿情工作問責機制,提高檢察職業道德修養。通過網路引發的突發事件,公眾將不會滿足於事實是否調查清楚,而會重點關注事件結果。如果沒有有效問責,輿論監督將此起彼伏,影響深遠。今年以來,涉及檢察機關的輿情事件,譬如檢察官開豪車、打幼童等行為能夠引起網路事件受到問責處理,充分說明了檢察職業道德「忠誠、公正、清廉、文明」八字要求必須牢記、馬虎不得。
二、開展好涉檢網路輿情監控監測和處理工作需要完善的地方
由於網路輿情具有直接性、突發性、偏差性、互動性、豐富性、群體極化等特點,我們必須重點關注網路媒體的負面報道,既要保證網民對檢察工作的監督促進,又要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網路歪曲事實製造輿情危機。
1、檢察內部部門應重視將部門重要信訪信息與網路輿情領導小組溝通共享,方便輿情監測工作重點突出,操作具有針對性。相對上級院來說,基層院開展輿情監測人員不足,監測手段主要靠人工上網搜索和瀏覽,而互聯網網站內容浩如煙海,監測工作比較繁重。因此,把各部門執法辦案過程中預警或出現的信訪問題及時通知網路輿情領導小組做好網路監控,有針對性的開展監測工作,能夠及時掌握信訪人通過寫博客、發帖等網上動向,及時反饋輿情信息,促使有關部門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2、加強與公安網監部門、網路媒體溝通,集合各自網路技術優勢,達到涉檢輿情信息及時共享。公安機關具有網路監控及輿情技術對抗系統,能夠利用信息網路技術抑制有害輿情信息的傳播,而網路媒體普遍具有自己的網站,且內容豐富,論壇、博客、微博等比較普遍,維護管理人員也多,還有審帖、刪帖等管理員特權。充分發揮各方優勢,配合我們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顯得十分重要。
3、開展日常輿情監測的同時,重視對輿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時向本院領導及上級院匯報。省市院普遍要求網路評論員負責本單位網路輿情信息監控及整理,加強對輿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就是要弄清輿情出現、傳播、訪問等情況,搞懂輿情表達者的意圖,預測輿情發展趨勢,提出應對之策,為查清事實及領導處置決策服務。我院按照上級院要求,結合本院工作實際,編發了輿情《簡報》,內容逐漸豐富,分析研判工作加強後,輿情狀況將更加具體,為院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處置輿情提供有效服務。
三、標本兼治,關於預防和減少涉檢網路輿情的幾點意見
涉檢網路輿情的發生總有一定的因素制約,其中檢察官身份、執法不公、違法辦案、貪污受賄等因素,在推動輿情高漲過程中,始終牽引網民眼球,引起輿論聚焦。我們只有加強自身建設,嚴格依法辦事,遵守職業道德,用實際行動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才能不斷塑造檢察官執法為民的形象,提高檢察機關的公信力。
1、重視檢務公開,充分利用控申接待室、外網網站等窗口進行信息公開。信息不暢是導致突發事件一個重要原因,檢察機關參與虛擬社會管理,切入點就是要有自己的輿論陣地,及時、客觀、透明的公開可能引發輿情的工作動態信息,使得網民能夠得到比較權威的信息,避免網路流言的肆意傳播。
2、重視外部監督,有效發揮上級、人大、黨委、人民監督員等監督工作機制,不斷改進提高檢察工作水平,提升檢察隊伍素質。據正義網調查表明,80%網路輿情熱點事件涉及政法機關,網路輿情已成為人民群眾監督政法機關執法辦案的風向標。檢察機關只有重視外部監督,尤其是積極聽取外部監督意見,虛心接受批評建議,改進執法作風,應對輿情危機時才能夠得到上級、黨委等部門的有力支持。
3、開展涉檢網路輿情警示教育,加強檢察隊伍建設,預防輿情從「小」處發生。隨著檢察機關內、外部監督機制的完善,執法辦案規范化進一步提高,檢察機關因執法不公、違法辦案等因素出現網路輿情相對會逐漸較少。網民關注的重點可能是檢察官身份、不當言行等細節問題,這些問題很多可以直接避免,如果不從細微處規范,網路媒體揪住不放,引發輿情,將得不償失。
總之,涉檢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是一個全新、長期、緊迫的工作,也是檢察機關參與虛擬社會管理的重要任務之一。搞好這項工作,需要上下級共同參與,多部門密切配合,更需要檢察檢察機關完善監督工作機制,創新網路檢務公開形式,廣泛接受群眾監督,樹立檢察機關良好形象。
㈢ 如何做好涉檢網路輿情監測
越來越多的網民通過網路表達訴求,參與社會管理,影響國家重大決策,也給政法機關執法工作進行網路輿論監督。作為檢察機關,如何參與虛擬社會管理,掌握網路輿情信息,充分利用網路媒體力量樹立機關良好形象,這是檢察機關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面臨的重要問題。 涉檢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是高檢院、省市院非常重視的全新工作,目前沒有統一規范的成熟經驗借鑒。但由於網路輿情的形成階段可分為出現期、懷疑期、議論期、高潮期和退化期,相對來說,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就是在形成輿論高潮之前,把輿情處理在醞釀階段,避免輿情爆發時處置工作復雜被動。 首先,涉檢單位要構建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理領導機制,成立網路輿情領導小組,健全領導機制。2009年的時候,河南省院就專門下發了應對網路輿情的文件,明確了全省檢察機關要分別成立網路輿情領導機構,負責對本地區網路輿情進行日常監測應對。同時明確加強網路評論員隊伍管理,配備必要的工作技術設備和網路通訊聯絡、信息保密等硬體設備,保證輿情監測工作及時有效開展。 其次,要構建網路輿情監測工作機制,加強與網路媒體溝通,構建大監測工作機制。檢察機關應加強與網路媒體溝通,發揮網路媒體信息及時、集中、共享的優勢,把檢察機關有關輿情信息及時予以反饋,同時,檢察機關應對輿情時,能夠及時與相關媒體得到溝通,確保輿情應對及時高效。另外,網路輿情監測是檢察機關全體幹警的共同責任,檢察人員日常上網時,看到有關的輿情報道,也應該及時通知輿情領導機構。充分發揮各方優勢,配合我們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顯得十分重要。 第三,是構建網路輿情應對工作機制,提高檢察機關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藉助迅捷的網路傳媒,今年以來已經出現多起涉檢網路突發性事件。這些突發事件事起驟然,短時間內成為網路輿論熱點,各種新聞媒體密切關注,對檢察機關的管理應對提出了很大的挑戰。總結近年來網路事件處置結果,有的因及時果斷調查處理,早說話、說實話、會說話,輿情很快平息;有的因躲躲閃閃、處置不力,持續引爆網路,處置工作陷入被動。應對網路輿情,有堵和疏,我們應該構建輿情引導機制。網路輿情事件一旦發生,公眾急於知情,媒體更是急於報道下文,此時,應對的首要問題就是疏導,要及時研判、及時調查輿論真相,及時加強與媒體溝通、及時發布信息,必要時採取直接與輿情發起人溝通,召開新聞發布會等等,防止事態擴大。 第四,構建網路輿情工作問責機制,提高檢察職業道德修養。通過網路引發的突發事件,公眾將不會滿足於事實是否調查清楚,而會重點關注事件結果。如果沒有有效問責,輿論監督將此起彼伏,影響深遠。今年以來,涉及檢察機關的輿情事件,譬如檢察官戴名表等行為能夠引起網路事件受到問責處理,充分說明了檢察職業道德忠誠、公正、清廉、文明八字要求必須牢記、馬虎不得。 最後,開展日常輿情監測的同時,重視對輿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時通報相關責任人。現在,我國各省市院普遍要求網路評論員負責本單位網路輿情信息監控及整理,加強對輿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就是要弄清輿情出現、傳播、訪問等情況,搞懂輿情表達者的意圖,預測輿情發展趨勢,提出應對之策,為查清事實及領導處置決策服務。
㈣ 檢察機關要學會如何正確應對,引導網路輿情 並從網路
(一)是宣傳意識不強。檢察工作是否真正實現了法律價值和社會價值,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律宣傳、個案宣傳、隊伍宣傳。但是,由於「業務本位」思想作祟,基層院部分幹警認為宣傳工作只是辦案工作的「副產品」和「衍生物」,有「重辦案、輕宣傳」的思想,忽視了檢察宣傳與檢察業務的統一性,對檢察宣傳工作敷衍了事,消極應付目標考評,在撰寫宣傳材料時,有隻求數量、不講質量的情況,導致宣傳質量不高,宣傳文章出彩不多。
(二)是宣傳力量較弱。基層院的主要宣傳力量往往集中在少數幹警身上,而且很少有專職檢察宣傳人員,都是從其他科室抽調的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幹警擔任,並且未受過系統的培訓或學習,自身寫作水平尚有待提高,遇到大型宣傳報道及調研任務,往往力不從心。要想真正做到及時、全面地報道檢察隊伍建設和檢察業務工作,必須加大檢察宣傳隊伍提高宣傳水平及能力。
(三)是宣傳方法單一。基層院宣傳報道大多是以文字宣傳為主,電視宣傳為輔。由於時間、條件所限,進行網路宣傳,利用互聯網展示檢察機關風采,尚處於起步嘗試階段,專題宣傳和陣地宣傳也未形成有效規模。根據檢察工作發展的需要,各個階段均有不同的工作重點和宣傳重點,在實際工作中雖然也圍繞這些重點進行宣傳,但仍停留在就事論事的現象報道,未能有效開展全方位、多角度、廣鏡頭的立體性、深刻性的專題宣傳,致使檢察業務工作和檢察隊伍建設不能向社會及時、全面、廣泛的進行報道宣傳。
㈤ 涉檢網路輿情專報範文
一些站點會提供針對最新事件的輿情報告 可以參考一些相關的輿情熱點分析報告
涉檢網路輿情即在互聯網上傳播的涉及檢察工作、檢察機關、檢察人員的輿情總和。目前,涉檢網路輿情的主要來源有新聞評論、bbs、博客、微博等。涉檢察網路輿情表達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動,這也決定了涉檢網路輿情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真實性與直接性。網路的能動性、民主性,賦予每個人自由發表言論的權利,具有無窮的開放性,同時受眾在對所接收的涉檢信息進行評論時,具有匿名性,網民可以通過bbs、新聞點評和博客網站隨意發表意見。二是隱蔽性和復雜性。網路輿論依附的是虛擬的互聯網空間,我們無法推斷網路輿論主體的真實身份和真實態度。發生在現實中的涉檢輿情是多樣而復雜的,人們很難在短時間內就了解事態的詳細狀況。互聯網自由開放的環境賦予了網民更多的話語權,各種各樣的聲音、言論也會從四面八方隨之而來,這也造成了網路輿論的復雜特性。三是突發性和難控性。互聯網是個開放的虛擬空間,網路輿論主體結構較為復雜,網路中充斥著很多非理性言論,而涉及檢察機關的負面輿論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個熱點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種情緒化的意見,就可以成為點燃一片輿論的導火索,很難控制其導向和擴張。四是不穩定性與多變性。傳統媒體傳遞的信息要經過審核後才能傳播,而網路傳播由於其匿名性和自主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自身的准確性和客觀性,同一件事件會出現多種不同版本的報道,是非對錯變成了霧里看花,從而導致網路輿論的不穩定性與多變性。五是偏差性和負面性。民眾對檢察機關的心理期待高、要求高,對司法不公、執法不嚴的不滿,常常會延伸到對檢察機關的不滿,一旦檢察工作出現偏差,網民就會在網路上採取非理性的語言,質疑檢察機關的辦案公正性。
對於涉檢輿情,我們應該正確引導、妥善應對,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發揮好網路輿論對檢察工作的監督作用。一是掌握多方位信息,加強監測研判。成立監測小組,適時對目標網站、論壇進行全面搜索,及時了解輿情信息,掌握輿論發展動態。然後,進行篩選、綜合分析,形成分析報告,及時上報領導,掌握應對主動權。二是搶占輿論陣地,進行正面引導。通過大量的正面宣傳來平復負面報道,讓虛假的負面輿論不攻自破。拓寬檢務公開渠道,豐富檢務公開內容,向民眾提供快速、全面、准確的信息。組成網路評論員小分隊,及時跟帖,澄清事實、釋疑解惑,消除負面影響,使負面輿論平息在萌芽狀態。三是建立應急預案,全力化解負面輿情。當發生負面涉檢網路輿情時,堅持「主動引導」的處置原則,迅速調查了解事實真相,通過與當事人當面交流、網上發帖、跟帖、撰寫發表網評文章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和媒體公布事實真相,主動釋疑解惑,防止輿情危機擴大。對於不當炒作、可能引發重大不穩定事件的,依靠地方黨委和上級檢察院的領導,依法妥善處置;對媒體關注甚至熱炒的有關敏感案件,通過新聞發布會、接受專訪等方式,做好有關解答。通過准確、客觀、全面的報道,向社會提供全方位信息,滿足不同社會群體不同層次的信息需求,消除可能產生負面輿情的信息盲點。
㈥ 淺析基層檢察機關如何提升涉檢網路輿情引導與應急處置能力
摘要:從國內輿情來研究權源威機構發布的數據來看,大多數涉檢網路輿情發生在基層檢察機關,但解決起來卻經常依賴著上級檢察機關,這種解決方式違背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的內在要求,忽視了基層檢察工作在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至關重要的作用。(剩餘2554字)
㈦ 如何開展檢察機關網路宣傳工作及做好輿情導向
隨著網路技術迅猛發展和普及,互聯網作為最快捷、方便的第四媒體,在社會上的影響和作用越來越大。如何在繼承宣傳工作傳統方法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網路媒體的新優勢,開拓檢察宣傳的新陣地,做好正確的網路輿情導向成為檢察機關的新課題。 一是加強檢察網路技術與宣傳工作的結合。網路技術是檢察宣傳的重要支撐,為檢察宣傳提供技術平台。網路技術與檢察宣傳其實是緊密相關的。在院領導的大力支持和建議下,要求我院的網路宣傳工作要本著服務基層、面向基層、突出特色、突出主題的原則,利用網路宣傳簡便快捷、容量大等特點,加大對我院的宣傳力度。我院近年來不斷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相繼完成了計算機區域網、檢察三級專線網、視頻會議系統等一系列信息網路工程建設,同時為院內每位幹警配備電腦、開通外網。對我們佔領互聯網這個宣傳陣地,擴大對外宣傳,促進檢察工作的開展起著相當大推動的作用。 二是建立檢察宣傳網站可以有效促進檢察機關與社會的互聯互動。在這個追求創新的時代,檢察宣傳工作的開展不能墨守成規,需要不斷解放思想。礦區檢察院及時的建立了互聯網宣傳網站,發布檢察工作的新聞動態、工作動態等信息,通過人人學、人人講等形式開展現場培訓講座及網路法制宣傳,為人民群眾提供評論、留言等互動平台,向社會開放網路這一透明窗口,可以突出實現與社會互聯互動,更是可以有效促進檢察宣傳工作的開展。 三是建立網上協同辦公(OA)系統,提高辦公效率,利用信息化樹立檢察系統形象。檢察院OA辦公自動化系統基於基層檢察院的辦公、業務流程特點,為其提供操作簡單、表現完整的行政管理、政務管理以及業務管理的自定義工具、工作流程跟蹤、監控和統計;軟體還能夠實現與市院、省院、高檢院目前使用的統計報表鏈接,案件登記卡頁面更加人性化、操作更加簡單化,並附加了案件超時限預警機制,報表統計即時性較強,使檢察長對全院每個檢察官的日常工作一目瞭然;完全支持IE,無論是工作流、信息發布或是系統管理,都可以通過前端瀏覽器來操作;對檢察機關利用信息化樹立形象、轉變職能、改善效率、加強服務非常有幫助。 四是加大檢察宣傳力度,凈化網路輿論環境。緊緊圍繞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突出宣傳檢察機關服務大局、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自身隊伍建設的新成績、新舉措和新成效,不斷增強檢察正面宣傳影響力,組織全體幹警學習了《礦區檢察院對外宣傳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大對檢察宣傳的重視,提高對網路輿情宣傳紀律的認識,時刻把握檢察宣傳的輿論方向,為礦區檢察院營造良好的網路輿論環境。 五是啟動輿情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有效處理網路輿情。礦區檢察院進一步嚴肅檢察宣傳工作紀律和落實檢察宣傳工作責任,組織網路評論員定時開展各類網路輿情監控,加強對涉檢輿情的網上巡查和信息監測,及時分析研判,提出應對措施,抓緊正面疏導,消除網民疑慮,努力形成健康、公正的輿論強勢,力求把網路監督變為聽民聲、察民意、傳信息、辦實事的有效平台和載體,作為宣傳解釋檢察職能,開展法律監督服務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㈧ 《檢察機關輿情引導及應急處置暫行辦法》具體內容是什麼
強烈關注中。。。
㈨ 檢察機關如何做好新聞宣傳工作
A 基層檢察院如何做好檢察宣傳工作
檢察宣傳工作是檢察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展示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形象的陣地;是宣揚檢察工作主題,推動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的有力武器;是檢察機關弘揚時代精神,與時俱進,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重要的輿論保障和智力支持;是實行檢務公開,開展法制宣傳的窗口;也是檢察機關面向社會,取得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群眾理解、支持的紐帶和橋梁。檢察宣傳工作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但各級檢察院在具體進行檢察宣傳時,由於種種原因,經常出現宣傳工作進展不大、水平不高、力度不強等現象,在基層檢察院表現尤為突出。這些問題如不認真對待、及時解決,不但會制約檢察宣傳工作自身發展,亦會影響檢察機關整體工作的推進。
一、基層檢察院宣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宣傳意識不強。檢察工作是否真正實現了法律價值和社會價值,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律宣傳、個案宣傳、隊伍宣傳。但是,由於「業務本位」思想作祟,基層院部分幹警認為宣傳工作只是辦案工作的「副產品」和「衍生物」,有「重辦案、輕宣傳」的思想,忽視了檢察宣傳與檢察業務的統一性,對檢察宣傳工作敷衍了事,消極應付目標考評,在撰寫宣傳材料時,有隻求數量、不講質量的情況,導致宣傳質量不高,宣傳文章出彩不多。
(二)是宣傳力量較弱。基層院的主要宣傳力量往往集中在少數幹警身上,而且很少有專職檢察宣傳人員,都是從其他科室抽調的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幹警擔任,並且未受過系統的培訓或學習,自身寫作水平尚有待提高,遇到大型宣傳報道及調研任務,往往力不從心。要想真正做到及時、全面地報道檢察隊伍建設和檢察業務工作,必須加大檢察宣傳隊伍提高宣傳水平及能力。
(三)是宣傳方法單一。基層院宣傳報道大多是以文字宣傳為主,電視宣傳為輔。由於時間、條件所限,進行網路宣傳,利用互聯網展示檢察機關風采,尚處於起步嘗試階段,專題宣傳和陣地宣傳也未形成有效規模。根據檢察工作發展的需要,各個階段均有不同的工作重點和宣傳重點,在實際工作中雖然也圍繞這些重點進行宣傳,但仍停留在就事論事的現象報道,未能有效開展全方位、多角度、廣鏡頭的立體性、深刻性的專題宣傳,致使檢察業務工作和檢察隊伍建設不能向社會及時、全面、廣泛的進行報道宣傳。
二、加強檢察宣傳工作的對策建議
(一)是提高認識,增強宣傳能力。檢察宣傳工作是黨的宣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檢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檢察宣傳工作,對推進依法治國、促進檢察改革和隊伍建設、改進檢察工作和樹立檢察機關良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現在還有一些幹警對宣傳工作的任務作用認識不足,總認為我們是業務機關,把業務搞上去,把隊伍管理好就行了,對檢察宣傳工作的認識不到位,檢察宣傳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因此要通過各種形式提高幹警尤其是中層幹部對宣傳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二)是圍繞中心,營造濃厚氛圍。檢察宣傳工作,要緊緊圍繞辦案實際,以個案、類案以及專門性問題展開宣傳,多開展一些有組織有意義的宣傳活動,避免和防止出現重復宣傳,切實提高宣傳的質量和水平。一是要將檢察機關工作的「重點」與地方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結合。二是要抓住工作的「亮點」。三是要關注群眾議論的「熱點」。四是要瞄準事關社會穩定的「焦點」。
(三)是把握規律,增強宣傳效果。一方面是確立新思路,開辟多渠道。基層院的宣傳工作,是以文字宣傳為主,以電台、電視聲像宣傳為輔開展的。現在的報刊雜志多,尤其是網路發展迅猛,基層院要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可以在原來的基礎上,再增加兩個「翅膀」,把平面媒體和網路利用起來。投稿范圍以地市級媒體為立足點,以省級以上媒體為主攻點,力求在宣傳數量上有新突破,在宣傳質量和效果上上水平。另一方面是採取多形式,佔領多陣地。在發稿方向上,做到各種媒體一齊上,各個板面一齊上;在稿件形式上,文章和圖片一齊上,新聞和言論一齊上,廣播與電視一齊上,常規宣傳和網路宣傳一起上。同時要更多地利用現代媒體,不斷增強互聯網站登載檢察新聞信息和發布理論文章的數量,提高檢察宣傳的時效性,擴大檢察宣傳的社會影響力。再就是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與合作。宣傳主管部門要經常與當地主要媒體、甚至國內一些媒體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聯系,增進友誼,獲取指導,爭取使他們多採用稿件,使檢察機關獲得更多的合作夥伴,更廣泛的工作宣傳。
(四)是提高素質,建設專干隊伍。檢察宣傳工作有它的特殊性,僅靠院領導思想上重視還不夠,僅有物質上的獎勵與精神上的鼓勵也不夠。要推進宣傳工作,還必須具有熱心並擅長做宣傳工作的人,有一支高素質的宣傳工作隊伍。(1)是各部門都要落實宣傳工作人員,任務落實到人頭上。(2)是要加強培訓,尤其是在兼職人員多的情況下,他們更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識,需要更高的宣傳工作能力與水平,以利於他們更好地開展工作。(3)是要多一些關心愛護,領導對專兼職宣傳人員,要在政治上多關心愛護,在工作上多支持體諒,在生活上多關注身體健康和家庭困難,為他們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4)是要教育宣傳人員顧全大局,加強自我修養,不斷增強大局意識,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淡泊名利,始終保持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
三、做好檢察宣傳工作需要正確處理幾對矛盾
(一)正確處理檢察工作創新發展與宣傳方式過於傳統的矛盾
檢察業務工作及檢察隊伍建設在不斷創新發展,傳統的檢察宣傳模式已不能適應檢察工作發展,需要檢察宣傳人員解放思想,客服就宣傳講宣傳、重數量輕質量、重形式輕效果的傾向,把宣傳工作植根於豐富多彩的檢察實踐,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檢察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確保檢察業務工作與宣傳工作良性互動,相互促進;要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大膽創新,廣泛運用多種手段開展檢察宣傳工作,拓展檢察宣傳陣地,擴大檢察宣傳的覆蓋面;要以豐富生動的語言、喜聞樂見的形式、朴實無華的文風,報道那些內容實在、新聞性強、真實感人、可學可敬得人和事,增強報道的可讀性,增強宣傳對象的影響力、感染力。
(二)正確處理檢察宣傳工作與群眾期待不相適應的矛盾
近年來,雖然基層院加強了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合作,加大了對外宣傳力度,組織開展了集中報道、送法宣傳等活動,但與人民群眾日益增強的法治意識、更高要求、更多期待還不相適應,影響了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檢察工作的了解和認識。基層院領導和宣傳人員要從思想上根除檢察機關是「強勢機關」的認識,讓檢察工作不再神秘,以開放的姿態面向社會、面向人民群眾,在嚴格執行檢察宣傳制度規定,嚴格執行檢察宣傳紀律的基礎上,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集中采訪、專題采訪等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檢察工作,宣傳檢察機關和檢察幹警,達到引導群眾正確認識、有效監督檢察工作。充分信任、真誠關心和支持檢察工作的目的。
(三)正確處理新興媒體快速發展與檢察宣傳應對不足的矛盾
互聯網作為新興傳播媒介,它的飛速發展,對世界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互聯網具有即時、多元、互動及傳播快、覆蓋廣、影響大、難控制等特點,其影響力已超過了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檢察工作和檢察人員發生的敏感問題,一旦上網,很容易引起網民的高度關注甚至炒作,對檢察隊伍形象的影響將產生快速放大反應和連鎖反映。為完善對涉檢網路輿情的應對、處置和引導措施,各檢察院都建立了網評員,開展網路宣傳和網評工作。但是,由於組建時間短、人員數量少,掌握網路規律、應對網路輿情的能力還較弱,與快速有效應對網路輿情的要求還存在很大差距。檢察院領導要高度重視網路宣傳工作和涉檢網路輿情的應對,加強網路輿情引導能力建設,加強網路宣傳硬體保障。網評員要加強網路規律的研究,積極參加網路評論,努力將佔先機,把握話語權,贏得主動權,為檢察工作科學創新發展營造良好的網路輿論環境。
(四)正確處理宣傳檢察改革與促進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矛盾
檢察事業的創新發展,根本出路在於深化檢察改革。檢察宣傳工作必須適應新形勢、迎接新挑戰、探索新路子,把工作的著眼點放到促進檢察工作、實現檢察事業創新發展的大局上來,以高度的熱情關注檢察改革,積極穩妥地宣傳本地區、本單位檢察改革的成效。對與高檢院牽頭的司法改革任務並取得改革成效的要大力宣傳,對仍處於是眼界頓,尚未產生明顯成效,沒有得到上級院批準的,在宣傳上要慎重,特別要防止為片面追求宣傳效果,向媒體提供不成熟的改革方案、改革「成果」的錯誤做法。檢察院宣傳部門和宣傳幹警要有政策觀念和大局意識,在檢察改革的宣傳上,只能幫忙,不能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