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1. 浙江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莫干山管理局怎麼樣
浙江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莫干山管理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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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徽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的介紹
安徽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的正廳級直屬機構,主管省直機關事務工作。現任局長王學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3號),設立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掛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牌子),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3. 山東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訪、保密、督查、安全、接待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2、財務與資產管理處
按規定承擔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省領導和省級機關各部門在國內外交往中按規定上交的禮品。
3、房地產管理處
擬訂省級機關房地產管理相關制度和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省級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項目審核、計劃編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省級機關辦公用房的統一建設、購置和集中管理使用;指導省級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的建設、配售和管理工作;負責省級機關危舊房屋及舊院落的改造工作;負責省級機關辦公用房及附屬用房的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租金管理、維修管理等工作;負責省級機關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工作;擬訂省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4、公務用車管理處
擬訂省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級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及報廢工作;負責省級機關車輛牌照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推進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5、公共機構節能處
(掛省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牌子)
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公共機構節能中長期規劃和省級公共機構節能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能耗監測、統計公布工作。
6、綜合管理處
擬訂機關事務工作和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並組織實施;參與省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大接待任務的總務保障工作;指導和協調省級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綠化美化、愛國衛生、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社會事務工作。
7、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8、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處承擔。
9、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10、紀檢組、監察室
監督檢查全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核實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調查處級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全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指導局機關、直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承辦省紀委、省監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11、機關事務工作協會
組織開展機關事務工作管理、服務、經營、改革等方面的經驗和信息交流;組織開展機關事務工作的調查研究、理論探討;組織搜集、整理國內外有關事務工作的動態、信息、資料,出版後勤刊物;組織業務培訓、評比表彰和學習考察等活動。
4. 山東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的介紹
山東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於1955年設立4月,當時稱省人委機關事務管理局,為正內廳級單位;1970年11月改稱省革委機容關行政管理局;1979年12月改稱省府機關事務管理局;1984年3月改稱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副廳級單位,隸屬省政府辦公廳;2000年機構改革時,設置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單位。山東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省政府統一管理省級機關後勤事務和有關接待工作的直屬機構。現有編制62名,其中行政編制55名,工勤編制4名,紀檢監察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17名。截止2008年底,全局共有幹部職工1178人,其中在職770人,離退休408人。
5.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怎麼樣!
實話給你說吧,如今到體制內沒有說的那麼好,但我認為你還是進去看看比較好。因為這個門好出難進,你到省里上上班比一般的基層要好多了,再說你若進去工作不滿意隨時可以退出來的,好不好只有你自己才知道。要知道多少人為了「權」拼了老命也要往裡跳。但是你的想明白:玩政治風險是很高的,利潤我就不說了。如果你以後不想在官場混,那就擇一個好時機出來做自己想做的事。人活一世,沒必要讓自己為了權錢而活的很累,你應該為你自己而活。
6. 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這是河南省的
和市裡的差不多
都是這樣負責的
只是權利大小而已
河南省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職能介紹
河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主管省直機關事務工作的省政府直屬行政機關。
主要職責:
1、研究擬訂省直機關事務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制訂省直機關後勤改革的規劃、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省直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
3、制訂省直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對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行使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職能,實施歸口管理。
4、擬訂省直機關房產、地產管理辦法,負責省直機關地產和公有房產的管理;負責省直機關統建項目的建設及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省直機關公有房屋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省直機關行政用房的規劃和調劑;負責省直機關公有住房的規劃和出售的審批;指導省直單位物業管理工作。
5、負責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政府采購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6、負責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計劃、配備、購置、處置和資金管理工作;制訂車輛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
7、擬訂省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省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售房款、房屋維修基金等住房資金。
8、負責省直機關電話通訊和有關管理服務工作。
9、負責省政府綜合辦公樓的管理服務工作。
10、指導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1、負責省轄市駐鄭辦事處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12、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7. 山東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省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工作和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機關事務工作。
(二)按規定承擔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
(三)負責省級機關房地產管理工作。擬訂相關制度和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辦公用房的建設項目審核、計劃編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省級機關辦公用房的統一建設、購置和集中管理使用;負責辦公用房及附屬用房的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租金管理、維修管理等工作;負責省級機關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省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省級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的建設、配售和管理工作;管理省級機關周轉房。
(五)擬訂省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級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及報廢工作。
(六)在省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公共機構節能中長期規劃和省級公共機構節能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能耗監測、統計、公布工作。
(七)負責省級機關人民防空工作。
(八)受省政府辦公廳委託管理省級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九)參與省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大接待任務的總務保障工作。
(十)指導、協調省級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綠化美化、愛國衛生等社會事務工作。
(十一)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8. 湖北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安全、信訪、政務督查、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承辦局召開的重要會議和對外接待服務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
(三)財務處
負責擬訂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按規定承擔省直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省直機關公務用車的定編、配備和更新報廢處置工作。
(四)房地產管理處
承擔省直機關房地產管理相關工作;參與省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省直統建辦公室
負責省直單位辦公用房的統建區內用地,科學規劃選址,建設項目審核和集中統一建設工作。
(六)省直節能辦公室(省直機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省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指導省直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承擔省直機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七)政策指導處
負責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指導工作;對省直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指導,協調解決機關後勤工作中的有關共性問題;承擔省內各市州人民政府駐漢機構管理和協調工作,擬訂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八)服務處
負責指定的副省級以上幹部和有關離退休幹部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茶港、張家灣等老幹部居住區的生活服務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收集老同志有關生活方面的意見並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和與有關方面協調處理。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置。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9. 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國務院管理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直屬機構,成立於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1954年更名為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經費、財務、公務用車、國有資產和房地產管理,負責指定范圍的黨和國家領導同志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
(9)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
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中央國家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央國家機關有關社會保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按規定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訂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
四、按規定製定中央國家機關財務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的建議;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行政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離退休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管理。按規定指導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事務工作。
五、負責中央國家機關房地產管理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行政辦公用房建設項目審核、計劃編制、建設監管;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單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的建設和物業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住房資金和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國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的具體工作;監督管理中央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辦指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主管部門開展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
八、按規定承擔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工作。受委託承辦集中采購目錄外的項目采購。
九、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指導和協調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並組織實施中央國家機關後勤員工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制訂政府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的相關制度和標准。承辦國家有關重大活動和國務院重要會議的總務和經費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10. 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四川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督查、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對口接待、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消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防空及交通安全等工作;指導和管理省直屬機關嬰幼兒園工作。
(二)財務處(省直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負責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經費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預決算管理工作;承擔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制定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等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三)房地產管理處
擬訂省直機關房地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直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的規劃編制、項目審核、建設監管、使用調配工作;管理房屋修繕經費,審批和監管修繕項目。
(四)房改辦公室
負責省直機關及所屬在蓉單位、中央在蓉單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省直機關住房保障辦法和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直單位職工住房和省直機關公務員周轉住房的項目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省直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方案的審核工作;承擔除行政單位和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之外的其他省直單位住房資金的管理工作,審核省直單位住房維修資金使用計劃;承擔監督省直住房公積金工作;指導省直機關集中住宅區的建設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省直單位職工住房檔案管理工作。
(五)車輛管理處
研究提出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小汽車配備原則和標准;編制省直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車輛配備、更新、報廢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央駐蓉機構小汽車編制的管理和市(州)領導機關小汽車編制的核批;指導省直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車輛的保險和理賠;制定省直各單位車輛使用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和協調省直機關交通安全工作;承擔省級重要會議和活動用車的調配。
(六)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
負責省直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省直公共機構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省直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及年度改造計劃的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制訂能源消耗支出標准,擬訂省直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組織開展能源統計和能耗審計工作,負責省直公共機構節約能源工作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七)後勤改革與綜合管理處〔市(州)人民政府駐蓉辦事處管理處〕
承擔省直機關事務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參與擬訂有關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省直機關後勤服務標准和引進社會服務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指導省直機關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承擔省直機關事務管理人員的崗位培訓工作;承擔市(州)人民政府駐蓉辦事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指導協調省直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綠化、計劃生育、愛國衛生等社會事務工作。
(八)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考核獎懲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和技術工人等級考試考核、部分工種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和省直屬機關嬰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指導局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辦局機關公務員和直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出國(境)工作。
(九)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的設置方式,由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按照省委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