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派出機關
⑴ 派出機構和派出機關的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抄
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最大的區別在於,派出機關是獨立的行政主體,能夠獨立承擔責任,而派出機構則不是獨立的行政主體,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
2.設立機構不同
派出機關是由有權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區域內設立,代表設立機關管理該行政區域內各項行政事務的行政機構。
派出機構是由有權地方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在一定行政區域內設立,代表該設立機構管理該行政區域內某一方面行政事務的行政機構。
3.職能范圍不同
派出機關有三類:第一,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行政公署) 第二,是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設立的區公 第三,是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設立的街道辦事處
派出機構,主要是根據部門行政法的規定設立並賦予行政職權。部門行政法根據有關行政領域的具體情況對派出機構的設置和職權作出規定。派出機構在日常生活中則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⑵ 地方派出機構包括( )。
1.主體資格不同
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最大的區別在於,派出機關是獨立的行政主體,能夠獨立承版擔責任,而派出機構則權不是獨立的行政主體,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
2.設立機構不同
派出機關是由有權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區域內設立,代表設立機關管理該行政區域內各項行政事務的行政機構。
派出機構是由有權地方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在一定行政區域內設立,代表該設立機構管理該行政區域內某一方面行政事務的行政機構。
3.職能范圍不同
派出機關有三類:第一,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行政公署) 第二,是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設立的區公 第三,是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設立的街道辦事處
派出機構,主要是根據部門行政法的規定設立並賦予行政職權。部門行政法根據有關行政領域的具體情況對派出機構的設置和職權作出規定。派出機構在日常生活中則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⑶ 派出機關的機關簡介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抄的規定,縣襲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一定區域內設立派出機關。派出機關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國家行政機關,而派出機構是政府職能部門派出的從事某種專門職能的機構)。我國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主要有三種類型: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行政公署;
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區公所;
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街道辦事處。
另外
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屬於派出機關 。
鄉(鎮)人民政府是最基層的人民政府,領導和管理所轄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事務。
在鄉(鎮)人民政府系統中,只有鄉(鎮)人民政府一個行政主體,除行政法律規范授權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內部機構或派出機構都不具有行政主體的資格。
派出機關是一級人民政府根據業務管理的需要,按法律規定在所管轄區域內設立的代表機關。
派出機關不能構成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其權利是派委機關的延伸,因而是派出它的那一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分支機構。
⑷ 地方政府的派出機構有哪些
地方政府的派出機構簡介:
地方政府的派出機構是指由縣級以上版地方人民政府經有權權機關批准,在特定行政區劃內設立的行使相當於一級人民政府管理職權的行政機關。在憲法和行政法上,派出機關並不是一級人民政府,但它卻承擔著在一定行政區域內一級政府應有的組織與管理職能,因而具有相當於一級人民政府的地位和作用。
地方政府的派出機構包括:
一、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例如公安分局、地稅分局、工商分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分局;
二、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例如規劃分局和環保分局。另外,審計署在各地的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稅務所、工商所等也屬於派出機構。
⑸ 哪些是中央和地方黨組織派出機關
黨章規定:「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可以派出代表機關。」按照這一規定,黨的省、自治內區容委員會,為了加強對縣、市委的領導,可以在幾個縣、自治縣、市范圍內派出自己的代表機關,這就是黨的地區委員會和相當於地區委員會的組織;黨的市、縣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幾個鄉鎮范圍內,派出自己的代表機關,一般稱之為區委員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為了加強對機關黨組織和高等院校黨組織的領導,設立了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機關工委和高校工委,這也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應當報經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的職責、許可權,由派出該代表機關的黨的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派出機關向派出自己的黨的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領導成員不由選舉產生,而由派出該代表機關的委員會任命。
⑹ 簡述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及設立程序
派出機關有三類抄:第一,是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行政公署)。設立的主要條件是「在必要的時候」和「經國務院批准」;第二,是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設立的區公所,設立的主要條件是「在必要的時候」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是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設立的街道辦事處,設立的主要條件是「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
要注意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的區別。
派出機構,主要是根據部門行政法的規定設立並賦予行政職權。部門行政法根據有關行政領域的具體情況對派出機構的設置和職權作出規定。派出機構在日常生活中則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派出機關和派出機構最大的區別在於,派出機關是獨立的行政主體,能夠獨立承擔責任,而派出機構則不是獨立的行政主體,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
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有哪些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一定區域內設立派出機關(派出機關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國家行政機關,而派出機構是政府職能部門派出的從事某種專門職能的機構)。我國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主要有三種類型: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行政公署;
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區公所;
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街道辦事處。
另外
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也屬於派出機關。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具有行政主體的資格。
鄉(鎮)人民政府是最基層的人民政府,領導和管理所轄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事務。
在鄉(鎮)人民政府系統中,只有鄉(鎮)人民政府一個行政主體,除行政法律規范授權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內部機構或派出機構都不具有行政主體的資格。
⑻ 派出機關的主要職能是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是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有權機關批准,在一定區域內設立的行政機關。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一定區域內設立派出機關。我國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有三種類型: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行政公 署;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區公所;市轄區、不設 區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街道辦事處。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具有行政主體的資格。
鄉(鎮)人民政府是最基層的人民政府,領導和管理所轄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事務。
在鄉(鎮)人民政府系統中,只有鄉(鎮)人民政府一個行政主體,除行政法律規范授權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內部機構或派出機構都不具有行政主體的資格。
⑼ 什麼叫派出機關 什麼叫派出機構
1.主體資格不來同
派出機自關和派出機構最大的區別在於,派出機關是獨立的行政主體,能夠獨立承擔責任,而派出機構則不是獨立的行政主體,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
2.設立機構不同
派出機關是由有權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區域內設立,代表設立機關管理該行政區域內各項行政事務的行政機構。
派出機構是由有權地方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在一定行政區域內設立,代表該設立機構管理該行政區域內某一方面行政事務的行政機構。
3.職能范圍不同
派出機關有三類:第一,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行政公署) 第二,是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設立的區公 第三,是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設立的街道辦事處
派出機構,主要是根據部門行政法的規定設立並賦予行政職權。部門行政法根據有關行政領域的具體情況對派出機構的設置和職權作出規定。派出機構在日常生活中則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⑽ 政府派出機關有哪些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內一定區域容內設立派出機關(派出機關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國家行政機關,而派出機構是政府職能部門派出的從事某種專門職能的機構)。我國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主要有三種類型: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行政公署;
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區公所;
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街道辦事處。
另外
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也屬於派出機關。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具有行政主體的資格。
鄉(鎮)人民政府是最基層的人民政府,領導和管理所轄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事務。
在鄉(鎮)人民政府系統中,只有鄉(鎮)人民政府一個行政主體,除行政法律規范授權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內部機構或派出機構都不具有行政主體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