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考勤辦法
Ⅰ 基層工會機關考勤管理辦法有哪些內容
為了加強工會內部的科學管理,經工會辦公會議決定,工會辦公時間實行打卡考勤。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實行范圍和打卡開機時間
工會所有工作人員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打卡一次。打卡機開機時間:上午7:30~8:30,下午16:50~17:30。
二、實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關規定
1考勤打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各部門負責。各部門每月將考勤打卡的結果和缺勤人員情況填寫或者統計表匯總,於每月26日將匯總報辦公室。
2考勤卡必須按日打滿各格,每月由部門領導簽字。所有空格均要有考勤員的說明和處室領導簽字。考勤空格無說明無簽字的按曠工論。
3考勤卡由本人保管並按日打卡,每月打滿後交考勤管理人員。漏打卡減獎金考核分1分,遺失考勤卡減5分。如發現他人代打卡或弄虛作假,扣除當事人當月獎金並通報批評。
4獎金發放辦法中有關考勤的規定
(1)病假、產假全季累計5天以內不減分,超過5天,每超過1天減1分;
(2)事假全季累計3天以內每天減少1分,超過3天,每超過1天減2分;
(3)婚假、喪假、探親假、定期休假每天減1分;
(4)曠11天扣30分;
(5)遲到或早退一次減0?5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鍾的減1分;全季累計遲到早退超過20次或累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8小時,從第一次遲到早退算起,每次均減1分;
(6)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Ⅱ 機關事業單位可以制定考勤獎懲制度嗎
可以制定
考勤管理與獎懲:
第二十二條 考勤納入平時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統計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先、獎勵和幹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工作人員的日工資,按工作人員本人的月工資(不含規定按考勤發放的各種津貼、補貼)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數進行折算。根據國家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日」的規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數可統一按21.5 天計算。
(一)工作人員因不履行請假手續,無故曠工,扣除當月工作津貼;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 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 天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工作人員因病請假當年累計超過3 個月以上的,不參加本年度評優評先。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1 、工作人員病假在當月累計超過10 個工作日,停發當月工作津貼;
2 、工作人員病假超過2 個月不滿6 個月:工作年限不滿10 年的,從第3 個月起,按月工資的90% 計發;工作年限滿10 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資的100% 計發(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貼,下同);
3 、工作人員病假超過6 個月:停發年終一次性獎勵工資和精神文明獎,工作年限不滿10 年的,從第7 個月起,按月工資的70% 計發;工作年限滿10 年不滿20 年的,按月工資的80% 計發;工作年限滿20 年以上的,按月工資的90% 計發;
4 、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員,在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期間,原則上照發本人標准工資(含工作津貼),一切福利待遇與在職人員同等對待;
5 、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 、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虛假證明請病假後從事經營或其它盈利性活動,經查實,即停發工資。
(三)工作人員因事請假當年累計超過2 個月以上的,不參加本年度評優評先。事假期間工資待遇:
1 、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 天,事假30 天以內的,工資照發(不含工作津貼);超過30 天的,從第31 天起,每請事假1 天,扣除1 天工資;
2 、超過5 個月以上的,停發年終一次性獎勵工資和精神文明獎,並取消當年公休假;
3 、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有重大疾病需陪護治療或隨患者出省診斷時間較長的,經本人申請,部門(單位)研究同意,根據審批許可權,報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後,可不扣除工資。
第二十三條 工作人員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領導幹部病休期間免去現職。病休後視其健康狀況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條 工作人員在編但長期不在崗者,按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處理。
Ⅲ 如何規范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使用自動考勤機
Ⅳ 如何加強機關考勤管理
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製定本制度。
一、局全體幹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幹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後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後,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應在上班後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准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准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於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常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於表現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於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
Ⅳ 公安機關考勤制度管理規定
1.
局全體幹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
2.
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
3.
原則上要求全體幹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後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
4.
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 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
Ⅵ 貴州省國家公務員黨的機關工作者考勤辦法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給你分享一個公務員考試復習備考方法。希望對你有用。
1、重做真題,把握規律
吃透真題是復習備考的必備之選,真題是一切趨勢變化的源泉,掌握了真題就掌握了公務員考試的命脈。因此,建議考生在後一階段的復習中,可以通過重做真題,發現和總結自身不足,進一步把握省考出題規律和考試重點,為最後的沖刺復習做好准備。考生在重做真題時要注意:
(1)重新購買或列印真題,以免受到上次做題的干擾;
(2)作答完畢後要認真對照答案,與第一次做真題的情況比較,尤其是對一錯再錯的題目要重點分析,發現自己的不足所在;
(3)對所做真題的材料和試題特點進行研究,明確省考出題規律,尤其是對常考題型進行總結,記誦一些常用公式,實現在考場上快速解題。
2、專項復習,查漏補缺
經過前期的復習,水平已經有了一個較大的提升,但是考生要真正成為「考試達人」,還必須在短板上下工夫,針對自己的不足進行專項突破,比如有的考生數學運算較差,一直難以提高,這個時候千萬不能放棄,考頌襲生可以通過專項復習,攻克短板,實現解題能力的提高。
(1)考生要對專項中每一種題型做全面、細致的掌握,尤其對試題特點與答題規律和方法認真地學習,這是一個重要步驟。
(2)通過做練習來鞏固自己掌握的題型和解題技巧,通過不斷的練習實踐來總結出自己的答題經驗,保證自己的答題方法既省時間又有正確率。
(3)對易錯題、難題進行標野陸兄注,下次著重復習。
3、模擬練習,最後沖刺越是臨近考試,考生越是不能放鬆模擬練習,以免考試時因生疏而造成的緊張、答題速度下降的情況發生。在考前一個月在按部就班實行日常復習計劃的同時,中.公教育專家建議考生可採用實戰模考模式進行復習,即將自己的作答時間調整到與公務員行測考試的時間(上午9:00—11:00)一致,以培養思維的敏感度,快速適應真考環境。
嚴格按照考試的時間安排進行實戰模考,可以提前適應考場氣氛和考試節奏,有利於掌握答題時間,既消除了考生在考場中由於時間控制不好造成的緊張情緒,也可以讓考生及時發現自悉埋己在實戰中可能會失利的地方,及早做好應對。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Ⅶ 求一個政府機關考勤制度表!
看下這些表是否滿足你的要求:
(不能發地址,在網路搜索「考勤表樣例回」,大概第三答個結果「考勤表樣例_考勤軟體_新浪博客」)
1、日考勤明細表.xls
2、原始考勤記錄表-按月.xls
3、月考勤明細表.xls
4、月考勤統計表.xls
也可以在它的基礎上修改下,我覺得里邊的月考勤明細表比較好,可以把月考勤明細表和月考勤統計表合起來。
希望對您有幫助!
Ⅷ 蚌埠市有《機關事業單位考勤管理辦法 》嗎在網上查不到,誰有能發一個嗎!
各單位的考勤管理制度可能都是不一樣的,要區分不同的單位。比如蚌埠的機關事業單位不同的區縣、鄉鎮都不一樣,查到的幾個供參考,望採納。
王莊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加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作風的監督,建設精幹高效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提高工作效能,依據相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指鎮機關、事業單位全體人員,包括因工作需要納入考勤管理的其它工作人員。
第三條考勤辦法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堅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要求。
第四條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勤包括周一、周四點名、日常簽到、夜間值班、會議考勤、在崗督查和特殊情況下的隨機考勤。
第五條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勤,實行公開的原則,月統計月公開。
第二章點名與簽到
第六條鎮政府每周一、周四早上8:00對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點名,周二、三、五和單獨通知加班的實行簽到。
第七條周一、周四點名實行答到制。點名時未答到的,點名後10分鍾內向黨政辦說明原因的視為遲到,點名10分鍾後未說明原因的視為缺勤。
第八條因特殊工作安排,需隨時點名時,點名結果納入當月考勤統計公示,不按時參加的視為遲到,未參加的視為缺勤。
第三章會 議
第九條鎮里召開各類會議實行簽到或點名制,凡未簽到或點名未到者一律視為缺勤。
第十條參加會議時間比會議規定時間遲10分鍾以內的,視為遲到。中途退場的,視為缺勤。
第十一條會議點名和日常簽到納入當月考勤,月統計月公示。
第四章請 假
第十二條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請假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審批同意後方可離崗。3天(含)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的,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同意,由鎮主要領導審批。批准後將請假手續交黨政辦進行登記,請假結束的及時到黨政辦銷假(超假的部分或不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的按缺勤處理)。其他情況按《關於鎮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請假管理審批事項的通知》(王字〔2010〕45號)執行。
第十三條會議請假:參會人員請假必須向主持會議的領導請假,未請假無故缺席的,按缺勤處理。
第十四條婚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工作人員病假30天,全年累計病假達到60天(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病歷證明),取消當年最後兩月的考勤獎。
第五章值 班
第十六條實行夜間值班制,每班1名班子成員帶班,2名工作人員。家在王莊街道的,值班日可在家住宿,保持通信暢通;家不在王莊街道的,值班日必須在鎮政府住宿。
遇到重大事項或應急響應需要夜間值班的,值班人員必須在鎮政府住宿,值班時間為18:00至次日8:00,值班人員實行簽到制。
夜間值班每晚補助10元,缺勤1次,罰20元。帶班領導實行夜間值班月固定補助。
雙休日和節假日值班的,視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補助。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值班時段的突發事件,做好院內安保工作,因不在崗被督查到的,按缺勤處理,情節較重的追究個人責任。
第六章獎 懲
第十八條鎮督查辦公室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崗在位情況不定期進行督查,督查結果當月公示,納入當月考勤匯總。
第十九條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每月考勤獎100元,鎮財政所根據鎮督查辦每月考勤結果統計,經核實後年終一次性發放。
第二十條遲到或早退1次處罰10元,每請事假1天,從考勤獎中扣發20元,無故缺勤1天從考勤獎中扣發50元。全年無故(不請假)缺勤累計達6天以上的,年終考核直接定為不稱職(不合格),並取消全年考勤獎。
本辦法自2011年6月1日起執行。固鎮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考勤制度(試行)
為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促使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和工作紀律,根據相關政策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開發區管委會全體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
第二條 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依據開發區工作實際確定),上下班時間按照縣政府辦公室的規定執行。遇節假日調休,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實行上下班簽到考勤制度,考勤簽到採取指紋及面部識別的形式。
第四條 每天實行三簽到,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及下午下班三次簽到。
上午上班簽到截止時間為8:05,下午簽到截止時間為2:35,超過規定時間簽到的按遲到處理;下午下班簽到時間按照縣政府辦規定的作息時間確定,提前簽到的按早退處理;未簽到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辦公室負責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監察室負責考勤監督,採取定期或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凡抽查到有弄虛作假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相關人員。
第七條 工作人員外出工作、辦事,原則上應先簽到後再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外出不能簽到的,應經部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外出完畢後,要及時簽到,未簽到的視為缺勤。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
到外地出差或經批准外出參加會議、培訓、學習、辦理事務等公務活動,應事先到辦公室備案登記,特殊情況的可電話聯系辦公室,由辦公室登記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工作人員因私外出不能按時到單位簽到的,應按照審批許可權,事先向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部室負責人請假,並說明返回時間,批准同意的,由辦公室予以登記,外出完畢後要及時參加簽到,未簽到的,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 到外地履行公務和辦私事期間,需要延長時間但本人不能到單位辦理延期手續的,按照審批許可權電話報告,批准同意後,報辦公室備案,並在上班後1日內補辦延期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未經批准外出辦私事的,一經發現,按時間長短,記曠工天數,半天以內的記半天,超過半天的記一天,依次類推。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曠工:
(一)無故未簽到考勤的;
(二)未請假或請假未獲得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三)請假期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得批准逾期不到崗的;
(四)不服從工作安排或不按時到崗工作的;
(五)可定為曠工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3次或曠工半天的,由分管領導、部室負責人分別對其談話,並在全體人員會上說明情況;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次或曠工1天以上的,部室負責人及其本人在全體人員會上做檢討。
第十三條 工作人員遲到、早退、曠工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曠工半天罰款20元、曠工1天的罰款50元,罰款直接繳納現金,財政分局負責收取,不按規定繳納的從工資中扣除,罰款存入工會賬戶,用於工會日常支出。
第十四條 工作人員當年連續曠工10天或累計曠工超過15天的,按照有關規定,不予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不稱職)等次,不得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
第十五條 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第十六條 辦公室負責將考勤情況每周公布一次,並做好存檔備查,作為單位年度考核,評優評先,獎懲和幹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七條 考勤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制度,發現弄虛作假、不負責任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分管領導在全體人員會上說明情況,並做檢討。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大新鎮效能及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實行點名、簽到制度。正常工作日每周一致周五上班,所有工作人早上八點統一參加點名;上午下班12:00;下午上班2:30分,下班時間為5:30分(如有變化以縣政府通知規定時間為准),下午5:30下班時必須簽到,不簽到者視為早退。
(二)黨政辦負責將每月的考勤情況於次月3日前匯總後公布,考勤情況作為年度考核、評選先進、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工作紀律
(一)所有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和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有事必須請假,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不得擅離職守。
(二)工作時間內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做公務以外的事,更不準打牌、串崗、電話閑聊、玩電腦游戲、上網等。
(三)工作期間,因公臨時外出的,必須向本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報告,並填寫外出去向單;原則上工作期間外出不得超過一個小時,外出達半個工作日的,要向分管領導報告批示,並填寫外出去向單,因私事外出的必須填寫請假條。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工作期間臨時外出,須告知鎮主要領導,並向黨政辦工作人員說明去向,以便及時調整工作去向牌。事先未報告或報告後未批準的,工作時間擅自離崗的,無故不參加鎮里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的,均視為曠工。
三、請銷假制度
1、事假: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填寫請假條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批准,兩天以上(含兩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主要領導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半天由分管領導批准,一天以內由鎮長批准,兩天以上(含兩天)的由黨委書記批准;黨政領導均向黨委書記請假。
2、婚假3天,喪假3天,女性公務員產假九十天,在產假期滿後想續假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但必須合理安排好工作,事先作計劃安排,徵得分管領導同意,報主要領導批准。
3、病假:因病休息一天以內的由分管領導批准,兩天以上(含兩天)的必須持有醫療單位的證明,報主要領導批准。無特殊情況應先請假,經批准後休息。
4、銷假、續假:機關工作人員在假期滿後應及時銷假。如假滿確因故不能按時上班的,必須事先續假。凡假滿沒有申請續假的作曠工處理。請假時一律填寫請假條,否則,視為曠工。
5、請假均需報黨政辦登記備案,未報備案的作缺勤處理,請事假天數全年不得超過15天,病假為2個月(特殊情況除外),否則按照法規處理。
四、各種缺勤、違規的處理
(一)關於遲到、早退的處理
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晚到或提前離崗的為遲到或早退,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1次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扣罰100元績效工資,並通報批評;遲到或早退2次扣罰200元,組織、紀檢部門給予誡勉談話;遲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者給予黨政紀處分,扣發全年績效工資或津貼。遲到、或早退半小時視為曠工半天,扣罰10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視為曠工1天,扣罰200元績效工資或津貼。罰金在下月通報會上交現金入鎮財政。
(二)關於曠工的處理
對曠工和擅自離崗者從重處罰,曠工1天扣罰200元,全年曠工累計3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或津貼,擅自離崗的,按曠工對待。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公務員予以辭退,其他事業單位人員參照執行。
(三)上班時間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100元(集體活動時間除外),並通報批評,發現2次以上的給予黨政紀處分,取消年底評先評優資格。
(四)工作人員不得以病假、事假為由,長期脫崗。病假、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或超過批准時間未銷假的,按曠工處理,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待遇,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工作人員假借病事假從事其他工作的、弄虛作假取得證明休病假的,一經查實,應停止病事假期間一切工資待遇,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病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省人社廳《關於工改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90號)規定執行。(由財政所、黨政辦、組織辦計算執行)
(五)凡違反《五河縣機關效能建設「五條禁令」》規定,被縣級以上相關部門通報的,除從本人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1000元以外,鎮主要領導所罰的1000元及單位罰款2000元也由個人承擔。
五、本考勤制度自2016年1月6日執行。